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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戒》“考”

字里行间 作者:余斌


《色·戒》“考”

张爱玲不喜打笔仗,也不善打笔仗,其创作生涯中拉开架式为自家作品辩护的,似乎只有两回。头一次起于迅雨(即傅雷)的批评,她写了篇《自己的文章》,第二次则是1978年有人为文指责《色·戒》有同情汉奸的嫌疑,她作《羊毛出在羊身上》予以回应。二文中显示的辩术皆未见高明,但相较而言,《自己的文章》尚属气定神闲:故隐其名,远兜远转,却将迅雨的攻伐一一化解,顺带着还亮出了独树一帜的“参差对照”说。为《色·戒》辩护则有几分急火攻心的味道,不免陷入与对手的缠斗——虽说论敌原本是不合格的对手。这位域外人先生所恃者仅是“政治正确”的姿态,深文周纳,上纲上线,难怪张爱玲耿耿于怀。1983年《惘然记》出版,前言里又有一番写反面人物是否当进入内心的议论,虽于《色·戒》不着一字,明言人一看便知,还是自辩的延续。

《色·戒》题材“尖端”,注定要给张爱玲惹事,同情汉奸说方告消歇,又有人指证小说的故事实有所本。这说法没有前一说的攻击性,似可听之任之,但如稍做引申,未尝不可导向立场问题的追究:原型既为抗日英雄,将其低矮化居心何在?不管是否有这方面的担心,张在《续集》序言中又做一番解释:“最近又有人说,《色·戒》的女主角确有其人,证明我必有所据,而他说的这篇报道是近年才以回忆录形式出现的。当年敌伪特务斗争的内幕哪里轮得到我们这种平常百姓知道底细?”

许是急于与“本事”划清界限,她竟忘了自己说过的话。《羊毛出在羊身上》起首便说:“这故事的来历说来话长,有些材料不在手边,以后再谈。”——岂不是说《色·戒》有出处?“以后再谈”终成空头支票,张爱玲既然决意“将真事隐去”,当然不会再抖包袱,这就留下关于“材料”的种种想象空间。其实说“种种”是夸张,所有的猜测都是一个指向,许多人都认定,沦陷时期发生的郑苹如刺丁默邨一案,即是《色·戒》所本。至于张爱玲文中所说的“以回忆录形式出现”的报道,则必是朱子家(即金雄白)的《汪政权的开场与收场》无疑。

众口一词,仿佛已是铁案如山,其实却并无一人亮出铁证,想当然耳。如此推想,唯一的理由只能是,《色·戒》与郑苹如刺丁一案二者之间,何其相似乃尔。张爱玲自己的说法有破绽,《惘然记》前言甚至称包括《色·戒》在内三篇小说的素材“都曾经使我震动,因而甘心一遍遍改写这么些年,甚至于想起来只想到最初获得材料的惊喜”,可见“材料”之重要,但即使当时找她对质,她也可以说彼材料非此材料,安知《色·戒》不是别有所本?

我这里也并无独得之秘,只能算是可能性的探询,稍稍系统些的“想当然”。大胆假设之余,更感兴趣的倒还在将小说与本事两相比照(假如果然是所想之“当然”),看张爱玲如何将一段野史全盘张爱玲化。

郑苹如刺丁默邨是汪伪时期一大事件,抗战胜利后审判丁默邨,杀害郑苹如也是一大关目。《色·戒》故事与此案极相似,从男女主人公身份到谋刺经过几乎一一对应,而抗战期间国民党刺杀汉奸之事虽时有发生,施以美人计的,则只此一桩——由不得你不往上面想。这里有几问,其一,她是否读过金雄白的书?她对谋刺的所谓“内幕”是否知情?其二,倘若她知道底细,为何要矢口否认?

