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有一则消息,深圳有位先生把小偷当做菩萨来拜。他在办公桌上立了一个牌位,每天早晨还没来人的时候先对着祈祷。牌位由三张纸板做成相架状,正面画着一个长着三只手的男子,下面工整地写着“小偷菩萨,请您不要偷我家,我为您忏悔”。报道说,该先生1998年从河南老家到深圳来创业,七年间被偷了近20次,光自行车就被偷了九辆。供奉小偷牌位,是“希望能感化小偷”。
“夜静穿墙过,更深绕屋悬。偷营高手客,鼓上蚤时迁。”这是《水浒传》里小偷时迁的出场判词。专门在“一地里做些飞檐走壁、跳篱骗马勾当”的时迁,因为偷了报晓的公鸡,无意中惹到祝家庄头上,还引发了一场战争。但晁盖显然是看不惯小偷的,他要斩了乞援的杨雄、石秀,理由是“新旧上山的弟兄们,各各都有豪杰的光彩。这厮两个把梁山泊好汉的名目去偷鸡吃,因此连累我等受辱”。这倒真是冤枉了两位,其实那是时迁“到后面净手,见这只鸡在笼里”,就顺手给牵了来,杨雄当时曾说:“你这厮还是这等贼手贼脚!”石秀也笑道:“还不改本行。”所以,最后“惹得群雄齐发怒,兴兵三打祝家庄”,不是为了营救被捉的小偷时迁,而是因为祝家庄“填平水泊擒晁盖,踏破梁山捉宋江”的旗帜太过嚣张。上山后,时迁立了几次大功,比如大破呼延灼的连环马,前提是“汤隆赚徐宁上山”,再前提就是“吴用使时迁盗甲”。饶是身怀绝技,时迁在一百单八将里也只是排名倒数第二,因素固然很多,但时迁的小偷身份怕是其一。
感化小偷,前人多有为之。《玉壶清话》载,宋朝王昭素是个“行高于世”的人物,怎么个高法呢?他上街买东西,不讲价,“随所索尝其值”,人家要多少就给多少。有一次卖东西的人说,刚才要的价其实高了,王说,你还是把钱拿着吧,“免陷汝于妄语咎”。吃亏的时候也还为他人着想。但从此之后,他买东西也没人再蒙他,大家互相转告:“王先生市物不可虚索。”有天晚上,一个小偷跳进他家院子,因为王家准备修房子,院子里堆满木料,小偷正琢磨怎么进来,察觉了的王昭素“尽室之物潜掷于外”,并且对小偷说:“速去速去,恐有捕者。”弄得小偷很惭愧,“委物而遁”。这件事的结果是“乡盗几息”。这两件事,说的都是感化的力量。
张翰《典故纪闻》里有一则记叙他先祖的事迹,其中之一也是感化小偷。当然,在张翰眼里,像王昭素一样,放纵小偷也是一种美德。张翰说先祖有天夜归,“觉神阁有声,燃灯照见一偷儿藏身其上”,这老人家便大喝了一声,但不是“抓贼”,而是“何事误登吾阁!”这个“误”字用得极妙,因之才有喝罢的“接以梯,令下”,且安慰小偷说:“无恐。”老人家怕小偷白来,“袖有数铢金,取而授之”,然后“开户放出”。这老人家就是把小偷当菩萨了。由此亦可见时迁的本领,他偷甲的时候,也是在屋梁上弄出了声响,但他马上学出老鼠叫,徐家丫鬟判断是老鼠在厮打,他索性“便学老鼠厮打”,这种声音岂是寻常人物模拟得了的?
但多数人以及法律对小偷并没有这么慈悲。比如说明朝的李骥到河南为官,为了对付小偷,“为设火甲(户籍单位),一户被盗,一甲偿之”,号召群防群治;并且一旦发现谁当小偷,就在他家门上大字写上“盗贼之家”,让人们戒备。与此同时,作《劝盗文》,“振木铎以徇之”。(木铎是铜质的以木为舌的大铃,旧时宣布政教法令,巡行振鸣以引起众人注意。)用的是铁腕政策。在法律层面,正统年间,大理寺奏:“律载,盗窃初犯刺右臂,再犯刺左臂,三犯绞。今窃盗遇赦再犯者,咸坐以初犯,或重刺右臂,或不刺,请定例。”就是说,遇到大赦后怎么处置小偷,需要统一。大家议论的结果,赦后三犯者绞。而英宗在拍板时断然否决:“律为常法,赦乃一时恩典,自今窃盗已刺遇赦再犯者,依常例拟,不论赦,仍通具前后所犯以闻。”景泰时,南京守备陈豫等奏请恢复永乐年间的做法,“一家被盗劫,四邻十家助擒之,即获人,赏银五十两,文绮四表里,钞二千贯,各给以盗者赀产。如坐视,四邻各十家均偿所劫,且枷示之,必得盗乃释”。虽然出发点是针对小偷,但如此残酷地殃及无辜,连当时的都察院都“谓其太重,奏遂寝”。
显然,深圳这位先生也是笃信感化的。他自己说,供奉小偷牌位至今,半年中没有再被偷,现在出门心里也踏实了,因此“会一直供奉下去,即使再被偷也会继续”。然而感化的力量在现实面前有多大的功效,很值得怀疑。现在,好多属于道德层面的问题,动辄提出立法,正映射了对感化力量的毫不自信,甚至否定。
200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