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常希望写下的就是永恒,事实上更多时候文字有如流言,写在水面上,分分钟都有散去的可能。那么文学的意义是什么呢?
这是20世纪80年代的问题,也近乎无解的悖论,尤其是生活在速朽的年代。之所以提起这个话题,也因为近期参加某个活动,朋友们谈起文学评价的模糊,似乎都认同伟大的写作背后都有确定性的价值观,从托尔斯泰到雨果。
文学应该有价值观吗?或者,什么样的价值观呢?至少对于我来说,我对于不确定性的偏好要大于确定性,我甚至认为这就是文学的丰富性与独特性所在。按照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在《无比芜杂的心绪》中的话,文学提供的是多尺寸的鞋码,大家要试很多也未必合适,但却觉得好像有“某种意义”。
那么,“某种意义”指向何处呢?还是一个永恒的哲学问题:
认识你自己。故事与人类最为紧密的连接,说书人的传统可以上溯到原始时代,而文学则是对于这种传统的延续。村上把故事比喻成魔术,小说家将其作为“白魔法”来使用,而一些极端宗教组织则将其当作“黑魔法”利用。
毋庸置疑,黑魔法肯定比白魔法更有有诱惑力。村上认为黑魔法指向绝对性,白魔法指向相对性,绝对性以干净的现实B取代混乱的现实A,这种替代看似一种逃离以及解脱,但是现实B真的是现实的吗?其中的自我看似获得确定性,却往往已经导向迷失。
在人类历史,黑白魔法多次搏斗,而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分野亦隐含其中。村上定义小说家为“就是以多作观察、少下结论为生的人”。所谓“多作观察”,在我看来就是对于不确定性的展示,而“少下结论”则是对于太过确定性的警惕。这令人想起最近叙利亚诗人阿多尼斯在上海的一次表达,他认为世界是一个问题,不是答案,“如果一个诗人声称诗歌表达一切,这意味着诗人和诗歌都结束了,因为你都已说完一切。我的困惑是,我想要全知全能的困惑,我只知道一件事情,就是我什么都不知道。这是人说过的最伟大的一句话”。
回看上述所言托尔斯泰与雨果等,今日看来固然文豪依旧,但更类似青年时候的爱恋,如今更多远观而已,近乎别人之好,而非当下所喜。抛开经典永恒等宏大沉重的字眼,我现在更为偏好村上这样的作者,因为距离足够近,姿态较现代,态度也足够开放。
这从村上的杂文集《无比芜杂的心绪》中可见一斑。如果你在《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看到村上春树的意犹未尽,那么这本书拉拉杂杂有村上三十五年来的杂文,不仅可以了解村上其人其事,更可窥见其精神世界:村上春树的姿态是一种接近世界公民式的存在,谈自己谈小说谈翻译谈音乐都不弄玄虚不缺诚意,除了写畅销书这点让势利的文学评论家诟病之外,村上春树实在无愧于中国台湾小说家邱妙津所谓的“可爱的大朋友”,在无尽的空虚与冷酷中给予大家一些实质的慰藉与幽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