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洞窟和湖畔发掘出的原始人类佩戴的骨制项链,到悬挂在乡间小酒吧墙壁上的埃皮纳勒的形象;从佩里戈尔岩洞的内壁上挖下来的古代野生原牛壁画,到帝俄时代的农民供奉在他们栖居的凹室中的东正教的圣像;从讴歌苏族印第安人之战的舞蹈到《英雄交响曲》;从深藏在地下墓室漫漫长夜中、染有朱砂和祖母绿色的壁画,到在威尼斯宫殿内用于喜庆活动的大厅里引人瞩目的巨幅画面,在形形色色的艺术作品中,人们所追求的是在某种确定的形式里留下瞬间景象的意愿。这种渴求以一种未曾衰竭过的坚韧性和持续性表现出来。在这些瞬间景象中,我们认为发现了自己生存的宇宙的规律和自身的规律,同时正是通过这些景象,我们维系着自己的活力、情爱和奋斗精神。舞蹈也好,歌曲也好,雕塑和绘画的形象也好,拥有众多听众的讲述也好,所有这一切,无不始终如一地体现着对内在偶像的追求。每一次人们都以为最终找到了它,但是,每一次人们都无法如愿以偿。
被哲学家们称之为不可抑制的需要——这种需要始终驱使着我们在声音或文字、色彩或形式、手势或脚步中显露我们精神节奏秘密韵律的这种“不谋私利的竞技活动”,在这个意义上,恰恰与哲学家们的断言相反,作为精神的各种深层功能中最谋求私利的功能呈现在我们眼前,这种情况是异常普遍、没有例外的。事物内部的竞技活动,甚至是最幼稚的竞技活动,都是在混在一起的无数感觉和情感的混乱状态中对秩序的寻求。活动的人认为自己在不断地适应环绕着他的活动的世界,一旦他设想自己抓住了某一现象的整体时,他便确信——这种确信实际上是捉摸不定的——自己能在表达的醉意中,一劳永逸地描述这个整体。因此,对人来说,最有用的东西莫过于竞技活动了。
对于竞技活动的热爱和追求,与受竞技活动制约的强烈的好奇心一道,共同创造着文明。我应该说,文明就是在时间的延续中撒播在这里、在空间的展延中散布在那里的片片绿洲。在这里,它们独立存在;在那里,它们互相渗透;在其他地方,它们甚至会彼此融合,尝试着绘出一种在人与人之间存在着的一种一致的精神默契的连续不断的草图。这种默契是可能的、或然的,但是,如果这种默契能够实现,它也无疑注定要走向式微和死亡,注定要从这种默契本身和围绕着这种默契,去寻找自己新生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