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文学中的乡土中国(1)

我承认我不曾历经沧桑 作者:蒋方舟


文学中的乡土中国

1934年,三十二岁的沈从文因为母亲病危从北平返回湘西。阔别十八年的家乡已经不是他记忆中美好纯粹的样子,湘西是陶渊明笔下《桃花源记》的灵感发源地,是遗世独立、平静祥和的家园,是中国古代对于乌托邦最早的想象。

重回故土的沈从文,却在给妻子张兆和的信中写道:“这里一切使我感慨之至。一切皆变了,一切皆不同了,真是使我这出门过久的人很难过的事!”

故乡是用来怀念的,故乡是用来美化的,故乡是用来失望的。马尔克斯在成名多年之后,陪伴母亲回到他出身的小镇阿拉卡塔卡(也就是《百年孤独》中的“马孔多”小镇),他惊讶地写道:“我的故乡仍是个尘土飞扬的村庄,到处弥漫着死人的寂寞。昔日不可一世的上校们只好窝在自己的后院悄无声息地死去,唯有最后一棵香蕉树为之作证。还有一群六七十岁的老处女,用下午两点的酷热浸湿她们汗迹斑斑的遮羞布……”

沈从文的失望亦如是,故乡的堕落是土地的堕落,是温情脉脉的儒家理想社会秩序的堕落。长达二十年的对外抗敌和内战,让农民的命运如浮萍般无助,性格灵魂也随之被压迫,战争动乱让他们失掉了平和正直的性格本质,而城市的浮华奢侈又让他们有了崇尚成功的价值观。沈从文失望地写道:“敬鬼神畏天命的迷信固然已经被常识所摧毁,然而做人时的义利取舍是非辨别也随同泯没了。”

沈从文敏锐地察觉到,表面的巨大进步中蕴含的是堕落的趋势。家乡人的品德性格被一种“大力”所扭曲。这种“大力”,就是现代性的大潮大浪,它不可抗逆地席卷了黄土地与黑土地,改变了数以千年的乡村形态。

从家乡回到北平之后,沈从文开始动笔写《边城》,写一条溪、一个女孩、一条狗、一个漫长的梦。《边城》的写作是一种对于似水年华的追忆,对于美好时代的挽歌,对于乡愁的自怨自艾。沈从文知道乡村的失落不可避免也不可溯回,因此他在文学中,创造了一个想象中的过去。不存在的故乡

1920年,鲁迅最早提出“乡土文学”的概念,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中指出:“凡在北京用笔写出他的胸臆来的人们,无论他自称为用主观或客观,其实往往是乡土文学,从北京之方面来说,则是侨寓文学的作者,侨寓的只是作者自己,却不是这作者所写的文章,因此也只见隐现着乡愁……(作者)在还未开手来写乡土文学之前,他却已被故乡所放逐,生活驱逐他到异地去了,他只好回忆‘父亲的花园’,而且是不存在的花园,因为回忆故乡的已不存在的事物,是比明明存在,而只有自己不能接近的事物较为舒适,也更能自慰的……”

乡土文学发源于乡愁,而鲁迅也是其最早的践行者。

《故乡》表现的也是一个归人的乡愁,重返故乡后,乡愁反而更愁。记忆中的质朴,是如今的贫困;记忆中的天真,是如今的无知;记忆中的生机,是如今的野蛮;记忆中的平和,是如今的麻木。在离开故乡的时候,归人并没有什么留恋,只觉得失落和悲哀。

鲁迅的《故乡》写于1921年,那时还是山雨欲来风满楼的阴霾渐渐开始笼罩乡土,鸡犬相闻的小国寡民幻想已经破灭,然而取而代之的是什么,尚看不清未来与前路。待到1930年代,沈从文重拾乡土文学的命脉时,乡村的厄运已经异常清晰:旧的江山与皇帝被推倒,新的统治更加可怖。

沈从文写道:“前清时当地著名的刽子手,一口气用拐子刀团团转砍六个人头不连皮带肉所造成的奇迹不会再有了。时代一变化,‘朝廷’改称‘政府’,当地统治人民方式更加残酷,这个小地方毙人时常是十个八个,全用枪毙代替斩首。”

面对让人万分痛苦的新旧交替,鲁迅和沈从文采取了同样的应对方式:他们在记忆里重塑故乡,追忆那些美好淳朴的人或事,把今朝和往昔穿插混淆,营造出一种“不知今夕是何夕”的氛围,让真实与虚构、记忆和现实变得无法界定。而作家自己,则变得像一个故乡的导游,他们对于一草一木都是如此熟悉,对于一人一物都深知来龙去脉,但同时他们又是隔离的——他们不是乡村的一部分,而是向外来者和观光客介绍乡村的人。故乡在他们笔下显得熟悉又陌生,亲切而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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