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待到第三天,振国已经开始昏迷,有时醒来第一声就喊“妈妈”。当孩子听到我的哭声时,讷讷地安慰我说:“妈妈,你别哭!”听振国这么一说,我心里更不是滋味。医生再次劝我:“孩子已经没救了,放开吧,你们还年轻……”就在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时候,有一个小伙子,说是青岛的,来肥城出差,这天水土不服,因为闹肚子,住进了医院,和振国一个房间。
小伙子刚一进门,看到床上的振国,就大声地问道:“这孩子怎么烧的?为什么不上大医院。”当时我和他爸都才只有二十三岁,县里的医院在我们眼里就是最大的医院,哪里知道还有什么大医院。
我急忙问他:“兄弟,什么大医院?”他说:“咱山东省省立医院,那里有烧伤专家门诊,你的孩子到了那里一定能治好,只是,可惜太晚了……”我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二话没说,冲进医生办公室,紧紧地抱住大夫双腿,把刚才那个小伙子的话重新给大夫说了一遍,求他们帮我把儿子转到济南去。当时大夫冷静地问我:“家里有钱吗?”我没说话。他接着说道:“你的孩子去了,即便能治好,至少要花两千多。”
我说:“不管花多少,只要我孩子有一口气,我都要去,我不会放弃。求求您帮帮我们,把孩子给我们送去吧,就是死在省立医院,我也算尽了母亲的责任,我也对得起儿子,到时我也不会后悔了。”
医生看我态度很坚决,也很同情我,答应帮我们把振国送到济南去。就这样,我们于1988 年农历五月十九日下午,把振国转到了山东省省立医院。
到了医院,烧伤专家立刻给振国作出诊断:三度烧伤,面积65%,伤面已经化脓。当时医生问我“带钱没有”,我说:“只要孩子来得及治疗,先把俺孩子留下,今天没带多少,我们明天就把钱交上。”他们说:“行。”
等到第二天,医生说:“孩子该交押金了。”
我问:“交多少?”
“先交一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