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11月,作者罗隆基被抓捕。随即,教育部饬令光华大学撤销罗隆基教授职务。
1931年1月19日,光华大学校长张寿镛致信蒋介石说—
今有一事上陈,即教育部饬令光华大学撤去罗隆基教员职务是也。罗隆基在《新月》杂志发表言论,意在主张人权,间有批评党治之语,其措词容有未当。唯其言论均由个人负责署名,纯粹以公民资格发抒意见,并非以光华教员资格教授学生。今旬奉部电遵照公布后,教员群起恐慌,以为学术自由将从此打破,议论稍有不合,必将蹈此覆辙,人人自危,此非国家福也。钧座宽容为怀,提议赦免政治犯……夫因政治而着于行为者,尚且可以赦免,今罗隆基仅以文字发表意见……略迹原心,意在匡救缺失,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拟请免于撤换处分,以示包容。……
张寿镛致蒋信函前一天,胡适致函陈布雷,“为罗隆基被捕申辩”说—
……托井羊先生带上《新月》二卷全部及三卷已出之三期各两份,一份赠与先生,一份乞先生转赠介石先生。《新月》谈政治起于二卷四期,甚盼先生们能腾出一部分时间,稍稍浏览这几期的言论。该“没收焚毁”(中宣部密令中语),或该坐监枪毙,我们都愿意负责任。但不读我们的文字而但凭无知党员的报告,便滥用政府的威力来压迫我们,终不能叫我心服的。
史料记载:罗隆基“经胡适活动后被释放,随后胡适离开上海,避走北京;1931年7月底,新月书店被查抄,没收《人权论集》及《新月》杂志”。
—史料见《人权论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