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种必须“避嫌”的故事,我后来听过许多。最典型的如《纽约时报》1984年派出其驻白宫记者史蒂夫·韦斯曼常驻新德里时,史蒂夫在《华盛顿邮报》当记者的妻子也想同往。这事遭到了《纽约时报》总编辑罗斯索的阻止。他甚至认为,美国两家主要报纸的驻外记者是一对伉俪是“不健康的事”,因为报纸理应竞争,理应发表不同的意见。
于是,夫妻与两报编辑讨论了很长时间。
其实,《华盛顿邮报》在新德里已有一名记者,史蒂夫的妻子伊丽莎白不可能成为那里的常驻记者。她只是《华盛顿邮报》、《生活方式》专刊的特写作家。一旦去了新德里,她不会给《华盛顿邮报》发一般消息,也不会经常发其他报道。
可罗斯索说:“生活方式是这个国家生活的重要部分。”
后来总算达成协议,伊丽莎白每年只写15篇特写,而且以业余撰稿者的名义为《华盛顿邮报》供稿。
罗斯索毕竟不会做太不近人情的事。美国的驻外记者由于工作性质失去家庭的人太多了,人们估计已婚驻外记者的离婚率达50%。
事实上,美国驻外记者工资待遇优厚,驻外记者赴任时多可携妻儿前往。可多数妻子因在异邦语言不通等各种原因很难找到工作,而在家无事可做又会带来各种麻烦。当丈夫外出采访激动人心的事件时,妻子们却感到厌烦、被遗弃、恼怒、恐惧乃至怨恨,所以离婚简直成了不可避免的结局。
人们说,驻外记者注定是“坏丈夫、坏父亲”。
因此,有事业心的记者们力图寻找理解自己的生活伴侣——同行与同行结婚越来越多了。于是,夫妻可以双双出国,一个为一家报纸工作,另一个为通讯社或另一家报纸半日工作。
罗斯索竞争意识再强,也得接受这种以人为本的原则,得接受现实。
驻外记者们还有更幸运的。在《华尔街日报》采访时,我听说了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天,《华尔街日报》驻华盛顿记者杰拉德和他在合众社华盛顿分社工作的妻子巴巴拉分别接到《华尔街日报》国际新闻编辑的邀请,要与他们共进午餐。午餐中,他们惊喜地得知,他们夫妻二人将成为该报驻中东的记者。
一般来说,一家美国报纸向中东地区派出两名记者时,总是一名驻耶路撒冷,一名驻阿位伯国家。可《华尔街日报》这回有了新的考虑:派两名记者轮流在阿以之间交替采访,也许能更独特,更深入地反映阿以关系呢?
于是,杰位德和巴巴拉幸运地得到了这份工作。他们在中东旅行采访,有时聚会,有时分离。据估计,他们一年中在一起的时间有200天,这已比一般驻外记者与配偶在一起的时间多得
多了。
离别时依然思念,当杰拉德在以色列采访,而巴巴拉在科威特时,杰拉德只能给自己在堪萨斯的姐姐打电话,请她电话转告妻子自己的思念之情。
《华尔街日报》的国际报道多为通讯。旅行采访上几个星期,然后坐下来写几天,对记者是常事。可别的报纸就不一样了。例如《纽约时报》要求记者提供当天的消息、重大事件的现场报道。光靠通讯社消息是不行的,《纽约时报》认为在国际重大事件发生时没有自己的现场记者是该报的耻辱。报道每日新闻而又考虑开支,一个记者站通常只能有一个记者。
林达·麦修德告诉我,她得以和丈夫开“夫妻店”实在幸运。
林达的丈夫杰是个汉学家。1976年,他成了《华盛顿邮报》驻香港记者。当时,林达正在《洛杉矶时报》华盛顿记者站工作。她想与丈夫前往,又不想中断事业。可《洛杉矶时报》出于“回避”原则没有同意她当驻香港记者。
林达辞了职,去为编辑部设在香港的《亚洲华尔街日报》工作。后来,《洛杉矶时报》另一名派往香港的记者没干多久就离去了,林达终于如愿以偿,成了《洛杉矶时报》驻香港记者。后来,她又和丈夫分别在北京为自己的报纸开设了记者站。
我问林达:你们俩之间采访时有竞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