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经国主张建立以农民、工人为主要成员的青年组织,其实即为列宁、托洛茨基提倡之“职业革命家党”之翻版。蒋经国采用苏联共产党的指令式计划经济治理江西,但也兼容并包中国传统的手法。为建立“没有共产党的共产主义天堂”,蒋经国效法父亲蒋介石军事“剿共”的手段,并实行曾国藩以地方团练剿匪的手法对付在江西建立苏维埃的“赤党”。1941年4月17日,蒋经国从赣县县政府写信给蒋介石,说:“最近在赣交界边区,发现共产党活动,人数约八十人,并带有武器,儿已组织清乡工作团,在该地清剿,上星期已将其负责人之一在南康境内击毙,并有二十余人要求自新,此股匪党不日即可解决矣!”这证明蒋经国绝非仅止于空谈。
要如何实现“共产主义天堂”梦想?蒋经国津津乐道地向父亲提出他的“赣南三年计划”“赣南第二次五年计划”。虽然抗战时期国共进入第二次合作阶段,但是,除了蒋经国,其他封疆大吏有谁敢做同样的事?杀共产党杀红了眼的蒋介石会任令其他封疆大吏这么做吗?和苏联的指令式计划经济一样,“赣南第二次五年计划”自然有一些漂亮的口号做包装,如“(一)人人有工作,(二)人人有饭吃,(三)人人有衣穿,(四)人人有屋住,(五)人人有书读”,“人民的义务与权利。(一)人人要劳动,(二)人人要读书,(三)人人要当兵,(四)家家穿得暖,(五)家家吃得饱,(六)家家住得好”。
但是,徒法不能以自行,空有口号毕竟成不了事,为了具体落实建立“没有共产党的共产主义天堂”的理想,最简便的方法便是照搬苏联的建设经验。
尽管蒋经国在给蒋介石的信中强调,建设新赣南之目的在于“完成整个三民主义国家之建设”,“有计划、有组织的运用人民劳动”,“各尽其劳动义务,各享其生活权利之三民主义新社会”,然而,从蒋经国的一些具体做法看来,很明显的是,他在赣南实施的政策,基本上是模仿苏联的建设经验。他在“赣南第二次五年计划”中说:“新赣南之经济建设,应以发展公营及合作事业为其主要形式,实行人民义务劳动,发展社会公用事业,同时在政府计划和统制之下,奖励私人投资,使每个人民均有参与劳动之机会,而在人民方面,亦应以参加社会劳动为无上之光荣。每个男女壮丁,每年应为社会做义务劳动工作三百六十小时(五年工作共值七十万万元)。”
但如稍微深入观察就会发觉,蒋经国这些构想存在着牛头不对马嘴的荒谬性,因为,要将苏联的“工业建设计划”移植到完全属于“农村经济形态”的赣南,无疑是空中楼阁、水中捞月的浪漫空想。蒋经国幻想在江西“运用科学技术改良生产方法—工业机械化、农业工业化,树立重工业之基础。动力类—电厂。机械类—机械厂电机厂、无线电厂。化学类—火柴厂、电池厂、漂染厂、染料厂、制革厂、纸厂、酒精厂、炼油厂。纺织类—麻织厂。饮食类—碾米厂、罐头厂、面粉厂、糖厂。文化类—教育用品厂、文具厂、玩具厂、印刷厂。冶炼类—钢铁厂。土木类—瓷厂、水泥厂、锯木厂、建筑公司”。
在“赣南第二次五年计划”中,蒋经国想要对“农村工业公司手工业社”,五年之内共投资五十亿元,其中百分之七十投资于工业,百分之三十投资于农业,又工业部门之百分之七十投资于重工业,百分之三十投资于轻工业,体现了蒋经国要在赣南复制一个“小苏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