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话 文化转向与袪魅
4.1 宗教温情
一场三千年前的部族“械斗”,其结果本无关道德尊严,就像美索不达米亚的苏末人与塞米提人之间的斗争,商、周之间的胜负也不必然体现正义力量的指引。但从历史的长时段来看,成王败寇之判定还是具有革命性的。
在中国,没有替男孩子割包皮的传统,或者这样说,世界上有宗教传统的族群未必有割礼,有割礼的族群必定是宗教族群。古埃及、犹太人、穆斯林以及非洲的部族等等都有着执行宗教教条的一丝不苟,可中国人没有什么一以贯之的“肉体风俗”,因为没有上帝命令他们该如何做,或者说,中国的上帝太不负责了。
奇怪的是,连中国的孩童们都知道一个的教训,即切勿“助纣为虐”;也明白一个道理,“得民心,则贤于千里之地。”(《吕氏春秋》)晚商的是是非非给中华文明留下了斑驳的婴孩记忆,政治中诸事不宜,例如女人扰政、君耽酒色、听迷魂淫魄之曲、侈宫室而广苑囿、设酷刑……这些都是历史教给他们的,效果似乎并不比代神立言差。
上古氏族部落是“各信其神,以知来事”(《史记·龟策列传》)。孔子说:“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自尊自信其鬼神乃是人情,保留这人情的,是更大的人情。据孟子说,商汤带领族人居亳的时候,与葛为邻,葛伯(国君或者酋长)只顾享乐而不管祭祀,商汤却十分热心,竭力促使葛伯祭祀。葛伯说没有牺牲,汤就送来牛羊,结果被吃掉。葛伯说没有粮食,汤就派人来做耕作辅导,并供应饮食,最后还是被葛伯拒绝。葛伯由敷衍到强硬的态度透露出有两大可能,一是葛人的“上帝”正垂死,葛已处于动荡期;二是商汤建立起他的“邑制国家”后,便从事祖神教的推广,即要求葛伯祭祀商人之神。所谓“汤始征,自葛载”,神权王国多有此风。周人虽然也对外移风易俗,却没有否定各部族的祖灵,反而承认了他们的信仰,并以制度保障其“各祭其鬼”,此可谓宗教宽容。 昔者武王之攻殷诛纣也,使诸侯分其祭,曰:“使亲者受内祀,疏者受外祀。”故武王必以鬼神为有,是故攻殷伐纣,使诸侯分其祭。
——《墨子·明鬼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