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通常只被看作小说写作的技巧,但我们如果把作为叙事的小说,和作为与世界感同一的文体的小说连起来看,情况也许就会有所变化。一般说来,小说的“体”一旦定下,小说由此展开的叙事从逻辑上看,似乎就必须理解为在“体”的笼罩下对世界、人生进行观照、思考和评价的思维方式。布托尔说得好:“不同的叙述形式是与不同的现实相适应的。叙述这一现象大大超过文学的范畴,是我们认识现实的基本依据之一。” 这正是维特根斯坦要表达的:一种新的语言游戏处处体现着一种新的“生活形式” ——假如我们把叙事也看作认识现实的“语言游戏”的话。这一点似乎是完全可能的。按照西方语言哲学,这个世界正是一个语言的世界,没有语言就没有人,人的活动必须在语言风格中才能展开,才能被认识、被理解,恰可谓“言与天地为终始也”。 所以《圣经》才说:“太初有言”(The Word)。我们或许可以这样断言:叙事方式的不同,正好表达了世界感的差异;正如我们说过的,在作为文体的小说里,世界感有可能是多重的、多样的,比如有以情为体的,有以笑话为本的。正是在这一点上,叙事具有了与世界感同一、重合的特质,也具有了本体论性质。
但叙事作为一种构架世界、“理解生活的必不可少的解释方式” ,更在于它从特定的、本有的世界感出发为世界和生活编码,按米兰?昆德拉(Milan Kundera)的说法是为人的行动编码。因此,叙事是与它所评价的世界、生活结构相适应的动态过程。这毋宁是说,世界、生活的变化流动,全处在叙事框架的变化流动中。这正是巴赫金想说的话:甚至在生活中,我们用叙事的眼光也能发现世界、人生的故事。 在此,叙事是一种在特定世界感观照下的行动,因而叙事也可以合理地被看作小说写作的技巧。但是,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小说的叙事首先是作为一种本体论性质的技巧而出现,简言之,它是体与用的结合。作为世界感的小说文体和有本体论特质的小说叙事相对应;拥有“过程性”的“用”的性质的叙事,则是作为文体的小说和作为本体论性质的叙事的必然要求和逻辑展开:在这里,“体”只有具体化为“用”,“体”才能成立。
E.佛斯特(E. Forster)曾正确地说:“小说是说故事”,“故事虽然是最低下和最简陋的文学机体,却是小说这种非常复杂机体的最高要素”。 没有叙事就没有故事。说到底,人生也不过是叙事的自行展开。一个人有什么样的世界感,必定会有什么样的生活,也就必然能构架自己在生活中的故事;小说不过是从特定的世界感出发,选择相应的故事并进行语言编码而已。因此,假如说现实主义不是作为一种技巧,而是作为一种精神气质,那么,任何关于人生故事的叙事都是现实主义的。从小说在中国传统文化语境中的出生、生存和发展历程来看,小说是对正史文体的一种反驳、疏离和瓦解,而且小说越是往后发展情形就越是如此。想要疏离、瓦解正史文体,幻想性叙事似乎就是不可缺少的方式之一。不过,需要指出的倒是,幻想性叙事不仅仅是指对超自然事物和对幻想所构架出的故事的陈述,更是泛指对某种渴求状态所构架出的想象故事的叙述;这种叙述也许没有现实秩序中的合理性,但有心灵上的合法性。它同样是真实的。视界即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