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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何处去(3)

中国2014:改革升挡 作者:吴敬琏 柳传志 秦晖


现行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以严格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为首要目标而制定的。它对住房用地供给有两条限制。一是空间的限制:城市居民的住房建设只能使用城市国有土地,而城市国有土地能建住房的地段又为城市规划所限定;城郊集体土地不得建城市居民用房,农村住房也不准卖给城镇居民。二是指令性控制指标的限制:为控制建设用地,中央每年都制定一个土地利用计划,规定各省市自治区的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指标,再由省市自治区分解、分配到各市县。建设用地指标是指令性的,不得突破,突破了就是违法用地,突破超过15%,就要行政问责。

中央下达建设用地指标的多寡,主要不是基于对建设用地需求的预测,而是按以供定需的思路,在满足保障粮食安全的耕地需求之余,才确定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指标,所定的计划指标本来就少。

1999年到2006年下达的建设用地指标只及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量的80%,平均每年有20%的缺口。2003年到2005年正是房地产业蓬勃发展的时候,还逐年减少了总量指标,2005年—2008年又连续四年零增长。中央只下达当年新增建设用地及占用农用地、耕地的总量计划指标,这些指标用在工业用地和住宅用地上各占多少,是由市县政府来分配的。招商引资来的项目是市县经济发展的根本,其用地指标是市县政府要优先供应的,而且为争夺项目,都要削价供地。地价便宜,项目用地多,用的指标就多,余下可供应房地产市场的就少了;而且,为了补回招商引资项目削价供地造成的土地出让金损失,还有意地对房地产用地“半饥饿”供应,以抬高出让金,这样就造成了住房用地短缺,地价上涨。

由表可见,工业用地出让金单价只有住宅用地的1/6,而供应的土地却占到总供应量的43.6%;住房用地供应量只有23.6%,单价高到56万元/亩;普通商品房的供应量更少,地价更高。这充分说明垄断性的土地计划配置制度造成的住房用地人为短缺是地价、房价高涨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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