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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访累”、“访效”、“访序”的期盼(2)

上访 作者:傅剑仁


聚焦之二:解决上访群众的“访效”问题。政法部门解决群众上访问题的效率不高,是造成上访群众来回奔波、上访秩序混乱的症结所在。把公检法司的接访力量聚合起来固然重要,但如果上访群众的问题仍然不能得到解决,这种聚合就是毫无意义的。党委政法委不是办案部门,也无权插手司法裁决。但党委政法委肩负着领导、组织政法工作的职责,督导政法部门严格依法办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党委政法委的重要职责。为此,河北省委政法委成立联合接访服务中心,瞄准要解决的另一个问题,即群众来访,访了要管用,要解决问题。

这是一个极其沉重的话题。

沉重之一,在于办案的不接访,接访的不办案。这是政法部门在制度架构上的缺陷。办案的只管办案,案件当事人访不访就不管了。接访的当然不只是接访,还要督导有关部门复查、审核、解决问题。问题的症结在于,政法部门的领导赋予接访部门的权力太小了,上访案件转过去,办访部门不搭理,或敷衍应付,接访部门的督导力度,也就被反弹回来了。问题解决不了,上访的还要访,接访的还要接,于是,“上访——接访——转办——无果——再访——再接——再转办——仍无果”的恶性循环,就这样形成了。上访群众对政法部门的不满,甚至是痛恨,就在这种恶性循环中把根扎下了。

沉重之二,在于接访岗位的人员安排。政法各部门都有信访处室,专司接待群众上访工作。问题在于,信访部门不是办案部门,他们每天面对的多是社会底层群众,这些人来不开轿车,不穿西装,不提高档包,见面就是提诉求,甚至指责、骂娘。而办案部门就不同了,案子一接,双方当事人都高度关注,托门子、找关系,找上门来的都是笑脸,都是拜托拜托。私下里,找机会请办案人员坐坐的有,过年过节送个购物卡的有,甚至送钱打点的也有。两相比较,信访部门虽不是政法机关的边缘部门,但是一个清水衙门。加之改革开放以后,政法机关每年办案量剧增,案案催人,压案很多,上级的检查、评比、通报不断。在这种情况下,政法机关的领导在安排信访岗位的人员时,把一些业务素质弱的、年龄大的、身体有病的,甚至工作不上心、上班迟到下班早退、叫加班就找茬溜号的人员,安排到了信访岗位。做这种安排的后果,极大地降低了解决群众上访问题的效率,使得群众上访反映的诉求原地转圈,涉法涉诉上访越来越多,上访群众扯横幅、堵大门、拦领导车的频率越来越高,过路群众围观、起哄的态势越来越严重。

沉重之三,在于政法干警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我们党的执政根基是人民群众,执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人民群众。“依靠群众鱼得水,脱离群众树断根。”这话说到家了,颠扑不破的真理啊!在中国共产党执政架构内的各级官员、公务员,理应保持对人民群众应有的感情、应有的敬重。但面对现实时,我们无法回避这样的现状:干部联系干部,干部联系领导,干部联系老板,干部联系大款,成了一种社会生态。到饭店吃饭一起吃,下歌厅一起下,泡澡一起泡,打牌一起打,就连夏天到楼下纳凉,干部也极少与群众围坐在一起拉拉家常。我隐隐约约有这样一个感觉,目前干部队伍中有一部分人已经呈现出一种病态,不仅身体亚健康、心理亚健康,而且政治上也亚健康。原因就是接地气不够,离普通群众远了,没有能够及时从普通群众身上汲取如何脚踏实地做人做事的营养,不知道用劳作与艰辛养活自己的快活,不知道一棵草一颗露水滋养的大地恩赐,也不知道普通群众身上沉积的营养是现实的,更是传统的,是物质的,更是精神的。这种营养的缺失,导致干警与群众感情的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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