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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与死的社会生理(2)

铁血黄花:清末民初胡暗杀 作者:伍立杨


德国军事学泰斗克劳塞维茨以为,战争(战斗)时刻精神因素至为重要,相持的双方,一边以力量悬殊而显弱势,则此弱方越应在危险的压力下提高精神的紧张和防备程度,否则视死而惶悚,临阵而折勇,那么任何军事艺术都会无济于事。

古有王者之怒、诸侯之怒、布衣之怒,数种区分。布衣之士,平常百姓也,其坎坷、蹭蹬、奔波忙碌,皆隐忍之,其所以不能忍者,所处之时,较之桀纣之世实又过之,天下良善多失意之士,大率为真风告退,大伪斯兴,暴政横施,而疮痍满目,加以中国内忧外患,杀伐频仍,成则为王,败则为寇,人权毫无保障,种种惨绝人寰的场面触目皆是。虽然“人生实难,死如之何”(陶潜),然布衣不怒则已,布衣一怒,则敢以颈血溅诸侯,尤以布衣中的智识者最见激愤,此所谓“莫道书生空议论,头颅掷处血斑斑”矣。柳亚子先生回顾当时情势,尝谓“现在帝国主义的头脑,和他们手下的鹰犬,够得上暗杀资格的,当然很多”(《磨剑室文录》,871页)。这也正是革命健儿誓死奋斗的背景所在。

晚清国策“祖宗之法不可变”,主张“富国强兵”和“船坚炮利”,所谓“师夷之长技以制夷”,外交上,晚清有“外须和戎”,故签《马关条约》、《辛丑条约》,口号背后的政策实质是维护对政治权力的垄断。

这个体制究竟是刚性的,不可改变的?这个朝廷怎么会承认自己有错,又怎么会改良?况且,所谓政改,就是下放权力,即开放言论自由,开放党禁,开放选举,实行司法独立。不管落实哪一条,朝廷都会面临被清算的命运—他们坏事干得太多了。他们已至想改都不敢改的地步。祖宗之法不可变者,其实就是耍流氓。

行政系统都要服从于慈禧的祖宗之法。专制的必然,也是中国一切灾难的根源。如果遇到清廷迫害或清除异己时,它的一句“祖宗之法不可变”就把所有罪恶全部掩盖起来了。祖传法定,它可以把一切实情遮掩,并进而用维护国体的幌子来标榜,同时又运用国家机器相威胁。

他们越是觉得自己时日无多,他们的腐败就变得更凶猛,形成一个真正的恶性循环,直至最后崩溃。

这就决定了维新派的穷途末路。

立宪派与社会实际脱节,十分尴尬,茫然无措,急着表态“告别革命”,更有甚者,竟然公开站在革命的对立面,要与专制者合作制止革命。谁能想到,“于无声处听惊雷”,就在这种情况下,革命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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