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尤小立这一段引文里最关键的话,是他说我在胡适情感的世界里探险,那发现一个个“新大陆”的快感,导致我在下笔的时候,“理智的控制,史家与史实的距离感就要么松动,要么消失了。”这就是我所谓的十九世纪实证主义的馀绪。所谓“理智的控制”,就是“客观”的意思;所谓“史家与史实的距离感”,就是让事实自己去说话的意思。殊不知所谓的“理智的控制”本身就是一个相对的名词和概念,换句话说,理智要控制到什么程度,才可能让作者不失于“客观”?更进一步地说,作者是否要作到完全的“控制”,才可能企及“客观”的理想?如果我们这样推理下去,则所谓的“客观”,就必须要在作者屏除了所有的诠释与判断──也就是“完全的理智的控制”──以后才可能逼近的。然而,这是不可能的。思想与写作本身就是一个选择、诠释与判断的过程。我们的脑子并不像照相机或录像机一样,只是去“如实”地拍摄下眼前的“实景”,且不论照相机或录像机的使用也不是“如实”地显现出“实景”。我们在照相的时候,常常会说要懂得“取景”,这句话就道尽了一切。换句话说,照相要“取景”,就意味着摄影者有其意向、鉴赏和判断,也就当然不是“如实”地复制出来的“实景”了。同样地,所谓“史家与史实的距离感”也是十九世纪实证主义的馀绪。如果“史实”是“史家”自己去建构出来的,则这两者之间还有什么“距离感”可言呢?
尤小立又说:“从‘求真’的意义上看,《胡适的情感世界》并无不妥,作者为读者揭示出许多鲜为人知的情感故事。这些情感故事涉及的胡适婚外情的女主角,一些是以往未知的(如哈德门、瘦琴、陆小曼等),属于新发掘的‘出土文物’。即便是已知的韦莲司、曹诚英、徐芳、罗慰慈等,书中关于她们情感方式以及与胡适交往的细节,较之以往的著述,也更详尽、更丰富。”把哈德门、瘦琴、陆小曼比成“出土文物”,当然是一个无心的语病。重点是:这些所谓的“文物”并不是本身已经具有了“文物”的形式而被挖掘“出土”的;它们是诠释下的产物。哈德门、瘦琴、陆小曼等人所写的书信,只有被放在“星星、月亮、太阳”的脉络之下,才能呈现出其意义。而这“星星、月亮、太阳”的脉络是我去建构出来的。换句话说,“史料”本身没有意义,它的意义是研究者赋予的。在研究者赋予它意义以前,它并不具备“史料”的地位和意义。
其次,针对那些读者“已知”的胡适的异性朋友,亦即,韦莲司、曹诚英、徐芳、罗慰慈等等,这本《星星·月亮·太阳》的意义并不在于:“书中关于她们情感方式以及与胡适交往的细节,较之以往的著述,也更详尽、更丰富”。这个说法反映了一个常见的盲点。学术研究的成绩固然是积累的,但这是针对着典范内的积累而言的。当新的学术研究成果挑战了既有的典范的时候,它与那些在旧有的典范之下所积累出来的成绩之间,就已经不再存在着积累的关系。这就是孔恩(Thomas Kuhn )所提出来的“典范”(paradigm)的概念。典范的特色,在于它决定了诠释的语言、假定和概念。因此,新、旧典范之间往往不具有同质性,是不能交叉混用的。这就好像鸡与鸭虽然同样可以是食物,但我们不会把它们丢进同一个锅子里煮来吃的道理是一样的。
胡适从整理国故的经验里所悟出来的道理,就是孔恩“典范”的真谛:“二千年的‘传说’(tradition )的斤两,何止二千斤重!不是大力汉,何如推得翻?何如打得倒?”①同样地,一个世纪以来的胡适研究的“传说”,包括胡适自己所建构出来的“传说”,恐怕也何止千斤重!所谓学术研究可以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来作整合的工作云云,是胡适的“大力汉”、孔恩的“典范”以前的思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