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张桌子(3)

借我悲怆的磊落 作者:庄酷


冠冕堂皇的话是个文人都会说,但不一定都能言行一致。那个朋友提醒了我,我不得不无耻地告诉大家,为了生活,我真还就做了一件合乎燕园十大潜规之一的不要脸的事。为了不老是被吓着卖书,让东瞻西望、胆战心惊的做贼状态和心态有所改善,我托朋友给黑面人买了烟,给协管队长送了酒,结果他俩保证了两个月旺季卖书没受影响。在他们巡逻到我的地盘时,我只需在书上盖一块遮羞布,他们就对我视而不见,轻易放过。后来烟抽完了,酒喝光了,我没有继续给邪恶的敌人上供,于是又不让卖了,书又被没收了。我不能为了卖书,总是那样“耻于生活”吧?况且我收入的二分之一用以出书,利润的七分之一拿去做公益,哪有那么多闲钱给他们烟酒伺候着啊!再者说,你们这些官奴在北大排老几啊?北大老大都用买书的方式表示对我的肯定和支持,你们咋就这么没脸没皮,想从我这里抠取多少好处才肯善罢甘休?如果我一个劲惯着你们的话,我的读者会问:你和婊子有什么区别?我只能再次不要脸地回答:没有区别,都是卖的。出卖肉体和灵魂,同样可耻。

遇到强盗,你有两种选择。一不惧怕,让他划个道来,跟他拼命,誓死抵抗,这是烈女不是妓女;二不反抗,跟他苟合,并且挑逗他:你需要我用什么姿势配合,躺着还是跪着?

强盗的逻辑就是你得积极主动地配合他达到他想要的,妓女的准则是放弃尊严和面子,愉快地接受生活的强奸,并且为自己的付出数钱。即便我们不想玩妓女,至少也当过几次妓女,哪怕最后立了牌坊,宣布从良。

我当不了妓女,只配当个作家,而且过早地给自己立了“纯文学”的贞节牌坊。纯文学不是讨好、献媚、妥协、迁就的文学,她不迎合读者,适应市场,如同纯文学家个性、命运的写照。既然自我标榜是纯文学作家,那就与政客政治划清界限,与流行畅销保持距离,与商业运作分庭抗礼,干干净净地做事,正如干干净净地做人。

2008年我的新书正规出版,本想就此回归主流,结束“被边缘化”的生活状态。但是,在这个整个世界文学都在萧条衰落的年代,纯文学甭说无力回天,就连回归市场也是痴人说梦。十年前我在大学时就自己通过参加文学活动、卖自己自费出的书的方式培养纯文学读者,这个市场是凭一己之力开辟的,别人不能代劳,也没有更多的发展机遇。虽然自己的作品历经十年的萃取,已具备独特的风格和广泛传播的资格,但这标榜个体精神、个性体验的纯文学仍然被整个浮躁的物质社会所拒绝和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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