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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矿冒进骑虎难下 (5)

晚清第一官商 作者:王伟


湖北煤铁矿改为商办后,结果仍毫无起色。首先是煤铁同办需要数十万两白银的资金,招股却只招到实银5万两。于是盛宣怀决定先用土法采煤,洋法炼铁,但必“待煤无匮乏之虞,方敢议开铁矿”。因此,荆门矿务局主要是采买当地乡民自行开挖的土窿煤炭,然后转运到沙市以下各口岸销售,从中渔利。实际上并未开采荆当矿区窝子沟一带的上等好煤。盛宣怀自己也曾说:“名虽开采,实则签地未动。”土法采出的煤达不到制造局和招商局的要求,运输困难,成本昂贵,基本无利可图。因此荆门矿务总局在1880年12月续行招股时,应者寥寥,荆门煤矿未能扩充,大冶熔铁炉未能开办,预期的目的均未达到。鄂督李瀚章于1881年总结荆门矿务3年来“局无起色”的原因时说:

推求其故,盖由荆门矿煤久经土民办运,该局名为开采,实则收买民煤转售牟利。该处煤色即使能抵洋煤之用,而收民煤以转卖,焉用此局为耶?且历委员董,并未躬亲局务,徒令司事经理,局中糜费且不过问,司事借端蔽,弊窦实多,虽免厘减钞,力轻成本,仍于公事无济。

这就是说,荆门矿务局的失败,一是由于局董不躬亲管理,弊窦丛生,管理不善;二是由于荆局不事生产,而收买“民煤以转售”,攘夺小民生计,根本达不到“开中国未兴之地利,收外人已占之利权”的初衷。按照李瀚章的结论,“上损国税,下碍民生,而于洋煤无毫末之损,于公亏无涓滴之益”,何用此矿局为?建议裁撤停办。

湖北煤铁开采失败的结果,让李鸿章对盛宣怀极其失望。他走出总督府,前去渤海边纵马散心。为了办洋务,他多少次受到顽固守旧大臣们的口诛笔伐,此次湖北开采煤铁的失败无疑又给他们增加了借口,这次是难逃被他们辱骂的命运了!

然而转念一想:别人睡着,而我独醒,所以孤独,所以被这些无能之辈骂得惨然!想到这,他对盛宣怀的气消了大半,毕竟他还能理解自己呀!最后李鸿章根据实际情况,只给了盛宣怀“实属办理荒谬”的训斥。

盛宣怀对此并不服气,他认为广济煤矿的失败,是因为误听马立师之言,未能发现广济煤实在是“散而不聚,松而不坚”,地产如此,非人力所能改变。而且煤矿虽未能为官商两方带来利润,但“百姓劳其筋力,取其土货,以易我资财”,因此广济开矿绝不是有害无益的。至于荆门之败,盛宣怀认为主要责任在司事金德鸿身上,与他无关。这遭到李鸿章“哓哓置辩,实负委任”的训诲。李鸿章勒令裁撤煤矿,盛宣怀赔垫1.6万串,至1884年始结案。盛宣怀似乎对李鸿章也有些埋怨,他禀告军机大臣阎敬铭说:

侄自李傅相奏调不足十四年,差缺赔累,祖遗田房,变卖将罄,众皆知之。今再被此重累,恐欲求吃饭而不能。父年古稀,无田可归。从此,出为负欠官债之员,入为不肖毁家之子。

赔垫1.6万余串,怎么严重到“欲吃饭而不能”了呢?因赔累实际远过此数。受1884年世界经济危机的波及,钱典胡雪岩等人倒账,所余存14.3万串生息官本,盛宣怀说被倒去10万余串。户部复饬缴制钱,钱价又比光绪初年高出很多,遂致赔上加赔,至“宣怀以此败家”。1890年夏盛宣怀在给张之洞的电报中说“图抱苦心十五年,空赔公款十五万(两)”,应该是符合实际情况的。

盛宣怀为赔偿重债,不得不变卖几乎所有的祖遗田房,弄得狼狈不堪。多年奔忙最终却落得变卖家财抵债,已到古稀之年的父亲如何安度晚年?办矿失败,辜负了直隶总督大人的重托和一番苦心,以后如何再有出头之日呢?盛宣怀已不敢再想下去。

平心而论,湖北煤铁矿的失败,盛宣怀难逃责任,但也不能不考虑到初次办矿,经验不足带来的困难。再加上当时交通不便,资金短缺,不能完全说是盛宣怀之过。而此次失败也为今后办矿及办其他企业留下了不可缺少的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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