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案发生后,汪精卫、许崇智与蒋介石三人组织特别委员会,主持缉凶事宜,并“授以政治、军事及警察一切全权应付时局”。 特别委员会最后判定胡汉民虽不负法律上的责任,却负有政治上的责任,责令其赴苏俄“考察”,实为政治流放。
汪精卫后来告诉陈公博,许崇智当时还想藉机杀胡,汪没有赞成。今阅蒋介石日记,大体可以印证这一说法。许崇智与胡汉民在廖案前即已“两不相立”。故许崇智对处置胡汉民,态度非常激烈,经蒋介石等“痛陈利害”才作罢。
但当时党内传闻最广的是汪精卫如何利用廖案苛待胡氏, 并在一批国民党“老同志”中激起波澜。《邵元冲日记》载,廖案发生后,在上海的戴季陶、孙科、叶楚伧、刘芦隐和邵元冲等人均对汪精卫的做法及其为人甚表愤慨,认为“此次之大狱,实系精卫欲掊去展堂(汉民),故罗织种种罪名而成之,以便自代,其阴贼险狠,振古所希,季陶痛人心之狡刻,为之大恸,同座相对,俱为唏嘘”。随后几天内,邵元冲又获悉广州方面对林森、邹鲁、谢持、许崇智等亦有排挤倾向。他在日记中感喟道:“粤中相煎益急,始作俑者其责任将如何耶!”
当时聚集在上海的国民党“老同志”有谢持、叶楚伧、茅祖权、邵元冲、沈定一、戴季陶、覃振、孙科等人。这批人之汇聚,除对“联俄容共”政策持有异议外,共同对汪精卫不满,是他们结盟的一个重要因素,而这一点向为学界所忽视。他们对汪氏不满,并非因汪氏如何“左倾”,而更多是从“友道信义”上指责汪氏人品。如戴季陶致广州通电中,大谈“友道信义”,认为汪精卫“不应苛遇展堂”,谴责汪氏为人“狡刻”。 本来汪、胡两人在国民党内的口碑,一“长厚”,一“刻薄”。孰意廖案之后,形象完全颠覆。党内“老同志”亦由此与汪氏埋下难以化解的怨结。
蒋介石可能是廖案的最大受益者。廖案以前,蒋在党内的座次最多位列第五;廖案以后,一跃而位居第三。其次,廖氏生前是黄埔军校党代表,法理上与校长平起平坐,对校务有节制和监督之权。军校的一切规则、法令、命令,均须经党代表副署才能有效。 这种军政二元首长制,对蒋的权力无疑是一种极大的牵制。 廖氏死去,蒋自然是一种解脱。从此黄埔军校大权实际由蒋一人独掌。
当时蒋的职位,除黄埔军校校长外,另兼粤军总司令部参谋长。许崇智任中央军事部部长兼粤军总司令,是蒋介石的顶头上司。廖案后不久,蒋介石采取非常手段逼迫许崇智离粤。逼走许崇智后,蒋在党内的地位晋升为第二,仅次于汪精卫,堪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此事本与汪精卫没有直接关系,但被驱逐的许崇智在痛恨蒋的同时,对汪似乎更不原谅。在许氏看来,汪之当选国府主席,他立有“拥戴”殊勋,而蒋之敢于驱许,势必先得汪之同意。 认为汪不仅没有制止,反而投井下石,因而对汪极为愤忿。
这些不满汪精卫的“老同志”,很快聚集起来,并于1925年11月下旬集会北京西山,形成所谓“西山会议派”。西山派的诉求主要有三:一是对汪精卫个人不满;二是对“联俄容共”政策不满;三是对中政会的“僭越”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