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性何曾裸露
初到雅典入住位于市中心的一座酒店。据说“二战”时期丘吉尔就在这座酒店指挥作战;从酒店的天台可以眺望雅典全貌,也可以直视闻名遐迩的帕特农神殿。
天台囧遇
时值薄暮时光,天气炎热,空气质量也不大好。雅典三面环山,一面向海;在刮南风的季节,日益增多的汽车尾气扩散不出去,城市笼罩着黄色的烟雾,身上感觉不清爽。在酒店房间匆匆收拾一下,便赶至天台的花园餐厅打发肚子。
离开房间之前犹豫片刻;我知道,西方的习俗视晚餐为正餐,正规酒店多有着装要求。而我刚由“特洛伊前线”归来,不修边幅,饥不择衣,又因气候闷热一身短打,上面文化衫,下面大裤衩,不知是否得体?转念一想,花园餐厅算是室内还是室外?可能既算室内又算室外,室外的要求或许宽松。人在两可之间本能地选择省事,于是坦然登上电梯升到天台。
这家生意兴隆的餐厅有两个区域,露天的一圈餐桌环绕着室内的间隔,都已宾客满座,觥筹交错,入口处早已排起长队。我迅即扫视一眼,进餐的人虽然装扮休闲,男士们却都一律穿长裤;这里不似巴黎一些花园餐厅,闷热的夏夜坐在大树下还要穿着一丝不苟的正装,为了法兰西文化还要忍受着树上鸟儿滴滴答答的方便……还好,雅典较宽容。
此刻站在入口处的队中已无退路,便打量着领台的知客,且看他如何对付我这个大裤衩?
那位男侍者人已中年,一身笔挺的职业套装,脑门儿微秃,精神抖擞;他似乎已经注意到我这个东方面孔,轮到我时只见他挺了挺胸,用英语提高嗓门儿说:“欢迎光临!你要的座位是室内还是室外?”他说话的内容无可挑剔,语调却是异样的严厉,眯缝的目光透露出与“欢迎”毫不相关的逼视,我感到了敌意。他同时发出两种截然矛盾的信息。
我想,既然你不拒绝,我就泰然入座,随即示意选择室外。
室外餐桌凉风习习,风光怡人。对面山上的卫城就是帕特农神殿;卫城下的山冈隐没在迷蒙的夜色中,神殿却用灯光组成的线条勾勒出秀美的轮廓,宛如悬浮在空中的金色楼阁,这家酒店因此景观而闻名遐迩。
用餐时随意浏览了一下天台上人们的着装,男士们皆一律长裤,最随意者也是长牛仔裤,唯有我的大裤衩格外扎眼。于是又回味起那位侍者的举止——以两种完全相反的思维模式行事的同时无碍其并行不悖,这是西方文化还是东方文化?
有文献称道,二元相悖是古希腊人行为特征之一,说白了就是睁眼说反话,被罗马人调侃为“希腊式的忠诚”。但是,别冤枉,以此来揣度那位英俊的知客未必恰当。其实,说一套做几套是现代西方政治的行为惯例,并非只属于希腊。
多情应笑我神经!吃饭时还比较哪门子文化!
故事的浓缩
自从接触荷马的两部史诗,一个挥之不去的问题就萦绕于脑际:荷马凭什么在西方世界具有穿透历史的经久不衰的魅力?
