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品味

品味 作者:静子


品味

味道

可以这样说,没有了味道,就没有了乡村。

乡村里,长年累月,处处弥漫着味道,村庄里特有的味道。

乡村人喜欢,或者说习惯,在味道中生活,每每闻着各样的味道,悠然入眠,面若桃花,露出微笑,在梦中巴咂着嘴回味着。这味道组成了乡村,随风流淌,贯穿人生,并不随岁月的流逝而消失,停留着,弥漫去又弥合来,一代代,一辈辈,便成了有滋有味的乡村生活。

城里人,对乡村的味道特别敏感,甚至有些过敏。同样,村里人闭上眼,也嗅得出哪些是乡村的味道,哪些是乡村以外的味道,外来的,有些也喜欢,譬如香粉、体香,喜欢归喜欢,总是敬而远之。有些太刺鼻,无法接受,但忍无可忍时,自有自己解决的方式和办法。有几个村庄,被开发,村民拿了卖土地的钱,藏起后,先是远观,等厂房建起,机器开动,一股股异样的味道,穿透村庄,经久不去,人们便有些排斥,这化学药味太浓烈了,是不属于乡村的味道,况且,时间一长,家养的母鸡先生怪蛋,后来干脆不生了,村里人由此及彼,想到女人们会不会像了母鸡,有一天也不会生娃了,成了干吃不拉的草鸡。马上风言风语笼罩了村庄,一向宁静的村庄,忽儿骚动起来。

的确,没有乡村人喜欢乡村以外的味道,特别是老一麻茬的,那味道早已存在,在他们先人还没有在这片土地上扎根,安居乐业的时候,便存在了,或许,当初就是嗅着这味道走来的,落脚的,祖祖辈辈,不仅仅是习惯了这味道,味道早已穿透肌体,在血液里流淌起来,从身体里每个毛骨眼散发出来,淡淡的,浓浓的,和乡村的味道溶合在一起,密不可分了。

每一座村庄的味道,似乎是相同的,这只是城里人的感觉,就像村里人进了城,头晕眼花,只感觉车水马龙,高楼林立,水泥钢筋冰凉冰凉,似乎没有一片可自由立足的地方。若问东城西城有什么区别,想了想,还是两个字:一样。但乡村却不同,在旷野上,即使盲人,一样可以寻着味道,找到自己的村庄,推开自家的院门,深深地呼吸,嗅一嗅自家独有的味道,吸水烟似的,猛吸几口,慢悠悠地吐出,烟雾味道的氤氲里,舒畅极了。

我从小生活在乡村,对村里的味道,极其敏感,生活在那里,尚不觉得,离开后,一晃几十年过去,回味时,仍能感到那扑鼻的味道,一阵一阵飘来。不管走多远,走多久,再回来,刚刚走近村口,甚至一入村外的地畔,那熟悉的味道,就从我心底油然而生起一股说不上的亲切感。被味道簇拥,热血便沸腾起来,血液中平日沉淀的原有的乡村味道,忽儿被唤醒,活跃起来。

尽管,我们村的味道,像所有的乡村一样,绝不仅仅是一种味道,春夏秋冬不一样,几乎每个角落都不一样,是一种混合的味道,无法用柠檬或茉莉来定义。但我和我的乡亲们,却分辨得出,这是哪儿的味道,什么味道。虽然这味道,大多是无形的,在我们脑海却有着各自的形状。

自然,也有有形的味道,譬如炊烟。炊烟,是乡村的一道风景,最美的炊烟,是傍晚的炊烟。夕阳西下,晚霞映红,瓦蓝的村落天空一样渐渐朦胧起来,绿树,土屋,柴垛,水墨画一样,点缀在淡墨色里。这时候,原本宁静的土屋,随着袅袅的炊烟,缓缓地升腾,便生动起来。若细看,这袅袅升腾又不一样,有青里泛黄的,那是烧黄毛柴的烟缕;有黑亮的,那是烧木劈柴的大烟;还有先时浓烈,愈来愈淡,若有若无的青烟,那是烧炭的烟。不同的柴火,会从烟囱冒出不同色泽的烟缕,而升腾的形状也迥异,有粗壮的,直冲云霄,有悠然细腻的,慢悠悠上升的。村里的人,用不着看炊烟的形状,光凭烟味,就分辨得出烧柴的类别,是新柴还是陈柴,甚至知道是谁家的烟囱冒出的青烟。

粪的味道,在乡村是最普遍的,像土地的味道一样,村村皆有,最是平常。牛粪,狗屎,鸡粪,羊粪,飞禽走兽本身的味道混合着粪味,不知从哪个角落弥漫而来,穿透神经,不仅仅是鼻子,浑身上下似乎都是粪味了。这粪味,村里人虽不喜欢,也不厌恶,离开村庄,长久闻不见时,便感到心底空落落的,像被悬空吊起,没有了往日的踏实感,仿佛看不到日出日落,星斗满天一样,这世界忽儿大了起来,大到了想象之外,而自己愈来愈渺小,没有一点安全感、自豪感,便觉得陌生、烦躁。一踏上乡村的土地,泥土的味道,青草的味道,甚至有些刺鼻的粪味,簇拥而来,浑身便舒坦起来。

我爷爷喜欢拾粪,挎着粪筐,村里村外转悠着,羊粪朵也拾,拢在一起,双手捧在筐里。回家后,倒在下板院粪坑,有大牛粪片子,特意拣出来,摆在东院柴火堆旁,晒干了,等冬天烧耳窑炕。冬天里,取些回来,在黄毛柴火上,放两块干牛粪片,烧成了起面发糕一样,上边满是窟窿眼睛,还不灭,一吹,红了起来。我爷爷夹一块,放在长条木烟灰槽里,点水烟抽,猛一吸,烧焦的灰牛粪块红了起来,遇上水烟,发出丝丝的声音,这时候,满窑全是牛粪味,习惯了,并不难闻,就像烤发糕饼子的味道。

孩子们喜欢捡干羊粪朵,划上格子,玩点羊窝,和下围棋的快乐一模一样。

我们村子的味道,和其他村庄最不同的,是一种鱼腥气,自然,和海边的渔村是两回事。夏日里,村中低洼的地方,大雨后积满了水,村里人叫蚂蟥坑,没几天,坑里生了蝌蚪、青蛙,还有一种叫泥鳅。其实是和真正的泥鳅并不一样的翻皮,长得和地窖里的土鳖一模一样,不过是生活在水里了。泥水坑散发出一股股的鱼腥味,特别浓。遇上阴雨天,或刮东南风时,从河湾吹来的风,本身就带有一种滋泥气的鱼腥味。村里村外的庄稼,似乎很喜欢这种味道,最浓烈的时候,谷物摇曳着,仿佛手舞足蹈,显得特别快乐。

而我最喜欢两种味道,走进老家土窑,随便就闻得见,一种是吸旱烟长久后,烟锅散发出的烟屎味。村子里蚊虫多,身上叮得到处都是,肿起一串串一片片的小疙瘩,红红的,痒痒的。爷爷拔下烟锅头,挑一点黑油油的烟屎,抹在红肿处,过一夜,全消散了。后来,我就喜欢上这味道,一嗅见,浑身便舒坦起来。还有一种是老腌菜的味道,每年秋天,家里要腌几大瓮咸菜,有萝卜,有白菜,瓮里的菜发酵后,便散发出浓郁的腌菜味,虽然,愈来愈淡,到后来,若不细闻,几乎嗅不到了,吃时自有香咸味。但那股弥漫在空气里的腌菜味,老腌菜味,我特别喜欢,一直喜欢,一闻就开胃。多少年后,已经习惯了城里人的生活,但无论在家里还是下饭店,总喜欢要一盘凉拌大腌菜丝,哪怕是不吃一口,闻一闻就香极了。

乡村的味道,虽混杂,零散,但却有一股无形的气韵,浓浓的,笼罩着乡村。这味道,日积月累,弥漫,沉淀,便形成了乡村的灵魂,仿佛每个女人的体香,每个村庄便有了自己的村香。

金属

乡村是柔软的。乡村是坚硬的。

在乡村,柔软的东西很多,炊烟、柳絮、溪流,俯拾即是。甚至还有许多,不胜枚举,非置身其中,无法感受到的柔软。

坚硬的东西也有,目光随意所触,就不在少数,铁砧、镰刀、烟锅,还有田埂路边闲置的锈石,更不用说许许多多,无形而有质,能感觉到的坚硬了。譬如寒风、牛劲、犟八头,诸如此类,的确不在少数。

看得见的柔软,摸不着的坚硬。

在流浪城市,或者说蜗居城市之前,我一直生活在乡村,悠然,宁静,闻的是乡间的味道,触手时有坚硬,但却相当温暖,有种热乎乎的感觉,像儿时家里的土炕,硬,而温暖。和城市的坚硬是两回事,水泥钢筋的坚硬,硬而脆,经不起岁月的锤打,终将支离破碎,土崩瓦解,且从始至终,摸着是冰凉的,绝对远离温情,连那裂变的声音,也是坚硬的,猛然间乒乓两声,撕裂一样,之后是漫长的沉寂。

不仅仅是童年,多少年后,胡须变白了,但记忆深处铁匠铺的铁砧,依然是那么坚硬。火红的炉焰,映红二铁匠紫红的脸膛,汗水淌成数不清的小溪,那满含笑意的脸庞,依然灿烂、阳光。坚硬的铁砧上,是需要锻打得火热的铁块,忽红忽白,闪烁着,浸水后发出丝丝的脆响,冒起股股白烟,来不及弥散就消失了。伴随着风箱嗒嗒急促的呼吸的,是叮叮当当,锤打铁块铁片的声音,千百万下,渐渐变了模样,成了铁锹、镰刀,甚至马蹄上钉的铁掌,铁砧依然如故,丝毫未损,发着幽光。去捡拾掌眼钉下的小铁砣时,我曾迷惑地问过二铁匠,铁砧是不是铁做的,生铁,回答得斩钉截铁。小铁锤轻轻一碰,铁砧荡起清脆悠长的回音。生铁也是铁,但在铁匠铺里,就成了村中,起码是我印象中最坚硬的东西。连从地主家没收归公的锡壶铜勺,也没有那么坚硬,壶上雕刻的花草磨得模模糊糊,铜勺早磨成瓢嘴了。

同样,在铁匠铺里原本有些柔软的镰刀,一旦出了炉,就坚硬起来,没有一丝锻淬时的柔软。刃上的钢,闪耀着光,在田野上荡来晃去,四射着,不知落在哪里。那闪光的源头,一样闪亮,还相当锋利,哗哗哗,大片的谷黍,风吹雨打不倒的谷黍,一会儿就躺倒一片,成捆地堆积着,失去了鲜活的生命,枯萎,柔软起来,任其蹂躏,似乎再没有一丝反抗的力量。有一年,暴风雨夹着冰雹,铺天盖地袭来,绿麻东倒西歪,谷黍拦腰折断,泥浆在杂乱的田里淤积,流淌不开。太阳出来了,天穹瓦蓝瓦蓝,又高远起来,人们讶然发现,卧倒的绿麻竟慢慢爬起,站立,折断的谷黍从断处吐出新芽,茁壮成长。这就是乡村,柔软时柔软,坚硬时坚硬,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四季,我感受过河水的柔软和坚硬,山洪暴发,河水四溢,疯狂到吓人的地步,大树连根拔起,卷稻草一样卷走房屋。

那印象,永远定格在我脑海,大多时候是凝固的,金属物体一样,挥之不去。我这才知道,坚硬的不仅仅是金属。但无疑,最坚硬的,有形的,恐怕还要数金属。虽然,乡村的整体,似乎并不是坚硬的金属组成的,像土,像水,像树木,在我的意识里,一直是柔软的,土捏的瓦盆瓮罐,伐倒的树木做就的洋箱炕沿,比较坚硬的山枣树根,依形就势雕刻打磨的小玩意,更不用说砍下的柔软的山条儿,一旦编成箩筐,竟坚硬起来,像铁丝一样难以折断,断处是一道雪白的茬口。但这些东西,非金属的东西,毕竟还是柔软的,经不起岁月的磨砺,终了是一堆废柴,生火了。

自然,有时也未必尽然。但坚硬的镰刀,碰在石头上,闪着火花,发出金属的撞击的声音,刀丝毫无损。但却在众多的谷物割倒的同时,镰刀刃钝了,卷了,甚至出现了豁口。我爷爷有块祖传的磨刀石,又长又厚,不知磨过多少镰刀,给我也磨过,磨石磨弯了,中间成了一道洼,很像我们村落的地貌。我爷爷说,镰刀磨薄了,没了刃子,像月牙了,也不知换过多少茬了。金属的坚硬,加入了力的作用,其坚硬,看来也不是长久的。废镰刀片子,丢在一边,不知不觉锈了起来,锈迹斑斑,成了废铜烂铁。

在我们村,很难见到大块的石头,即便有,也不是土生土长的,是从别处搬运来的,虽然有的已久远到记不清年月了,老人们始终坚信,那不是村中的原石,是来路货,尽管来路已淹没到无可考证。村里村外,也不是没有石头,土生土长的也有,譬如锈石,锈迹斑斑的石头,褐色的,上边是黄锈,一层一层,深深浅浅,有的恐怕已锈到骨子里去了。几辈人一直叫锈石,却一直又说,那不是石,是铁,上边的黄,明显就是铁锈。这锈石,的确坚硬如铁,不像村里另外一种石头,风吹雨打,或者是河水的浸润冲磨,早没有棱角了,成了光滑圆润的卵石,取一块压在腌菜缸,浸透盐水的萝卜就不再浮起。锈石依旧是最初断裂时的模样,默默地经历了多少代,没有人知道,但那断裂处没有一丝变化,刀割一般,齐整,茬口锋利。村西沟口,有一块锈石,四四方方,并不规整。有年轻人高举八磅大铁锤,从一处薄薄的断口处猛敲,叮叮当当,抡起落下,足足二十多下,锈石纹丝不动,黑亮的铁锤,沾满黄色的铁锈。锈石和铁匠铺的砧子一样坚硬,夏日里,到黄昏时触摸,还有烫手的感觉。

坚硬的,还有我爷爷的烟锅,以及打火的火镰石。比之锈石,甚至较小一些的铁砧,烟锅和白亮的火石,简直是重孙摆带了,小的可怜,可那坚硬度丝毫未减。烟锅不像是铁,是合金,但我爷爷坚持说是铁,是白铁。至于坚硬到敢和生铁硬碰硬的火石,白亮晶莹的白脑石,自然是货真价实的石头了。烧红的烟丝,咝咝作响,连空气都仿佛燃烧着了,小小的烟锅纹丝不动,只留下淡淡的褐色的烟尘,一擦就去。

乡村的金属尽管很多,但细细归类,却发现,其实并没有多少,斧头、铁锹、镰刀,总归是铁。许多东西,还是来自于最普通的水土,像陶罐、笨碗,烧得发硬的炕板,虽然也有着金属坚硬的一面,但毕竟不是金属。像老人们说那孩子头硬,就夸为铁头。打炕时取下的炕板,烧得黑红,铁锤击上,几下才淬成拳头大的块。村里人洒上水,冒起黑烟,浸透了,拿木榔头一敲就碎,碎成面面,做了肥料,撒到田地里。

乡村的金属,多像木讷的村民,淳朴,坚实,大多时候默默无闻,静静的存在着,千年如是。

亮光

亮光,是瞬息的,稍纵即逝的。

亮光前,是沉闷悠远的黑暗;亮光后,是黑暗悠久的沉寂。亮光,是散碎的,成片的,像鱼鳞,跳跃的闪闪烁烁的光斑,闪亮到极致,便渐渐暗淡,消隐了。不经意中,又闪亮起来,在期待中,却久久沉默着,有足够的耐心,玩着捉迷藏的游戏。

这就是亮光,虽然并不是亮光的全部。有许多亮光,我们见识过,且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了,以为本来就是这样,譬如星光、灯光,甚至幽夜里磷火闪闪烁烁,飘飘忽忽的鬼火,明灭光亮。但依然有许多亮光,我们从未经见,深深地,或浅浅地隐藏在我们平日并不注意的角落,或许是我们看不见却距我们很近的空见,咫尺天涯。可以说,哪里有黑暗,哪里便有亮光,即便是光亮的地方,也有更亮的亮光,只有在闪亮的瞬间,你才讶然,亮光,亮光,这就是亮光。

亮光的存在,实在久远,久远到创世纪的前夜,透过混沌的迷雾,猛然划破天穹,闪亮时,一下子照亮整个世界,心便亮了起来。那些毕竟久远了,久远到成了一个传说,或者是神话。那不是我们的亮光,还不如身边的亮光真实,切菜的钢刀,翻转时,刃上闪出一道亮光,很像老爷爷犁地时犁铧映射出的光,在湿漉漉的土地上跳跃一样,刃上的光劈在雪白的墙上,留下的只是影子,没有刀痕。况且,在又一次的翻转中,瞬息,消逝得无影无踪,来不及也无法追寻。近的如此,远的亮光一样扑朔迷离,有段日子,村南梁上的荒地,出现了一道亮光,一动不动,像一条巨型带鱼,显然不是太阳光映照的,阴雨天也出现,更为明显,像鱼遇见了水,在游动。好多回,我走近发亮光的坡地,什么也没有,和过去一样荒芜。但可以肯定,那亮光是存在的,后来消失了,没再出现。我们始终无法捕捉到亮光的影子,更不用说亮光本身了。一面镜子,里边有自己的影子,以及真切却并不真实的屋件家什,存在于亮光的空间里,看得见,却摸不到。偶尔从里边冒出一缕亮光,同样映在墙上,比墙还要光亮。这时,你也明白,什么是亮光,却同样无法捕捉到亮光,在你伸手的时候,亮光包裹了你的手臂,手臂没有发亮,反而更暗淡了。正当你不知所云时,亮光消失了,消失在平整无瑕的墙里边,还是退回到原先的镜子里,我想过,却想不通,没有准确的答案。

