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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谋的交锋(4)

底线:默多克与《泰晤士报》之争背后的新闻自由 作者:(美)哈罗德·埃文斯


“是,政府应当有它的秘密。”

“不,它的秘密不能被禁止公布。”

谜底在最后一刻揭晓。

“我不相信,” 首席法官威杰里最后判决道,“任何日记首卷中内容的出版能够控制当今内阁的自由讨论。”

就这样,秘密日记的所有内容都获准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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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即英国高等法院首席大法官,王座庭庭长。

[2] 《美国—越南关系,1945年至1967年:一份国防部预先研究》是美国国防部对1945年至1967年间美国在越南政治军事卷入评估的绝密报告。1971年,《纽约时报》首次以头版报道方式发布,揭露美国政府在越南战争问题上对舆论的误导和欺骗。在美国宪政史上,作为第一个对媒体加以事先限制的案例,五角大楼文件案最终以新闻自由的获胜而告终。

[3] 英国于1889年制定了《官方保密法》。1911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为保护国家机密,对该法做出了修订。其法例第一条是保护国家情报,第二条是保护政府所有的机密资料。这两条法例可提出上千项控诉,例如媒体或任何人批露政府部门每天喝多少咖啡,都构成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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