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楚人养狙

明代散文选译(修订版) 作者:田南池 译注


楚人养狙

刘基

本文选自《郁离子》,“郁离”二字,意谓文明。刘基在此书中,全面阐发了他的哲学、政治、伦理、道德观念。每段文章长者千言,短者百字,议论之中杂以寓言,在向统治者讽谏的同时,进行了深刻的揭露。《楚人养狙》就是代表章节之一。这则寓言的开场与结尾是极富戏剧性的。狙公由最初的牢牢掌握主动权,到最后饿死家中,关键的因素是众狙的觉醒和抗争。全文篇幅虽短,读者却能从狙公与众狙的命运和地位所发生的变化中听到历史发展的脚步和节奏。另外,本文的语言简练古朴,与主题相映生辉,耐人寻味。

楚有养狙以为生者[1],楚人谓之狙公。旦日,必部分众狙于庭,使老狙率以之山中,求草木之实,赋什一以自奉[2]。或不给,则加鞭棰焉[3]。群狙皆畏苦之,弗敢违也。

一日,有小狙谓众狙曰:“山之果,公所树与?”曰:“否也,天生也。”曰:“非公不得而取与?”曰:“否也,皆得而取也。”曰:“然则吾何假于彼而为之役乎[4]?”言未既,众狙皆寤[5]

其夕,相与伺狙公之寝,破栅毁柙[6],取其积,相携而入于林中,不复归。

狙公卒馁而死。

郁离子曰[7],世有以术使民而无道揆者[8],其如狙公乎?惟其昏而未觉也;一旦有开之,其术穷矣。

【翻译】

楚地有个以养猕猴为生的人,大家都叫他狙公。每日清晨,他都在庭院中给猴子分派任务,命令老猴带它们去山中,采集各种草木的浆果,然后抽取十分之一供他自己享用。谁要是不交,就鞭抽棍打。对他,猴子都又怕又恨,谁也不敢反抗。

一天,一只小猴问它的同伴:“山上的果树,是主人种的吗?”众猴齐声说:“不是,是天生的。”又问:“那是不是除了主人,谁也摘不得呢?”大家回答:“不对,谁都可以摘。”“那么,我们又为什么非得借助于主人,而白白供他使唤呢?”小猴话音未落,群猴皆已恍然大悟。

那天夜里,猴子等狙公入睡之后,齐心合力,冲破兽笼,带上主人平日积存的果实,手拉手逃往山林,一去不复返。

狙公最后活活饿死家中。

郁离子认为:凡是不肯按照治国之道与法度,而一味倚仗权术役使百姓的国君,其地位与狙公相差无几。只因人民愚钝而尚未觉悟。一旦有人启发、点拨,他们马上就会黔驴技穷!


注释

[1] 狙(jū居):猕猴。

[2] 赋:征收。什一:十分之一。

[3] 鞭棰(chuí垂):鞭打。棰,短木棍。

[4] 假:借用,借助。役:使唤。

[5] 寤:通“悟”。

[6] 柙(xiá侠):木笼子。

[7] 郁离子:作者自指。

[8] 道揆(kuí奎):语出《孟子·离娄上》:“上无道揆,下无法守。”指以义理度量事物,此句道揆与术相对而言,是指治国之道与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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