亮光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聚散离合,明灭冥合,探之愈深,愈模糊起来,难以言说。夸父逐日,是个神话,但也蕴涵了上古人类对亮光渊源的追寻,永无止境,终于渴死半途。于是,人们发挥想象力,尽情猜测,在遥远的海上,高大的扶桑树边,有一个禺谷,就是太阳的故乡,从那里起起落落,巡视天下,将光明带给世间。

然而,我们所感受到的,更迷惑不解的,并不是阴阳转换的亮光,如太阳月亮,那亘古就有,轮流值日,白天黑夜,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自然,恬淡。我们所感受到的是另外的亮光,稍纵即逝,偶尔闪烁,又无法捕捉的亮光。

我曾经闭上眼,躲避太阳强烈的光芒。黑暗在瞬间弥合来,又弥散去,反反复复,淡红的,红黄的,温柔的光斑,波光似的蜂拥着,在眼前跳跃起来,将闭上眼弥漫来的黑暗割裂了。那亮光明明灭灭,闪闪烁烁,似乎比夜空中璀璨的星光还要明亮,没有那么高远清凉,暖暖的就在身边,几乎融化了黑暗,黑暗染成了银灰色,水一样地流淌着,溢满整个空间。

那时候,我的心豁然开朗,像经过漫长的跋涉,走出绝壁峭立的大峡谷,来到一片开阔地,看不见太阳,却溢满阳光,没有光缕,只有同样均匀的亮光,软缎一样铺洒在空间。

有时在无月的夜晚,淡淡的星光阻隔在窗帘外边,我沉入黑暗里,却久久无法入睡。梦中的世界,是光亮的,但显然我并没有入睡,清澈如水,能感觉到生命像虫子一样的蠕动,气息的氤氲弥漫。睁眼,闭眼,不经意间,便有亮光闪现在眼前,虽然是刹那间的,眨眼一般。我确信,我看见了亮光,刀锋一样闪动的亮光,雪白,犀利。可以确认,不是窗外透进的闪电,也不是从窗缝间飞入的萤火虫,闪耀的亮点。这亮光,是不是心灵与黑暗撞击后擦出的火花,是不是脑海智慧的光芒穿透身体照亮空间,拒绝黑暗长久的腐蚀。我不知道,但我确信亮光的存在,真实。

亮光,绝不仅仅是自然的存在,像我们一直坚信,却又无法证明的灵魂,存在或依附在肉体上,偶尔也脱离肉体四处游荡。或许那亮光,从未停止过闪亮,只是我们没有看见,不需要看见罢了。但在某个时候,需要我们看见的时候,看得是那么真切,就像我们的眼睛,闪亮着,映亮万物,并将万物收藏眼底,最后又收藏在记忆之库,永久储藏起来。

那一天,陪伴着病重的父亲,在医院的病房里,我更确信了有一种亮光的存在。那亮光不是我看见的,自始至终我没有看见,但我却确信无疑,那亮光的真实。处于昏迷中的父亲,忽然清醒了,叫着,屋顶上有亮光闪烁,让我们拉住窗帘,说是这样的夜晚,该睡觉了,要那么多亮光,亮花花的,实在是浪费。他睁大眼睛,一遍遍地伸手摸着,说亮光凝固成了光柱,就在眼前立着,照得无法入眠。时间正值下午,从玻璃窗漫过的午后的阳光,柔润,温暖,几乎没有明显的光影。自然,我也看不见,找不到父亲所说的光柱,更没有屋顶上飞舞的蝴蝶,如光闪耀。

光柱消隐的瞬间,父亲彻底清醒了,重病抽丝一样退去。他还不停地喃喃,那亮光真好,温暖,不刺眼。

我常想,在我们的骨子中,隐藏着一种亮光,在死亡很久后,皮肉消失了,剩下干骨头照例在夜晚发光,虽然科学已然证明那是磷光,但我还是不大相信,因为有许许多多在我们生命中闪耀过的亮光,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磷光能科学了的,包容得下的。

那亮光,在生命的内外,存在着,不是一天两天,甚至不是几百年了。不知什么时候,就闪亮起来。再往大一点、远一点说,在通往历史和未来的空间,也有亮光,闪烁,那便是假想中真实存在的时光隧道了。

亮光,黑暗。黑暗,光亮。

下棋

我喜欢下棋。

棋艺一般,若论段,远在段外了;若说流,更在末流外了。对我而言,所谓天外有天,高手如云了。

愈来愈喜欢东坡下棋,胜喜,败亦喜,平淡的很。和喜欢东坡的随遇而安一样,贬官发派千里,依然有心情酿酒,烤羊脊骨,烧椰木制烟墨,津津有味,乐此不疲。就某种意义而言,下棋亦如读书、品茗、饮酒,重在氛围与品味,醉与不醉倒在其次了,悠闲而随意,淡然而深远。这自然是一种境界了。

小时候,喜欢象棋。初学时,和邻里懒汉叔不离炕头杀得天昏地暗,不知楚河汉界。奶奶笑我,学会下棋,不嫌饭迟。我爹摇头,就是那一句:少不看《水浒》,老不读《三国》。那时我不明白,下棋和读书有何相干呢。自然,那时技艺高明不到哪里去,倒是记熟了当头炮马来跳、重炮马后炮、双车摘士等许多口诀,自以为得到博弈的精髓,天下无敌了,可谓初生牛犊不怕虎,无知者无畏了。后来才明白,象者为像,化不成数理,下不了心棋,全是乡下人的手艺,程咬金的三板斧,狗肉一样上不了席面。

后来外出求学,又喜欢上围棋。两人率军围城,无王无相,真正的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围城围地,自由征战,尽显儒将风度,不像岳家军铁骑无敌,却被十二道金牌追回,只能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了。不必置战局不顾,随时随地勤王,丢卒保车,舍生取义,而那个义又是那么虚玄,实则还是尽忠而已。甚至丢盔弃甲,杀戮无数,最后孤军深入,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以卵击石,直至尽忠就义,土地早沦陷易手了。月朗风清,香茗为伴,两人静静地手谈,默默地纵观,仿佛在辽阔纵横的阡陌上,仰观群星璀璨,星河漂流。的确可以扬鞭策马,自由驰骋,随意设想,不经意间奇兵百出。不必为丢弃一兵一卒,丢失寸土寸地而嗟伤不已,影响全局。有种“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感觉。

有一天突发奇想,思绪如潮,不能自已。象棋,可谓地棋,源于人间征战,是人间历史的写实。且缘于中原大地,河南自古称豫,即是古代牵着象鼻训象,《易经》中就有记载。古老的战争中,大象守候着王者。诸侯讨伐,计谋百出,皆为王而战。楚河汉界,虽泾渭分明,却正是讨伐征战的缘由,如《过秦论》所言:“秦何厌之有?”其实,贪婪的何止秦国,那是人类的通病。贪欲日渐膨胀,便试探着将卒子拱过河界,挑起事端,战火由此燃起,攻城略地,死伤无数,可谓一将功成万骨枯,非仁者之师,非仁者之道,“春秋无义战”,古人早已醒悟了。下棋不过是战争的模拟,争斗已如此激烈,真正的战争其血腥更有过之无不及。在残酷的历史长河中,无论英雄豪杰,还是权臣名相,没有一个逃出象棋布局的窠臼。这是人类发展的动力,还是先天的不幸,千万年的历史,真的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的了。我不由地想到灵棋山,想到华山上留下的残棋,赵匡胤和陈抟老祖对弈,输掉华山。是传说,还是神话,恐怕做了皇帝的赵匡胤始终没有明白棋意,连陈抟老祖也赢得糊里糊涂,一睡五百年。一盘永远下不完的棋,终局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推盘握手言和。也就是儒家道家纵观天下大势,争战不止,水深火热中悟出的最高哲学:和为贵。

狼烟四起,烽火遍地,血流漂杵,才显出和的为贵。和,不过是人类善良的祈求和美好愿望。暂时的平静,正酝酿着更深沉更激烈的战斗。如棋中的闲来无事拱卒,哪里就真的天下太平了。

楚河汉界,平平静静,只是暂时的,不可能永远刀枪入库马放南山。酝酿久了,还是放马过河,炮架河边,不安定的种子终究要发芽的。这是象棋的宿命。谁也无可奈何。老祖宗造字时,止戈为武的思维模式,就奠定了战乱不断的根由,本来就有几分勉强,几分无奈。所以,到后来,我不大喜欢象棋了。即使经不住诱惑,在街头看残棋,心动时,看见河界中几个粗野的大字:“请君莫言,支棋是驴”,终于忍住,走开了。

人心的贪婪,争强好胜,争勇好斗,被象棋的发明者窥透了。我的书柜里,有兵书战策,也有古棋谱,但终于也没有去翻看。眼睛不能给予清静,已是一种悲哀,倘若心灵再混乱,那真的无可治药了。扁鹊见了蔡桓公两次,终于逃走了,一个病入膏肓的人,和疯子没有什么两样。

而围棋,似乎要安静得多。没有帝王将相,没有兵车战马,是黑白分明的清一色的棋子,没有大小尊卑,我忽儿感到,这黑白棋子,不正像阴阳鱼的两个眼睛吗?两个眼睛只是黑白的代表,那鱼身上的鳞片,黑黑白白,在消长中流溢,你大我小,你小我大,相互依存,又在不断变化中。由此可见,围棋,天棋也,源于星空的变化,星云的流动,是智者参透宇宙的变化之妙,而发明的。那打劫、死眼活眼、气数等等,真的暗合宇宙自然的变化,白矮星、恒星、黑洞,的确和围棋许多棋理相似。我不由地想起河图洛书,黑白点子排列的图形,和围棋博弈中的阵势很是相似。也许,那本是最高妙的天局。

围棋,玩到后来,败败胜胜,我更喜欢一个人下了,一手黑子,一手白子,泡一壶清茶,在宁静的夜晚,推窗邀月,仰望苍穹,屏息凝神,思之良久,必有所得,多少棋路在脑海铺开,天河一样流转;多少棋眼,像远天上忽儿发现的星星一样闪耀。恍然大悟,恍如隔世,一盘棋,有时下几十个夜晚,还没有终局,犹在变化中。

品一口清茶,茶香四溢,心清月明,豁然开朗。犹如云开见月,困扰顿消,悠然地沉入梦乡。我想到曾读过的一部武侠小说,里边的高人木桑道长,以棋子做暗器,打穴打劫,自身却终究劫数难逃,险些命丧敌手,道恒武学高虽高矣,但始终没有脱出棋盘的道道,有了边框,有了穴位,太计较一得一失,自然无法突破,走得更远。宇宙无边无际,浩浩渺渺,天涯何在?星云流转,瞬息万变,生生息息自成天道。

亦如象棋,在人造的布局中,固守程式,自然不会突破。其实,兵无定法,亦如棋无定法,最忌纸上谈兵,自古胜者,在出其不意,以无法胜有法,而成法。多少名将,战无不胜,最后还是走不出固定的阵局,突破不了自己,身首异处,终成悲剧。象棋如此,围棋又何尝不是,虽无主,亦无道,但固守常式,心有障碍,便故步自封,流于象棋之技了。

下到最后,我收起棋盘,将草编棋篓放进书柜里,干脆坐在月下,仰望星空,数着星星,下天穹上的星棋了。下过一会,只有星辰,哪里又有星棋。手中的棋,脑海里的棋,比起天穹上自然的星罗棋布,真的不可同日而语了。

象棋之战,再烽火连天,也不过是大地的一角;就是围棋,星汉璀璨,也不过是天空的一片。

心有多大,天有多大。

吸烟

我不吸烟。除了被动地,有时无处可逃。

没有亲身的体味,对于吸烟,似乎没有更多的发言权。

我不吸烟,并非不喜欢烟。这种信念,缘于一个女孩子,那是一个肌肤光洁如玉的素女,她不吸烟,却从烟盒抽出一支烟,是当时流行的硬盒红塔山,夹在葱管般透明的指间,放在鼻子下嗅来嗅去,很是痴迷依恋,也很优雅,她莞尔一笑:“我喜欢。”言外之意,就喜欢这样静静地享受烟卷自然散发出特有的清香。我这才明白,原来,对烟,我也喜欢的。

其实,和喜欢酒一样,对于烟,天下没有几个男人不喜欢的。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女人天性不愿明确承认,总是那么羞涩含蓄,就心底而言,喜欢烟的,没有一半,也总有一半的一半吧。

烟,确切地说,是卷烟,小时候也吸过,经不住诱惑,和学做男人的勇气。大人们说:小孩吸烟,屁股忽轩;小孩吸烟,长大当爹。屁股忽轩不忽轩,倒在其次,主要是长大了想当爹。那种为人父的威严,是从心底羡慕的。况且,除了做爹,那时实在没有更崇高的理想了。作文里抒发的,不是真情,那理想不知是哪位英雄豪杰的,绝对与一个乡村孩子无关。

我学会吸烟,是深受邻座男孩影响的。不敢让家长知道,怕挨揍。他是独生子,不像我们七狼八虎,有了一顿,没了抱棍,且抱棍的时候多,他穿扮常新,很是派气。衣袋里老能摸出整盒的烟,村里孩子们见都没见过的漂亮打火机,里边装着电石,大拇指一按,冒出绿色的火焰。课间休息,嘴里叼着烟,点燃,吸着。吐烟圈的空隙,还忘不了念叨那得意的口头禅:“云冈烟,自来火,吸不吸就那谱。”云冈大佛,那时虽非世界文化遗产,在当地确也有名,才会成为香烟的品牌。一盒云冈烟,得拿三颗鸡蛋到供销社去换,更不用说洋气的打火机了。那派气,的确不是一般孩子,甚至家长所能有的。于是,我也学会了,不过,自己没钱买,连拔零根的钱也没有,他给一根,就吸一根,烟瘾始终大不起来,达不到屁股忽轩呢。

这大概是我最早见过的吸烟派气,后来出身社会,司空见惯了,才知道,许多人也许并不真正喜欢烟,吸盒高档品牌烟,不过是装装身份。看过一部电视剧,一位貌似颇有教养的女编辑和几个男人打伙计,家里烟灰缸留下不同品牌的烟头,她女儿看了笑话她:“妈妈品味越来越低了,中华牌换成了中南海。”当吸烟吸成了品牌,像穿名牌服饰一样,成为身份的象征,如果说孩子们那样,还有几分幼稚,颇觉可爱,而大人那样,就只剩虚荣了,吸烟的乐趣全消失了,味道自然变了,满是铜臭气。

吸烟,本是爱好,就爱那一口,发自肺腑,出乎真情,慢慢就吸出了品味。小时候,看电影,很喜欢叼着大烟斗的男人,最好长着胡子,那神情,很有男人味,远比摇着羽扇的诸葛亮更有智慧,更深沉练达。也喜欢看着劳累了一天的爷爷,半躺在炕头毡子上,打着火镰,燃着粟秸棒,一锅一锅地吸水烟。猛吸一口,慢慢吐出,浓浓的烟圈,缓缓地飘散。黑暗的屋子,烟火一闪一闪。水烟只能吸两口,猛一吹,灰烬跳出,再装一锅,再猛吸,最是过瘾。自然,也喜欢吸雪茄男人优雅的冷静,漫不经心的从容,那神情仿佛浪漫主义大诗人拜伦所说的:“给我一支雪茄,除此之外,我别无所求。”何等潇洒。后来,见过几个漂亮的才女,优雅地吸细长白杆蓝头女子烟,淡淡的烟云,笼罩着,那景致也很醉人。

然而,小时候吸烟的情景渐渐遥远了,淡忘了。我始终没有学会吸烟。即使是在最清闲无聊的日子里,或最孤独无助的时候,学会了喝酒,却始终没有吸烟的福气,一吸就头晕,闻一闻还可以。闲烟闷酒无聊茶,那只是普遍规律,并不适合每一个人。

但不会吸烟,并不妨碍我喜欢烟。偶尔漫步街头,像进咖啡馆一样,我也喜欢走进哈瓦娜烟斗坊,一座很雅致的供人吸烟赏烟的场所,虽然,在这个城市显得很另类。那里有见所未见的烟斗,步枪一样的打火机,各式各样长短粗细的雪茄。我喜欢流连在陈列柜前,也喜欢找一个角落坐下,静静地看烟客拿着长杆火柴,嚓地划着,火苗蹿起,慢悠悠地点燃又粗又长的雪茄,在那里吸,猛吸之后,吐着烟圈,很享受的表情。有时一坐半天,思绪如弥漫的烟,氤氲,宁静。

曾经看过一本精致的杂志,讲述雪茄之乡一位做烟世家,在整整一个冬天,蜷缩在屋子里,做一根六米长的雪茄。像雕刻大师雕琢一件精美绝伦的玉器一样,专心致志,悠远沉静,倾尽的何止是心血。我忽然想,等有一天,像我爷爷一样,在房前院后,种上大叶烟,劳累一天之后,依然精神抖擞地侍弄烟苗。长成后,拔掉,阴干,揉碎,装在牛皮烟袋里,慢慢地吸。

吸烟,一旦成为一种乐趣,那才真正有了意义,是人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

喝酒

酒是个好东西,天下男人,没几个不喜欢的。

神仙也喜欢,视酒为琼浆玉液,美其名曰:神仙水。

我也喜欢喝酒。但不喜欢哼三喝四喧天驾雾地喝。即便煮酒论英雄,犹如曹孟德横槊赋诗,也不是那种喝法。我不喜欢,有人喜欢。我的一个朋友,权且算狐朋狗友吧,在安安静静的雅间,是喝不下酒的,如坐针毡,也没有喝酒的心情和欲望。就喜欢拥挤嘈杂的小酒馆,一只脚踩着地,一只脚踏着凳子,人肩搭肩的,一扭头快亲嘴了,喝到兴起,左右逢源,陌生人也成熟人了,呼天唤地地划拳,勾肩搭膀,四海之内皆梁山兄弟了。

