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窃书大盗(29)

文雅的疯狂——藏书家、书痴以及对书的永恒之爱 作者:尼古拉斯·A. 巴斯贝恩


在审判期间,罗兹被问起有没有从奥塔姆瓦的房子里拿走布隆伯格的任何财物,他承认拿走了一些,放到底特律自己的家里。他说本来想卖掉之后,不管收益多少,都以布隆伯格的名义成立一个“信托基金”。他披露的这番话,连控方听了都觉得可笑。

布隆伯格医生以前是内科学专家,但他说,从一九七○年代起他因故已不再行医。齐默曼不动产公司要有人管理,但更重要的是“斯蒂芬让人终日牵肠挂肚,最需要我关注”。他还说,要对付儿子的执迷不悟,他时常感到“无助”。

在此案的刑事诉讼期间,布隆伯格医生都在得梅因,但证人被询问时,他一直在法庭外。他当时说:“受不了啦,太痛苦了。说起来让人心酸难过啊。斯蒂芬从小受苦,直到现在。他以前就是个小家伙,个子矮小,可是他长着一张天使的脸。他从来没有约会过女孩,一次也没有。他总是孤身一人,可是他和老年人相处得很好。他总是把我介绍给那些老年朋友,他们都很喜欢他。”

布隆伯格医生除了管理家族房地产之外,还管理着卡里·布隆伯格信托公司。他从来都保证儿子能取到应得的那份钱。他知道斯蒂芬收集了几千本书,他说自己一直以为是儿子合法购买的。他说:“对我来说,它们看上去就像普通的旧书。照我看来,他没有什么理由要偷书。”儿子被捕后,布隆伯格医生花了近五十万美元的辩护费,并积极提出上诉。一九九二年,上诉被驳回,他又支付了菲托尔法官判罚的二十万美元。最终法官判处布隆伯格服刑五年又十一个月。

菲托尔法官判处布隆伯格的那天,洛根医生对我说:“二十六年之间,超过十二个精神病专家对他进行检查,只有泰勒医生说他神志正常。他曾经因为十七宗不同案件多次出入少年法庭。”最初是一九六五年,他父亲因为他屡教不改,送他入少年法庭。“他那时才十六岁,他父亲无法阻止他进入那些老房子。”

截至一九六九年,布隆伯格已入院三次,之后漫游全国。“进入废弃的房子里,拿走旧门把手,翻找维多利亚时代风格的废旧物品。”洛根医生说。“但不能以一个人说的话为准,要看对他的记录。这些人不是像魔法一样蹦出来的。斯蒂芬和很多罪犯有相同之处,都是从侥幸成事中得到莫大乐趣。他不是冒着生命危险去获得书,他是冒着生命危险把书拿出图书馆。斯蒂芬是想创纪录,他为什么比希恩还要沉迷,原因就在于此。”洛根医生还发现,布隆伯格很喜欢精美考究的装帧。“他自己衣着寒酸,可是很喜欢某些‘书衣’。我到现在也不太明白这个。”

“这个人是个贼。”琳达·里德在法庭上多次说过。她在电视新闻上也这么说。“他就是个贼,和别的飞贼没有两样。”也有人认为不应判决布隆伯格太长的刑期,她对此极力反对。有人认为布隆伯格似乎需要专业照料,就算不是为他好,至少也是为社会好,因为一九九六年他从明尼苏达州罗切斯特联邦监狱出来时,也就四十八岁,依然还不算老。当被问及此事时,里德答道:“联邦监狱的系统设备齐全,足以提供适当的医疗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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