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和资产阶级之间的和睦产生了一个始料未及的结果,它造成了骑士理想和商人对物质的东西一丝不苟的作风的结合,使之成为300年来文明行为的守则。遵照这一守则,贵族和平民的人格都有所改善,前者关怀体贴而不是傲慢无礼,后者自尊自爱而不是卑躬屈膝。这一守则持续到大约20世纪中期。
君主理论起始于蒙田的时期和16世纪晚期想要结束法国内战的策士们。那个世纪早些时候的马基雅维利也可以算一位先驱者,后文会详述原因(256>)。不过革命最直接的理论家是法国的法学家让·博丹。他的著作《共和六书》不是人文主义者的空想,而是一位历史学家对古今政府的研究,其目的在于确定一个适应现状的政府形式。博丹认为新制度应包含前朝和外国法律中所有好的条文,并应密切符合国情——不是随便哪个国家,而是眼前这个国家的国情。这个要求是为了反击把罗马法作为政治理论中一切智慧来源的迷信;(他说)比较历史学才是真正的智慧来源,它表明政治学家面临的根本问题是:国家的权力应该寓于何处。
博丹确信,权力分享的所谓混合政府在法国行不通。主权是不可分的,虽然他承认在一些情形中,政府形式可以有别于国家类型,比如民主国家不一定由人民,而是可以由他们的代表来治理。法国需要君主。互相冲突的利益和团体(他考虑的是胡格诺教派的势力和野心勃勃的贵族)需要一个凌驾于它们之上的权力来平衡它们的要求,使之服从全体的大利益,无论这个全体是共和国还是联邦。
明智的政府必须充分了解国家的民意民情,然后国家或法律的改变才能产生结果。因为一个联邦的主要基础在于使国家适应国民性,所发布的法令和法规要符合地方、百姓和时代的特性。
——博丹《共和六书》(1576年)
博丹只保留了一个对君主的制约,那就是三级会议。它不定期开会,负责投票决定是否征收新税;博丹发表他著作的那年,正好任大会的秘书。三级会议代表三个阶层——僧侣、贵族和平民,开会表决时,每个阶层内部磋商后作为一个整体参加投票。自亨利四世统治下君主制兴旺之后,他们只开过一次会,直到1789年他们不自觉地担负起了摧毁君主制的任务(423>)。
博丹的《共和六书》在法国广为流传,在英国也影响广泛,并多次再版;这说明公众已经受了其他思想的影响作为铺垫,才会对它如此欣赏。一个全新的思想是得不到回应的。这本书成功的一个因素是里面的倡议都是从历史实践中推断而来。博丹以前就提倡从历史出发进行思考,曾著有《简易了解历史之方法》一书。书中他首先提出了孟德斯鸠的主张,即气候和土壤以及它们联合产生的结果决定着政府的形式,在制定法律时应考虑到这些条件——先经验后理论。正确理解历史可以古为今用这个信念是现代的特征(482>);其实历史上有许多时期,许多民族没有这样做照样过得很好(<234)。现在医生看病首先要了解病人的病史,董事长必须在年度报告中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认为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不仅有知识而且有历史感被认为是在实际生活中的一个优势。历史感可以使人发现事物表面下和名称后的异同。举个粗略的例子,一个人在关于古希腊的书中读到外衣、帽子和鞋这些字眼,又在关于美洲殖民地的书中读到同样的字眼时,如果脑海里浮现的是同样的东西的话,他就没有历史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