每逢这时,我只是远远地看,也远不到哪里去,一股股浓烈刺鼻的酒味,混合着汗酸脚臭味扑鼻而来,早没有喝酒的心情了。但这样的场景,在北方的酒店,比比皆是,很大众化的,算不了什么。这大概是地域气候的关系吧。塞北几乎感觉不到明显的春秋,就匆匆流逝了,春是料峭寒春,深秋是滚滚寒流,充满冬的意味,一年里,除了酷夏,几乎就是漫长的严冬了,光供暖期就五个半月,更不用说秋霜夜冷,倒春寒了。地域和气候,像形成花草树木一样,形成了北方汉子的血性和脾气,豪爽粗犷,喝酒自然也不例外,像梁山兄弟,骨子里就喜欢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不喝到将屋顶揭起来,是尽不了兴的。古人就讲究“不醉勿归”,这风俗一直延续着。

身处此境,常常被喝酒,也无可奈何,摇头笑笑而已,酒照例还得喝。这叫有酒不喝也不对。但我喜欢看人醉酒,特别是半醉状态,姿态各异,酒风酒德纷呈,人的本性及个性暴露无遗,倒有几分率真,几分可爱。比之酒席上虚假的应酬,何止纯洁百倍。每当此时,皱着的眉头舒展了,这种喝法,的确其乐融融,人与人之间几乎没有了距离感,是真正的一群了。这使我想到,原始社会的狩猎,男人们裸着体,像现代川巴江岸的纤夫拉着绳索拖船一样,举着石块棍棒,喊着号子,围猎野猪。这大排档的喝酒,划拳喊令,手指相触,目光相对,使人们又回归到最原始的状态。

狐朋狗友是如此喝酒,文人雅士,其实也雅致不到哪里去,一见酒,或三杯下肚,粗豪的一面就露了出来。所谓三杯竹叶穿心过,两朵桃花上脸来。脸红扑扑的,两眼放光,将小盅丢到一边,挽袖抹胳膊,大有吞王莽刮刘秀的气概,举起大杯,有时也想用大碗了,可惜还没有那好酒量。有回,和一位文友喝酒,进了西餐厅,他怔了怔,勉强坐下了,默默地喝了杯红酒,摇摇头,和服务员再三解释,现掏了钞票,又从中餐厅换上白酒,一口一口地喝着,没有气氛,最终也没有尽兴。事后他笑道:“这哪里是喝酒的地方,喝汤而已。”和他喝酒,大多时候,是选择一个较安静的地方,雅致一点,点几个可口的下酒菜,然后叫两瓶白酒,最好是高度的,他拿一瓶,另一瓶推给我,喝前就声明,咱们谁也不给谁倒,见底后走人。两人边喝边聊,天上地下,由人及己,有时酒尽话未尽,兴致尚浓,就再开一瓶,二一添作五,直至兴尽,摇摇晃晃,道别走人。

喝这样的酒,虽喝高一点,并不伤人。自然,酒是个好东西,像酒有度一样,喝酒也要有度。豪爽是风度,却是以不醉为前提的。烂醉如泥,喝得是骨头。舌头都僵了,还摇晃着酒杯,直喊:“再拔一个。”看似英豪,实在算不上英雄,这豪气没有也罢。喝酒为醉,微醉足矣,话多一点点,心热一点点,虽豪气干云,无伤大雅。当然,天长日久,偶尔一醉,即便酩酊大醉,贵妃一样,那又何妨。

喝酒,要喝淡然之酒,功利酒,即便是跟着他人喝衬酒,帮腔打诨,也没多大意思。虽说酒席宴上不过是逢场作戏,但互相阿谀奉承,比高论底,看菜下碟,即便被动地跟着附和,各怀心思,喝得别别扭扭,虚情假意,大丈夫固然能屈能伸,又岂是君子所为,那酒不仅伤身,还会伤心的。不喝也罢。而三五友人,或同学,时常不聚,偶尔一人做东,邀约在一处,点几个喜欢的小菜,或荤或素,清淡爽口,叫几瓶酒,随意地喝,随意地聊,天上地下,古今中外,抒怀言志,直到酒酣尽兴而去。

酒,是喝的,喝才来劲。感情深,一口闷,喝得就是那个狂劲。一盅小酒,舔来舔去,湿不了个嘴唇,那不是大丈夫所为。煮酒论英雄,三杯两碗,撞出火花,撞出真情,如曹操横槊赋诗,李白醉吟《将进酒》,那自然是英雄的境界了。我辈俗人,喝到老,也不过是酒坛一个,到不了那样的境界。像朋友间戏说的,要一活没一活,倒一壶喝一壶,是玩笑,也是大白话。

比起喝酒,我更喜欢品酒。愈来愈觉得,好酒是要品的,喝是喝不出品味的。偶尔得到一瓶好酒,总是舍不得喝。先是观,观酒瓶之精美,水晶瓶使人心清意远,泥壶使人回归往古,青瓷使人把玩不尽,异型瓶独具审美意蕴,如一件艺术品,赏之不尽,常有新意。再是闻,隔瓶嗅香,好酒的醇香包装是掩不住的,像古人说的透瓶香,淡淡的酒香,一股一股飘来,深呼吸一口,慢慢吐出,细细回味,和喝到嘴里自是不同。但好酒,最终还是要喝的,望梅固然可以止渴,终究不如吃梅解瘾。珍藏的陈酒,有了年头,打开瓶盖,满屋弥漫着酒香,挥之不去,闻着就醉。倒进杯里,酒滴挂在杯壁,如露似珠。倒时,酒液如瀑,丝丝飞泻,这时的酒,已是难得的醇酿了。这样的酒,随便喝掉,那真是糟蹋了。

品这样的好酒,最好是在一个悠闲的黄昏,做三两盘小菜,荤素爽口,放在精美的瓷盘里,摆在红木小桌上,静静地盘腿坐下,倒在精致的酒杯里,一口一口地抿。喝着喝着,月亮出来了,星星满天,问星邀月,心清如水。这才真正品得出酒的滋味。自然,品不同的美酒,需要不同的酒杯。喝老白汾酒,最好是玉壶玉杯,唇触杯壁,温润柔滑,令人想入非非,酒入唇舌,辣香甘洌,顿时神清气爽,意态高远。喝洋酒XO,最好是水晶杯,底口一样,握在手里,如轻抚美女脸颊,灯下摇晃酒液,流光溢彩,入口绵甜,之后散发周身,仿佛泡在温泉,舒畅至极。喝五粮液,最好是景德镇手绘白瓷,瓷质细腻似雪,酒满杯中,如水在天池,清澈见底,不要说喝,看看就醉了。其实,古人最讲究这一点,器人合一为之道,像“葡萄美酒夜光杯”,是何等的雅致啊。

我的酒柜,藏着美酒,更收藏着各样酒具,像汉玉杯壶、碧玉杯、黄杨木杯、夜光杯、水晶杯,甚至铜爵银碗等等,是等哪天有情致了,品尝不同的美酒的。

从来美酒如佳人,不能喝,只能品的。

书案上的盆花

像所有所谓的文人墨客,我也喜欢附庸风雅,想拥有一张属于自己的书案,也做过红袖添香洛阳纸贵的美梦,尽管离现实很遥远。但拥有一张书案似乎并不难,起码对于我。

大学一毕业,分到一所中等师范学校任教,两人一个宿舍,住进时,就拥有了自己的书柜和书案。书案,也算漂亮,米黄色的,是那时流行的式样,一米二的写字台,但比时髦的款式更通透些,有旧年书案的空灵。一面是带柜门的墩子,一面只有桌腿,腿上是和中间连带的抽屉,桌面上压了块厚玻璃板,配上红人造革面软电镀椅,相当漂亮。案上的陈列很简单,一瓶墨水带着蘸水笔,一盒墨汁,一方石砚,一支毛笔。边上放着一沓作文本、教科书之类的书册,还有一部也算豪华的砖头厚的《现代汉语词典》。

没几天,过第一个教师节,两位常来我宿舍借书的女生,很有心的,送来一小盆塑料枝干的绢花,大概留意了我的书案,锦上添花而已。

这是一盆很精致的小花,也算盆景,最适宜摆在案头了。花枝是插在一只墨绿的敞口盆里,盆很小,只有小碗大,底下可能是泡沫塑料,上边浇灌了一层泥土似的树枝,相当逼真。翠绿的单枝上,有三片舒展的树叶,茎脉分明,还挂着露珠,自然,这露珠是白蜡似的塑胶,熔化后滴上的。顶部的花很丰满艳丽,像玫瑰,又像月季,杆上有细小的尖刺,制造者的原意大概是一盆可爱的玫瑰吧。

这种盆花,不用浇水,不怕阳光,也不需要阳光,免去许多培育的麻烦,是懒人的花,很适合我这样的单身汉。微弱的灯光映照下,娇嫩欲滴,像一位含羞的少女,仪态单纯,却永远是那么迷人。读书累了,伸个懒腰,拿起嗅一嗅,先时还有香气,慢慢才淡薄消失了。花朵始终像一张笑脸,陪伴我度过日日夜夜,快乐时,它快乐,忧伤时,它使我快乐。正像盆花上方墙上,我书写在卡纸上的那几句话,是一位女性朋友送我的:“我们相信生活,就像白天有太阳夜晚有月亮,一样自然,一样美好。”

渐渐地,我的激情被生活的风雨淋浸,浇灭了,失去了棱角,一切都平淡起来。案上的盆花,似乎忘记了季节,依然开着,花朵红艳艳的,荡了一层灰尘,轻轻一吹,飞了,喷口水雾,鲜艳依旧。花枝上的毛刺,不知是多次拿来拿去,磨光了,还是被谁无聊时剪去,总之,更像一株月季了。

后来,成家,调动,几经周折,这小小的盆花,是不是有意遗弃,还是无心丢失了,连我也记不起来了,时间一久,甚至是哪两个女生送的,也模糊起来。新搬的小窝里,有一张木匠按我的意思做的书案,虽比原先的写字台更空旷一些,但还是写字台的式样,只是颜色更淡了,豆青色的。日子匆匆忙忙地过着,火烧屁股一样,也不知忙些什么,连流水账式的日记也断流了。只有夜深人静时,我伏在案上,写一些所谓的文章,挣了稿酬买几本心爱的书,才有几分快乐。妻看见案上空荡,从街头游商手里买回一盆文竹,是最普通的朱红陶土花盆,粗糙笨拙,不太适宜摆在案头。但却是我喜欢的文竹,又有泥土的芳香。我浇水,培土,看了又看,嗅了又嗅,毕竟是我养的第一盆案上花木。没想到,几天后枯萎了,针叶掉了一案上,风一吹,飘得到处都是。轻轻一拔,出土了,连根都没有。我和妻相视而笑,又上当了。周末时,去转集市,又挑了一盆,是青花瓷的,盆小巧玲珑,花枝根部还有几块好看的小石头,一看就是案上的盆景。拔了拔盆中的文竹,很结实,才放心地拿回家。这文竹,一直放在书案上,半月二十天浇一次水,冬夏无常,绿茵茵的,窗外的风,或电扇的风一吹,摇摇曳曳,很有几分潇湘竹意。

六年前,在市里花园小区购了新楼,买了一个花梨木画案。花梨木仿古书案,造型简洁明快,单纯质朴,极具古朴厚重的风格。上边只有一方异形石砚,几支毛笔,空荡荡的。原先所养的那盆文竹,本是要拿来的,可临搬家时,路途远,忍痛送人了,想起来就有几分后悔,可也无可奈何了。于是,专门转了花市,左挑右选,又买了一小盆文竹,高高矮矮,造型很美,颇有意趣,一看就是专业技师修剪过的。摆在案上,如文静娴熟的女人,不施脂粉,却别有一番风韵。花盆还是青花瓷的,但更细腻,更通透,不是一般小窑烧制的。两个月后,文静的文竹直往上蹿,爬山虎一样,倚墙猛长,我插了一根干枝,没几天攀绕着蹿上了屋顶。我摇摇头,这还算文竹吗?在花市咨询花农,的确有这样的品种,并非变异。后来到一家茶社,也看见了,一大盆文竹,爬山虎一样爬上屋顶,绿意盈人,在盆边的木橔上品茶,别有一番野趣,也算雅致。

冬天时,蹿在上边的枝黄了,细小的茸针干了,一掉一片,落在案上,扫了又掉,掉了又扫,有时写字时,掉在墨迹上,吹都吹不去,很烦人。我这才下狠心舍弃了,决定换一盆更好的盆花。

在花市,看对一小盆仙人球。绿色的花盆上隐现着浅黄的线条,盆口是花边的,简洁又不失意趣,有几分创意。毛茸茸的仙人球上带着米黄银亮的针刺,密密麻麻,长得很有规律。卖花的说,很好养的,不用经常浇水施肥,不怕太阳暴晒,又吸食空气中的污秽,洁净屋里的氧气,还防电脑辐射呢。我买下了,放在案上。不迷人,不娇嫩,宁静沉炼,倒有几分铮铮傲骨,像中年的我。自然,和书案的风格一样质朴坚硬,体现了和谐的审美价值和文化内涵。

有时,在外边受了闷气,端坐案前,看着不苟言笑的仙人球,永葆青春,依旧绿着,针芒舒伸,织就一张护网,没有活物,包括人,敢靠近,怕刺伤。而它需求很少,阳光、雨露、营养,无欲无求,只是静默地活着,向世人昭示生命的顽强。我忽儿想到无欲则刚这句古语,似乎明白了许多。

有一段时间,我在外奔波忙碌,无暇顾及盆花。勤快的妻子给仙人球浇水勤了,根沤了,球枯萎起来,慢慢成了一颗干黄的球,不像活着时那么绿,那么丰润了,但枯刺依然立着,没掉一根,坚硬如旧。妻子想扔掉,换一盆新的。我说,算了,随缘吧,虽然盆中的生命已经枯萎,但其形依然未变,针还在。

这盆干黄的仙人球,自今还摆在我的书案上,还将陪伴我日日夜夜,静静地走过之后充满荆棘的日子。

小城漫步

记忆里小城很小,弹丸之地,且无名。建城前是个乡间小镇,蛰伏在低洼处,漫不经心地消磨着时光,偶尔途经的人也不会在意。八百年前,瓦剌军匆匆经过,怕焖在锅底遭遇伏击,绕道而行,在七里外的沙窝还是遇到伏击,几乎全军覆灭,这就是载入史册的沙窝之战。现在耕田时,还常常犁出箭矢铁戈。沙窝有名了,相距七里的小镇依然默默无闻,静静地躺在火山丘下,甘心或不甘心地仰着鼻息。若不是战备的需要,或者说首长的随意指点江山,小镇永远是小镇,变不成小城的。多少年了,虽为县城,却依旧沿袭小镇的名字,叫西坪,和不远处连镇都不是的东坪相对着。

自然其间也不乏好事者,引经据典,说这儿就是古中山国,可实在找不出更直接有力的证据,难道就因为流传在当地那个子虚乌有的故事?说的是中山国有条法规,老人六十不死就活埋,有个孝子舍不得活埋母亲,就藏了起来。后来国中老鼠闹翻天,举国上下束手无策,国君发黄榜招贤灭鼠,孝子的母亲揭榜应征,从容不迫,一语道破天机,引进大猫捕鼠,鼠患方除。从此废除旧法,老人们才安享天伦之乐。这故事流传很广,其他地方有没有类似的版本,我不知道。

这小城我相当熟悉,闭上眼睛,悬在脑海的是沙盘一样的地图,何况它是那么小,伏在火山丘下,像初生的小乌龟,一动不动。和所有的小城差不多,是不变的格局,贯穿南北东西的两道街,在最繁华的四角楼处交汇了,十字架一样挂在火山丘下,到了不毛的冬季远观尤其壮烈沉郁,形成小城最基本的格局。青色的砖窑和蓝色的瓦房簇拥着红色的角楼,波浪一样向四周漫延,在东山、南梁、北火山丘下戛然而止,水似的倾溢冲击着,终于也没有突破,回落成中间一圈一圈渐小渐低的旋涡。

小城没有什么特别的建筑,能成为小城的标志。火山丘上的昊天寺和山脚的基督教堂,大概算最另类的建筑吧。“昊天寺,离天三尺三,一摸光溜溜。”这流传了千百年的民谣,也不确切,据说是老一辈走西口给口外人道古说的,有吹牛的水分在里边,昊天寺虽高,但并没有高到那个程度,除非阴雨天,烟笼雾罩,才隐现在弥漫的云霞间,似乎离天很近。大宋朝时就耸立在丘顶的寺庙,几百年的风吹雨打,旧虽旧,依然耸入云霄,明清时两次修葺后焕然一新。又历经近百年的战乱,都幸免于难,进入20世纪70年代了,虽香火已熄,但古迹犹存,静静地瞭望守候着小镇。不想还是没有逃过劫运,在建城前拆毁了,也是天数。在村子里流传着一个故事,叫劫数难逃,说的是一群土匪扬言要把小村杀个鸡犬不留,危急中,老人将孙子藏在村口的古树空洞里,杀光全村人撤退路过村口大树,又心血来潮要试宝刀,树倒人亡,于是后人感叹,在树难逃啊。昊天寺毁于一旦,山脚的教堂自然也玉石俱焚,理由很简单,岂容牛鬼蛇神高高在上,大手一挥,打翻在地了。伤痕累累的火山丘,和更远处看不见的火山群静卧着,无人在意,只有飞鸟掠过。谁也没有想到,二十年后教堂重建了,丘顶的寺庙重建了,巍峨壮观,富丽堂皇,比过去的还要雄伟,依然叫昊天寺,不过住持的不再是道人,也不是和尚,是尼姑了,因为化缘筹建的人是位老尼姑。

