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文明的辩证法(2)

一篇读罢头飞雪,重读马克思 作者:韩毓海


布罗代尔指出,与西方资本主义发展方式不同,中国是“反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的典范,我认为他的这个解释既深刻又简单明了。

中国有很漫长的、深刻的市场经济传统,这个传统的实质简而言之就是马克思所说的W–G–W ,即从商品经过货币再到商品,而这也就是市场经济的实质—商品交换;与此相区别和对立的方式则是G–W–G',即用钱来生钱,而这就是资本主义经济的方式,也是1500 年以降欧洲文明的发展方式。

虽然存在着广泛的市场经济,但是中国并没有产生西方那种独立的、支配一切的金融领域,把分散的小农经济、分散的社会财富集中起来向未来投资的信用机制在中国的发育也非常不健全。简单地说,这首先是因为中国与欧洲的历史条件根本不同。16 世纪以来,在中国,明清两个绵延王朝实现了长期和平,而长期和平催生的高水平竞争又造成了停滞。我把这种停滞归因于:王朝中国自宋代以来长期实行的“消极的财政政策”和明代以降

“依附性的货币政策”,其中最为关键的是,长期的和平稳定使中国并没有投资于战争和暴力的需求,没有从暴力行动中攫取高额利润的冲动,这与16 世纪以降欧洲的情况完全相反。

与此同时,中国也好,今天和未来的世界也罢,最应该加强的是对伊斯兰文明的研究,因为正是伊斯兰商人,而不是欧洲人,创造了世界上第一个国际信用体系。在欧洲的黑暗时代,伊斯兰文明所建立的这个信用体系以印度洋为核心,横跨西亚、北非和南亚,从而铸造了中世纪人类经济的辉煌时代。实际上,商品和财富的证券化正是伊斯兰商人的发明,而在金融领域的各个方面,欧洲人几乎都是伊斯兰的学生,甚至可以这样说:16 世纪以来,欧洲人不过是盗用了伊斯兰的发明攻打伊斯兰。

尽管伊斯兰文明创造了先进的信用体系,但是从伊斯兰文明中也没有产生资本主义。为什么?一个重要原因是:熟悉金融工具的伊斯兰文明却坚决地反对金融机构发展为独立的领域并支配一切。伊斯兰教义对此的解释非常简要:按照伊斯兰教义,如果钱可以生钱,那么就没有人再愿意从事艰苦而诚实的贸易了。可见,伊斯兰文明也许最早认识到:“贸易自由”与“金融自由”绝不是一回事,信用和金融制度只能是贸易的“仆人”,只应是为贸易服务的“服务业”,如果这个“仆人”变成了“主人”,“仆人”骑在“主人”头上,如果金融成了一个独立的、占支配地位的领域,那么它就会对真正的“自由贸易”造成毁灭性的破坏。今天看来,能够早在美国金融危机之前1 000 年就提出这样的洞见,这真是一个令人惊叹的先见之明,我们在后面会继续论述这个高明的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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