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因为太艳丽了,害得胡适不得不施展他的障眼术,作了个序说:“诗中绮语,非病也……今之言诗界革命者,矫枉过正……今年重事填词,偶作绮语,游戏而已。一夜读英文歌诗,偶有所喜,遂成此词。词中语意一无所指,惧他日读者之妄相猜度也,故序之如此。”如果不是胡适在1939 年6 月10 日写的信里,一五一十地向韦莲司说明他当年是如何“煞费周章地”,声明这首诗没有特定的对象,我们还真会被他诓住了呢!①这点,我在第四章第四节还会详细说明。
第三首是《相思》,写于同年的10 月13 日。这是一首五言绝句:②
自我与子别,于今十日耳。奈何十日间,两夜梦及子?前夜梦书来,谓无再见时。老母日就衰,未可远别离。昨梦君归来,欢喜便同坐。语我故乡事,故人颇思我。吾乃淡荡人,未知‘爱’何似。古人说‘相思’,毋乃颇类此?
我们可以大胆的假定:胡适在留学时期,如果曾经对他媒妁之言的婚约有过反悔,如果他对韦莲司有过眷恋的情怀,那就是在1915 年,在他为韦莲司写下这三首情诗的时候。我在前面提到,这段时间可能就是胡适对韦莲司产生爱慕之情的时候。也因为如此,我现在越来越相信胡适这时给韦莲司的信里一定写过爱慕的话语。这些爱慕的话语都一定是给韦莲司后来在誊写或打字的时候给抽掉或删去了。然而,除非我们能看到胡适给韦莲司的原信,否则这都只能当成悬案。
无论如何,韦莲司在当年四月底或五月初回到了绮色佳,在家里住了大约一个月的时间。在这一段时间里,他们往来频繁。胡适在日记里记下了他和韦莲司几次的谈话。他们讨论老子、中国人和西方人接受新思想的态度,等等。每次,他都称赞韦莲司有她特殊的看法,都能够让他心服口服。①他们在5 月6 日,一起去看英国名演员福布斯– 罗伯特生爵士(Johnston Forbes-Robertson,1853-1937 ;1913 年封爵)的演出。演出的剧本是《失明》(The Light That Failed),是根据英国诗人、小说家吉卜林(Rudyard Kipling,1865-1936 )的小说改编的。胡适在日记里说这出戏虽非名剧,但“得此名手演出,正如仙人指爪所著,瓦砾都化黄金”。②
① Hu to Williams, June 10, 1939
② 胡适,《胡适留学日记》,第三册,795-79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