初建的小城,和原先的小镇没有多少区别,宁静,悠闲。依然闻得见炊烟的味道,夏秋季时庄稼瓜果的味道,甚至牛屎羊粪的味道,从四面八方向小城弥散,小城里溢满乡村的味道。不同的是,十字路宽阔平坦,有民谣道:“小城有三多,大马路上的马车比汽车多,街上的电线杆比行人多,商场的售货员比顾客多。”但我喜欢小城的清静悠闲,尤其是太阳落山前,漫步在黑亮的柏油路上,或者走在蓝砖红砖相间墁地垂柳拂面的行人道上,嗅着淡淡的混合了禾香的炊烟味,尽兴走去,从东到西,从南到北,直到月亮出来,柔静如水,雅兴也不会被惊动打扰,即便碰见似熟非熟的面孔,也不必停下专门打招呼,相互含笑,擦肩而过,算是招呼过了。这时,仿佛这傍晚是你的,这马路是你的,小树是你的,甚至于你成了小城的主人,像西方小城堡的堡主一样自豪。

生活在小城,像洒满小城的阳光一样,慵懒舒缓,暖融融的,你不会也不必起早贪黑,为生计奔波,也不需要金银满箱花天酒地,这里没有能供你挥金如土疯狂到纸醉金迷的乐园,一切都是淡淡的,漫不经心的,最奢华的是一座花两角钱就可看一场的电影院,花两角钱就可洗澡带搓背的公共浴池,花五元钱就可招呼亲朋好友美餐一顿的小饭店,其余再也没有更具诱惑力的地方了。只是随着大流各就各位懒散地生活着,没有太多的想法和故事。日出日落,一天一天,一年一年地度过,不能说无忧无虑,起码是少忧少虑,不会大起大落。

在小城一住三年,不要说大街,就是小巷闭上眼都摸得见。后来离开这里,因母亲的缘故,依然隔三岔五地回来。曾几何时,生活的节奏快了起来,连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何而忙,比机器还要盲目,只有夜晚清点钞票时,听着点钞的声音才泛起一点点快意,又在极度劳累中消失殆尽,沉睡中甚至没有梦。整个的人,像城市一样浮躁。回小城的次数愈来愈少,即使回,也是来去匆匆,熟悉的景致从车窗划过,消逝在脑海深处。

终于得闲了,我想到了小城,想到在小城漫步的悠闲,小城黄昏的宁静,小城夜晚的沉寂,亦如山后沉寂了几百万年的火山丘,冷却成蓝莹莹的浮石。当我站在小城不知几时新建的广场上,像并不拥挤的胸中平添了一个肺,忽儿陌生起来,四边的角楼被高楼取代了,没有了半后晌都有的懒洋洋的阳光,永远隐藏在记忆深处了,愈来愈模糊。角楼四周,波浪一样起伏漫延的窑房沉底了,拔地而起的是鳞次栉比的高楼,即使未拆除的,也全掩隐在高楼下了,无声无息。马路依然很宽,路边行人道上的垂柳不见了,新换了开着粉花的不知名的树,鲜艳的像假花一样,车水马龙,和我现在居住的城市没有两样,仿佛城市的一隅。刺鼻的油烟味扑面而来,和喊叫吵闹声混杂在一起,令人头昏脑涨,提不起漫步的雅兴。昊天寺前修了座高高的塔楼,黑乎乎的,像擎天柱,天地相接在一起。贯通四街的马路,再也没有过去的灵性,十字架似的压在背上,勒进肉里,和黄昏一样沉重。沉重的像沿街头顶上串起的花花绿绿的标语,令人震惊,也鼓舞,原本懒散自在的火山群,已成为或将成为闻名于世的火山公园,山下的村野自然也名贵起来,成为黄花之乡,还推出令人想象不尽的山水花鸟游来。原有的小城淡出记忆,新的小城一下子红火起来。

但于我而言,不要说街道,连匆匆的行人,也陌生起来。我忽儿想,这就是我曾经居住过,自以为很熟悉的小城?远处的几座火山丘仿佛更近了,昊天寺似乎长了腿,几乎走进城中,走到身边了。丘顶的灯光忽明忽暗,像喷发前的火山口。尽管我知道,从十多万年前或更久远前最后喷发后,熊熊烈火熄灭成了蓝色的浮石,这儿便死一般的沉寂了。后来有了生气,却依然那么宁静。我不知道,火山喷发前,这儿是村庄是小镇,还是小城呢?脑海里忽儿闪现出淹没在火山灰下的庞贝城,人和动物在瞬间永远定格了,在自然面前,人有时是那么伟大,有时又是那么渺小。看一看愈来愈陌生的小城,哪里还有漫步的心境,我匆匆地逃离了,像逃离了梦。

爱上普洱茶

普洱茶早就见过,黑不溜秋,很不起眼,也未在意。那时喜欢的是碧螺春、龙井等名绿茶,特别是君山银针,泡在玻璃杯里,如一片绿竹浮在水中,又似旗枪森森,不要说喝,光看着就满是诗意了。有人见我喜欢,就送了许多珍贵的名绿茶,那时太忙,没有多少时间坐下来细细慢品,只是匆匆打开,看看那或黄或绿的色泽,闻一闻淡淡的清香,又原封盖上。后来终于清闲下来,洗好茶壶,想泡一壶佳茗,悠闲地品尝。原本茶美味香的名茶,不再是一年前的样子,仿佛苍老了许多,干涩无光,没有了先时的神气,泡上一喝,又淡又涩,失却了先时的韵致。去茶庄请教,从茶书查找,是同一说法,绿茶贵鲜,譬如雨前毛尖,清明前后相差十几天,采摘的茶大不一样,仿佛少女和妇人,只一夜之间变化真是天壤之别,一个是水做的,一个混了泥,浊了,失去了青春的光晕。难怪有一种传说,最名贵的茶叫女儿茶,是少女雨前采摘,用玉乳烘干,柔荑收藏好的,自然弥足珍贵,非一般茶可比。

我无言。同时深深地体味到茶之所以为文化,及其茶文化的博大精深。这时再看茶庄里茶圣陆羽的塑像,敬仰之情油然而生,像体味过人生读《论语》一样,找出购买多年一直未读的《茶经》,品读起来。并由绿茶的时间性,季节性,转而注意起原本看不上眼的普洱茶。越陈越香,便于收藏,这一概念深深地注入脑海。纠正了我过去对普洱茶的一些错误认识。普洱茶是云南普洱的特产,是那里的特定环境和气候,造就了独一无二的普洱茶。像我们这儿的大蒜,虽到处都有,可应县小石口的大蒜是其他地方长不出的。茶以地名,地因茶贵,成了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普洱茶并非产于普洱茶树,和其他茶一样,绿茶、黄茶、红茶,只是制造工艺流程上的区别,都是用茶树叶加工而成的。像宋代时的团茶,以及后来名贵的龙凤小饼,那时不叫普洱茶,也的确不是普洱茶,但却为普洱类黑茶的制造探索出一条路。自然普洱茶的学问远不止这些。但我就是在探究中渐渐喜欢上普洱茶的,并非一见钟情。并有意地品了几回陈年普洱,感觉愈来愈好,为其特有的岁月沧桑所感染,爱上了普洱茶。

好的普洱茶,的确像一个经历过风霜的熟女,其优雅娴静,内涵韵致,不是青春少女可比的。她的风韵,并不因岁月的风沙磨砺而苍老,也不因夕阳西下而褪色,那份与时俱进俱增的沉静娴熟,走向极致,更具有无法阻挡令人着迷的魅力,像浩瀚的大海,像无垠的沙漠,其沉静恢宏的气势,深深地隐在宁静之中,蕴藏着日久年深吸收的天地日月之精华,外朴内秀,底蕴深厚。其陈其久,并不仅仅是岁月的长短,有着更深的茶道,需要高深的思想和博大的情怀在品赏中感悟像“西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诗意,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感悟到“西阳无限好”的真谛,感悟到黄昏前最美好的夕阳短暂而悠远的景致。

那时,普洱茶只占着茶庄最不起眼的一角,像个离异待嫁的小妇人,楚楚可怜,除了老顾客,是没有多少人惠顾问讯的。自然,茶庄也不敢多进,基本是进一点销一点,很少有陈年普洱。我买了几个七子茶饼,买了一大包金瓜沱茶,但都是当年产的,不藏几年,喝不出陈年普洱的味道。经高人指点,我将目光转到城镇里的小茶店。果然,那里茶虽少,普洱更少,只有几盒或一两包普洱茶,都是陈年的。老板说,多个品种,做个样子,很少有人过问的。我暗喜,却不敢喜形于色,去过几回,终于以很低廉的价格,大概接近成本价吧,淘得了一个十八年的茶饼,一包碎蓝花布袋装散普洱,几小盒放了三年多的精装沱茶,有多半包干叶子包裹的金瓜沱茶。还不到半年,普洱茶摇身一变,行情日长,成了天价的收藏还珍品。市场上的茶庄,到处是包装精美的茶饼,最不起眼的一个饼子开价也在三百多元,放过一年的陈年小金瓜沱茶,一个就要四十多块,足足长了十倍多。行内人士都说,贵是贵了,但其中也有许多假普洱茶,在滥竽充数,起码以次充好,乱编年限。这自然是身价暴涨的缘故。鲁迅先生喝剩的一块普洱茶,在市场上拍卖,一克千金,比白金还名贵。

其实,对普洱茶的鉴别,自今我还是个外行,虽然也听了不少道道,但大多是理论上的,而且如散碎的鱼鳞,离了鱼身,离了水,渐渐就无光了。幸亏我收藏那会儿,市场上还没假普洱茶,也没人刻意混淆年代,我虽没有眼力,但机缘凑巧,不费吹灰之力收藏了许多现在市场难得一见的陈年普洱茶。

自然,我不是为收藏而收藏的,身外之物,死不带去,历来看得很淡的。爱普洱茶,是爱品尝普洱茶,享受赏饼,泡茶,观色,闻香,品饮的整个过程的。

这两年远离商海,心闲意悠,个人的爱好和情致渐渐多了起来。如果没事,不出远门,我喜欢中午时分烧几个小菜,倒一壶自泡的人参枸杞酒,慢慢地喝,慢慢地赏,喝到微醉,身上热乎乎的,话多了起来,然后小坐一会,开始午休。睡到自然醒时,念几句“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之类的诗句,一看太阳已西移,霞光柔谧,漫过飘逸的窗纱,落在客厅,仙人球上,凤尾竹上,滴水观音上,阳光似有似无,绿的更绿,黄的更黄,仿佛雨后的花园,清新自然。古筝静静地卧着,动听的音乐回荡在曾经的时空;博古架上的玉壶、汉罐、水晶球,沉浸在曾经流逝的年月;书柜里的书默默地排着队,等待出发,像千年的兵马俑方阵,隐藏了曾经的历史云烟。只有檐前的鸽子,过路的鸟儿,偶尔一两声鸣叫,划破宁静,瞬息又沉落了,更增加了午后的宁静。朦胧的睡意,暖暖的阳光,温润的空气,包围着我,如慵懒而惬意,什么也不用想,什么也不用急,慢慢地冲洗茶具,用普洱茶刀刻一小块陈年普洱,看着白里发红的叶条夹杂在黑褐色的茶饼里,闪着微微的光,想到生活中也曾经闪光的一刻,不由地会意而笑。按理该用那只宜兴紫砂壶冲泡,但我却喜欢泡在玻璃壶里,琥珀色的茶水,晶莹通透,看着就是一种享受。灶架下的蜡烛蹿出小小的火苗,烧着壶底,壶里的茶水愈来愈浓,愈来愈亮,茶烧好了。茶水在镀了白铀的小盅里,色泽红润金黄,像雨后的虹,很迷人的。慢慢端起,一口一口地品,像品法国干红一样,吧咂着滋味,嘴唇上留下普洱茶特有的余香。这个时候,什么也不要说,翻翻画谱,赏赏墙上的字画,想想流逝的岁月里偶尔停伫的美好时光,就够了。茶味悠长,浓郁芳香,似乎不是一种味道,像四合一饮品,桃味梨味苹果味葡萄味,一时蜂拥而来,难以品出哪一种。似乎更像流逝的岁月,酸甜苦辣,都值得回味,逝去的就成了美好的,苦,也别有一番滋味。

喝到两腋生津,夕阳西下,站在阳台上,看看远山如黛,红霞覆盖,朦朦胧胧的暮色雾一样弥漫而来,喧闹的城市在最后的疯狂里将沉静下来。浴后的月亮,快悄悄地出来了。这种生活的确是美妙的,像陈年的普洱茶,浸泡出一个陈年,值得品味。

有时,踏着午后的阳光,兴步走去,穿街过巷,到一家精品茶庄,赏一赏镇店之宝普洱大茶柱,真木柱高低,仰观细看,体味沧桑中的变化。这时店主就会热情地邀你品他的普洱茶,以为遇到了好买主,起码是个识家。生的,熟的,年短的,陈年的,一说一套,娓娓道来,如数家珍。你只需笑着听,静静地品就够了。喝足了,慢悠悠地走出,悠闲地沿着回路边赏匆匆的人流,边回味方才悠长的茶香,老街、新灯、石条路、水泥路,不紧不慢,踱步家中。

在繁忙的岁月之后,有了悠闲,学会欣赏,就爱上普洱茶。

泡澡

泡澡,绝对是一种享受。

有澡可泡,那是福气。无论何年何月泡澡都是一种奢华,自然也是一种文明。不像吃饭喝水,是人类每天必需的摄生食物,不吃不喝会死人;不泡澡无非脏一点,即使有伤大雅也无关紧要。

泡澡,是不是城市化的产物,还是贵族化的礼俗,我没有深入考证,不得而知。但中国古人,是非常注重泡澡的,早在《易经》《诗经》时代,泡澡已成为一种文化,上升到礼的高度。在之后形成的易学命理中,又上升到哲学的高度,有个很雅致的名字,叫沐浴,和冠带相连,是人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论述自然早于命学经典《三通会命》。沐浴,是很艺术的泡澡,始发于人出生后三日,以沐浴之,几至困绝也,民俗中叫洗三,纳入礼文化范畴了。老外,是不是更纯粹些,没在国外待过,详情不得而知。芬兰的“桑拿”中的蒸,好像古阿拉伯人也会,名著《一千零一夜》里有记述,与泡实在有异曲同工之妙,只是水泡和气泡的区别。至于杨绛先生的《洗澡》、川端康成的《雪国》,那又当别论,是泡澡外延的艺术了,说的是人生,泡的是人生。

我出身乡村,深谙农村的习俗,千百年来没有太多的变化。总疑心,泡澡,或阔气一点说沐浴,是城市化的产物,城里人原本平常的洗澡,虽说也是一种享受,在整天与土地为舞脚踩牛屎的乡村,是难得的享受了。就大多数人而言,只有两次半,或者多一点,可那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泡澡了。出生三天时洗三,洗去胎里带来的污垢,开始新的人生;结婚入洞房前,泡个澡,轻轻松松,以崭新的面貌生活;死后,用热水擦身,泡不成了,勉强算是半次。至于水坑泡泡,河里洗洗,或者过年洗时拿浮石搓搓脚,的确是很随意的,没有泡澡的历程,也缺少那种云蒸雾蔚泡的意蕴。

洗三,那是最初的记忆,也许刻在记忆的深处,但实在无法忆起,像出生一样,虽重大,也只是听说而已。从记事起,就喜欢泡在村里的麻黄坑了。雨季时,村中低洼处积了一大坑水,很浑浊的,不久生了蝌蚪泥鳅在水里窜来窜去,尤其是土泥鳅,俗称翻皮,就滚在脚下的滋泥里。村人午休时,我们就泡在温热的水里,在将滋泥抹遍全身,像黑海里滚过一样,涂抹均匀后,仰面躺在大青石上,摘两片大葵花叶盖在羞处和脸上,任太阳暴晒,直到泥干了,裂开干河床一样的口子,才跳进水里洗去残泥,浑身清爽。孩子们可以如此,大人却不行,女人更不行,太阳下光溜溜的有伤风化。况且天一凉,拔了麻子,一捆一捆浸在水坑里沤,水绿了,不能下了。男人们抽空还能下河冲一冲,女人们只能晚上在家里倒上半盆水,摸黑擦一擦,就是被家里的老奶奶看见还唠叨个没完。所以,污垢,村里人叫黑黑,滞满身上,特别是几个关节处,脖子像车轴一样,过年时那脏泡那,还得用浮石块擦,褪猪似的。那有城市人的福气,有公共浴池,办上个月票,时不时在滚热的池中泡一泡,在慢慢躺到小床上,等专人搓澡,若奢侈一点,敲背按摩,从身到心轻松起来,那才叫个享受。

我后来进了城,单位工会发几张两毛的澡票,才真正学会泡澡。县城里公共浴池就一家,周末就一天假,好不容易挤进澡堂,满眼都是白花花的裸体,很不习惯。人一多水便浑浊起来,没法泡,冲冲而已。慢慢摸见了规律,只要避开周末,晚上去人是不多,水依然浑浊,搓澡工说,洗下不洗上。泡是泡了,脏兮兮的,总难尽兴。好在那个年代,脏是脏,没有传染病。热水一冲,还是清爽了许多。

我调进市里时,洗浴桑拿如雨后春笋一般遍地开花。走进富丽堂皇的洗浴中心,躺在淡蓝清灵灵的水中,真有泡温泉的感觉。可时间一长,新鲜感过去,洗一回身上总是起一两个扁平疣,不及时用针刺破就到处窜,生孩子一样,大大小小繁殖极快。躺在休息大厅,半裸的按摩小姐不时坐到身边,动手动脚,承揽生意,怕患上比扁平疣更厉害的病,只好敬而远之,轻易不敢上洗浴中心。

