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女人把头发卡上去,这样可以看见她们的脖颈和耳际。如果她是刘虹,搞不好我现在会从后面搂住她,然后她恼羞成怒,也不是真的生气,而是让我别碰她,接着咯咯地笑……只是我到现在都想不明白,一个能发出那种笑声的女人怎么会和别的男人跑了,就那么一声不吭的,这比我所有的生意都还叫人费解。真他妈的生活。
接着,我听到高跟鞋的声音,那个姑娘已经开始往腿上拽她那只鹿皮色的靴子,我并不喜欢她这身打扮,但她一定是打扮过了,只是我打心眼儿里厌恶女人穿着靴子哒哒地走来走去。好像生活很值得感激似的。
“就这么走了?”我问,我这么问了之后就后悔了,难道还要让她留下来?
幸好,幸好她是个通情达理的姑娘……甚至回头瞥了我一眼,“能给我根儿烟吗?”她说。
“只有这个了……”我拿出一根儿骆驼。
“无所谓。”她让我给点上。只是那个火机怎么都不着,是我在楼下小卖部随便买的,我用手摇了摇它才重新有油,这多少有点儿尴尬,我们都互相笑了一笑。姑娘用嘴叼住烟后,又低头把另一只脚上的靴子给蹬进去了,还是那个鹿皮色的。我注意到应该擦擦了。鹿皮色沾了灰就不好看了,有时候叫人觉得落魄。一个二十来岁的姑娘怎么才叫落魄?我想我也不是很清楚。她大概是二十几岁吧,如果二十二还好,如果二十五,她就没什么戏了。二十五岁之后的女人是有毒的,但是这并不值得我同情,怎么说呢,我们是逢场作戏来着……
“说真的,我应该怎么称呼你呢……”我没想到是她先这么问的。我并不想跟她说我姓石,我希望这是体面的。
“算了,看你……”她说着吸了一口烟又给吐了出来,我知道,很多女孩子并不是真的把烟吸进肺里,她们只是觉得好玩儿吧。就像很多事情在她们看来,都是好玩儿。
“我走了。”她说。当她这样说的时候,轻描淡写,就好像我们明天还会再见一样……
我嗯了一声。
她又发出一阵挺爽朗的笑声,好像我是个只会说嗯的木讷的中年男人……很快她就走到床的另外一边俯身捡起丢在地上的小包,在她俯身的一瞬间,露出一截小腰,我得说,那是我昨天夜里一直握住的地方。有时候年轻女孩子的好处在于,她的每一个部位都让你觉得这么容易把握,我总是有这种幻觉。
想到这些,我不由得有些兴奋,我昨天和这个姑娘在酒吧喝了一些威士忌之后,就给她领了回来,好像是心照不宣。
趁着酒意,我记得自己在这张大床上说了不少脏字。有时候我总说——我喜欢操你,真他妈想给你操穿……
但是对于刘虹,我好像老实得多。我们大概谈论过爱情。
“昨天晚上你喜欢吗……”,当我还在这么想的时候,这个姑娘突然问。她大概是要走了……
“你呢?”我通常都不怎么喜欢回答别人的问题,这一定是生意做了太久的缘故……我喜欢自己挑明规则。
“并不是太糟。”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