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书画大师启功先生非常幽默。一次他外出讲学,主持人“请启老做指示”,他接上去说:“指示不敢当,因为我的祖先活动在东北,是满族,属少数民族,历史上通称‘胡人’,所以在下所讲,全是不折不扣的‘胡说’。”1978年,正值66岁盛年的启功先生给自己撰写过一篇《墓志铭》,同样令人捧腹:“中学生,副教授。博不精,专不透。名虽扬,实不够。高不成,低不就。瘫趋左,派曾右。面微圆,皮欠厚。妻已亡,并无后。丧犹新,病照旧。六十六,非不寿。八宝山,渐相凑。计平生,谥曰陋。身与名,一齐臭。”
墓志铭,乃旧时放在墓里刻有死者生平事迹的石刻,是一种盖棺定论性质的文字。墓志铭大抵都是由他人撰写,别看只是个人生平,这类文字一样可以写得很出彩,高步瀛先生选编笺注的《唐宋文举要》里,有不少文章都归此类,如韩愈的《柳子厚墓志铭》、皇甫湜的《韩文公墓志铭》等。为好友、为老师撰写墓志铭,往往当仁不让,而没有这些层关系的,也想得到名人的墓志铭,就要有润笔。皇甫湜给人家写东西,价码是“每字三匹绢,更减八分钱不得”。韩愈也因为老干这种事,颇受后人诟病。陆游《老学庵笔记》载,晏殊的曾孙晏敦复给一位士大夫作墓志铭,写完了给朱希真看。希真说写得好,“但似欠四字,然不敢以告”。敦复苦问之,希真乃指“有文集十卷”之后说,这个地方欠“不行于世”,敦复于是补上了“藏于家”三个字。不难想象,晏敦复也是在应付一个半吊子官员。
给自己预撰墓志铭,在不少历史名人身上也曾发生过。日本学者川合康三在其著作《中国的自传文学》中,把作者本人生前自撰的墓志铭视为虽然没有显示自传字眼,但同样属于一种特殊的自传性质的文字;说它们相对客观真实,甚至有些要比那些扬揄自己的传更实事求是,更切近真实的“自我”。这个说法有一定的道理。
《唐语林》载,裴度自为墓志铭曰:“裴子为子之道,备存乎家牒;为臣之道,备存乎国史。”杜牧的有“嗟尔小子,亦克厥修”句子,此外白居易、颜真卿等也都是自撰。这几位的自我评价就都比较准确。比如裴度,他在宪、穆、敬、文宗四朝历任显职20余年,“执生不回,忠于事业,时政或有所阙,靡不极言之”,时人论将相,皆“推度为首”;就连“四夷君长”,“见唐使,辄问度老少用舍”。又比如白居易,他的《醉吟先生墓志铭》说自己:“凡平生所慕所感,所得所丧,所经所遇所通,一事一物已上,布在文集中,开卷而尽可知也。”他把中年亲近高僧、勤习禅法也写了进去,说自己“外以儒行修其身,内以释教治其心,旁以山水风月、歌诗琴酒乐其志”。再比如颜真卿的“天之昭明,岂可诬乎!有唐之德,则不朽耳!”何其掷地有声!当年,李希烈谋反,宰相卢杞乘机铲除异己,要德宗派颜真卿去传圣谕,招降纳叛——实际上等于把真卿送进虎口。真卿果然被执,他对前来游说的人说:“若等闻颜常山(杲卿)否?吾兄也,禄山反,首举义师,后虽被执,诟贼不绝于口。吾年且八十,官太师,吾守吾节,死而后已。”在出发的时候,颜真卿已知此行结局,“度必死,乃作遗表、墓志、祭文”。
邵博《邵氏闻见后录》载,“某公”在宋朝章献皇后垂帘听政的时候,“密进《武氏七庙图》”。那意思显然是劝她乘机把赵官家的江山给夺了,像武则天把唐改成周一样,把赵姓改成皇后的刘姓。皇后一把把七庙图给扔了,气愤地说:“我不做负祖宗事。”仁宗那时年纪尚小,也知道“某但欲为忠耳”,不是忠于“县官”,而是忠于“现管”。因此后来仁宗常常说起:“某心行不佳。”但那人最终官当得不小,邵博想借此称赞仁宗盛德大度,“不念旧恶”。但这人死后,“某公为作碑志,极其称赞,天下无复知其事者矣”。为什么那么写呢?“受润笔帛五千端云”。邵博在这里“某”来“某”去,我猜那两个人一定都是当时响当当的“正面人物”。由此,还可见润笔催生出来的墓志铭的不可信程度和危害程度。
陆容《菽园杂记》载其同年吴俊刚刚登第时说过的一句话:“我死,大书一名于墓前,云大明吴阿懛之墓。若书官位,便俗矣。惜乎,韵无此字,人亦多不识。”这个“韵无”的“懛”字,大概是杭州的方言字,痴、笨的意思。吴俊不拘小节,杭人呼之吴阿懛,吴俊干脆自认。陆容认为吴俊“虽出一时戏言,亦可见其旷达”。这让我想起上周拜谒新会(今属江门)陈垣故居,那里有两处启功先生题字,一为“陈垣故居”门额,一为庭院内的“陈垣校长像”。陈垣先生固然做过辅仁大学校长,也做过北京师范大学校长,塑像也是由北师大广东校友会立的,说得没有错;但“校长”二字用在这里,终究觉得俗了一点。当然,后面几例已经超出了墓志铭的范畴。
200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