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商籁新声(1)

文本的肉身 作者:江弱水


商籁新声——论现代汉诗的十四行体

闻一多最早将英文的sonnet译为“商籁”,虽然有些人认为译音不够准确,但是音义双关,允称佳译。众声为“籁”,高秋为“商”,可见此一诗体,绝不骀荡通融似春风,而是紧张冷肃如秋气。宋人唐庚诗云“诗律伤严似寡恩”,十四行诗正是西方格律最严谨甚至苛刻的诗体,怪不得一个英语十四行诗的选本中,编者的序言一开头就引了爱德华·托马斯(Edward Thomas,1878-1917)的话说:“就我个人而言,我怕十四行。它必须是十四行,一个人若能将他的思想纳入如许限制中,他要么是个大大的诗人,要么是个冷冷的数学家。”编者接下来说:

十四行恰好长得足以发展一个单独的主题,又短得足以验证诗人言简意赅的天赋。十四行诗最了不起的地方在于,诗人克服了形式的限制(从一般意义上讲,所有的形式都是强制),将自己繁富多变的语言、声调、心境服服帖帖地安排到一套相当严格的规矩里去。

歌德说过:“在限制里方能显示出身手,只有规律能给我们自由。”在诗的领域,这些“限制”与“规律”即表现为具体的形式,也就是一定的音(metre)、韵(rhyme)、体(form)。十四行诗在音韵方面规定非常严格,而又富于变化,堪称精美的音乐图式,其长短合宜与宽严适度,可以媲美中国古典诗中的七律。格律谨严之外,十四行诗的写作也极其广泛,意、法、英、德、西、俄诸大语种的诗,都常用此体而迭出佳作。至于作者群之众与接受面之广,又只有中国古典诗中的七绝差堪比拟。举一个例子:莎剧中罗密欧和朱丽叶从携手到接吻,中间的昵昵儿女语,竟联句而成了一首韵脚工稳的十四行诗!

罗密欧和朱丽叶的联句十四行诗,当然是“莎士比亚式”,韵脚安排一般是ABABCDCDEFEFGG。这种英国式十四行体,中国诗人很少有作,以至于王力的《汉语诗律学》论白话诗的商籁体部分竟无例可举。中国诗人都喜欢写意大利式,或者叫“彼特拉克式”,特别是其中的变体,或分两节,每节行数为八六;或分四节,每节行数为四四三三。韵式前八行用抱韵(ABBA)或交韵(ABAB),后六行花样很多,可以是ABBACC、AABCCB、ABABCC,甚至可以是ABABAB。全诗最少四个韵,最多七个韵,不拘一格。

正因为意大利式变体十四行格律谨严,结构工巧,讲究构思和布局,要求层次和深度,所以很容易理解为什么中国诗人偏爱此体。大家特别认为,十四行的起承转合与五七言律相通。

但是,有些论者认为,就结构而言,十四行诗比不上律诗。比如,余光中就说过:“律诗的起承转合平均分配,可是十四行的结构并不平衡,因为起承占去了八行,转合的空间只剩六行。”朱徽也认为:十四行的结构“完全谈不上对称或匀称。这甚至要影响到它各部分的功能,即‘起承转合’之间的比例失调。如‘起’的部分比较重,而‘转’和‘合’的部分又显得比较轻,呈现出前后失衡的现象。”

与以上看法相反,我恰恰认为,意大利体十四行诗的上下不对称,非但不是缺点,反而是其优点所在。中国古典律诗为整齐的八句四联,中间两联对仗,长处当然是工整,短处免不了就会是板滞,低手写起来,结构上规行矩步,对仗时左支右绌,常常徒有体格而缺乏风姿。多亏其声音的设计妙呈连环,前后句平仄相异,上下联既相异,又相同,且复相连,一张一翕,一呼一应,方能化视觉的凝滞为听觉的流动。反观意大利体十四行诗,特别是四四三三结构的那种,前面两个四行,偶数显得整齐,后面两个三行,奇数显得变化,天然具有整齐与参差的对比,凝定与松动的统一。

不妨换一个比喻性的说法。俞平伯《读词偶得》有这样一段话:

《玉楼春》又名《木兰花》,四平调也,故宜排偶,便铺叙。若《浣溪沙》亦通体七字,且间有押仄韵者,非不相似也,唯其伶丁结句,惯以不定生姿,致无复平稳之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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