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书斋——品格(4)

夜晚的书斋 作者:曼古埃尔(Manguel, A.)


帕尼奇要使图书馆为每个穷学生服务,“满足他们学习上的好奇心”。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国家图书馆的服务对象是否应当只限于那些在别的图书馆找不到他们所需图书的读者?国家图书馆应当为普通读者提供一般服务呢,还是应当作为一所最高级的档案馆,存放稀有或惟一材料的地方?直到2004年之前,大英图书馆的阅览证只发给有限的读者,他们必须证明自己需要的图书在别处找不到,而且必须有材料证明他们从事研究工作。这种限制后来被取消了,2005年9月,一位读者针对“人人能进来”发表了与卡莱尔相同的评论:“图书馆里挤满了人,有的睡觉,有的做学校的功课,有的聪明家伙在编电影剧本——总之,干什么事情的人都有,只是没有人来查阅图书馆的藏书。”

国家图书馆的最终作用到底是什么?现在仍旧是个问题。今天,电子技术已经把国家图书馆的服务延伸到大多数读者的家中,而且还可以提供“跨馆服务”。不仅阅读空间超越了图书馆的墙壁,而且图书本身也混为一体,相互补充。举例来说,我想查阅著尔日·卡斯特纳(Georges Kastner)写的《海妖》(Les Sirenes),是关于美人鱼神话这个诱人题材的书,1858年出版于巴黎。我在普阿提耶(Poitiers)大型的市立图书馆里没有找到这本书,但图书馆职员很友善,愿意在附近的几个图书馆去查询;多亏了电子编目系统的帮助,他发现此书在法国的惟一孤本存放在国家图书馆。由于它是稀有图书,不能出借,但可以影印。普阿提耶图书馆可以请求影印全书后将复本加以收藏,这样我就可以借阅该书了。这个制度虽然还够完美,但已使我读到国家收藏的一些极为稀有的书籍,而且不止于此,我还能读到参加“馆际互通协议”的外国图书馆的书籍。

由于《海妖》是古旧书,不受版权法的限制,它可以影印,进入影像图书系统。因此我才能够下载后加以复制,或者付一定的费用请某个服务机构来复制。这个看来新颖的制度实际上重现了几百年前中世纪大学的办法。那时的教师向学生推荐的书,可以由专职的抄书人抄录下来。这些抄书人在大学门外开设店铺,收费为学生服务。为了尽量保证经典书籍的准确无误,大学当局想出了一个妙招:他们把仔细核对过的抄本借给“中间人”,再由“中间人”收取一定费用借给学生,有钱的学生请别人为自己抄写,没钱的穷学生便只好自己费力气抄写。书籍的原本不会整本借出,往往是分章节由“中间人”将抄件借出,学生抄写后归还。当第一批印刷机器出现以后,大学当局认为这些机器的用处和原来的也差不多,只不过速度与准确性更高一些而已。

黎巴嫩这个国家至少有十几种不同的宗教与文化。它的国家图书馆兴建的历史比较短:1921年,黎巴嫩的历史学家兼藏书家菲利普·德·塔拉齐伯爵(Viscount Phillipe de Tarazi)把他的图书捐赠给国家,明确表示这批书将成为“贝鲁特大图书馆的核心。”德·塔拉齐的捐赠共有两万册书,一批珍贵手稿,以及各种早期全国性报纸。三年后,为了扩充收藏,政府颁布了图书收藏法令,要求国内发行的书刊必须送存一份到图书馆,馆内配备职员八人,隶属于教育部。20世纪七十年代中期到九十年代中期,内战使黎巴嫩遭受严重损害,国家图书馆也多次被轰炸,被抢劫。1979年,经过四年战争之后,政府关闭了图书馆,把幸存的抄本和文献存放进国家档案库。现代书籍在1982—1983年间存放在几个大楼内。然而这些建筑又遭到炮火轰击,幸存的图书还受到雨水和蛀虫的侵害。内战结束后,在法国国家图书馆派出的专家团协助之下,1994年才拟定了计划,将剩余的图书在新址重建新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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