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十二年(1832年),左宗棠丁忧期满服阕,决定参加在长沙举行的乡试,也就是举人考试。
乡试又叫分试,是明、清时在各省省城和京城举行的科举考试。照例每三年举行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为正科,遇皇家有喜庆之事加科称为恩科,由皇帝钦命正副主考官主持,凡获秀才身份的府、州、县学生员、监生、贡生均可参加。考试通常安排在八月举行,因此叫“秋试”。按四书五经、策问和诗赋分三场进行考试,每场考三天。举人一词,在元代以前,是指各地举荐进京参加会试的秀才;到明代,成了乡试合格秀才的专称。乡试第一名称解元,读书人成了举人才有资格进入更高层次的会试。
因为会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举行,所以又称“春闱”、“礼闱”。应试者是各省的举人,地点在北京国子监,主持人不叫主考,而称总裁,必须由官位一品、年高德劭的翰林担任。取中者称贡士,第一名即“会元”。
会试发榜10天后,将在保和殿举行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试卷由读卷大臣看过后评定甲、乙等级,选择最好的前十名卷子进呈给皇上亲阅,听候圣裁名次。殿试按成绩分为一、二、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分别称作“状元”、“榜眼”、“探花”,合称“三鼎甲”;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二甲若干,赐进士出身,第一名称“传胪”。三甲若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还要经过一次朝考才能普遍授予官职。
不能参加殿试的人,可以“告殿”,即保留考试资格,但必须等三年以后的下科殿试才能补考,而且补考成绩再好,也不能列入前三名。
左宗棠因为在丁忧以前还未曾参加院试,未取得秀才资格,而道光十二年适逢三年乡试之期,如果要等中了秀才之后再来考举人,势必又要再等三年。好在那时有所谓“捐监”的规定,即未曾中过秀才而希望参加乡试,可以出钱捐一个监生,一样可以参加考试。这年,左宗棠已21岁,急切需要谋个职业来维持生活。为了争取时间,左宗棠想尽办法,东拼西凑,筹集到108两银子,捐了一个监生资历,总算参加了约有5 000人投考的长沙乡试。
考试按规定分为三场:第一场在天明时发卷,是根据《四书》命题的四个试题:“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中立不倚”,“故士穷不失义,达不离道”,“赋得学者心之白日”。三个用散文、一个用韵文作答。夜晚来人收卷,考生方可离开考场,次日休息一天。
第二场考试是根据《五经》命题的五个试题,考试时间两天。
第三场的五个试题不在《四书》、《五经》之列,涉及历史掌故、政府法制、国家典章等内容,其中一个用韵文写答。时间为三天。考官在25天内阅完试卷,从中选拔出48名及格者,录为举人。
考试结束后,左氏兄弟松了一口气。但是左宗棠却并不知道,他的试卷在几位考官手中辗转反复,几经周折,才终于得见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