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和“拉”的结果使作为野史文体的小说长期依附于正史话语。正史文体的世界感实际上就是统治阶级的世界观,目的是为了说明自己的统治有绝对的合理性、合法性,因此,其教化、说教就是免不了的。小说在饱经棍棒之后,在一定程度上终于成了孝子。且听凌濛初说自己的创作:“说梦说鬼,亦真亦诞,然意存劝诫,不为风雅罪人,后先一指也。” 静恬主人也毫不含糊:“小说为何而作也?曰以劝善也,以惩恶也。” 但更重要的是为正史文体的世界观(感)歌功颂德,并拍其合理性的马屁。明人沈德符在自己的大著中,就记载了一个为嘉靖皇帝找到了他必然当皇帝的“野对联”。 不仅龙心大悦,儒道互补高兴,正史文体满意,也为“孝子”画了像。
但小说毕竟首先是一种与正史文体相异的世界感,无论正史文体怎样对它拳脚相加、挑逗引诱,它先天的出发点决定了自身本有的整体性品貌。巴赫金认为,文体是艺术表达的典型整体。 从这个意义上说,正史文体不可能彻底同化作为野史文体的小说。小说真正从正史话语中最大限度地独立出来,大约是在明代;这个时候,小说才真正拥有了自己的话语空间,真正独立地用自己的眼光看待世界和人间众相,最大限度地与正史文体相异。由于世界感不同,观察世界的切入点、角度有异,小说从骨殖深处成为对儒道互补(世界感)的一种反衬、反讽。鲁迅曾指出:“‘讽刺’的生命是真实……它所写的事情是公然的,也是常见的,平时是谁都不以为奇的”,“现在给他特别一提,就动人”。 Thompson在论述T. S. 艾略特时也坚定地认为,讽刺是“一种存在着的超验的真实”(a transzendent reality that does exist)。 把鲁迅和Thompson合起来也许就更完备了:从正史文体的角度看,一切合乎规范的日常事物都是“不以为奇的”、“公然的”,从小说的角度看,不仅“就动人”,而且还带有许多“超验的”(transzendent)特性。比如正史话语鼓吹的“太上忘情”、“存天理,灭人欲”,就是近乎超验的神而不是现实的人的特征了。借用巴赫金的说法,任何小说都有讽刺性的本质,讽刺来源于两种不同世界感的互相反驳、对话,讽刺不仅仅是一种表达技巧,更是一种精神气质;讽刺是正反同体的,因而小丑就是国王;对话、反驳使任何神圣的事物都有可能归于尘土,所以臀部也就是头部。 借用北岛的诗说则是:“我被倒挂在/一棵墩布似的老树上/眺望。”——在作为文体的小说那里,一切正史话语意欲维护的东西都可以被倒过来观察。请听正史文体对此的抱怨声:该死的《拾遗记》“或上诬古圣,或下奖贼臣,尤为乖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