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阱之二:只要支付了最低付款额,一切都OK。
在信用卡账单的付款一栏里,可以选择付款方式,全额付清或支付最低付款额。如果选择后者,就掉进陷阱了。当然,2000美元的信用卡债,如果每个月按时支付 55美元最低付款额,账面上绝不会惹麻烦。但是今后的20年甚至30年,就将“吃出”18%的利息,最后会多偿还2600美元。
如果把这笔账倒过来算一下,结果又会如何?23岁大学毕业不欠债,每个月定存55美元,而不是等到43岁再存款投资,境遇将大大的不一样。
陷阱之三:我很需要!
信用卡上的信贷额,诱使年轻人忽视了一个字——“贷”,误以为不超越那条信贷线,只要想,就可以随意使用。有时无视自己的还贷能力,为了向家人和朋友证明,自己的财务状况有多好,哪怕银行没有存款,也要“一买”为快。即使背上债务,也在所不惜。
陷阱之四:只拖延了一点时间,并没有不付款啊!
信用卡商最喜欢采用低利率的花招,吸引新客户。但是低利率通常只锁定在头6个月,也可能是头12个月。如果不按期支付欠款,罚款利息可以高达24%,甚至30%,包括花旗、美国银行这些大金融机构。一笔迟缓30天的付款记录,将在你的信用记录上停留7年,会影响到将来申请房屋贷款,找工作被公司拒绝聘用。可信贷消费在美国已成形,信贷消费额在2009年达到1万7千亿;美国人花费在信用卡上的财务费用大约500亿美元,人均欠债8562美元;近一半的信用卡持有人每个月只付最低额。
有鉴于此,美国国会开始规范信用卡行业,禁止信用卡商通过大量邮寄的方式,向不需使用信用卡的人进行推销。但1996年,美国最高法院在斯迈利与花旗银行的案例中,解除了限制信用卡公司罚款上限的禁令。这个禁令一解,信用卡公司不仅罚款可以无上限,而且还可以向持卡人收取高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