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伯达说:
本来,这件事不值一提。充其量,我只是做了一件“好事”。可是,当我被突然投进监狱,我为了救自己,才喊出了“我在阜平是做过一件好事的!”这句话……我确确实实,是为了救自己!我的话被汇报上去了。别人当然不明白我说的“好事”是什么,毛主席心里明白。所以,当时他在政治上狠狠批判我,在生活上给我宽大——我非常感谢毛主席!我的体质很弱,在监狱中如果没有毛主席的关照,我早就不在人世了。唉,不过,我活着也难为情——我这样犯了大罪的人,何必活着呢?……
公安部门在派人向陈伯达作了调查之后,曾要求陈伯达把“好事”写成一篇书面的材料。陈伯达考虑再三,终于动手写,却只写了一小半,没有写完。自然,他也就没有向公安部交上关于“好事”的书面回忆。
陈伯达这篇没有写完的文稿,依照手稿原文,现披露如下:
有一回,公安局派人来问,你说曾在阜平做过一件“好事”,是什么“好事”?
我说,是有这末一回事。在狱门前,看守的同志正开一个牢门要我进去,我不肯进去时说的。
“你是否说,你救过毛主席?”
“是的,是这样说的。这事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我说起这事,是求毛主席能够宽恕我,不要让我进监牢。”
事情的经过是:毛主席从晋绥到阜平后,周恩来同志和他(引者注:指毛泽东)离别要到西柏坡的时候,他告诉恩来同志,他(引者注:此处的“他”指周恩来)到西柏坡可告我,要我陪他(引者注:指周恩来)到苏联。恩来同志把此意告我,我即到阜平。我到阜平后,没有和毛主席住在一处,是分开住的……
尽管陈伯达没有给公安部门就阜平的“好事”写出书面材料,但是他在1982年4月23日与周扬的谈话中,倒是说及了。本书第一章引述了陈伯达之子陈晓农关于陈伯达与周扬谈话的笔记。现再把陈伯达对周扬所述有关阜平“好事”的一段话,转录于下:
我自己以为优待我是因为我在阜平救过毛主席。1948年春天国民党飞机轰炸阜平,那天早上我听到飞机响,赶紧跑到毛主席那里,他正在犹豫,我说飞机就在头顶上,要赶快走。他听我一说,就走了。他绕过一道墙,听警卫员说我还未走,回头喊了我,我催他快走。……
看到他已走到安全地方,我赶快离开,刚跑到院子外,炸弹就已经投下来了,正好炸在院子当中,房子玻璃全被弹片打碎了……
如果晚一步是很危险的。这件事本来从没有对别人说过。1971年逮捕我,我在监狱门口不肯进去,大声说过“我救过毛主席!”
开始关我的地方条件很差……大概我说的话传上去了,几天后把我转到一个三层楼上,生活很优待……
1949年3月5日至13日,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在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穿着一身蓝布棉衣、戴着一副近视眼镜的陈伯达,在这次会上被“依次递补”为中共中央委员——因为在33名中央候补委员中,他原本名列第三。
陈伯达得以“递补”是这样的:
原中共七届中央委员陈潭秋,其实在“七大”召开时早已去世,他于1943年9月27日被新疆军阀盛世才秘密杀害于迪化(今乌鲁木齐)。由于消息隔绝,不知他已不在人世,所以在1945年仍被中共“七大”选为中央委员。
原中共七届中央委员王若飞和秦邦宪,1946年4月8日由重庆到延安时因飞机失事,遇难于山西兴县东南之黑茶山。原中共七届中央委员关向应,于1946年2月病逝于延安。
这样,廖承志、王稼祥、陈伯达、黄克诚四人由中央候补委员递补为中共中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