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定“法”于一尊 (2)

秦始皇的霸主战略 作者:东雄


吕不韦所编著的《吕氏春秋》是针对时弊而编写的,是针对秦王政而写的。它虽然吸收了百家如儒家、道家、墨家、法家、名家等的思想,但是主要是推崇儒家的思想。

“天下为公”是对孔子所提倡的大同世界的描述,这样的话现在说起来当然是很平常的了,但在“家天下”的时代,尤其是在奴隶时代,听起来很有震撼力。既认“天下为公”,自然就是把天下的主体对象转移到了人民身上,处理天下的事当然也就是处理人民的事,但天下事要选择贤者来处理,所以说“君之所以立,出乎众”。

为君必须是贤人,为了要代代都是贤人,那就只好采取禅让的方式,原始社会的确也是这样的。

但后来进入奴隶社会,进入“家天下”的时代,君位由子孙继承了。让子孙来继承君位,那便不能保证代代都是贤人。

从理想上来说,自然是以恢复禅让制为最好,但这不是那么轻易能办到的,因而便有“君主无为”的说法出来。按照这种说法,成为贤君固然好,如不能成为贤君也不致于坏事。因此各家学派都有相似的主张,如儒家主张“恭己正南面”,“垂拱而治”;道家主张“无为而治”;就是法家也是同样,只是主张用术(手腕)而已。

秦始皇是独裁者,吕不韦宣传“天下为公”、“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凡君之所以立,出乎众也”、“尧舜贤者,皆以贤者为后,不肯与其子孙”、“废其非君而立其行君道者”等,这些儒家的民主观点对秦王政这样的专制独裁者来说,是在造反。

《吕氏春秋》说:“人主以好暴示能,以好唱自奋;人臣以不争持位,心听从取容;是君代有司为有司也。”这些话,好像是在教训秦始皇。秦始皇是讲权术、讲严刑峻法的专制独裁者,要想让他象襄王时那样或自己初政时那样“委国事于相国”,让相国总揽大权,这是不可能的。

秦始皇认为,宣传“天下为公”的吕不韦这不是要造反吗? 其实,吕不韦是权力斗争的牺牲品。他是中国历史上的大政治家,他辅佐秦庄襄王和秦王政,“大赦罪人,修先王功臣,施德厚骨肉,而布惠于民”,巩固秦国内部的统治。伐韩、魏、赵、楚,灭二周,置三川郡、东郡、河内郡、太原郡、上党郡,形成统一中国之势。

秦王政在平息叛乱后,何尝不想连吕不韦也一起除掉,但吕不韦集团在秦国执政十年,在当时还具有相当的势力,很多人为他游说便可以证明这一点。

对于秦王政来说,他不是不想除掉吕不韦,而是鉴于吕不韦还有一定的势力,时机还不成熟,绝不是因为吕不韦侍奉先王功劳大从而不忍心将其铲除。

阅读启示

应该说秦人自古推崇法治,嬴政在其成长过程中,不断受到法家思想的熏陶,尤其是在阅读了韩非的著作之后,更坚定了他的信念。他的统治思想、治国之道与“仲父”吕不韦产生了很大的分歧,但剪除吕不韦势力的时机还不成熟,需要一个漂亮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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