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原,二十九岁,一表人才,毕业于常春藤名校之一,归国华侨,上市公司新任设计总监。有关程原的介绍,简单得甚至只需要这么八个字:仪表堂堂,少年得志。
依照寻常人的见解,程原这样的人,就是上辈子积了足够的阴德,这辈子注定荣华富贵,与烦恼绝缘。如果他有什么烦心的事情,那便是人家乐意以烦恼为乐,就像是山珍海味吃腻了,总想吃点清淡的山野蘑菇,拿烦恼当调剂。
时间久了,程原也习惯了不将自己的喜怒表露在外,因为太少有人能懂,说出来更像惹人不快。本来,想要什么都有,不想要的也触手可得,这样的人生,原本就是不该有烦恼的。
程原是个深沉内敛的人。
女友是在美国认识的,名叫苏曼,是个上海女孩儿。
苏曼是那种让人见过一次就再也无法忘掉的美丽女孩儿,那张脸,只需一眼,便会让人觉得坚冰融尽,春暖花开,那样美好的姑娘,又配上那样优雅的谈吐,生动的气质,连说话的声气儿都是柔绵的,如清风细雨,让男人凭空生出保护她照顾她的欲望。
程原在一次朋友办的生日聚会上遇见了苏曼,便再也无法将她忘怀,颇费了一番苦心,才将苏曼追到了手。不知不觉已经交往了四年,可那新鲜的感觉却始终没有退去,含在嘴里怕化,揣在兜里怕丢。
几个月前,因为父亲身体微恙,苏曼决定回国,程原毫不犹豫地便跟苏曼一起回来了,见过了彼此的父母,这段才子佳人的爱情童话,也似乎该到了“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这样的阶段。
问一个极其无聊的问题,何谓爱情?
一千个人恐怕会有超过一千种答案,而程原的回答是,爱情就是程原遇见了苏曼,爱情就是程原心甘情愿为了苏曼这棵美人树,而放弃身后那一整片郁郁葱葱的百果森林。
程原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高中的时候才随父母移民美国。这次回来,见到了很多当年的发小,那些家世背景差不多的子弟,现在也多半在这座城市里有了一番作为,如今见面叙旧,丝毫没有陌生感。苏曼的美貌和气质,更让程原在一干朋友面前又大出了一次风头。
一来二去便有人提醒他,花香引蝶多,这么漂亮的姑娘,还是尽早娶回去放心,免得夜长梦多。如此这般,结婚的事情,便被程原正式提上了日程。
回国之后,苏曼住在她自己家里,程原为了避嫌,只好在公司的附近买了间房独住,苏曼的父亲身体不好,苏曼几乎日夜守在身边,一晃程原已经有些日子没有见到苏曼了。
所以这段时间,除了工作,程原的主要精力都放在安排求婚仪式上了,想了很多种巧思,最终还是觉得传统的就是最好的。
烛光晚餐,预订的玫瑰花,暗藏在甜点里的钻戒,一切准备妥当,只等女主人出场,时间就安排在周五的晚上。
周五的午后,程原正为了新的方案赶工,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电话响了。
看手机,是发小刘达,一接起,不等程原说话,那头便抢嘴道:“程兄,心里难受别自己憋着,出来找兄弟们聚聚,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
“什么衣服?”程原哭笑不得,“你别是又喝醉了吧?”
“别提了,中午去了老周那儿,他那儿不是又新开张了饭店吗,答应得好好的,说给我打对折,他又没说酒水另算,我一疏忽,狠狠让他敲了一笔竹杠,当着老外客户的面儿,又不好表露出来,吃了个哑巴亏。”刘达大着舌头念叨着,听起来至少喝到八九成了。
“那咱们再找个机会反敲他一笔。”程原应付道,“好了,我现在手头有事,回头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