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林夕、香港和歌词(1)

替全世界去仰望 作者:林东林


第一次见到林夕时,没想到他那么瘦那么矮小。抽烟多,牙齿都熏黑了,像余英时。

他眼眶很深,手指很细,青筋一条条明显地突着。头发垂着,搭在眼镜框上,淡蓝色的眼镜下是深陷却又极聚光的瞳孔。右手上三个佛珠手链,木质的,两串小粒,一串大粒,一颗一颗数了静心;而左手上则是腕表,白色表盘,细表针,很精致。吃饭吃到中间,林夕停下来抽一支烟,谓之曰“中场休息”。活动开始之前,在休息室里会抽一支烟,做完活动之后也会抽一支烟。

那次在东莞做讲座,结束后又安排了媒体采访,但林夕已经憋不住了,一到休息室就抽起烟来,媒体围了一圈,林夕说,你们不要拍我抽烟啊,这是不好的生活习惯,小孩子看到了会学坏。他还有一些超凡脱俗的生活习惯,譬如不但早上不吃饭,中午也不吃饭,饿的时候,就吃一两块芝士蛋糕,其他口味的则不吃,只吃芝士的;他喜欢喝可乐,喜欢晚上吃大餐,喜欢吃鸡吃蛙肉,会旁若无人地大快朵颐,但他事先也会先向在座的诸位礼节性通告一声:“我不客气了啊!”

林夕喜欢民国,喜欢狂草,梁启超是他最大的偶像。有一次下楼,我问他看不看汪精卫,他说也看,但是现在的为汪精卫翻案是时髦,就像说孔明不是圣人、曹操不是奸雄,是从另外的角度去翻看历史,时髦的表达而已。还有一次在路上,林夕和好友兼助手xaddy谈话,两人有了不同看法,忽然一掉头,转而求证与我:“韩愈是唐朝的么?”我答:“当然是,他写的《迎佛骨表》嘛。”林夕惭然一笑,对xaddy说:“给你说了是唐朝嘛,跟别人问这样的问题很失礼的。”

林夕在内地出过很多种书,我最喜欢的是前三本,《原来你非不快乐》、《曾经》和《我所爱的香港》。与第一本《原来你非不快乐》和第二本《曾经》相比,我更喜欢第三本《我所爱的香港》,因为落在了一个不飘渺、不发散的实处,更得人所依靠,也更让人有所思省。

香港是个小地方,地窄人挤,摩天大楼鳞次栉比,生活其间须有强大的心理,但环境作用于人,到底不是谁都能受得了的,所以香港会生病。但林夕这个江湖郎中,只望闻问切,却不开药方,他论评港人的生活观、工作观和精神之疾,都入木三分,时有温情,时有不满,时有期许,从种种细枝末节和幽微之处,以小见大,见微知著,审视并观照着一代香港的性格与文化。

令人想不到的是,林夕写香港,笔下竟花了三分之一的篇幅月旦政情民生。此一点,确出乎外界人的观感,很多人都不知在词章小道和儿女私情之外,他还有着更大的视野与关怀。按说艺人对政治,一般唯恐避之不及,但林夕却不请自来,评论起特首、议员、政府、选举、经济、教育来,样样拿得起放得下,举重而若轻,用他从艺填词的直觉和敏感一一针砭,条分缕析。

看得出他对香港多有不满,更有无情面的直言不讳,但他的批评,却不是政治人物那样在操作意义上发声,更多的是在形而上层面替香港反思和自省,他对香港的政治与时事是“遥远的兴趣”,尽一份匹夫有责的担当。深爱香港,而又批评之到如许地步,只因为是恨铁不成钢。

对香港,林夕倾注了太多情意,一如他所言:“自小已很喜欢看香港地图,并把火柴盒当做楼宇,砌成太子道、弥敦道、窝打老道。我每条走过的街道街名都有感情,要我移民,不能再在铜锣湾逛光盘店,是不可能的事。”但他对香港用情之深,却终不能如恋爱般连对方瑕疵都爱上,“香港有病,我所写不能代医,但也希望病人了解病情所在”。在我们看来,做一个香港市民好像还不多,那么多人要拿香港永久居留权,孰不知生活于其间的林夕却积责于胸,不吐不快,对香港他自有更高的要求和说辞,人文知识阶层素以不满意现状为天职,林夕果然做到义无反顾。

深爱之,而又能自设距离作壁上观,且观得恰切,这到底是要有大本领和大智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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