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而言之,就像伊迪丝·华顿的《纯真年代》(The Age of Innocence)之于镀金时代,当今的读者要通往对美国爵士时代的认识和感知,《了不起的盖茨比》是必经之路。一部小说单独地定义了一个时代,这正是《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了不起之处。
其实这也是菲兹杰拉德这部杰作在刚开始不被读者欢迎的原因之一。由于与时代太过贴近,它很容易被读者当成陈腔滥调的社会新闻。就好比在时下的中国,如果有部小说充满了春运、矿难、地沟油、三聚氰胺奶粉、强拆,那么读者很容易因为对这些题材的司空见惯而产生厌倦的抵触心理。纵观中外文学史,那些经典作品往往要在问世很长时间之后才能确立其经典的地位,原因也正在这里。就《了不起的盖茨比》而言,它最初的不幸还在于,因为它对时代的描摹太过成功,竟然导致菲兹杰拉德在叙事和语言上的高超技巧完全被忽略了。接下来我们要谈论的就是这让《了不起的盖茨比》成为经典的第二个因素。
这本书的原文只有不到四万九千个单词,但读起来却会觉得很漫长,这是由于它的文字密度非常大的缘故。前面我们说过,《了不起的盖茨比》得到的分析和评论,比其他任何美国小说都要多,原因也就在这里:小说中几乎每个单词都有其独特而丰富的意义,并且前后呼应的地方极多。例如第三章的开头写道:那年夏天,我邻居的房子常常在夜里传来音乐声。那蓝色的花园里,许多男男女女飞蛾似的在呢喃、香槟和星辰之间走来走去。(第039页)
“飞蛾”看似不经意的比喻,但却传达了尼克·卡拉威对那些围绕在盖茨比身边的食客的鄙夷。到了第四章,在盖茨比的敦请之下,乔丹·贝克婉转地要求尼克安排盖茨比和黛熙在他家会面,尼克得知之后非常吃惊:
他等了整整五年,买下那座华厦,把星光施舍给那些想来就来、想去就去的飞蛾——他费了这么多心血,只是为了能够在某天下午,到一个陌生人家里“坐坐”。(第076页)
读到这里,我们才发现第三章的“飞蛾”其实是很重要的,如果没有它,后面这个巧妙的比喻就会变得模糊不清。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很多,梅朵·威尔逊在纽约买的狗链、盖茨比家的游泳池、艾克堡医生的眼睛等等,无不是具有极强互文性的指涉对象。而《了不起的盖茨比》中最著名的物品,当然是黛熙家码头上的绿灯——象征着盖茨比追求的梦想。
菲兹杰拉德匠心独运地安排绿灯出现了三次。第一次是在开头的第一章:他对着黑黝黝的海面,奇怪地伸出双手,而且尽管离他很远,我能看出来他正在发抖。我不由向海那边望去,但什么也没看到,只见远处有一点微茫的绿光,兴许是谁家码头上的电灯。当我回头去看盖茨比时,他已经消失了,再次留下我一个人,在这不平静的黑暗中。(第023页)
第二次是在全书最中间的第五章:
“可惜有雾,不然我们可以看见对岸你家的房子,”盖茨比说,“你家码头末端总是亮着一盏彻夜不灭的绿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