先说金雄白的书。金雄白抗战前曾任国民党《中央日报》和上海《晨报》(CC派潘公展所办)采访部主任,是个资深报人,又是著名律师,与国民党高层人物多有交往,同周佛海早就熟识。汪伪时期他随周佛海下水,任汪记国民党候补中央执行委员,并任伪中央政治委员会法制专门委员会副主任,据他自称,该时期主要是在周支持下办报纸开银行,并未正式出任伪职,但他与周佛海是拜把子兄弟,称得上是周身边参与机密的心腹,不拘“国”事家事,周常委他办理,故他对汪伪内幕知之甚详。(他办的《海报》开小报风气之先,当时读者甚众。有趣的是,张爱玲曾为《海报》写稿,该报抗战胜利后由毛子佩接管,改称《铁报》,解放初期又改为《亦报》,张的《十八春》《小艾》即连载于该报,牵丝攀藤地说,张与金间接地也算是有点因缘。)50年代金避居香港,应《春秋》杂志之约,撰写《汪政权的开场与收场》。此书记述汪政权始末,确有报道意味,书名系编者代拟,亦似报人之书,唯因身份特殊,所写多为亲历,或得之当事人,与张爱玲所说“以回忆录形式出现”的报道倒是正相符合。

论者认定张读过此书,实因书中有一节曰“郑苹如谋刺丁默邨颠末”,专述刺丁事件。金雄白如何分解,容后再述,现在要说的是张的矢口否认。

张爱玲也许当真未读过该书,不过写于1988年的《续集》自序中称金书“近年”才出现,却显然不确。《汪政权的开场与收场》1959年在香港面世,在《春秋》杂志上连载则更早(1957年),只是那时张已远在美国。《惘然记》中交代包括《色·戒》在内的三个短篇均写于“1950年间”,鉴于张到美国之初对在西方文坛立足抱有幻想,心无旁骛,专事英文写作,《色·戒》初稿当是1956年离开香港之前完成。果然如此,《色·戒》的写作时间就早于金书。至于小说“屡经彻底改写”的过程中张是否没碰过该书,我们可以存疑。按说她60年代初返港为电懋公司编《红楼梦》,甚至在美国,都有可能看到该书,既然《色·戒》写的是同样故事,书中所写又是她熟悉的时代,作者还是她认识的人,她应该并不缺少阅读的兴致。

但是不论如何,关于郑苹如刺丁默邨一事,张爱玲原是不必待读朱书而后知的。她将沦陷时期的身份说成“平常百姓”,这不能算错,却也不全是实情。她周围的人,有不少都与汪伪人物有来往,比如苏青,更不用说身为汪伪高官的胡兰成曾与她朝夕相处,无话不谈,凡此皆使她有可能成为“内幕”的知情者。这当中胡兰成的“嫌疑”最大,一则二人关系是夫妻更胜似夫妻,相处的日子以胡的话说常是“连朝语不息”,所语何事?当然不全是谈艺论文,所闻之事,所阅之人,所历之境,皆付谈中。二则汪伪特工的内幕,胡一点也不陌生,相反,他曾是七十六号的座上宾,虽不喜丁默邨其人,与另一特工头目李士群则一度颇有交往,这是《今生今世》里写着的。他甚至吹嘘,后来李士群之死与他的略施小计不无关系。像刺杀丁默邨这样爆炸性的事件,他断无不知之理;以他的名士趣味,这样香艳的话题未曾向张提起,反倒于理不合。

张爱玲于政治是隔教,对所谓“内幕”素来不感兴趣。寻常特工黑幕、政坛秘闻之类,她的态度也许是姑妄听之。但刺丁案不同,是谋杀案,也是风流案,阴冷血腥中搅入男女情,自然又当别论——男女之际,男女的心理乃是张爱玲小说一贯的题材。

但是且慢,张爱玲对《色·戒》本事,就是不肯认账。此举确乎有几分反常,因张的小说,故事多有所本,人物则几乎皆有原型,而她通常情况下似乎也并不忌讳道出小说的来历。张爱玲不是天马行空型的作家,其写作常需有所依凭,她的个人经验其实很有限,唯如此,她总是最大限度地充分加以利用,这里的经验有些是亲历,有些得自亲朋,有些得自书面材料,要在具有某种直接性,与己可产生某种关联。《传奇》中对旧式家庭生活的描写本于张的亲身经历和家人亲友的故事,现在已是人所共知,《色·戒》故事与她的关系看似远得多,但故事发生于她最活跃的那一时空,背景、气氛她自能有一种奇异的感知,间接里也就存着某种直接。对她这种孜孜于传达“事实的金石声”的作家,这样的故事如没有原型,才是怪事。在此原型之重要,在于她可借此生动地延伸想象,曲尽其妙地达到生活的逼真性。

如确有原型,《色·戒》中的王佳芝舍郑苹如而外,还能是谁?

