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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存在的真理、存在的命运 2

海德格尔人学思想研究 作者:刘敬鲁


如果把存在理解为动态的在场过程,那么,这就提出一个问题,即,存在作为在场是否有暂时地在场与永恒地在场之分。对此,似乎海德格尔没有给予明确说明。海德格尔虽然提出和使用了存在者与整体存在者概念,但却没有明确提出和使用个别存在与整体存在概念,因而对于存在的过程,他也就没有明确划分为暂时地在场与永恒地在场。不过,如果从海德格尔对凡人和诸神的说明进行推论的话,那么可以得出,凡人的存在属于前一种情况,诸神的存在,属于后一种情况。而进一步做出延伸,可以说,整体存在者的存在也应属于后一种情况。

最后,存在作为自身在场,作为持续着的到来,是去蔽与遮蔽同时运行的过程,是从遮蔽而进入去蔽而又永远发生着遮蔽的过程。存在是既去蔽又遮蔽,既澄明又隐匿。两个方面相互对待,互不分离。就两个方面的关系来看,海德格尔说,并非去蔽比遮蔽更根本,倒是遮蔽比去蔽更是存在的本质,这也是赫拉克利特为什么说存在喜欢隐藏自己的原因所在。去蔽着的遮蔽,遮蔽着的去蔽,也就是赫拉克利特以聚集(逻各斯)概念所思考的作为在场的存在:“自早期思想以来,‘存在’就是指澄明着—遮蔽着的聚集意义上的在场者之在场。”

(德)马丁·海德格尔:《林中路》(修订本),372页,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

纵观海德格尔前后期思想的过程和内容,可以看见,海德格尔一直坚持存在的上述含义和内涵,只是在后期提出了存在何以能够存在这一更加深层的问题,并认为有一种比存在更加根本、作为存在的支配意义上的源头的“大化”(Ereignis)。这样,从他后期思想的角度看,存在以及人、时间,都是被给予的,都是由Ereignis所给予的礼物,因此,存在是否能够由自身而在场,就成了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了。

详见本书“人与存在的共属”一章。

二、存在的真理与存在的命运

在海德格尔的著作中,存在的真理与存在的命运,可以说是最不清楚、最难理解的众多概念中的两个概念。不过,如果弄清了存在概念的含义,那么,也就比较容易理解存在的真理与存在的命运这两个概念。

存在的真理,德文die Wahrheit des Seins,在海德格尔文本中,它在实质上主要是一个本体论概念。从海德格尔前后期的整个思想来看,他对存在的真理究竟是什么,也没有给予明确的含义界定。分析他的主要论述,可以认为,存在的真理指的是存在的本质情形、实质情形,因而可翻译为存在的真相、存在的实情。

那么,存在的真理,或者说,存在的本质情形,究竟是怎样的?用一句话概括,存在的真理就是,存在是自身涌现着的、通过个别存在特别是人的存在而去蔽与遮蔽的过程。也就是说,我们可以从三个层次来理解存在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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