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窃书大盗(9)

文雅的疯狂——藏书家、书痴以及对书的永恒之爱 作者:尼古拉斯·A. 巴斯贝恩


最后我说:“我们谈谈书吧。说说布隆伯格藏书,好吗?”布隆伯格证实了图书馆人员前一天清楚描述的情况,亦即他对美国文献史料情有独钟。他想更深入了解花了大半生时间收集的古董,所以逐渐专注于此。他解释道:“开始时就像是要建一个参考资料室。一般来说,我得到一本书之前,对这本书都略知一二。我知道它的重要性,也不管这本书是在图书馆还是被压在旧货摊盒子下面。我能立即知道它是什么书,能怎么帮我。”他详细列出了“觅书清单”,但“大部分”日思夜想的书都藏在他的脑海里。“我会写下一些,但很少,因为我知道我要什么。我也把书看作一种让人安心的形式,一种知识的形式,或者一种艺术的形式,是可以享受的。”

布隆伯格不愿意说起他进入各个图书馆的特别方法,但他说经常发现自己善于在通风管上爬行,在隔墙上蠕动,从而穿越安全区。他说:“有一次在加州,我差点被压死了。那是在某个学院里,他们用电梯来回运送藏书。我当时在电梯井里往上爬。我没想到楼里还有别人,大概爬到一半时,我听到了一阵恐怖的声音,抬头看看,只见电梯正往下行呢。我赶紧缩成一团,挤进一个角落里。这些角落每层楼都有,是电梯停靠的地方,不过真的挺窄小。”

尽管多次身陷险境,布隆伯格却从不担心自己的安危。“我认为图书馆的人不会开枪打我或怎么样,但有时候还是很紧张的。我就是被收藏欲给毁了。像昨天,在法庭的米格尔·科斯坦索日记之类,足以让我魂不守舍,不顾一切。我是那么全神贯注,我不会去想为什么或者在哪里发生什么别的事。”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布隆伯格好几次提到尊严的问题。他渴望大家承认他是二十世纪盖世无双的偷书贼,也希望世人赏识他对书的鉴赏力。有一次,他开玩笑地提出,“等到有一天,所有这些事情都烟消云散了,被人遗忘了”,他也许会去纽约格罗利耶书社主持一个讲座,谈谈藏书的“真正危险”。得知洛杉矶书商格伦·道森为政府给布隆伯格的藏书作估价时,说过“除了不喜欢书上那些‘ex libris’ 的字样(即带有表明为图书馆的馆藏书的印记)之外,这是一批极好的美国文献资料”。布隆伯格对此颇为高兴。

很多图书馆的人员都抱怨他们的防盗系统,但布隆伯格对此没有完全同意,倒也令人好奇。“我向来不认为这是防盗措施太差所致。不过我对于如何利用资源的确有天分,不知道你是否明白我的意思。要是某种方法行不通,我还能想出三四种方法进去。”

至少特工艾肯完全同意布隆伯格的说法。“为了得到想要得到的东西,布隆伯格是会不择手段的,我对此一点也不怀疑。他夜间行窃。他战胜了那些精密的防盗系统。他把书扔出窗外。他了解图书馆的日常工作,他专挑他们最弱的时候下手。我猜呢,要是这帮人挖了一个五十英尺深的大坑,把所有东西放进去用混凝土封存,他也许就没法子进去了,但对这个我也不敢说死。这家伙太聪明了,生来就是做偷书贼的命。”

布隆伯格“成长”为藏书家,不是在爬电梯井或通风管时想起的,而是一个很偶然的瞬间。一九八○年某日,他正要离开明尼苏达大学图书馆,忽然看到借书台上有一个闪亮的塑料卡。他说:“就那一刻,我看到它,我想,‘我知道这些东西是怎么做成的’,就把它放进了我口袋。”他以前偷到了心理学副教授马修·麦古的身份证。更为幸运的是,这名教授的长相和布隆伯格还真有几分相像。“但我还想做到滴水不漏。我要得到所有的正确的身份证明,我知道不能在明尼阿波利斯做这个,离我家太近了。所以我去了加州,在那里搞定了。我还弄了一张驾驶执照,还有其他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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