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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制革命(7)

从黎明到衰落:西方文化生活五百年,1500年至今(套装上下册) 作者:(美)雅克·巴尔赞


历史感不会自动获得,所以才需要博丹的《方法》,这本书总结了文艺复兴时期的学者首倡的思想。当时,瓦拉、比代和其他人对比了各种书籍以后,悟出一位作者表达的意思部分地取决于他写作的时代。反之亦然:只看一位作者的遣词造句即可推断出他生活的时代。文字分析产生了“一个年代”和“时代风格”的概念,也表明它们后来可以转化为全然不同的东西。永恒律法下的固定和永久性是宗教生命观的特点,它逐渐让位于把生命看作不断演变过程的世俗生命观。比较历史学促进了现世主义。

比博丹稍早一点儿的另一位律师弗朗索瓦·博杜安提出法学应结合历史来教授,这样法律规则就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实际的手段。他认为准备担任公职的人应当学习历史和法律推理相结合的课程。历史的有力事实终于使那些有影响力的罗马法博士看到,罗马初期的国王和它衰落时的皇帝完全不同。(他们主张)现代的统治者应当是罗马时代早期的国王和后期的皇帝的结合,像前者那样接近人民,像后者那样被当作神祇一样崇敬。这些理论家宣扬的主张其实早已得到了人们的认同。大多数人——律师、策士、资产阶级还有国王——都希望中央权力既强有力又得人心。

但是也有一种少数意见。人如其名的弗朗索瓦·奥特芒写了一本题为《法兰克-高卢》的书来阐述地方的保守传统,这本书也成了畅销书。论辩大师奥特芒猛烈抨击所有援引罗马法来支持君主制思想的论点。他力主国王权力应予限制。法国的“各项自由”决不能一笔勾销,市镇自治权、地方和国民大会、从王公和国王那里赢得或买到的特权——这些是不能放弃的遗产:是它们,而不是君主,在保障着人民的安全,而且君主必将变得无法控制。

奥特芒此书的标题提到法兰克人,一个自由的日耳曼部落,还提到在可恨的罗马人到来之前本来是自由的人民的高卢人。这种追溯一个国家及其各个阶级的种族来源的方法一直沿用下来。在路易十四时代,在1789年的法国革命中,在19世纪的自由政治中(295>),它都起了作用。最后,在其他因素的补充下,它成为20世纪凶残致命的种族理论的核心(748>)。

随着国王变为君主,王国变为国家这些质的变化,宗教在文化中的地位也随之改变。我们已经看到,没有神职的俗家人在政府中取代了僧侣,同时人们对教派间争斗深感厌倦,渴望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权力。宗教信仰本身并未减弱,但许多人认为宗教的意识形态干扰了国事治理。如果宗教要在治国中发挥作用的话,作用应有多大?一个突出的事例对此做出了回答。1593年,身为新教徒的纳瓦尔国王亨利在为争夺法国王位而战;他需要争取虔信天主教的巴黎人的支持。于是他放弃了对胡格诺教的信仰,说:“为了巴黎值得去望弥撒。”同样,大约同一时期,英国未来的国王詹姆士一世当时还是苏格兰的国王,他信奉新教,但他向天主教的领导人保证如果他们能帮他登上英国国王的宝座,他就转信天主教。在“三十年战争”期间,(我们已经知道)黎塞留大主教相信新教与国家利益一致,于是同信奉路德教的瑞典结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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