小说家时而信誓旦旦为故事的来历做证,时而对“本事”秘而不宣,这样的事屡见不鲜,采取何种态度,端视彼时的需要。张爱玲曾为《秧歌》的真实性大打包票,与水晶谈话,主动说及小说原型,一部未完的《连环套》,也居然花费笔墨长篇大论地道出本事,与读者分享材料中传递出的幽幽气息。《传奇》中人物被论者还原(如夏志清指出《茉莉香片》中聂传庆以张的弟弟为原型),她亦未加申辩。唯独对《色·戒》,她现身反驳,申说再三。个中缘由,恐怕还是与材料的特殊性有关。《传奇》中人物均为普通人,张身边的人知道底细,固然对辨出“真身”怀有浓厚兴趣,一般读者难于索隐其间的对应关系,即便能够对号入座,这样的索隐趣味也只是读小说的余兴,小说固还是小说。《色·戒》则不同,事关重大事件,对应关系太过明显,读者更容易买椟还珠,还原的兴趣超过其他,而一经还原,又以为作者底牌,尽在于此,终是将小说做了野史对待。

将小说作野史的小说家大有人在,大名鼎鼎的高阳便是,高氏恰好写过一部《粉墨春秋》,以演义之体铺陈汪伪内幕,于七十六号多所着墨,郑苹如刺丁默邨事当然不会放过。张爱玲对历史小说及纪实色彩颇浓的社会小说甚是偏爱,但兴趣仅限于材料。作为小说家,她对自己的作品则别有期许,小说于她是别一独立世界,索解普遍的人性,捕捉普通的人声的回响才是她的标的。假如我们所料不差,那么同写刺丁事件,高阳所重在事,张氏所重在人,高是就事论事,张是借题发挥。《粉墨春秋》中的“红粉金戈”一章是据金雄白书稍加点染而成,明眼人一看便知。高阳所为,仅在踵事增华。《色·戒》与“本事”之间的关系显然复杂得多,说面目全非也许夸张,至少就人物论,是面虽未革而已然洗心。抱负如此,用力如此,张爱玲当然希望读者专注小说本身,拒绝读者将《色·戒》“还原”为野史、黑幕(真正用心的作家谁不希望读者以自己所期待的方式对待自家作品),倘若由还原的冲动引出政治化的索隐或对她个人隐情的究诘(比如由易先生联想到胡兰成),则她更不能容忍。拒绝还原的办法有多种,彻底斩断小说与本事间的联系也许最干脆,是故张爱玲推得一干二净。

谋刺丁默邨是重庆、南京双方特工战中的一幕。丁默邨系汪伪特工首领,中统选中他作为行刺对象,一方面是题中应有,另一方面也可说是知难而上。郑苹如在这一幕中扮演吃重角色,实因她具备三个条件。其一,丁是好色之徒,郑则是上海滩出名的美人。金雄白曾与郑为邻,称法租界法国花园一带,“活跃如邹韬奋,美艳如郑苹如,都是最受注意的人物”,郑的玉照且上过发行量最大的《良友画报》(1930年130期)的封面。其二,郑十九岁加入国民党中统,因其母为日本人,抗战爆发后即利用此方便,周旋于日方高级官佐之间,据说在汪精卫离重庆前郑曾探听到汪“将有异动”的重要情报,通过秘密电台上报重庆,在特务活动方面,可称训练有素。其三,郑在上海光明中学读书时,丁默邨是该校的校长,二人算是有师生之谊。

施展美人计的过程无须细述。谋刺的大概经过如下:某日丁在一朋友家午饭,临时打电话邀郑参加。饭后丁往虹口,郑谎称要去南京路,与其同行。车经静安寺,郑忽提出欲购皮大衣,令丁偕往挑选,丁不知是计,随往皮货行。然丁毕竟久干特工,十分警觉,将入店时发现两彪形大汉各挟一纸包逡巡不去,形迹可疑。丁情知不妙,乃不动声色入店内,甫入内即自另一门狂奔而出,坐上汽车逃逸。行刺者反应不及,拔枪射击为时已晚,仅中车身。暗杀遂告流产。事后丁料定郑必是重庆方面特工,但仍按兵不动,令郑以为身份尚未暴露。郑果然中计,第三日还打电话慰问,丁假意敷衍,且与郑约定下次幽会日期。郑竟自如期赴约。方至约会地点,即遭逮捕。(一说郑苹如怀揣手枪往七十六号与丁会面,欲孤身行刺,旋被捕。)

