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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不恨,当暴力成为潜规则1

天朝1793-1901 作者:聂作平


在清朝这座即将倒塌的大厦里,亿万民众无疑是最底层的基石。他们地位最为低下,人数最为众多。当大乱来时,他们中的一部分将成为吞噬整个社会和时代的火山岩浆,另一部分则将成为炙热岩浆的受害者。在作为上层建筑的政府和作为暴力机器的军队走向不可救药的病变时,作为国家这个肌体最重要组成部分的民众,也已不复旧时的健康。通过张集馨平淡而忠实的记载,我们看到了道咸时代普通中国人的疼痛与恐惧,麻木和无奈。

司法不公,民命如草。司法不公的实质,仍然是官场的腐败。不过,与官场腐败相比,司法不公给民众带来的不满和恐惧更甚,对帝国统治基础的危害也更大。

张集馨曾做过四川等几个省的按察使,这个职位的主要责任就是司法和监察。张集馨的前任是山东人刘喜海,此人乃著名金石学家、古钱学家和藏书家,其书斋名为十七树梅花山馆,看上去似乎是一个优雅博学之士。然而,就是这个优雅博学之士,在四川按察使任上,干的都是些血腥而野蛮的勾当。张集馨说,每当有罪犯——其实以今天的观点来看,只能说是犯罪嫌疑人——解到省上,刘喜海的处置办法有两种:其一,不论有罪无罪,也不论男女老幼,先行重打四百板。打得皮开肉绽之后,再行审问——如此酷刑之下,当然是想要什么样的供词,就能得到什么样的供词。所谓三木之下,何求不得也。其二,同样不论有罪无罪,也不论男女老幼,径直押到城隍庙里,令犯人跪在神像前,自行抽取一筊——所谓筊,是一种用木块或龟骨制成的块状物,分为阳筊和阴筊两种——抽到阳筊的,哪怕是犯了杀人越货的大罪,也一律免死;抽到阴筊的,哪怕只是偷了邻居仨瓜俩枣,也当即在神像前杖毙。这些可怜的人,有的被打得脑浆迸出,有的被打得肢体断折,“惨酷不可言状”。这种类似于鬼判或神判的断案方式,乃是上古时代在部分地区流传的野蛮之举。但在19世纪中期,当人权精神已经在欧美深植人心时,古老中国的封疆大吏居然以此为日常功课,这不仅是底层民众之大不幸,也是高级官员对《大清律》的公然挑衅。

在四川,令张集馨感到震惊和不忍的,还有一种称为卡房的黑牢。当时四川几乎所有州县,都设有卡房。大县的卡房里,长期非法关押了几百人之多,小县的卡房里,则从十数人到几十人不等。这些被关押于黑牢中的倒霉蛋,其中固然有犯下弥天大罪的江洋大盗,但更多的却是民间因婚姻、田土、借贷等民事而引发诉讼的证人和当事人,他们也被无辜地关押在黑牢里,与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同处一室。卡房里,每人每天只给稀饭一瓮,终年不见天日,其苦楚比之正式监狱,更甚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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