《伊利亚特》160行,《奥德赛》120行,每部各分为24卷,就篇幅而言都令人望而生畏。席勒曾说,他准备用三天时间读完《伊利亚特》,其速度已然超快;如果再去读完《奥德赛》,加起来少说也需要一个星期。向尚未读过荷马史诗的文学爱好者推介两部史诗的故事梗概,最常见的方法就是逐卷做出简短说明。即便如此,也需要把两部史诗浓缩为48节文字,颇为挑战现代读者的耐心,本书不宜采用此法。
文学有一项基本训练,即用尽可能简短的语言去概括一部作品的中心故事,以寥寥数语提炼出故事的主题、人物关系、情节发展……再长的原作也把其梗概限定在几百字以内。要大致呈现一部文学作品价值和审美取向,既可以向他人介绍阅读观感,也可以在同行中交流各自谋篇的新作,更可节省彼此时间。
《伊利亚特》叙述特洛伊之战的一个片段。战争起因是希腊倾国倾城的第一美女海伦被特洛伊王子帕里斯劫持,惹得希腊的各方英雄群情激愤不堪此辱。在迈锡尼国王阿伽门农的统率下,发舰千艟,横渡爱琴海,直抵小亚细亚的特洛伊城下。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一打就是十年。
《伊利亚特》并未从战争肇因说起,而以第十年希腊联军召开的一场全军大会开篇,联军内部再一次因红颜美女问题骤然分裂。希腊联军主帅阿伽门农强行索取阿尔戈斯英雄阿基琉斯身边的女俘,导致联军最强大的头号英雄阿基琉斯愤然退出战斗,撤到海滨置身度外。希腊联军与特洛伊大军在城下平原展开大战,血流成河,形同拉锯。天神们也介入人间战争,雅典娜坚定站在希腊一方,阿波罗则支持特洛伊,主神宙斯态度暧昩摇摆不定;天上人间的故事在现实和超现实之间穿梭得极为流畅。失去头号英雄阿基琉斯支援的希腊人犹如雄鹰折翅,被特洛伊人冲溃壁垒退到海边。危机中懊悔的希腊联军主帅阿伽门农派人向阿基琉斯劝和,许以大量金银财宝、香车美女、土地城池,头号英雄阿基琉斯仍不为所动。特洛伊主将赫克托耳率众火烧希腊战船。头号英雄阿基琉斯的挚友帕特罗克洛斯不忍希腊全军覆灭挺身出征,却被赫克托耳杀害。悲痛欲绝的阿基琉斯为友复仇披挂上阵,锐不可当,当着特洛伊国王的面诛特洛伊主将赫克托耳于城下。全诗以希腊人庆功大会和祭祀天神收尾。
说到《奥德赛》的中心故事,让我们借用亚里士多德简短的原话:
一个人离开家很多年,海神波塞冬一直用怀疑的眼睛注视着他,他孤身一人。他家里情形是:他妻子的求婚者们在耗费他的财产,情节设计成这些人要害死他的儿子。在遭遇许多次风暴之后,他回到家,表明了他的身份。他杀了敌人,保全了自己的性命。这就是《奥德赛》的基本故事,其余都是插曲。
(亚里士多德:《诗学·诗艺》,郝久新译)
这段话虽然概括简洁却略嫌抽象。《奥德赛》有几条平行并置的线索。主人公奥德修斯好事多磨,途中屡遭风暴袭击、妖魔劫持、怪兽阻拦,丧失了所有的同伴,还曾遇到仙女挽留以及好客国王的款待……本应几天走完的航程却走了十年。就在返乡的同时,故乡伊萨卡向奥德修斯妻子求婚者窥视他的王位,竟有百余人挤满了城堡的大厅,赖着白吃白喝。两条线索的情节的交叉步步紧绷。足智多谋的奥德修斯最终回到故乡,巧妙用计,开弓射杀了全部求婚者,于是合家团聚。
大俗即雅
荷马史诗显然是贵族史诗,《奥德赛》里有几处游吟诗人出现的场景,听众都是少数贵族阶层。追溯非洲古埃及莎草文献,发现有关荷马的内容竟比其他人的总和还要多。就古典文学而言,可谓天下三分明月,二分独照荷马。
他的诗歌从欧洲横过俄罗斯到北美和南美再到大洋洲,在广袤的土地上回荡,穿越社会阶层的格局俘获大批读者,其中就有像谢里曼童年时期那样的小镇学徒;西方学者谦恭地承认,他们是罗马人的孙辈和希腊人的重孙,而荷马就是他们的文化始祖。我们需要重视这一世界性的文化现象。回答上述问题,先从荷马的当行本色说起,即史诗的文学性。
