内战开始前的一段时间,美国已经展开了一些小规模的海军远征。一些小的军事突袭,如1801 年~1806 年打击巴巴里海盗(准确地说是的黎波里的帕夏),但对海外领土的吞并则是另一回事。这样做是否符合宪法呢?联邦大法官罗杰·布鲁克·塔尼在臭名昭著的德莱德·斯科特案(1857 年)的判决中阐明:“宪法当然没有赋予联邦政府在美国毗邻地区或海外随心所欲建立殖民地的权力,也没有给联邦政府随意扩张领土的权力,也不能以任何形式扩大其疆域。但是,以吸纳新的州的形式进行的领土扩张除外。”这使问题变得很清楚,只有新加盟的州可以存在,不该有殖民地或其他形式的附属疆域。部分出于这个原因,当圣多明各(未来的多米尼加共和国)于1869 年主动要求被兼并时,这个提议在美国国会没有得到通过。然而30 年后,埃·劳伦斯·洛维尔发表了非常不同的观点。他在《哈佛法学评论》中写道:“美国也可以用非领土的形式获得新的土地,那样的话,宪法规定的同统一联邦征税和大陪审团审判的法律程序便不适用了。”洛维尔的文章的写作时机非常重要,因为到1899 年,美国已经取得了一连串领地,这些领地很少能够符合成为新吸纳州的条件。
19 世纪晚期的美国帝国主义与同时期的欧洲帝国主义在很多方面有着相似之处。然而,美国扩张的第一个阶段是由于受到大规模移民以及对人口稀少土地进行殖民的政策而促发的,这个阶段是由战略、商贸利益及意识形态冲动相结合所产生的刺激而推动的。美国宏大战略的起源是一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心态,詹姆斯·门罗总统1823 年宣布的门罗主义声称“通过美洲人对自由及独立的追求,原则上讲,美洲大陆从此不会再被欧洲的大国们当作未来的殖民对象”。几十年当中,这个声明不过是美国佬的虚张声势而已。英国从原先属于荷兰的3 块领地上建立起了英属圭亚那(现在的圭亚那),并且继续在北纬49 度线北部毫无顾忌地开拓殖民地,好像全然忘记了门罗总统的伟大宣言。1839 年他们占领了洪都拉斯海岸线附近的罗丹岛;19 世纪50 年代,他们暂时占据了附近的海湾群岛;1862 年他们将伯利兹城变成了英属洪都拉斯殖民地。法国人也不理会门罗主义,19 世纪60 年代他们试图将墨西哥变成置于马克西米利安国王统治下的卫星国,可惜这位国王的运气不佳,但是这个计划的失败与美国的反对无关。在美国内战前后以及战争期间,欧洲列强经常以收集债务的名义多次对拉丁美洲事务进行军事干预。直至19 世纪末,(如美国国务卿理查德·奥尔尼所言)美国才被认为是“这个大陆上实际的主权国家”——“不是因为单纯的友谊或良好愿望……不是简单出于美国作为一个文明国家的高尚特质的缘由,也不是因为美国的对外关系总是基于智慧、正义和公平这几个不变的特点……而是因为在所有其他基础之外,美国拥有无尽的资源及与世隔绝的独特的地理位置,这些都导致它能够掌控局势,处于不可动摇的地位”。
即便是如上分析也忽略了一些东西:直到拥有世界级的海军之时,美国才能真正在该地区强加它的意志,创建一个不容他人染指的区域。19 世纪80 年代美国舰队实力仍然默默无闻,微不足道,甚至还不如瑞典。但受到阿尔弗雷德·萨耶尔·马汉舰长具有巨大影响力的《海权对历史的影响》一书的启发,美国走上了海军建设之路,其野心勃勃甚至超出了德国,所取得的成果是令人震惊的:到1907 年,美国海军已成为实力仅次于英国皇家海军的一支舰队。正是由于美国拥有这样一支舰队,人们才对门罗主义刮目相看。为了回应委内瑞拉对欧洲船只的攻击以及其拒不履行对欧洲债务的偿还义务,1902 年英国和德国对委内瑞拉进行了海上封锁,正是西奥多·罗斯福总统威胁将派遣54 艘战舰从波多黎各出发,从而说服他们接受了国际仲裁的决定。20 世纪初期英国将美国视为需要安抚的具有竞争性的帝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