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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隶为人(2)

头颅中国 作者:黄摩崖


宋襄公想着让邾国国君杀死鄫国国君来祭祀次睢的土地神,以此达到使东夷前来降附的目的。宋襄公的庶兄目夷(字子鱼,时为司马)劝说道:“古时候六畜不能相互用来祭祀,小的祭祀不杀大牲口,何况敢于用人做牺牲呢?”子鱼深受周文化之洗礼,也触及到周文化的精髓,他说:“祭祀是为了人。人民是神的主人。杀人祭祀,又有什么神来享用?”于是,他略带讽刺地说,“祭祀邪恶昏乱的鬼神,要拿这个来求取霸业,不也是很难吗?得以善终就算幸运了。” 平心而论,把奴隶算作“民”真是不小的突破。

姬姓诸侯国本无人祭传统,秦、楚原为蛮夷之邦,有此恶习不足为奇。齐、鲁、宋之所以也有此风,因其与殷或东夷有莫大渊源。鲁国接受殷民六族聚居于此,虽有移风易俗,但殷人势力仍然庞大,他们从鲁军征战,有时会领俘虏向亳社献捷。亳社乃殷亡国之社,与周社并立,乃殷遗民之精神家园,阳虎当年为争取殷人支持,曾“盟国人于亳社”(《左传·定公六年》);而宋国本就是殷人故地。其实除秦以外,东周此类杀人以祭的事件并不多见。

奉周公为导师的孔子曾愤愤道:“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孟子解释道:“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淮南子·说山训》有云:“纣为象著而箕子唏,鲁以偶人葬而孔子叹,故圣人见霜而知冰。”这是说以俑替殉人的形式虽然人道了,但它的寓意还是“要人陪葬”,只要这种念头继续存在,人殉便无法根除,必须要见微知著,警惕残渣泛起。故康有为评价道:“孔子恶神权而大扫除之。”(《意大利游记》)

在儒家的努力下,制度性的人殉于西汉初年被正式废除。汉文帝时废除了肉刑,到汉宣帝时,赵缪王刘元因逼迫十六名奴婢自杀陪葬,竟遭到了撤消封国的严厉处罚,此事的意义真可大书特书。虽然奴婢买卖没有废除(后来的儒者政治家王莽曾一度冻结了奴婢买卖),但历史中的一小步往往需要大智慧来推动。

先秦的斗鸡活动往往制造故事,春秋时季氏与郈氏斗鸡引发了鲁国内乱,而纪渻子为齐王驯养斗鸡,竟以呆若木鸡者为最强。其实,东西方皆爱赏动物之相斗,而西方更有看人相斗之异事。那里有竞技体育的悠久传统,有以观看奴隶角斗取乐的古罗马狂热(实际上,现代足球场的形制就像一个大型斗兽场,看台上总会送出掌声、欢呼、口哨、中指、脏话、烟火以及各式投掷物等等),有指导信徒买卖奴隶的《圣经》,有一贯强烈的种族歧视倾向,以及那人类史上最不堪的黑人奴隶贸易。言及此处,应明白西方社会产生阶级、权利、自由等观念绝非偶然,诸位看官似乎也不该苛求两三千年前的周人。

如前所述,文明乃是一种得之不易的能力,此种能力可从人力与人心两方面抑制人类的非正常死亡。周人一扫殷商的神权暴政,开始把握“人之为人”的意义,崇德扬善,敬天保民,冲击了人殉、人祭制度,废除了一系列酷刑,也带来了贵族参政国人议政的古典民主。值得一提的是,武王伐纣之后,国人仿佛有了“革命”激情,周厉王被逐,卫人出其君,这其实都是“重民”理念带来的“民重”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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