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新婚(2)

春与秋的故事:郁达夫爱情志 作者:许凤才


这期间,他和成仿吾、张资平三人不但常常“在夜深风冷中站在日本皇城的外壕边为同人杂志的进行而相对叹息”,同时,“也常相约,把自己所写的文章都拿出来公评。汇集得相当的量时,即设法刊行同人杂志”。这后一点很重要,它于无形中给三人都施加了压力。

因为彼此之间写的东西,要拿出来“公评”,所以,谁也不敢懈怠,都在努力地进行创作。如郭沫若的新诗剧《女神之再生》,就是在大家“公评”的基础上,接受郁达夫的建议由散文改编而成的。又如成仿吾的短篇小说《一个流浪人的新年》,也是在大家反复看、反复提意见的基础上加工而成的。该小说 1922 年在《创造季刊》创刊号上发表时,郁达夫还热情洋溢地写了跋语。

郭沫若、成仿吾、张资平等人创作繁忙,硕果累累,而这期间郁达夫新文学创作的成就也同样是巨大的,像被郭沫若赞誉为如在枯槁、昏沉的中国社会里吹进了一股温暖和煦春风的《沉沦》,其中的许多篇章就是在这个时期草就的。

在这样一种氛围下,又是那样的一种心态,郁达夫自然是极不情愿抛开“火热”的集体战斗生活,回国与孙荃结婚。然而母命难违,盛情难却。情愿也好,不情愿也罢,他最终还是向命运之神低下了高昂的头。回国的前夕,他曾向长兄吐诉心声道:

结婚事本非文意,然女家叠次来催,是以不得已提出条件若干条,令其承认,今得孙伊青来书,谓已允不鸣锣鼓作空排仗矣。弟之未婚妻,本非弟择定者,离婚又不能,延宕过去,又不得不被人家来催,是以弟不得已允于今年暑假归国,简略完婚。……结婚后,因孙氏能作书,弟欲置之家中,为母亲作一书记。

在这一封书信里,郁达夫至少表达了以下几层意思。

一、孙荃并非是郁达夫理想中的佳偶,结婚亦可,不结婚也行,完全没有热恋中青年男女那种死去活来的感觉,一切都听从命运之神的安排。

二、为推迟婚期,郁达夫曾向女方提出一些有悖当地风俗习惯的苛刻条件,女方家长也竟然接受下来。孙荃的哥哥曾致函,他说:“但能回乡完成婚事,一切安排悉依尊意。”这真是无可奈何。

三、一旦结婚后,郁达夫并没有准备去享受“红袖添香夜读书”的艳福,更没有准备“携香拥玉去东洋”,夫唱妇随,形影不离,而是把她置之家中孝顺服侍年迈的母亲。

但是,不管经历多少风雨,也不论踏平多少坎坷,毕竟迎来了郁达夫与孙荃的新婚大喜。

郁达夫是 1920 年 7 月 14 日,从日本启程回国的。

尽管郁达夫回国之前,双方的家长已就婚礼去繁就简一事达成共识,但郁达夫到家后,他们还是想热闹一番。

不管怎样说,结婚毕竟是人生的头桩大事,亲朋好友欢聚一堂,鸣炮奏乐,既是一种气氛,也是一种宣言。后者尤其重要,它等于明确向世人宣布,从此始,男女双方交欢媾和,生儿育女,已是完全合法了,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的清规戒律,对他们已无任何约束力。

当母亲把这个意思婉转地告诉小儿郁达夫时,他的态度异常的坚决。

一切均从节省。拜堂等事,均不执行,花轿鼓手,亦皆不用,家中只定酒五席,分二夜办。用迎送小轿进出……

这一切虽然很苛刻,也不符合当地的风俗习惯,但为了女儿能早日结婚成大礼,孙家还是满口答应下来。

1920 年 7 月 26 日,在乱云飞渡、红霞映满西天的傍晚,一乘小轿抬着孙荃走进郁家的庭院。

没有举行结婚的任何仪式,也没有证婚的媒人,更没有请亲朋好友来喝喜酒,连蜡烛花炮之类吉祥之物也全免,一切都是无声无息的。

江南的七月,正值酷暑季节。

夜深之后,鸡鸭入圈,飞鸟归林,大地出奇的寂静,忙碌一天的人们早已进入梦乡。郁达夫却没有一点儿睡意。他搬出一张竹椅坐在庭院里,喝着用藿香叶泡的绿茶,望着闪闪烁烁的满天星斗,心事苍茫,一点儿也没有新郎官的那种高兴愉快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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