购新楼房时,下狠心买了一炷香柏木浴桶,中国古典式的,在遥远的朝代里,只有深宫里公主格格们才能享用的,如今成了飞入寻常百姓家的王谢堂前燕了。一天劳累后,放上半桶热水,冲上泡泡,或洒上干花,半躺在桶里,即使不听音乐,在缭绕的冰爽浴香里,闭上眼泡着,什么都不想,那温热早浸透身体,在每个毛孔里膨胀,有一种说不出的舒爽。这时,才真正享受了泡澡。躺在木桶里,像靠在乡村的树橔上享受阳光,诗意随热流飘荡,歌一样:热气蒸腾,浑然一体/说不出的爽,灵魂飘荡游弋/劳累烟消云散,活着,好好泡澡。

裸睡

在中国,不要说过去,就是现在,裸依然是个敏感的话题,裸体、裸奔、裸舞、裸睡、裸聊,虽非大逆不道,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不像明星走光泄春,是花边新闻,取悦大众,时不时炒一炒,好做长久的大众情人。走光的半裸尚且如此,更不用说裸睡了。国人想象丰富,一提裸这个字眼,大概就想得出贵妃裸浴的场景,描述起来,不见得比白居易的《长恨歌》差。蜀主孟咏的裸浴艳词,自然稍逊风骚了。也有一些先锋艺人,标榜裸睡,口吐莲花,将裸睡的妙处说得天花乱坠,仿佛那美真是睡出来的,自古就有睡美人的说法。但就一般人而言,还是信守老祖宗的家训,做得,说不得。

做得,说不得;说得,做不得。这是概不外传的绝妙国粹,比之公开的中庸之道,何止高妙百倍。新文化运动的猛将,把这些揭的入骨三分,剥的近乎裸了。却依然存在着,未能绝迹,不过是乔装打扮,换个更好听的名字罢了。明明是卖淫嫖娼,却非要说成演歌陪唱,明明炮楼高高在上,却说是洗浴按摩,还装潢的富丽堂皇,比之古代的怡红妓院,确实文明了许多,高妙了许多,像东坡道人故弄玄虚,妙处不可言说。人类的发展,到底是进步,还是衰退,真成了猴子的进化论,似乎铁证如山,又疑点重重,有明显的断层。更像美丽的毒罂粟,曾经引起过几十年的鸦片战争,不仅没有绝迹,反而由黑变白,土烟成了海洛因,更纯净了。人人知道有毒,却又喜欢吸毒。与老和尚对小和尚的教育,女人是老虎,一旦见了女人,十几年的教育顷刻冰消瓦解,还是喜欢叫老虎的女人,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这就像20世纪30年代,容得下妓院开在繁华闹市,却容不下一个裸字。编《性史》的张竞生,唱《毛毛雨》的黎锦晖,画人体模特的刘海粟,被称为三大文妖,举国查禁,人人得而诛之。半个多世纪后的艳照门事件,照样闹得沸沸扬扬,当事人哭哭啼啼,名声扫地不说,也堵了赚钱的门路。据说,震惊中外的汶川大地震后,裸照门的主角之一阿娇,义演的要求被拒,连所捐的钱也被拒之门外,人赃钱也赃了,干净的国人,是容不得半点不干净的。一向喜欢自誉开朗的法国人,似乎也容不得,莫泊桑笔下的羊脂球,命运也好不到哪里去。

自然,这些裸,是有伤风化的,并不像裸睡,那是自己的事情,裸的一丝不挂,睡的天昏地黑,纯属个人爱好,既不触犯法律,又不损伤道德,只要你不宣示,是没有人会知道,也没有人会笑的。这又合了国人千年锤炼的法则,做得,说不得。哑巴吃饺子,自己心里有数就行了。

国外我没去过,西方的文明,自然无法亲身感受,也不知道,黄头发蓝眼睛的外国人,是否喜欢裸睡。但我知道,裸体,在国外是门艺术,艺术来源于生活,大概生活中的裸体,也一样艺术化吧。国外的海滨裸浴,是很健康,也很文明的。阳光,海浪,沙滩,一切都回归到最初的大自然,自然地裸露着,从身到心,那的确是个令人神往的境界。

老外的始祖亚当夏娃,一开始就是裸着的,在伊甸园赤身裸体穿来穿去,无忧无虑,更不用说裸睡了。不幸的是,听了蛇的教唆,偷吃了智慧果,才懂得羞耻,扯下树叶挡住羞处,但从此苦难接踵而来,被逐,劳作,千辛万苦不说,欲望日炽,纷争不断,再也没有心情享受裸睡的乐趣了。但西方审美中,一直视裸体为美,最早的奥林匹克运动会,就是裸体的运动会,掷铁饼者的裸体雕塑,一直是美和力量的象征。更不用说裸体的大卫,米兰维纳斯了,连圣母和天使也是全裸的,半躺在蓝天白云之上,悠闲宁静,高雅纯洁。可以说,裸体艺术贯穿着西方的文明史,从古及今,像白天的太阳,夜晚的月亮,裸露在天地间,自然,真实。

国人则不然。老祖宗伏羲女娲,从开始就遮遮掩掩,先藏身葫芦里,后用树皮树叶挡住羞处,再后来就用兽皮了,裁剪的有模有样,虎皮小裙束在腰间,似乎从一开始就文明多了。连兄妹乱伦,也不是为了欢娱,非性也,是不得不延续将断的香火,和远古保存火种没有什么两样。很自然的一个裸字,在蒙昧时代就沉重起来。裸字的造字就很有意思,成型时就不仅仅是象形,简直会意了。果字,本为一种无毛的虫,倮虫;古人就为其羞耻,硬给它准备了衣裳,放在一边,说到底,还是裸体不好,穿上衣裳才文明。这倮虫自然也包括人,虫犹如此,何况于人。

中国人对于裸字,一向是深恶痛绝的。《红楼梦》中就描写了一段香囊绣着男女裸体交配的故事,出嫁时,母亲将羞于启齿的男女之事,绣在体己香囊上,或捏成交颈陶人,悄悄压在陪嫁的箱底,让女儿会意,但绝不会像西方人那么赤裸裸言传的。做得,说不得嘛。本为私物的香囊,却明晃晃地丢在大观园石上,搞不好就会被爱睡冷石的湘云撞上,连一向胆大包天的王熙凤都吓哭了,可见事态的严重。幸亏是一个叫傻大姐的捡着,不然,真的不可想象,就这都闹得天翻地覆,死伤了多少无辜。比之贾琏偷情被捉,不知严重多少倍,捉奸捉双,贾琏并不羞怯,举着剑直劈原配,连老太太也笑着说:男人们馋嘴偷腥,原是有的。可见,悄悄地做,真的无所谓,不伤大雅,但公开的裸,却是伤风败俗的,容你不得。隋炀帝和十八贵人,夏夜裸睡在一张大床上,透过头发做的蚊帐,光溜的玉体看得一清二楚,嬉耍无度,到底丢了大好江山,成为世人的笑柄。酒仙刘伶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喝多了酒,到处裸睡,还美滋滋地大叫,天为篷,地为床,最后丢了性命,才换来一个放浪形骸的美名:魏晋风度。王羲之也喜欢放浪形骸之外,但裸睡没有,真的不得而知,反正宰相来家相亲时,还腆着光溜溜的大肚皮睡觉呢。也许,羲之为一代大家,字正人方,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当世的人们自然为尊者讳了,留给后世的,只有雅颂,没有风了。

中西文化,乃至哲学,是地域所形成的,一东一西,正好相对相反,与古老的易学是一脉相承的。就居住环境而言,西方人是外松内紧,有着绝对的个人空间,不要说父母,就是小孩也一样;国人则不然,是外紧内松,大门一关,外人休想进来。但祖宗三代同居一室,甚至四世同堂,更是美谈。在那样的环境里,裸睡自然不便,也不合常理。不过,包裹得严严实实,那是上流社会,普通的百姓,特别是乡下,尽管几代同居一室,人们却是裸睡的,尿尿时,并不下地,抬起尿罐上扣着的一个瓦盆,男人也有用夜壶的,一伸手就拿来了,放在被窝里方便,不冷,又隐秘,完后倒在罐里,空盆子盖在罐上,虽不干净,却也裸的文明。

友人香港维纳斯严淑明,就坦言喜欢裸睡,并不隐晦裸体,人之初,性本裸,那么率真,很让人敬佩,也喜欢。

就我而言,是喜欢裸睡的。一直以为,天地造人之始,光溜溜地裸着,并不是个偶然,动物就满身是毛,遮住身体,也遮住羞处,唯独人不同,只是象征性地在羞处长点毛,以警示,这自然是上帝的恩顾。有意思的是,自然界中的人形何首乌,也是光溜溜的,裸露在土中,似乎有着更深的天意。在居住上,我更喜欢西方人的外松内紧,家庭的每个成员,都应该有自己的独立隐秘的空间,活的自在,活的潇洒。夏日里,即使午休,我也喜欢裸睡,自由自在地裸在那里,任阳光漫过窗纱,仿佛一只柔荑,抚摸着光滑的身体,暖暖的,爽爽的。夜晚,月亮星星在屋里自由漫步,水似的滑过洁白的身子,身心漂浮,无遮无拦,轻爽快意,和自然融为一体。

这样的裸睡,艺术似的,从心底里,你不喜欢?

梦里飞雪

她去了,很久了,含笑而去。去的时候,不要说南国,连遥远的北国,也还没到飘雪的季节。但我仿佛听见,天空弥漫着《飘雪》的音乐,那句“又见雪飘过”,低沉回旋着,回荡在这个金色的秋天。

然而,我知道,身在南国的她,却喜欢大雪漫天飞舞,常常做着这样的梦,就给自己起了个网名,叫梦里飞雪。

就是这个冬天,寒冷的冬天,下第一场雪的时候,站在飞飞扬扬的雪中,雪花落满身上,我想,要是飞雪还在多好,她柔美的眼睛里,又会闪现出天使的光芒,将纯洁的雪花映射得更白。我不知道,天堂里飘不飘雪花,是不是也像人间的街市,一片雪白?会不会像飞雪一样,将最美的微笑给了别人,她自己不知道也看不见,雪花从飞天的袖间,洒落到人间,飞天也只剩下妙曼的身姿和飘逸的舞袖。碧玉水晶般的天堂,滋润如斯,根本用不着下雪。

我数着她离去的日子,像数着飘落的雪花,不觉已百天了。

即使现在,早已沉静下来,像雪霁后的天空,清蓝如洗,宁静深谧,我还是不相信,飞雪真的去了。映在脑海里的,永远是柔美的微笑,回响在耳鼓的,是和风软语。去一个很遥远的地方,无论是她,还是我,以及许多网友,想都没有想到过的地方。那地方究竟如何,真的不知道了,去过的没有一个再回来。不论是天堂还是地狱,按理都不该这么早给她留下位子,让她匆匆赶去,坐在预留的位子上,重新开始,或者走完往后的岁月。

她曾经满怀信心地和我说过:“还要工作十年。”

生死一墙之隔,像过去窗户上薄薄的麻纸,有时风一吹就翻转了;像黑暗和光明,是两个世界,却离得很近。我忽儿想到古老的易经,易经中那两条游动不息的阴阳鱼,似乎有些明白,但细想又是一片模糊。这薄薄的墙,不仅是我,一个相隔千山万水,从未谋面的网友,就连她最亲爱的女儿和丈夫都隔绝在墙外了,和我一样,翘首眺望,却什么也看不见。

生命是如此坚强,有时又是那么脆弱,亦如莎士比亚赐给女人的名字。像眼泪,像雪花,晶莹,美丽,却在瞬间蒸发了。甚至不如俗世的花朵,昙花一现,还有从鲜亮到枯萎的片刻。而飞雪的离世,宛然而逝的音容笑貌,似乎就在瞬间,来不及目送。

天妒红颜,过去只是听说,如今领教了。

美丽不是罪过,善良不等于懦弱。她的品格,如透明的水晶,永远照耀洞穿着五光十色的人世,使一切喜欢说教和曾攻讦伤害她的人,相形见绌。包括我,也显得那么渺小,不通人情世故。

她离世很久了。我一直想写点文字,但坐在桌前,遐思良久,脑海装满糨糊一样,稠稠地,慢慢地游动,一个字也浮不出,仿佛冰封的河流,鱼在水底,缓慢地游动,却上不来。

有段日子,很长一段日子,没有在网上看到她微笑的头像闪动了,我知道,她住院了,她每一回都说得那么轻松,快痊愈了,快了。我相信了她的话,或者说情愿相信,因为她依然风韵雅致,含笑如花,让你轻松地走近一个世界——梦里飞雪。在她消失的世界外,我徘徊了许多日子,终于一个字也没有写出,甚至没有眼泪。说到底我还是不相信,那个充满活力自信的飞雪,真的会匆匆离去。

然而,她还是走了。我发了无数条短信,她的回复却很简单:“结束——结束——”从未有过这样的回复。是不是她的回复,是在人间,还是上了天堂,我真的猜想不出了。生命,就这样结束了?我想拨通手机,又没有勇气。我静静地期待着,奇迹的出现。

我忽儿想到徐志摩一首关于雪花的诗歌,雪花飘飞,不知向哪里飘去,在空中旋转,诗意很迷惘也很美。又闪现出他另一首著名的小诗《偶然》。也许,从心底里,我是想将飞雪忘去了。我不喜欢背着包袱前行,哪怕是很珍惜的过往,也不愿,轻松淡然,是我向来喜欢的境界。思念固然美好,同时也是沉重的,背负着太多的思念回恋,无论对生者还是死者,真的没有多大意义了。

那一回,文字聊了好久,想听她的声音,她笑了,不置可否。我留下自己的手机号,过了一段日子,就不再期待了。忽儿有一天,竟传来她柔美而有磁性的声音,大方得体,是典型的大家出身的知性女子,没有矜持,也没有娇媚。如一道清冽的泉水,流过绿茵茵的草地,又穿过我心田,舒畅,静谧。

飞雪,太善良了,那种善良是与生俱来的,她看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这是一个很美的冬天。她说,北国出生长大的她,爱大海,更爱飘雪,虽身居南国多年,但很怀念北方的雪。我说,于是,你便取名梦里飞雪,既怀恋过去的时光,又期望重温过去的美好。她笑了,笑得是那么灿烂,如雨后阳光下的花朵,满含露珠,不胜娇柔。

那一天,我们谈了很多很多。历来不相信网络真情的我,第一次相信了。人间是有真正的友情,不过是你没有遇到,或者因疑惑擦肩而过,尚不自知而已。

我也喜欢雪花,也怀恋漫天飞飞扬扬的大雪,一个雪白的世界,雪树,雪屋,雪野,童话世界一般。我们便谈雪,谈雪的世界,谈静夜里听雪,谈消融了的雪花,越谈越远,书画诗词,人生百态,无论谈什么,她都笑容满面,如春风溪水,自然这是遥远的我的感觉,她,仿佛没有经历过风雨,晴朗的天空,白云悠悠,蓝莹莹的夜晚,目光流泻,无忧无虑……

这,就是飞雪,在鲜花簇拥中出生,在美丽的海滨长大,考取名牌大学,一路顺风,又为了爱,追逐潇洒在花开四季的南国,看黄山云雾,煮农夫山泉,品贡品毛峰。我知道,我们本是两个世界的人,但偶然闯进一个时空,并相识了。

相遇总是美好的,而相交又如此美好,却并不多见。她的善良,她的大度,如春风春雨,熔化了一切,世界上的一草一木也变得像她一样美好起来。她病了,谈起病,也像谈花开花谢,让你也忘记落花季节的忧伤。也许,在她的世界,没有《葬花词》哀婉的歌声。现在我才想到,以她的学养才情,《红楼梦》读过何止一遍,《葬花词》熟之又熟了,只不过是出身名门天性中的善解人意,才使她更阳光明媚。

港台歌曲,我不大喜欢。但有两首,听过之后再难忘掉,一首是陈慧娴的《飘雪》,一首是邓丽君的《我只在乎你》,有人说那是真爱的赞歌,是写爱情的,听得久了,觉得这情何止是爱情,那太狭隘了,我似乎更喜欢里边的真情,真情无限,尤其是那句“又见雪飘过……”

阴阳相隔,真情难隔,天地本是一个世界,人间飘雪,天堂也应飘雪,因为,这是一个飘雪的季节。

这会儿,我只想说:飞雪,你还好吗?