关于郑苹如之死,金雄白的说法是,即在郑苹如供认自己为重庆工作之后,丁最初也并未决意将其置之死地,除欲追查相关线索之外,亦因“余情未断,颇有怜香惜玉之心”。(又一说是郑苹如被捕后并未供出真实身份,称自己只是不甘被丁玩弄,行刺纯属个人行为,与中统无关。丁虽心知郑为特工无疑,却仍贪恋郑的美色,打算关一阵即放她出去。)事情的急转直下,乃因于“妇人之心”,金写道:“一天在佛海住宅中午饭,我也在座,许多汪系要人的太太们纷纷议论,事前都曾经到她羁押的地方看过,一致批评郑苹如生得满身妖气,谓此豸不杀,无异让她们的丈夫在外更敢放胆胡为。默邨的太太当然是醋海兴波,而其余的贵妇人们尤极尽挑拨之能事,当时我看到这样的形势,早知郑苹如必难幸免。”后丁默邨老婆赵慧敏悄悄找到看押郑的林之江,令其下手,1940年2月某日夜晚,郑苹如被林之江自囚室中押出,遂被杀害。

虽有细节上的出入,有一点诸说是一致的,即丁默邨并未动杀心,郑苹如最终被处决,与汉奸众太太的嫉妒之心有绝大关系。这一点除金书之外,尚有其他证据:郑母为丁默邨杀害郑苹如致首都高等法院的信函即有郑被捕后“丁逆之妻及其他某某两巨奸之妻亦参与逆谋,极力主张应制苹如死命”等语。其后郑苹如之兄代母上法庭接受讯问时说得更明白:“丁逆之妻、李士群之妻、吴四宝之妻均主张将我姐处死,(我姐)遂被杀害。”(见《审讯汪伪汉奸笔录》)处决令似不可能得自丁妻,但丁即或知情乃至默许,也非他的初衷。顺便说一句,吴四宝太太名佘爱珍,即是胡兰成逃亡日本后与之结婚,在《今生今世》中对其英爽之气大加称许的那一位。

谋刺丁默邨事件,大概如此。有关此事的各种版本大同小异,不管得之何种渠道,张手中的“材料”应该与上面的叙述大致不差。两相对照,我们会发现,在《色·戒》中,行刺的经过及事件的结局大体一仍其“旧”,但人物、细节,尤其是对人物行为动机的解释,则已面目全非。事实上,该事件只为张提供了一个叙述框架,人物的行为动机,则只能诉诸想象。《色·戒》所重,显然更在人物的心理,若说野史中的刺丁案只能是一“物理”事件的话,那它到张的手中,很大程度上已成为一个心理事件,而此事件的核心部分则是男女间的爱欲情仇。某种意义上,《色·戒》可以说是张爱玲对刺丁一案的重新诠释,诠释的资本,是她对男女情欲本质的洞察。

刺丁案首先是一政治事件,殆无疑问。环绕这一幕,“美人计”之外,尚有隐情。一种说法是,行刺发动之前,郑苹如的上线张某已落入七十六号另一头目李士群手中,逼问之下,张如实招供,刺丁计划亦为李侦知。只因李士群与丁默邨是对头,为争夺七十六号控制权,正欲除之而后快,当然不肯通报。后郑苹如被捕,李也曾想插手。这是真正的内幕,一度与李过从甚密的胡兰成也许有耳闻。如此素材供给高阳,或可在《粉墨春秋》中又有一番铺陈,而张爱玲即或知晓,于她也没有太大的意义,张爱玲的“历史”非以政治上的钩心斗角构成。《色·戒》中对“内幕”的化用仅限于一点:易先生担心周佛海追究他疏于防范中美人计事,为对手所乘,遂杀人灭口,不待细细审问,迅速将王佳芝等一干人枪决。