以说唱艺人来给荷马做出角色定位,接下去带来的问题就是“角色期待”。即荷马的听众期待并反塑于荷马,因而决定了荷马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让我们随手举出一个例子,《伊利亚特》第2卷以鸟瞰的方式呈现了希腊联军庞大的舰队和排兵布阵,通常被称为“海船谱”。这一节曾被西方学者所诟病,被认为原来可能是早先就在流传的“段子”,被荷马生硬地插进来。其理由是战争已经打了十年,这不是希腊联军第一次向特洛伊进攻,没有必要从头交代如何排兵布阵。
但是,这一节对于荷马的角色来说,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精彩的。
虽然这不是希腊联军的第一次进攻,但很可能是听众第一次听到荷马演唱;即使有老听众在场也不失重温的乐趣。荷马提前暗示了这一章的演唱难度,他祈求女神给予他超常的技巧,否则“即使我有十根舌头,十张嘴巴,一个不倦的声音,一颗铜心也说不清”,如此提示显然是为了提起听众的胃口来洗耳恭听。
接下来荷马用流畅的语言述说了几十处不同的人名、地名、地貌特征和风土人情,其中很少程式化的语句,没有喘息的间隙,需要灵活的脑筋急转弯和伶俐的口舌技巧,用一口气述说了联军的三十支舰队各自的组成,令人想起中国语言艺术的“绕口令”。其实这是全诗中最具口头表演色彩的篇章,有着明显的炫技成分。它宜听而不宜读,如同卖力地叫板,按照剧场环境惯例,接下来会是一阵热烈的满堂彩。
荷马的说唱艺术当初不应是后世研究者强加于它的许多抽象的深奥的意涵。两部史诗显然具有声乐艺术的某些特征,也属于“时间的艺术”或“流动的艺术”,即荷马吟诵的旋律和节奏在时间中流动,占据的资源是听众的时间。荷马向人们讲述了漫长而曲折的古希腊英雄伟业。他的声音一定很好听,他的故事一定很迷人。荷马史诗的初衷不应是规范道德,宣扬宗教,创建哲学。那不是文学乃至一切艺术的宗旨。
对于荷马来说什么最重要?亚里士多德在他那著名的专论中说:“诗仅有美的特质是不够的,如果要牵动观众的思绪,还必须有魅力。”(《诗学·诗艺》)荷马每部史诗都可以连唱几个昼夜,他最需要拥有听众,让人爱听、耐听,听了还想再听,这是荷马赖以生存并延续传唱的前提。古今中外,叙事文学最具吸引力的题材不外乎爱情纠葛、英雄传奇、战争暴力、神怪灵异,还有像奥德修斯那般历尽千难万险回归的故事……这几样题材都被荷马占全了,令今人不由得不佩服荷马具有敏锐受众感。纵观西方和中国数千年的文学史,大凡构成经典之作流传至今的,也不外乎这几样题材;而荷马早在文学混沌初开的时刻,就把这些题材资源悉数收入囊中,深谙文学魅力之精奥。对受众的吸引力和驾驭力,既是荷马的饭碗也是他的荣耀。我们需要记住,但我们常常忘记——
他(们)不是神学家,而是说唱艺人。他试图吸引他的听众。他不时这样做,带着幽默,特别是当涉及众神的时候,他很清楚他的听众只把他看成是一个讲故事的人,他本来就是如此。我们无法了解荷马本人所信奉的宗教……荷马史诗的作者就更加和任何一个正统的宗教无关。他可以和所有的神祇嬉戏玩笑,事实上,他经常这么做。
(皮埃尔·维达尔-纳杰:《荷马的世界》)
在艺术发生论的另一角度,表现论同样适用于荷马。荷马出类拔萃的天赋毋庸置疑,荷马需要展现他的歌喉、音色、激情、令人折服的记忆力和出口成章的创作力。