永远的微笑

我三舅去了,到了天堂。

天堂很遥远,他走了一生,似乎看见了,露出微笑,最后的,也是永远的。像蒙娜丽莎的微笑,发自肺腑的真诚。

这微笑我没有看到,我是尸临那天到的,棺材已合了龙口。但我想象的出。大表哥六虎逢人便滔滔叙说,老人生命弥留的三个月,是在他家度过的,宽敞的吊顶贴面新房,三面新被褥,一点罪也没受。临去前已失语,但还微笑着,示意没娘的孙女九叶到头前来,从枕头下摸索出一张面值二十元皱巴巴的钱,塞在孙女手里,嘴角嚅动着,只有九叶知道他要说的话:孩子,好好念书,这钱拉条棉裤,别冻着。村子里的学校撤了,乡里的中学也塌了,九叶转到县城念书,他不放心,孩子从小死了娘,她爹拴明无钱眼睁睁看着妻子离他而去,已心灰意冷,好吃懒做,是爷爷拉扯至今,一直没离身边,如何放心得下?但他要去了,永远地去了,再也无力,也无法陪伴了,不过已不止一次求过上帝,上帝也答应了,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人不可太贪。心一放下,便去了,微笑着。

遗像的微笑,和三舅生前的微笑一模一样。他的确是微笑着走的,不管去得了去不了天堂,他已尽心,相信天堂近在咫尺,举步可登。他多少回向上帝忏悔,除了贫穷和善良,他一生付出的,就是上帝所说的爱,大爱无疆,直到生命最后的一刻,他把仅存的爱都付出了,坦然而去。他看见,在沉重的十字架前,上帝的手被绑着,依然微笑着看着他,就像他看着身边的人,熟悉的,不熟悉的,都是那么可亲可爱。

这微笑并不陌生,是那么熟悉,仿佛深深刻在我脑海,只要随意一想,或不经意的闪念间,那微笑就宛然若生,浮现在我眼前,愈来愈大,渐渐占据了整个空间,连空气也微笑了。

三年前,在一次乡里的婚宴上,碰见了三舅。他穿饰一新,蓝布裤,黑棉袄,白底懒汉鞋,帽子里衬了新报纸,边上还留着一圈齐整的牙印。他微笑着,问我好。多年不见,虽苍老了许多,但精神好着呢,似乎比以前还强。他笑着,说:老了,做不动了,给办喜事的东家搓不动糕了。末了,又说:人总得活着,好好活着。又示意,趁开饭前,去旁边教堂做礼拜。三舅信教了,和他信别人一样,真诚着呢。他六岁丧父,七岁丧母,八岁哥嫂难容,到邻村给大户放羊,直到新中国成立后分田分地,守着三间草屋,娶妻生子,干生产队长,给知青做饭,帮乡邻砌墙做席,从来都是微笑着,说的少,做得多,村人笑他没嘴葫芦,他还是笑笑,忙手里的活计。

小时候,每年过六一儿童节,我们都到公社过。三舅忙,就让表哥早早去叫我,非去不可,自然我也最乐意去三舅家。三舅妈是个大度的女人,没有心计,只会笑,身体不好,一肚疼起来,就抵着个肚子,弯曲着不停地吸裹着镇痛片的纸烟。无论外边多忙,中午时,三舅准时回家,提着十个鸡蛋,几斤黄米面,朝我笑笑,就一头扎在锅台边,不紧不慢地忙开了。我们说笑间,一盘金黄的炒鸡蛋,一盆山药烩白菜端到桌上,还有一盘炝了葱花的咸菜丝,三舅用铁铲挖着精黄软香的黄糕,给每个人放在碗里。这顿饭吃的汗如流水,香甜极了。午休后,三舅早走了,又去忙队里的事。

之后外出求学,工作,奔波忙碌,一晃十几年过去了,我想起了三舅,专门打车去了趟。和小时候一样,到村口一问善人家,村人说还在村西头的老屋,几个小孩边跑边喊:九叶,你爷家来客人啦。屋子更加破旧,似乎低矮了许多,木街门不见了,换成了栅栏条,院里堆满柴草,玻璃窗灰灰的,裂缝的中间缀着几道黑扣子,大概还是我小时候所见的窗户吧。门框上的对联各剩下半截,写着“幸福不忘”“致富感谢”,后面的几个字不见了。一见我,三舅笑着仔细端详,还是认不出我是妹妹家老几了。三舅似乎没怎样变,不过是苍老一些罢了。满脸的沟壑都含着笑意,终于知道我是谁了,依然笑着,让我上炕。虽然我事先知道三舅的境遇,死了老伴,死了儿媳妇,和小儿子拴明拉扯着一个没娘的孙女。可还是没有想到,一切和十几年前差不多,这的确不是我想象中的样子。三舅出去一会,回来时手里提着十个鸡蛋。一会儿,一盘炒鸡蛋,一盆山药烩白菜,还有一盘炝葱咸菜丝,先后端到掉光油皮黑渍渍的炕桌上,三舅挖了一铁铲黄糕,放到我碗里,笑着说,吃吧。饭后,我掏出一点钱,塞给三舅,他推了下“你这是……”,看看身边眼巴巴的九叶,就收下了。我鼻子一酸,泪水夺眶而出,跳下地打车而去。

面对油漆一新的红棺材,材前供奉的大馍馍、大面包,高高的燃烧的香烛,以及三舅微笑着的黑白照片,我没有哭,甚至没有一丝伤痛。三舅的一生,朦朦胧胧地一闪而过,和我仅有的数得上的几次见面,也只剩下那最后的微笑了。我忽儿想到梅里美笔下的无赖费德里得,从地狱到天堂的故事。我竟怀疑起,善良的三舅,真能走进天堂,在天堂呆住?习惯了忙碌的他,能享得住清幽的寂寞?我不知道。但我可以肯定,无论在哪里,他的微笑是永恒的,真诚是不会变的。

庭院

“庭院深深深几许”,这诗意我是喜欢的,也喜欢其中的意蕴和幽深。

但倘若这深深的庭院属于我,居住着,却无论如何也喜欢不起来。那种幽深,那种曲折回环,苍苔,古瓦,青石条,石板路,所成的古朴厚重的气场,阴气煞气足以割裂阳光,压缩成厚重的棉絮,透着看不见的机灵和古怪,总有阳光流不到的角落,显得阴冷、潮湿,有股发霉的异味。虽寂静,心灵却无法宁静,荒诞的意念或者幻想从始至终不离脑海,不时就跳出,包围着自感愈来愈渺小的自我。譬如我故乡老屋对面的李家老宅,后大院院子套院子深深的庭院,我常常仰望,看着带着鸽哨的鸽群消失在成片的灰瓦房大院,无声无息,我甚至没有走进去的勇气。

也许是从小的一种习惯,或者骨子里的因素,我还是喜欢自家浅浅的、阳光一下子穿透的庭院,从街门到院落,乃至一出水的平房,毫无遮拦,一眼望穿。庭院简单,干净,包括所经过的几十年的岁月,都清澈见底。但一花一木,一砖一石,亲切之外,似乎又透露着悠然心会的禅意。这小小的庭院,在我母亲的经营下,总是充满人气,也充满生机,又不失幽雅宁静。说实话,我喜欢,从小,到如今,这庭院,早成了记忆,我还是喜欢。

现在,在这座所谓的花园小区整整生活了十年,按理熟之又熟,但常常有一种陌生感,看着看着,距离愈拉愈远,仿佛压根儿就不认识似的,我不知道哪一片土地属于我,哪一扇窗户是我家的窗户,无法分别。我不由地想到那座遥远却似乎很近,虚幻却仿佛真实的庭院,似乎从未远离,一直在我的身边,浮岛一样漂浮着,伸手可触。不要说忆想中,就是睡梦里,不管是何时发生的事,大背景几乎都是那处熟悉的故乡庭院。

闭上眼,都不会走错的庭院,虽然那儿早已成了一片坑坑洼洼的废墟。但那格局,已成为脑海深处的定格,像镶在框里保存下来的老照片。

有一条窄逼的路,从两边相对着,都能走进我家的庭院。从东边出邓家巷南口,或沿大路走来,拾级而上,也就七八个台阶,就走上院落土墙外通往街门的小路。路虽窄,但还算平坦,一边紧靠院墙,另一边就是断崖了,是用碎石块砌起的壁,也就是说大路依势修在了沟底,而我家庭院也依形建在了相对平整的崖头上。同样从西边爬一截坡,很近,咫尺远就到了街门楼前。父亲在外地工作,每年雨季前和上冻下雪前,母亲就带着我们扛着家里所有的工具,铁锹、铲子、锤子、簸箕等,将大路上属于我们的小路平整修理,石壁有松动处,找石块塞紧,台阶朽烂的坑泊儿,用水泥和沙石补上,西边的斜坡,垫上炉灶掏出积攒的灰渣,洒水,踩实,成了硬邦邦的捶灰路,防下雨天黄土地打滑。至于清扫,几乎每天清晨我奶奶或我妈在大路上行人稀少时,早扛着大扫帚扫得一干二净,顺便将尘土收拾到粪堆。几十年都是这样度过的,除了沧桑,似乎没有多少变化,简单,宁静,就像所流过的日子。

进街门前,还要踏上三级本来打磨粗糙又历经岁月磨砺更加粗糙的青石台阶,才到街门楼下,推开两单扇虚掩的木门,就看见了景色层叠还算空旷的庭院。街门楼是老杨木的,风吹雨淋早变了形,裂开深深浅浅的蚂蚱眼儿,像庄稼人的手掌。原先不止一次上过色,红的紫的,后来再也没法上色了,还留着过去斑斑驳驳的油彩痕。门道并不入深,外檐下仅容两个大人站着说话,鼻尖都快碰着了,我们四个小孩坐着玩扑克,膝盖紧挨着,扑克牌只能放在大家的腿上。内门檐更短,刚刚苫住超出门扇的插闗,免遭雨淋。这就是乡村最普遍的小门小户。

一入庭院,就平坦多了。但东院高,西院低,习惯上叫上板院、下板院,原本是两个院子,中间是一道并不太高的土板墙,上面有续了几层泥基,东院依板墙盘着一溜鸡窝兔窝,也是房一样的一出水,上上下下穿墙越脊如走平路,原本是三爷爷和我们两家的,后来归了三爷爷,再后来都属于我们家,拆去了上边的泥基,就剩下半截低矮的土板墙,中间还开了两个豁口,基本上成了一个大院子。东院有街门,常年锁着,除非拉回自留地的谷黍豆苗,在东院晾晒碾压,再就是两年拉半车炭,就近转腾,平时基本不开,还走原先的正门。

到我记事时,爷爷奶奶已老,家中的大小事物都由我妈做主,庭院的格局作了调整,变了样。一进院,原先是就地砌起的花池,很不起眼,我妈让我们帮着,牺牲了几个午休,到南梁头砖窑捡了五平车半头砖,在原先的花池上垒了个四方的台子,水泥沟边,中间填熟土,种了花,像大户人家的照壁一样漂亮。又将东墙下菜园西门堵住,东墙挖开道豁口,改成菜园的门,又将挨东耳窑的院墙打通,两个庭院至此成为一体。拆去东院墙根下多余的鸡窝兔窝,平整成菜畦,和西菜园连成一片。东院东墙根下,育了一溜红姑娘,是宿根的,每年春天,自动发芽长叶,秋天结满绛红的果子,和高高的葵花交相辉映,一高一矮,形成一道很美的风景。南墙茅房边栽着一圈洋山药,也是宿根的,杆高叶大,将茅房完全掩隐在绿荫里,茅缸不用时盖着,臭味散发不出。

下板院西墙下东倒西歪的厢房全拆去了,原先由北往南依次是堆放杂物闲房、柴房、羊圈、碾坊,那时已完成历史使命,黄米都不上碾子了,到村中心磨面坊电磨,也不用黄毛柴烧炕,购了炭,生火柴用不多,厢房空置了多年。母亲一声令下,全拆了,挑拣尚好的椽檩,在中间盖了一间小房,作我们兄弟的书房,可以静静地读书学习,上房常有串门子的邻居,说说笑笑,不安静。小房边是拆去的碾坊,碾盘和碾轱辘留了下来,抽去碾杆,在旁边种了一架葡萄,成了我们家喝茶乘凉的地方。

多年前的窑改房除了换了底层的窗户,基本没动,还是原先的格局。拆去底层的小格窗户,换成了明亮的玻璃,上边还保留着原先糊麻纸窗花的古典式窗格。

经过改造的庭院,明亮宽敞了许多,充满了生气。尤其是夏秋之际,窗明几净,空地整洁,花池的鲜花和菜地的蔬菜以及畦塄上的花和院墙根的花辉映着,绿意盎然,生机勃勃。盘腿坐在碾盘上,或伫立在花池边,满院的花草风光尽收眼底。窗台走廊边是一排兔窝鸡舍,还有藏山药蛋萝卜白菜的窨房,紧贴窝舍的是一溜蜀葵、格桑花和葵花花儿,红黄粉白,争相斗艳。往南就是菜地了,打成长方小畦,塄上种着低矮的花,畦里的菜各不相同,有葱蒜、根达、茄子、葫芦、黄瓜、椒类、西红柿、韭菜等,靠墙点着一溜豆角,拉根线或立根棍,蔓子就往上爬,绿叶和角儿几乎将整堵墙覆盖了,一片绿。若是坐着看,和东院墙根下的红姑娘葵花及缠绕着葵花杆的爬山虎连成一体,七彩的喇叭花和蔓子有时就爬过墙头,开在了隔墙的巷子。东西院菜地南边,各有一棵杏树,是新栽的,枝头如大伞,稀稀拉拉结着杏儿,对周边的菜地没有多少影响。

杏树旁挖了两个蓄水坑,至膝盖深,隔夜就渗满水,加上几茅勺粪水,就可加水浇菜灌园。包括花池,从不用化肥,瓦盆里泡羊粪朵,嗮后浇花。

花池虽小,品种繁多,有菊花、石竹、鸡冠、大丽、金盏盏、步步登高等,高高矮矮,百花齐放,争奇斗艳。母亲爱花,又擅女红绣花,总有村里甚至邻村的女孩跑来赏花学艺,母亲总是热情款待,摘时鲜瓜果,端到碾盘上,泡壶花茶,边讲解,边吃,直到黄昏,庭院里还不时爆起阵阵欢快的笑声。自然,夏夜里,我们也喜欢围坐在花池边或坐在葡萄架下的碾台上乘凉,边嗑瓜子,边听母亲讲故事。

推开街门,一股股花草味扑鼻而来,引来蝴蝶蜜蜂翩飞曼舞嗅采花粉,有时竟有不知名的雀儿飞来,落在杏树上,发出动听的鸣叫。为防家巴雀吃菜,在畦里插了布条稻草绑得假人儿。有两年,常有毛茸茸的大尾巴松鼠不知从哪儿跑来,我们村向来少见,偷吃葵花饼,母亲笑笑,从不让我们追赶捉拿。起先我们还用粟秸编的笼子养鸟,后来全放生了,一年四季,鸟雀几乎不断飞来,就是冬天,也还有雀儿落在菜地觅食。

庭院如此火色,充满人气,也还是有其他煞气和异动的,原先就有,改造后少多了。在角落里玩耍时,偶尔也会踩上鬼犯,比受潮中风还大的板疙瘩,满身地窜,拿臭袜子擦,笤帚把子敲,一会儿便散去了。有时小孩子无端发烧,我妈说是冲撞了花神,烧几张花裱,祈祷几遍,就好了。我就看见过黑影在蹦跳,还发出喋喋的笑声。后半夜醒来,总听见像有人在清扫庭院,但撩起窗单一看,什么都没有。我妈说,老院子都有这样或那样的煞气,也只平常。从小生长在庭院,气场习惯,很少有惊悚的时候。况且,这些煞气,轻易也不会伤害我们。

后来母亲迁居县城,只留下年迈不愿离窝的爷爷奶奶,坚守着偌大的庭院,开始还种点菜,养几只鸡,还有宿根的花草按时开花,后来全枯死了,不知从哪里吹来的草籽,老来红、毛有子、芨芨草疯长,拔了一茬,一场雨后很快又长起,院子显得荒芜窄小。爷爷下世后,奶奶随我们住到县城,空下的庭院,愈加荒凉破败,没两年,倒塌成一片废墟。

从此,熟悉的庭院,存储在记忆深处,渐渐遥远。

后来,我总想在近郊有一处自己的庭院,打一眼压水井,像母亲当年一样用心经营,养花修竹,种菜养鸡,在下板院种一架葡萄,栽几棵开花的树,放一张石桌,几个矮墩子,泡一壶好茶,鸟语花香,静享属于自己的田园野逸生活。然而,一直只是一个梦,远离现实的梦。物价飞涨,钱又难赚,温饱尚足,哪里又会有闲钱,今生今世,恐怕难以实现了,我坐在楼房宽敞的客厅红木摇椅上,闭上眼,做着白日梦,理想中的庭院缓缓飘近,海市蜃楼一般,只可看,不可捉摸。

花样

1

我常想,花样年华,只是个比喻,或者是形容,最多也就是个美好的愿望。

有部片儿《幸福的像花儿一样》,后来成了流行语,但最终还是和花儿不一样,也许从另一面看,是一样,一样经风雨霜雪,一样枯萎飘落,一样化为泥土。大概上帝本来是公平的,起码造物的初终是这样,只是后来,被人异化了,从不同的面,用不同的眼光,看待事物,横看成岭侧成峰,或管中窥豹,或一叶知秋,就有了不同的结果。况且,追求光明,向往美好,原本是人之常情,也没有什么错。夸父逐日,普罗米修斯盗火,早成了神话传说中的英雄,从先民时就崇拜着。并由此追溯或臆造出一个伊甸园的传说,我们人类的祖先本来就生活的像花儿一样,是因为蛇和红颜夏娃,才开始了后来的苦难之旅。

但花儿还在,一样的阳光,一样的月辉,花自飘零水自流,似乎并没有多少改变。《复乐园》般的梦想,从未改变过,历经岁月的磨难,不改初衷,还想幸福的像花儿一样,桃花流水,隐在世外,想象着有那么一个不被人打扰、不知魏晋的独立的桃花源,像当年的伊甸园一样存在着。

这大概只是人的一厢情愿,更有痴者,尽其一生去寻找,无功而返。最早的传播者陶渊明,也没有找到,只能面对南山,看着草盛豆苗稀的田野,在屋前种几棵柳树,一片菊花,聊以自慰罢了。

后世的文人雅士趋之若鹜,隐逸山林,梅妻鹤子,就是身居闹市,也不忘修花养竹,几案上也少不了碗莲、文竹,以喻其志,或诗或文,譬如《九歌》《爱莲说》,至于以花入画,梅兰竹菊,乃至于百花蝶舞,更多如牛毛,灿若星辰,不胜枚举。总想像花儿一样。

就是平民百姓,也喜欢,或者说渴望花样的生活,屋前菜畦边头沿脑,少不得栽几苗杆儿花,屋里窗台上养几盆矮花,点缀一下,增添生活的情趣。不养花的,也喜欢剪个花样儿,绣在鞋面枕头面上,也想日子像花儿一样。

至于像不像花样,能不能如花,那又当别论。

2

我常常做梦,几乎每天夜里做,有时午休也做,但花儿,不要说鲜花盛开,就是干花假花,也很少入梦。

记得小时候看过一篇话本,是三言二拍里的,叫《灌园叟晚逢仙女》,将花与人写到了极致,我感觉,老头简直像花儿一样可爱了,最终成了花神,如愿以偿,在天堂伺花,与花相伴,幸福的像花儿一样了,有张插图,老汉的脸就如绽放的牡丹,饱满,灿烂。