就《色·戒》的命意而言,张爱玲对刺丁案的“改写”,真正值得注意的是以下两点:一是女主人公的身份,二是主人公的死因。郑苹如是个职业特工,与张爱玲“在普通人身上寻找传奇,在传奇中寻找普通人”的要求不合,《色·戒》中的王佳芝因此被写成偶然进入特工世界的普通人。

在各种野史中,郑有时以抗日志士、有时以交际花的形象出现。前者见于对她身世、经历的交代,对其从容就义的描述,后者见于对她美貌的渲染,对其诱惑性的描摹(金雄白书中说,看押郑的特工大队长林之江曾亲口相告,郑在囚禁中曾以色相诱,而他几乎不能自持。高阳在《粉墨春秋》中据此将狱中“美人计”写得绘声绘色)。前者为义士,后者为尤物,统一于她的职业训练。在张爱玲的字典里,“义士”“尤物”都是类型化的形象,“义士”于她固是隔教,倾国倾城的“尤物”她也只作神话看——此中无“人”,故而两皆不取。

张爱玲曾针对小说中于女主人公爱国动机“全无一字交代”的指责辩护说,“那是因为我从来不低估读者的理解力,不作正义感的正面表白”。实则她根本不相信存在什么抽象、纯粹的“爱国心”“正义感”。王佳芝爱国冲动是有的,与之相伴的是潜意识中的个人动机:虚荣心、冒险的欲望、演戏的刺激。唯如此,王佳芝乃至她的原型郑苹如,对张来说才是可以理解的。至于“尤物”,《色·戒》的开篇倒像是在有意描画,麻将桌上酷烈的灯光好似聚光灯打出王佳芝秀丽的脸和“胸前丘壑”,但对“色”的强调仅限于此,当我们很快进入她的意识之后,神话性的因素即荡然无存,以“色”而论,她的校花级别尚不及郑苹如之曾为封面女郎。总之,从里到外,王佳芝比之于她的原型,都在下降,下降为寻常人。

张爱玲有言,“写小说,是为自己制造愁烦”(《论写作》)。这一次的“愁烦”与以往不同,以往是寻常人加寻常事,《色·戒》所写则是寻常的人,不寻常的事件。以寻常人的心理、动机、反应为起点,进入不寻常的事件,这中间的缝隙需得由她的想象来填补。刺丁案给她提供了一个终点,结局是明摆着的,她并不越出“本事”的规定,她要探究的是,作为一个心理事件,这样一桩谋刺行动如何成为可能。

于是她打起十二分精神做种种的铺垫。她对暗杀活动的交代不无破绽(比如谋刺行动的实施者竟全是毫无经验的学生),但对主人公心理过程的把握则堪称天衣无缝。王佳芝自怜自恋,一路下去,终而达于最后的高潮戏——现代女性心理版的“捉放曹”。如此书写,可说是对刺丁案最大的“颠覆”:谋刺流产,分明是丁默邨老奸巨猾,到这里变作王佳芝情的困惑。职业与业余,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清醒地知道自己是在演戏。郑苹如明白这一点,如金雄白的说法可靠,那她在被捕后还在对看押者继续施展美人计。与之恰成对照,王佳芝的业余,正见于她之分不清戏里戏外。说不上假戏真做,弄假成真,但在电光火石的一刹那,她弄不清何者为她扮演的角色,何者为自己了。

恍兮惚兮,如真似幻,都市男女有视情场如战场者,王佳芝的问题在于错把战场当了情场。前面写到王佳芝在校园里演话剧,后面又写到她戏瘾的发作,《羊毛》文中且致意再三,明示演话剧与扮美人计之间的关联,张爱玲对一“戏”字,确乎别有寄意。当然是对主人公性格逻辑的呈现,同时却也牵涉到张爱玲对女性的某种理解。“苍凉的手势”是张氏关于女性最经典的表述,论者多读出了其中的无奈,实则此意象一面是无奈,另一面是对手势的陶醉,陶醉于角色的扮演——女人在情场上不期然露出的真情。至此,王佳芝与其原型相去已不可以道里计——但也难说,没准张爱玲以为,在另一意义上,王佳芝反倒是郑苹如的心理原型。至少她对郑苹如们的合理化解释只能是这样。

