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957/格蕾丝有了新朋友(1)

我从未爱过这世界,我只喜欢你 作者:艾玛·亨德森


我是在“学校”遇见丹尼尔的。“学校”是两个位于童教区的教室,夹在男童病房和女童病房之间,十岁以下年龄段孩子用一个教师,其余人用另一个,大家共用一个餐厅。但所谓学校并没有什么可学,因为以前的老师都走了,新老师还没有来。虽然如此,护士还是让我们在课桌后的椅子上坐好。我们或被绑在椅子上,或瘫着,或睡着。他们发给我们蓝色的练习本和印着紫蓝色墨字的班达复印纸,复印纸上的墨水闻起来有春天的气息。我们在上面乱涂乱画、流口水。护士们互相推诿,不愿来照管我们。

我走进教室,丹尼尔已经坐在前排位置上。他正低头阅读,所以我一开始,便只注意到他又短又直的头发胡楂儿一般支棱在前额。丹尼尔喜欢把自己画成高个子,把皮肤涂成深颜色,说自己英俊潇洒、温雅迷人,但我那天看到的却是一个肤色发黄的男孩从阅读中的书本中抬起好奇闪烁的眼睛,苍老的脸上挂着愚蠢、女气的微笑。

游戏时间,我咬了丹尼尔的腿,因为他想偷走我从玩具箱里拿来的小汽车。我侧身躺在地上——像桶底的一条鱼——四肢时蜷时伸。我没发觉丹尼尔走近。他光着的小腿咬起来、闻起来、尝起来都又粗糙又寡淡,像放久了的老面包。丹尼尔也咬我,他咬在我的坏胳膊上,但不疼。不如说更像吸吮。不如说更像亲吻。不如说很舒服。

他的膝盖伤痕累累,它们总是会彼此碰撞在一起。

“你太小,还不能开车呢。”他说完,往后一挺,顺势站起,又说,“有辆XK140。带齿条齿轮转向系统。是最好的车。我给你找。”他说着,翻起我排列整齐的破烂小汽车。

“狗仔,丁奇,火柴盒 。”他念叨着,用鞋尖将汽车扒拉成几堆。

我至今仍然擅长布置——整理、归类、上光。比大多数人都厉害。我将小汽车紧紧攥在好手中,挣扎站起,朝丹尼尔吐了口口水。他仰天大笑。

“真让我惊讶。居然有喜欢小汽车的女孩。”

他鹿一般跳过来,我吓了一跳——他有一对兔子般能蹦会跳的腿,他跳到我紧跟前,看起来就比我高了。

“那让我们搭车去兜个风嘛。”丹尼尔一躬到地——鼻子都快碰到膝盖了。他后脑勺上结成一簇簇的头发翻过来,露出藏在下面的脖子。脖上的皮仿佛蝙蝠翅膀,不过是白色的,而且我并不想戳破它。

但我忍不住大笑。这人没胳膊。一丁点儿胳膊都没有。他粗网棉衬衣的衣袖部分,像米兰达背包上的翻盖一样,或垂挂,或翻飞。

“来嘛。”丹尼尔说。他歪歪脑袋,扭扭脚,蹦蹦跳跳地穿过教室,朝门口的两个护士走去。其中一个护士的手里端着杯盘,指尖夹一支烟。另一个心不在焉地摆弄着挂在腰间的一长串钥匙。

丹尼尔清了清嗓子:“我能带她四处走走吗,护士?”

“我看行。这样她能学点规矩。”

丹尼尔转过身,点点头,我便一瘸一拐跟上,出教室,过大堂,进餐厅。餐厅里没人,刚刚拖过的地板还有湿气。

“你是什么时候来的?早饭时没见你。”

真可惜。丹尼尔早饭时没见我,那是因为我没去。

母亲和父亲开车离开后的事,谁都不知道。但是我现在告诉你,那都是些很不好的事。

“得守规矩。”护士举起抓痕累累的手臂,照着我的脸扇了一巴掌。

我蹲在门口,看着光秃秃的灯泡发出微弱的光,两排病床空空荡荡,远远的那个很高的男人拿着我的箱子越走越远。他皮鞋上的金属头在光秃秃的松木地板上踩出回声。我倒在门槛上,一侧颧骨贴地,感觉到了这双金属头在地板上的震动。我的身体抽打着门槛,大脑一片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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