这大概也只是童话,比《桃花源记》,更生动可爱些。

灌园叟整天与花相伴,如痴如醉,是有名的花痴,有花入梦,想来也是情理中的事。但究竟如何,虽有名有姓有地址,但毕竟是说书人的话本,况物是人非,朝代更迭,早无可考了。

我母亲爱花如是,也说,花不入梦,花难入梦。仍属个例,想来不会错。母亲想不想生活的像花一样,她没说,但爱花的往事,却是我亲历的,至今历历在目。

3

母亲养过的花,漫随岁月的流逝,花盆的散失、花池的倒塌,以及村中老院最后的坍塌,早淡成了纸花样,而她留下的纸剪、纸描的花样,叠压夹在杂志书间的花样,也已发黄发脆,流失毁坏,遥远,淡忘了,像风一样,其实和曾经养过的花并没有两样。

但那花样,十多年前还存在着,就是大前年,母亲在世时,还有少量小样保存着,收藏在一本叫《当代》的杂志里,那书是我买的,那会儿我是标准的文青。一晃花样的年华真的流逝了,薄薄的单片纸花还在。

母亲的花样,不像我装在纪念封里瑛蕊剪得雪花及不知名的小花,纯粹赏玩,是本土化的小资情调,而母亲的花样,从始至终都是实用的,有的直接画在鞋垫鞋帮上,朴实厚重,充满浓郁的地域风情,那上边的花草都是母亲养过的,生长在我家老院。

花样不是一年一月留下的。花开年年谢,花样却留存下来,就是绣在鞋面鞋垫上的花,鲜艳着鲜艳着,也熬不过岁月,凋零枯朽了。留下的花样,同样凝结着母亲的心血和爱。无论最初的苍白,还是后来的泛黄,我一看见,就感觉到股股温情爱意袭来,比当初还要浓烈,还要温馨。但也只是瞬间的事情,恍惚如烟,弥散后,一切如初,没有别样的感觉。

一沓静静躺着的剪纸素描。曾经留影在记忆里,渐渐消失在记忆深处。

如此而已。母亲曾经是那么珍爱,像珍爱她的孩子,小心翼翼地夹进书里,藏在红洋箱底,不是用时,轻易不拿出来。已经很多年没有用过了,从搬到县城起,哦,还用过几回,给我女儿做小鞋,上边依花样绣了花。十年前,我帮母亲整理箱柜,翻出一沓折叠的大花样,是绣枕头苫布用的,母亲说烧了吧,谁还用呢。翻出夹在书中的小花样,沉吟良久,她说,要不留着吧。

那夹在杂志中的花样便留了下来。

4

不要说花的历史,是不是与大地同生日月同辉,就是花样史,即使最初的照猫画虎,譬如岩画等等,我也说不清是否亦如先有蛋还是先有鸡一样,究竟如何,真的无可考,大多是臆度而已。

我想象不出大地最初的荒凉,以及花草衍生人类繁衍后的繁荣,但依葫芦画瓢的花样起源,还是可以理解的。譬如伏羲或仰或俯趴在地上用树枝画卦。我们所看见的,已是四季分明的轮回,花生花长花开花谢,极其自然,就像日出月没光耀大地一样自然,一样天经地义。

岩画、陶符,也未必是最初的花样,但无疑是我们所能见到的最早的花样,更早的,或起始的,恐怕随着古人的消失,永远失落在记忆深处了。天地所见虽在,但默然无言,无人读懂。

我所知道或听说的亲历的,也不过是母亲的花样史,或者只是一个爱花者的历程。再遥远的,也只是推断臆度。我姥爷是个有闲情逸趣的人,擅绘画,会雕刻,但画在箱柜器皿上的花草鱼虫,一样儿都没留下,也许别人家留存着,但我没见过,就是树根雕刻的花喜鹊,也是听我母亲夸说,如何惟妙惟肖,据说堂屋柜顶上有整块沉香木雕刻的小香炉,表姐们都见过,但我没有一点印象,被我大舅用小刀切割着随香烟吸了,那烟香味,袅袅的烟缕,倒还有些淡淡的记忆。

我奶奶爷爷,甚至我父亲,从不喜欢花草,更别说花样,我奶奶纳得最漂亮的鞋垫,也不过是边纳空子格样的。

总之,母亲对花及花样的灵动敏感,大概来源于姥爷的遗传因子,这大概没有错。这种基因,又部分地遗传给我和大哥,是直接遗传还事隔代遗传,还真不好说。我母亲不会绘画,我大哥却会,村中邻里的窑洞墙上至今留存着他多年前画的影墙,荷花褪色,成了深秋的枯荷,还立在木乃伊一样的鸳鸯边。我会几笔,但也只是粗略的线描,和母亲的花样素描没有多少区别,甚至还不如,远没有母亲花样的灵秀逼真。只是人为的写意和品赏,其实品赏的不过是自己。

母亲的花样,大多来源于她种的花草,那灵动,也完全是风吹雨淋的再现,我见过,几乎是写实的。我哥不喜欢养花,就是窗台上那两盆杨绣绣和芦荟,也是我嫂子从邻里育来的,他很少观看。至于我,是在母亲花池花样里长大的,耳濡目染,或者叫熏陶,无意有意地接触了不少,虽说得头头是道,但也仅限于观赏,动手动笔水平,比幼儿园小朋友或小学生强不到哪里去。偶尔自娱,即画即毁,不敢拿出来丢人现眼。

5

故乡庭院的笑声,村人说,至今还回荡在老院的废墟上。自然,也存储在我的记忆深处,呼之欲出。

那笑声,就萦绕在母亲精心培育的院中央高高的花池上空和屋里炕上摊开的花样上。朗朗如银铃,阳光灿烂,经久不去。

我曾写过篇《庭院》,花池的形状和情态,栩栩如生,留存在去年的《华夏散文》和今年的《满族文学》里。母亲的爱花养花,那真没得说,常常被读过我散文的朋友问起,就像村人怀念母亲的花池和花样,见我面就问,就陷入回忆。总说,那时候啊。那时的日子,的确如花样明媚。

人们分享或享受着母亲花样的快乐,只有我不止一次察觉到母亲的苦楚和无奈。有人育走母亲培育的花苗,奶奶拉下头脸,有人送回破损的花样或绣弓,母亲又让父亲从城里买丝线,尤其是因花事耽误了饭期,父亲瞪圆眼,说阴阳怪气的话,母亲仿佛视而不见,依旧笑得灿烂,花儿一样。多少年后,我提起,母亲又一笑而过:“三岁失母,九岁失父,十四过门,寄人篱下,啥苦啥罪没受过。”没有一句多余的话。

6

母亲知道我喜欢花样的生活,总是笑对我说:自己喜欢的,就去喜欢,别挂着我。

我无言。我理解母亲不忍看自己花样被烧掉,却毫不犹豫地让我烧掉的心情。她甚至不愿留下一张自己的相片,更别说花样。

我大年夜祭祖时,翻遍箱柜,找不见她一张照片,包括年轻时和老年的。

她不说,我也知道,她想让我们有自己的花样,过自己花样的生活。其实,她不明白,或许明白,这又谈何容易。虽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花样。

想起母亲的花样,其实,那花样也是我自己的。

剪刀

存储于我记忆中的剪刀,远比实际存在的要多得多,也闪亮锋利。

游离于记忆外的剪刀,有两把,一把锈迹斑斑,躺在我曾经住过现在已不属于我的家属院排子房里,再早是敞院或者近乎无院的排子房,到最后一家要经过所有一排人家的家门,但到我入住时,已切割成长方形的条块,用蓝砖或红砖砌隔,有了各自的街门,产权基本上属于各家各户了,除了地皮儿。我特意绕道去看过一次,也谈不上有多怀念,不过是一种人之常情罢了,毕竟那地方曾经属于我多年,就像去看一个多年不见的老熟人、老邻居,大概这也是一种衰老的表现,不管你愿不愿意承认。格局并未有多大的变化,铁街门锁着,扒在不算高的墙头上,我一眼瞥见玻璃窗户前窗台上,那把我曾用过多年的老剪刀,曾经剪过布、剪过线,后来剪了铁的破剪刀,静静地孤寂地躺在那里,有的部位已经锈黄了,有的地方还黑着亮着,可见还在使用,剪废铜烂铁,或者洗脚时刮脚后跟的老茧,我也不知道。但多年过去,依旧放在那个位置,可见还不是一无是处。尽管我知道,那的确是一把名剪,虽不是王麻子剪刀,却是后来有一段年月很知名的张小泉剪刀。不过历经岁月风雨,业已满身沧桑,像风烛垂暮之年的烈士,无论如何壮心不已,其实真的老了。多少年后再见那剪刀,其实和我分手时比并未沧桑几许,但感觉上分外伤感,比看见低矮了许多的老屋还要伤感。

那剪刀勾起我诸多往事,如潮奔涌,如烟席卷,不能自已。旧事而已,不说也罢。

还有一把剪刀,一把白晃晃的不锈钢小剪刀,一直放在门口鞋柜抽屉,就挨着圆圆的针线盒,很少拿出使用,除了偶尔剪下快递外包装和宽幅透明胶带,实在想不起还有什么别的用途。说一直,绝没有夸张的成分,大概从搬到楼上,有了鞋柜,或许还要早,没买鞋柜就因需要买了剪刀,最初放在哪里,窗台上?茶几上?我真的记不清了。确切地说,这不是住楼后的第一把,但最初买得那把,红塑料把子的那把,几乎没怎么使用,第一次用时就断了,很不经用,随手就丢弃到垃圾纸篓,早不知身手何处了。所以对我而言,等于没有存在过。这把现存的通体透亮闪光的剪刀,是我买的,从一家文具店,或许是土产杂货铺,时隔多年,我也记不确切,大概当时就没有在意。

其他的剪刀,若还有的话,就不属于我所有,自然不是我买的。许多存储于记忆深处的东西,原本不属于我,替别人存储着,但后来,从情感上来说,似乎已属于我所有,除了我,没有一个拿得走,包括物件的主人,一样拿不走,她们脑海里存储的,不过是一个备份,或者是影子,随着主人的消失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不敢说我保存的是唯一的,但起码于我是唯一的。

细想,也不完全对,就是那把锈斑斑的老剪刀,尚存世的曾经的名剪,并不属于我,我只是用过一段日子,就像现在的主人一样,虽拥有着,但对剪刀的历史,辉煌或暗淡,一无所知,连我都不如。那剪刀真正的主人,不是别人,是我母亲,已经离开我多年,到一个我所不知道的遥远的地方,再也不需要剪刀的地方。其实,在她生命最后的几年,就不需要或者说不用剪刀了,她手头保存的几把好剪刀,也陆陆续续送人,或被人要走了。送我的那把,是她珍爱的,但她更爱她的儿子,毫不犹豫地送给我,可惜未能物尽其用,我又不大喜欢,就是保留下来,也不是刻意的,是天意。

那天看见,时隔多年,我竟涌起一股莫名的冲动,想等房屋的主人回来,花一把新剪刀的钱,甚至更多些,买回那把搬家时被我丢弃的剪刀。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只是作个念想,那剪刀是我母亲的。后来又想,这样做并不妥,难免引起人家的误会,说又说不清,说出来也无人肯信,以为那锈迹斑斑的破剪刀还真是件珍贵的文物呢,收藏起来,心慌慌的。还不如随便丢在窗台上,随其自然吧。况且,我已经看过了,重新存储在记忆深处,拥有不拥有,也没有多大的关系。

缘分已尽,一切随缘吧。

记忆,被岁月剪成碎片,像剪碎的纸屑和布片,雪花般地纷飞,四散零落,又像明明灭灭的烟头,闪亮的瞬间消失了,串不成珠串。记忆中的剪刀,闪现时还清晰锋利,一旦定格,就一片模糊,碎如鱼鳞,再也收拾不起,更不要说拼接完整。

近年,尤其如此,爱回忆,却再也回忆不起。该忘却的忘不掉,不该忘记的全忘记了。也许,还残存在记忆深处的某个角落,沉睡着,无法唤醒。却在意想不到的时候,突然出现在睡梦中,被激活了,清晰如昨,仿佛正在发生。

梦中的剪刀,是轻盈的,活泼的,充满生动的故事。有我经历的,有我听过但早已忘记的。那么多剪刀,排着队,鱼贯而入,闯进梦中。但我并不知道是梦,灵魂倒退,或者说穿越,曾经流逝的岁月日子,真实而虚幻地经历着,直到清醒良久,还是无法确定,究竟哪个是真。

有些东西是剪不碎的,譬如梦,只有消失,遥远起来,隐藏起来。

针线蒲箩里多的是剪刀,一把大的,几把小的,疲倦了,静静地躺着。身旁是很久不用的针线葫芦和顶针,铁顶针锈迹斑斑,铜顶针也失去了磨砺后的光亮,氧化了,色泽暗淡。这是我奶奶用过的针线,有些年没有使用了,丢弃或闲置在屋子一角。

缝纫机抽屉躺着一把剪刀,刀身发着蓝色的幽光,刀刃仿佛一波水光划过,那光锋利寒冷。是我母亲的剪刀,那种裁缝专业的剪刀,柄上还留着母亲手心传导的温热。那刀的确锋利,是不是吹毛立断,还真不知道。但刀尖轻轻推向布块,柔软的,还是厚实的,像刀鱼穿过水中,身后留下一道划痕,久久不散。整块的布剪成随意的所需的形状,大多时候沿着画粉的线条,丝毫不爽。母亲额头晶莹的汗珠和剪刀的幽光相映着,在动听的音乐般的裁剪声中,随母亲手指的舞蹈,像跳剪子舞。

我常常在观赏中入睡,那感觉,沉浸在里边的感觉很美,很美。以至于后来习惯了那种感觉,没有时,睡意顿消,成了我童年最熟悉的摇篮曲。

剪刀是母亲从缝纫社带回来的,其实不是,那只是我以为。母亲笑笑,那把啊,早留在你大舅家了,很久很久不用了,在不在还两说呢。这把是从房后头六货郎货郎担上买来的,是托人家专门从城里捎带的,担上没有这样的剪刀,也不需要,多是你奶奶针线蒲箩样的小剪子。

那闪着幽光的剪刀,很少有人动,除了母亲,几乎静谧地躺着。我剪了纸,母亲拿出剪布时有些滞涩,不流畅,母亲问,谁用过?我承认了,母亲摇摇头,并没有责怪我,不顾一天下地劳动的劳累,坐在堂屋地上,在细砂石,后来才知道叫油石,整整磨了大半夜。

从此,我再也不动母亲的剪刀。自然,别人也不动。或者亦如我一样,曾经动过,后来就不动了。

第一把剪刀,就是留在大舅家的那把剪刀,才是母亲最珍爱的,那是师傅赠送的,是一把相当名贵的剪刀,王麻子,还是张小泉,上边有火印,我还真不知道,因为我压根就没见过,只是听说,或传说,母亲从不说,是从别人口里听来的,也已经多年了。

母亲眼里的光忽儿暗淡下来,仿佛渐渐被黑暗浸透的屋子,幽幽地诉说,不是剪刀,而是一顶银灰的军帽和一条半新的宽样皮带,说这话时,我听到母亲轻柔地哼着一曲我没有听过的槐树歌:“槐树开花细纷纷,当兵要当八路军……”歌曲戛然而止,母亲说,是含泪离开区上的,那顶军帽尚未捂热,还有皮带,永远留在区上。并不像后来离开缝纫社那么从容,离开时已叫被服厂了,正儿八经国营的。

母亲从梦中哭醒,任泪水在脸颊流淌,流在嘴角,苦涩酸凉。

我不止一次梦见母亲清秀英武的形象,自然不仅仅是那顶军帽和皮带,还有合体的灰军装,裹着绑腿,一根带大绒鞋,比影视中的女八路还要好看。这形象大概无数次地出现在母亲梦中,但她从未提起过。我只是发现,看到电视上有女八路,她昏花的老眼忽儿闪亮起来,虽然很快就暗淡下去。

可那把剪刀,即便我问,母亲总是有意岔开话题,不愿提起。母亲的眼神是平淡的,清澈如水,没有一丝潋滟。

母亲本来就不爱说闲话。母亲去世,守灵那天夜晚,二嫂提到那把剪刀,说母亲在裁剪,幼小的大哥在一边坐着搓脚儿哭,大舅很生气,夺过剪刀,随手一丢,碰在哭着的大哥的鬓角上,血流如注,大舅脸色苍白,喃喃地说:“我不是故意的,不是。”我不知道二嫂是从哪里听来的,但后来观察大哥鬓角,的确有块疤痕,整整六十年还没有散去。

大舅很少上我们家。但有一回和大妗来了,两人白发苍苍,吃着母亲给炖的盐煎羊肉,直叫,从来没吃过这么香的羊肉。

母亲始终满含笑意,阳光明媚。

此刻,窗外,阳光灿烂,楼下杏花如雪,桃花含苞待放,小嘴如梅花点点。阳光流淌进窗户,洒满我身上,溢满屋宇。我非常清醒,不在梦中。但还沉浸在剪刀的记忆里,不能自拔,眼前不时飘来一片轻纱,似醒非醒,恍然若梦。

母亲的剪刀,是用来裁布的,村中人们的布,几乎都让母亲的剪刀裁过,有的全裁,有的只是几剪子,略作修改,更合体一些。剪刀与布,紧紧连在一起,原本没有错,但任何事情都有例外。像母亲的剪刀,也剪过其他东西,还是母亲自己剪的。我记得,邻里二大爷腿上的伤口化了脓,肿成了缸子粗,成分高,不敢去医院,母亲用自己的剪刀,浸了烧酒,灯火烤干,剪伤口处坏死的皮肤和肉,几次后,二大爷的腿肿消散,伤口痊愈。还有年六一节,学校从城里买的红五星断货,老师急,学生哭。我母亲用自己的剪刀连夜剪碎三只炼乳铁皮缸,剪了十二颗五角星,连夜上红漆干透,第二天儿童表演如期进行。母亲连晌捎昏修磨松动卷刃的剪刀。