与佳芝相比,小说中的另一人物易先生与原型丁默邨之间保持了更多的对应,从年龄、身份到好色。但有一处与本事大有出入:郑苹如被处决是别人背着丁默邨所为,他原想手下留情;杀王佳芝则易先生完全是主动,并且绝对地果决,王佳芝等人事发后很快统统被处决(张爱玲不经意间还流露出对特工活动或曰政治的厌恶,参与谋杀的人当中只有一名是职业特工,最后唯他脱逃,其他是学生,都成了牺牲品)。尽管对易先生速下杀手的动机有所交代(特工内部的倾轧),张爱玲却不愿在这上面多费笔墨,强调的是易的不动声色。只是到事过之后,她才为易提供显示其“多情”的机会。似乎是未免有情而愈见其冷酷无情。

上述“改写”至关重要。历史上的丁默邨当然是个十恶不赦的恶魔,然而就事论事,张笔下的易先生在事件过程中显得更无情。张爱玲的小说世界的人物中向无正派、反派之分,以通常的标准,她的惯常做法是将“好人”往坏里写,将“坏人”往好里写,从来不惮烦于揭示人性的复杂。即如易先生,她也坚持“人”的理解,而不视之为“魔”。从王佳芝的视角侧写他落寞的神情,正面写他的心理活动,都说明这一点。可是对照原型,易先生的形象更为阴毒,似乎张是有意将其往“坏”里写了。《传奇》中的男性形象,振保之外,落墨较多予人印象较深者,多为浪子,如乔其乔、范柳原、姜四爷等辈,玩世不恭、游戏情场是其特性。易先生与此类形象固有相通处,但身上那份骨子里的冷已使他大大溢出张记浪子“小奸小坏”的范畴,尤其当那种冷借杀王佳芝后的自鸣得意显现出来的时候。

冷漠寡情部分地可以归于特工的职业特性,对易先生自鸣得意的描写却不可能直接得自原型丁默邨。正如王佳芝的心理真实性无须某个具体的原型一样,对易先生的心理描写也无待且不可能是依托丁默邨,想象在此是必不可少的。但是有时候,某个原型太现成太典型了,简直不容回避。这原型不是丁默邨,乃是胡兰成。易先生这个人物贯注了张爱玲对男性某一侧面或曰某一型男人的理解,“就近取譬”,胡兰成恰恰就是理解的通道。倘若如我们悬揣,刺丁故事确是先从胡兰成口中得知,张命笔之际想起当时情景,当更有一重刺激,将从胡兰成身上悟到的东西写入小说,实在是顺理成章。易先生下令处死王佳芝,胡兰成所为不啻是对她感情上的谋杀,而面对她责问时的面无惭色以及在《今生今世》中记述一次次负情时的跌宕自喜,活脱就是易某内心独白的另一版本。逼肖若此,说易某的轮廓得自丁默邨,胡兰成是他的心理原型,当无穿凿附会的嫌疑。

话说至此,我们应该不难看出,谋刺丁默邨事件只为张提供了一个叙述框架,人物的行为动机,则只能诉诸想象。《色·戒》所重,显然更在人物的心理,若说野史中的刺丁案只能是一“物理”事件的话,那它到张的手中,很大程度上已成为一个心理事件,而此事件的核心部分则是男女间的爱欲情仇,谋刺事件只是外壳,为其提供了高度戏剧化的舞台。《色·戒》可以说是张爱玲对刺丁一案的重新诠释,诠释的资本,是她对男女情欲本质的洞察。野史的兴味来自内幕的披露,《色·戒》中若有“内幕”的话,张爱玲所张看的,也是男女情欲的内幕。

从素材到小说,张爱玲构思时必是大费周折,因为较之她其他小说中的人物,不论王佳芝还是易先生,离她所熟悉的世界都更为遥远。而她终能移花接木,让一个特工谋杀事件负载她的人性理解,纳入她探究男女情欲的惯常轨道。这也足证张爱玲是一个独特的作家:她有独特的个人视野,她张看到的一切总是与他人所获不同,无论何种题材,她总是能在其上留下鲜明的个人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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