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漫长的石器时代中,辨别和利用石器,主要开发了人的两种感官,一种是触觉,一种是视觉。基本上,在人类求生存的过程中,五种感官——听觉、味觉、嗅觉、视觉、触觉,是一起活动的。
在动物界,嗅觉和听觉,十分灵敏,是被高度开发的两种感官。许多动物,能够依靠听觉与嗅觉,辨认十分遥远的环境四周的变化。
我们假设,人类仍然生存在蛮荒之中,没有工具可以依恃,他的感官中,嗅觉与听觉也一定更为敏锐。因为这两种感官所能达到的范围要比其他三种感官大得多。
但是,一旦人类的手开始进步以后,手与物质的接触,对物质的重量、质地的检查,在拿起石块来摔砸侵袭的野兽,在用树枝或尖削的石片戳割野兽的同时,他的触觉被高度开发了出来。
许多触觉上的经验,经由手的无数试练以后,逐渐累积成一种视觉辨别的能力,人类可以单纯依凭视觉对形状的辨别,来判断某一种形状适合于刺,某一种形状适合于切割,某一种形状适合于砸在人类今天的五种感官中,嗅觉和味觉几乎没有发展成“艺术”。触觉隐藏在艺术创造之中,但是本身也并没有单独发展成可以独立存在的“艺术”。
目前,视觉和听觉是艺术发展上最主要的两大感官。我们注意一下,造型和音乐这两种艺术,几乎都是来源于“手”对“物质”的“辨别”。经由手对物质的接触和利用,把这种经验交给了视觉,成为造型艺术;经由手对物质的质地特性的经验,把这种经验 交给了听觉,成为我们今天所谓的音乐。所谓的“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尚书·尧典》),“击石拊石”,便是实用的生产工具在听觉上造成的经验遗留吧!
旧石器时代晚期“新人”阶段的中国原始人类,最具代表性的是距今五万年左右的北京周口店发现的“山顶洞人”。山顶洞人的遗物中,除了更精致的石器之外,发现的有角骨器、钻孔石器、圆形石珠、穿孔的兽牙、涂红的石块,在一根鹿角的短棒上有早期文字出现,据推测为甲骨文中的“族”字。
对圆形的认识,钻孔的技术,对红色色彩的辨认,更重要的是,对抽象符号的创造,揭开了人类文明新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