记忆如潮涌来,冲断大堤,波涛汹涌。我无法自己。

这年清明,扫完父母的合葬墓。我特意绕道赶回我已卖掉的旧屋,往窗台上一瞥,打扫得一干二净,哪里还有我记忆中那把剪刀,踪影全无。

雪赋六题

盼雪

盼,与雪连在一起,是个什么样的字眼,曾经,就是现在也还是那么遥远,尤其于我。像背井离乡一样,不,还是不一样,成语不是三两天能约定俗成的,盼与雪,自今在各自的位置,静寂地独坐在字典里,木然地守候着,多少岁月风一样从身边流过。

在城市的一隅,留下拉长的淡淡的素影。那只是我一样的盼,淡淡的,许多时候只有自己知道,最多是几个瘦弱的文人,保留红袖添香的痴想似的,还留存着吟风赋雪的杞人情怀,无人在意。

说实话,盼与雪,似乎从不沾边,风马牛不相及。

《石头记》里的无事忙贾宝玉,急等结社吟诗,似乎盼过雪,忽如一夜梨花开,被人笑作痴癫。其实,那时用不着盼,想雪,雪花说不定就飘来了,天遂人愿。像王熙凤即兴的诗句,“一夜北风紧”,雪花自然就飘来了。

但时光,或者说时间,不管流到了哪里,都将会改变一切,看得见的和看不见的,虽然有时是那么缓慢,慢到很容易被忽略。尤其对于事情的亲历者,从牙牙学语,到白发苍苍,在漫长的岁月里,也许一切都没有发生,起码很少有沧海桑田的变化,老街还是老街,老屋还是老屋,甚至看似欲倒的墙,经历无数的风风雨雨,十几年后再见还是老样子,龇牙咧嘴,摇摇欲坠,却并没有倒下,可细看,在不经意间,其实已发生了,仿佛突然立到了身边,来不及惊讶,也来不及表述,已流逝成一般,有意无形中,你部分或完全接受了。譬如天空飘来的雪。

大自然,从来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定胜天,不过是人的一厢情愿,感天动地也只是一个神话传说,最终感动的也只是人,自我意识。而人,不得不适应着自然的变化,从远古到如今,一直如此,所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并非说说而已。山川大地的变迁,恐龙猛犸的消失,风雨霜雪的存在,人的主宰,微变与巨变一直同时延伸着、演化着。

再譬如雪,冬春的雪。我想到今冬的雪,想起去年冬天的雪,前年冬天的雪,等等,等等,连我也记不清究竟有多久了,是从哪一年开始,雪,忽儿远离了我们,像远离的星空,远离的纯净,有几个冬天,我们,包括我,是在干燥的盼雪中度过的,经历着失望的磨难和煎熬。久久的期盼,望眼欲穿,还是无雪,灰蒙蒙的天空又晴朗起来,太阳无奈地笑着。倘若往前十几年,说一冬无雪,在我身处的北方,无疑是一个神话。隔三岔五地飘雪,从静夜到白天,飞飞扬扬,飘飘洒洒,转眼就是一个银白的世界。这一切,似乎很近,仿佛就在昨天,又似乎很遥远。和我女儿说她小时候玩雪仗堆雪人,她都淡忘了,疑疑惑惑,有吗?

经历了无数个少雪或无雪的冬天,在这个不见雪影的冬天,记忆也干枯起来,像干燥的天空,干裂的大地,仿佛一点就燃。

天空灰蓝,大地灰白,连这座不因四季而变化的古城,也因冬天太久的无雪,干燥到极致,缺少了北国冬季应有的冰冷滋润气,人流,车流,还有高楼,一块凝固成一种格式。我曾想象,坐在高远的云端俯瞰这座城市,恐怕像看见一张复印的画,颓然不流,一切都凝固了,不仅仅如此,更平板,没有立感,更不要说生动鲜活了。多少年前,无论如何,我绝对想象不出,如何能生活在一个无雪的冬天,就像一盒火柴,搁置在干燥的地方,着不得一点潮气,否则,就擦不着了。而现在不觉却经历了若干个无雪的冬天,干冷干冷,轻易一撞就着,耳边,仿佛是从未断绝的汽笛声,忽远忽近,忽近忽远,响个不停。

古代,就是近代,我爹记忆里的民国时,夏天有祈雨的场面,相当庄重宏大,但从未听说过有祈雪的。也许,从前雪多得很,根本用不着祈,也没有祈的必要,隔三岔五自动飘来了。

站在窗前瞭望,我每每不由地自言自语,下一场大雪多好啊。我女儿却说,下雪有什么好,路滑天冷,脏兮兮的,我如何去上班?我无言,良久才清醒,原来,我虽在城市生活了多半辈子,可心还留在童年的乡野,望眼欲穿地盼一场雪,还像儿时一样幼稚。

面对这种情景、心境,就是我有心,放飞了想象的翅膀,也无法铺承奢华,写出一篇像模像样的雪赋了。无雪可赋。

忆雪

曾经,也没有多少年,雪,并不是一个稀罕物,何至于盼,尤其是在北国,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并不完全是诗意,也是真实写照。想都不用想,哪一天清晨醒来,一推开门,满眼是雪,晃得刺眼,心中油然升起对造化神奇的惊叹,雪的院,雪的墙,雪的树,远山近水,一片雪白的世界。

只有造化能够改变世界,哪怕是瞬间。

熟悉的雪景,仿佛就在昨天,想起都历历在目,虽经岁月的磨砺,淡了许多,虚了许多,但毕竟留在了记忆里,深深的。时间如一张卡纸,虽薄薄的,却将经历完全隔开,又像装在像册子里的照片,一张一张,背对背,相互间隔,而我们也只有在翻看中,才串联起来,在忆思遐想中,镜头才连贯起来,像电影一样流淌了,省略了光亮间的黑暗。

燕山雪花大如席,无疑是夸张了,雪片虽大,也大不到席片一样,就算是古代的席片不大。但鹅毛大雪还是有的,古人曾言,推开窗户,忽儿看见,巴掌大的雪片飘来,随手一抓就是一片,放在掌上欣赏着,岂不是人生一大快事。那么大的雪片,在空气清新无污染的古代,也许真有,尤其是那种快感,在童年时代,甚至之后,我也经历过。天空上忽儿飘下鹅毛大雪,伸手接一片花朵一样的雪花,花瓣清晰可辨,呵气间,早成了一汪清净的雪水。

那时的雪,的确滋润、纯净。读《红楼梦》妙玉扫梅花上的雪花珍藏,隔年烧滚泡香茗,并不讶然,而是悠然心会,就是珍藏的陈年雨水,也很名贵,是天然的无根水。小时候,玩累了,常常弯腰从大地上掬一捧雪花吃,融化的雪水在喉咙里甘甜清冽,像井拔凉水一样消暑下火。到了春夏之季,野外背阴处,还有积雪,扒去上边荡了尘土的雪皮,里边如白砂糖一样的雪粒,嚼着吃,碎冰糖似的,没有一丝泥土味。

踏雪

喜欢踏雪。几乎是与生俱来的。

多少年后,在少雪无雪的日子,读川端康成的《雪国》,都有这种刚踏雪归来的感觉和诗意。

大雪后,银装素裹,像美女出浴刚刚换了新衣,一片银白清凉的世界。即便天空还有零星的雪花在飘洒,不紧不慢地飘落着,穿上踏雪的毡毛泊鞋,在雪地上漫步,雪花落在眉毛上、头发上,像粘上花粉,有的立着,有的慢慢消融,流淌到唇边,舔一舔,甘甜清凉,沁人心脾。从脚下发出嘎吱嘎吱的踩雪声,仿佛踏起的音乐,走在深浅不一的雪上,声音便不同起来,形成的旋律,悠然动听。那种清爽的感觉,令人耳目一新,心清气爽。有时,真想就这样走下去,直到累了,跌坐在雪地上,或干脆躺下,像躺在绿茵茵的草地上,看着如洗的天空,湛蓝无垠,偶尔飘着几朵白云,亦如初熟的棉苞,那种纯净的白,纯洁的滋润,连人都净化了,流溢的全是美。

八年前的一个冬天,雪虽稀少,还不像现在这么绝无或仅有,在期盼中,有时就真的飘来一场雪,经过一夜的堆积,不要说平展辽阔的乡村,连凹凸有致的城市,都被装扮一新,成了雪的世界。尤其是公园,雪后,和乡村的景致并无两样,像乡野的一隅,从某种程度上说,更美一些,更精致一些,如童话中雪的王国。我所在的广告公司,绝大部分是从乡村走进城市的孩子,对雪有种本能的喜欢,怀念雪,也着实喜欢雪。临时动议,一拍即合,关门玩雪。大概因散碎的雪花还在飘,街上行人本已稀少,公园里除了有我们一样想法,且有时间和精力去实施的人,真的别无他人,静寂得很。可以尽情地玩,尽兴地耍。一会儿,这片银白的世界,仿佛真属于了我们,我们就是雪国的主人。

有踏雪的,故意两脚斜并着,踩出车轮一样的人字形;有手脚并用的,爬如黑熊野狼,踩出野兽出没的样子,蹄痕清晰可辨;有嬉戏追打,有堆雪人的,有的干脆仰天躺下,享受雪中的静寂清幽。有爱使坏的,悄悄来到树下,猛摇树干,雪块、雪片暴雨般飘下,落满身上,躺着的人霎时成了雪人,连跃起的时间都没有。一片惊叫欢笑,静中有闹。

也尝试着吃雪,融化嘴里的雪水,少了甘洌,有滋泥味,土腥气。

这时候的雪,也只能踏一踏,还能找回过去的意趣。

踏雪无痕,历来是高人的境界。就我们而言,踏雪就是为了留痕,返回头,再欣赏自己踏下的轨迹,也有种凡人对成就的快感。

如今,时过境迁,踏雪也成了记忆,愈来愈遥远。

寻雪

在盼雪的日子里,守望灰茫茫的天穹,楼宇高耸、车流如织的城市,我常常漫想,雪,曾经漫天飞舞的雪花,时光一样,究竟到了哪里,不会真成了神话吧。

我是想象不出远古的冬天,雪有多大,能下多厚,那时文字珍贵,向来如此的雪,还进不入巫史的笔下,也少吟风弄雪的文人,但千百年前宋人的雪景图,我是欣赏过的,和我童年亲历的雪景,相去不远。踏雪的毛泊儿鞋,我穿过,踩在雪上,相当舒适,外边滴水成冰,踏雪结板,毛泊儿里温暖如烤着火炉。雪自然擦洗过的毛泊鞋,焕然一新,像新毛毡一样。在我的家乡,人们一直喜欢用雪洗毛毡和呢子大衣,平铺在雪地上,雪吸去上边的尘垢,变得干净如初。

冬天的天空,高远平板,仿佛遥远起来。记忆中是不是这样,似乎是,又似乎不是,乡村的天空,总比城市的天空要低,大概是城市的高楼太多了,天穹害怕被捅破,就主动高了起来。连夜晚的星辰都遥远了,遥远到无影无踪,薄薄的天穹,如一块薄板,撑在高楼上,面无表情。很多年没有见到星光璀璨的夜空了。

无雪的日子,我守在电视机前,瞪大双眼,瞅着大地图上的天气预报情况,看哪里有雪花飘闪。我发现,南方的雪多了起来,要么不下,一下还是暴雪,冰天雪地,一片冰雪的世界。

这使我讶然,也感到奇怪,是不是南北极移位了,或正在缓缓换位,像远古的时候,南北极瞬间位移互换,至今在北极的冻土层里,还有上万年前冻僵的猛犸肉,储藏在冰箱里一样,还能炖着吃,味道鲜美。曾经大象出没如羊的中原大地,在很多年前,古人的记忆里就只有想象了,但河南的简称豫,还残留着远古驯象的痕迹。十几年前,我有几个江南的笔友,在冬天常常提到盼雪,盼来盼去,一点点雪皮,就使她们无比惊喜,欢腾雀跃了。而那时,我所在城市的雪,不时就下的封门堵路,如一条条银绳,将城市的房屋居民区,切割成豆腐一样。

世事沧海桑田,原本是规律,但没想到,雪,也会变,位置在变,雪色在变,时空更发生了乾坤大挪移,遍寻不见。

观雪

雪多的时候,并未留意;雪少,盼雪的时候,倒对雪研究起来,仔细到每一个细枝末节,譬如雪花到底分几瓣,是完整的还是残片,雪粒是长的还是圆的,像豆粒还是大米,诸如此类,不一而足,有时连自己都感到可笑。

最早想到的是雪色,颇多怀疑。自古雪白,似乎并无争议,但今年初冬下过一层雪皮,却彻底改变了我的看法,确定无疑了。那层薄薄的雪皮,不像雪,倒像一层霜,细看,霜也不像,也不是霜色,更像陈年的谷糠皮。那种白是人们说的寡白,带着毫无光泽的土黄,没有一丝生气。我也描绘不出它的真正颜色,只是觉得,与白还有差距。

至于黑雪、脏雪,近年有的地方下过,虽非目睹,也常耳闻。但那原因是明摆着的,妇孺皆知,是环境污染恶化所致。

下雪那天,我正逗留在大街上。也不是毫无征兆,整整阴了一天一夜,天空仿佛蒙了一块灰布,就是不落雪,灰茫茫的城市,像废弃的砖窑,到处堆着土灰的砖。哪怕雨夹雪也好,人们焦心的渴盼,就像这个干燥的冬天,一点就燃着了。这样的天气,往年冬天隔三岔五地有,已经习惯了。在绝望后,不经意中,感觉有雪花飘入脖中,融化了,略微有些冰凉,之后有点发烫,洒上稀硫酸的感觉。我仰头,真的看见有絮毛般的雪花在乱舞,稀稀拉拉,像春天的末尾,树蕾已吐成小叶片,零星的絮毛还在飘一样。我伸展手,张大嘴,等待着天空中飘忽的落雪。先落到嘴里一片,大概尚未落实,就融化了,一丝苦涩,透过味蕾,传送的瞬间就消失了,无影无踪。之后落到手心的几片,还未及看清,也融化了,不是晶莹的水珠,像一滴滴浑浊的老泪。

飘了很久,还没有苫严地皮,干燥,无血色,像散碎的塑料渣片,或碎泡沫,风一吹,到处飘舞,聚在一起的,感觉上也是轻飘飘的,形不成踏实的雪地。太阳还没有出来,灰茫茫的大地上,已只剩下一小片、一小片破布似的残雪,丢在角落了。

对大多数人而言,这次飘雪,不算数,人们还习惯说,一冬无雪。那种火烧火燎的期待,漫长,无奈。直到立春,还是无雪。

谁也没有想到,立春后天空竟飘起大雪,飞飞扬扬,下个不停。虽然说,正月十五雪打灯,是好年份的预兆,但记忆中已是雨雪了,最多是米雪。我起始就特别关注这次的雪,虽飘飘洒洒,但雪花却凌乱,本身凌乱,飘得凌乱,与记忆中的梅花雪瓣,迥然不同,仿佛尚在胎中就受过伤,是先天的残缺不全。且落在地上,虽厚,却没有厚实的感觉,那雪色,不滋润,也不细腻,像旧年磨面坊的糠皮,轻飘飘的,毫无血色,苍白,无力。

依旧是残雪。

梦雪

我想,梦中的雪,应该是完美的。

然而,像难以梦见一汪汪的水,一片片的水草地一样,雪,同样难以入梦。

已有多年,我的梦境,每每是荒芜、杂乱、干枯,我穿行在其间,陌生而熟悉,却无言。

有时也梦见这座城,古砖一样灰蓝的城,五颜六色的车流和人流,也转换成黑白镜头,模模糊糊,流动中,凝固了,成了灰蓝的城墙,在灰蓝的天穹下,矗立无声,就是无雪。

想象中梦里的雪是这样的,白润柔软的雪片,像从飞天袖中抖落的花朵,从浩瀚的天宇飘洒而下,飞飞扬扬,轻灵,水润;又仿佛亿万的蝴蝶,在漫天飞舞,置身其间,仿佛置身于神话的天堂之上,落英缤纷,静谧,快乐。雪落有声,似乎在演奏一场轻音乐会。瞬间,宁静的大地,凸凹的城,装扮如童话的世界,一片银白,像飘落的巨幅的白绸缎,柔软,滑溜,质感,高贵。就像我童年乡村雪野。

想象终归不是梦。有时我奇怪,梦,究竟是思维的继续,还是现实的映照,也许都是,也许都不是。

但我的梦,却像刚刚流逝的这个冬天,一季无雪。就在彻底绝望的那个夜晚,沉沉睡去,梦中,飘起雪花,如不知从何处飞来的蝴蝶,漫天狂舞。我看见,水润的草地上,墨绿的草叶间绽放出一朵朵拇指肚大的水菊花、金盏盏花,金黄,水润。

梦醒,推开窗户,果然,大地上一片雪白。我不知道,我是如何入梦的。再度醒来,走到楼下,太阳的光缕从云翳间隐隐喷射而出,已不是那么刺眼,眼前的雪景,只剩残雪了。

我慨叹,又无可奈何,我知道,就是在梦中,也已展不开想象的翅膀,像从前的雪花,飞飞扬扬,飘飘洒洒,用不了半天,就堆出一个银白的雪国。同样,即使我百倍努力,搜肠刮肚,再也写不出一篇有模有样的雪赋。

心底忽儿冒出一个念头,不久的将来,雪,会不会从此消失,如同恐龙猛犸三叶草一样。

不过,我还是热望,梦回童年,穿越雪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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