但是,文学史一再证明,实用的未必崇高,广受欢迎的未必持久流传,又是当红热门又可垂之永恒的杰作少之又少。而荷马却雅俗兼得,在捕获听众与读者的同时,他的诗歌大有深意,有伦理诉求,有哲学意涵,有对生命的思考和对世界与社会犀利的剖析,引后世无数学者竞折腰。
荷马似乎是一个矛盾的双面体,文野共存,不可分割。它费解,难理喻,又因费解和非理性增添了迷人的光彩。
携美骤然而至
荷马给西方文化所带来的强烈震撼,在中国读者看来,还在于两个“突然”,即突然呈现,突然成熟。
对于当今熟读欧洲现代文学作品的人来说,或是对于看遍好莱坞大片或电视连续剧的人来说,叙事体裁已是见多识广,曾经沧海难为水。想想看,公元前8世纪离我们有多遥远,那是欧洲的史前史或早期史,意大利南部还是希腊人开辟的殖民地,高卢人尚未表现出有什么过人的艺术天赋,日耳曼人可能还在森林里猎熊,高加索人还处在游牧状态。而荷马已掌握了叙事文学的全部奥妙,并且展现出崇高的人文襟怀。
荷马的“突然性”在于他生活在希腊史前史的尾声。米诺斯文明已经发明了文字,这种文字在迈锡尼文明时期又得到改进;尽管那些文字犹如中国殷商的甲骨文仅在社会上层小范围使用,但毕竟迈过了从无到有的初阶。但在希腊黑暗时代,这些曾经拥有的文字一概消失了。文字是文明社会的标志之一。没有文字的社会失去文明的足迹,失去教育传承,在黑暗中蹒跚地摸索,而且后人甚至不知道他们身处的时代是怎样的黑暗。
古希腊值得庆幸,虽然文字荡然无存,却有一缕歌声仍在空旷荒寂的大地上回响。恰恰因为文字的失忆致使很多事情无迹可寻,而在后世人眼中没有看到荷马史诗形成过程中的淬炼与打磨,也没有看到它的传统与绵延,却看到了荷马的美与突然。
荷马的歌词相对于早期文字来说,前者是成熟的,后者是稚拙的。语言必然比文字更生动、更丰满也更多细节。当人们从黑暗中走出时,荷马史诗被新近发明的从而更加实用的文字记录下来,传之于世。在后人眼中,荷马犹如横空出世,携美骤然而至,从空旷的荒野中发出高亢的呼唤,手擎熊熊火炬向人们走来,他的史诗是洒在人们身上的第一线霞光,荷马不鸣则已,一鸣则万山呼应,惊艳人间。
匠心之端
荷马开创了文学中许多的“第一次”。在那样古老的年代,在整个西方尚无文学可言的语境中,荷马史诗几乎展现了长篇叙事文学的全部艺术技巧。
其中令人印象最深刻的是匠心独运的谋篇,就技巧层面来说是史诗结构与剪裁。《伊利亚特》中文译本长达50多页,如果没有非凡的结构技巧,不可能令读者手不释卷。
冲突与悬念是叙事文学的驱动力。在《伊利亚特》中有三条明显的冲突线索。其一是希腊联军与特洛伊联军你死我活的冲突;其二是希腊联军主帅阿伽门农与希腊悍将阿基琉斯因红颜祸水引发的内部冲突;还有就是常为一些专家们乐道的以宙斯为首的所谓“宙斯计划”,即天神之间的冲突。
细心的读者一眼就可以看出,其中第二条线索才是故事的主轴,即所谓“阿基琉斯的愤怒”。从开端阿基琉斯冲冠一怒为红颜,与阿伽门农断然决裂,到故事结尾时阿基琉斯与阿伽门农终归和解并肩战斗,主线冲突已得到消解,荷马的收尾干净利索,故事结构形同虎头豹尾。
在荷马吟唱《伊利亚特》的同时,古希腊肯定不仅只有这一部史诗与特洛伊之战相关。在古希腊许多散见的神话故事的组诗当中,有攻打忒拜的故事、金苹果的故事、阿基琉斯之死的故事、木马屠城的故事,等等,它们都可能构成特洛伊战争的前缀、后续或旁支。
荷马第一次告诉我们,在述说宏大冗杂的事件时大可不必从头说起。旷日持久的特洛伊战争打了十年,《伊利亚特》只讲述了特洛伊之战第十个年头大约50天当中发生的故事,这50天的故事又浓缩在其中的四天两夜,占据了全诗24卷的第2卷到第23卷;其余的天数分布在首尾两卷。
而今众所周知,这种叙事方式是横断面的截取,精心淬炼事件当中最精彩、最浓烈也最具悬念的那一时段;于是整个故事结构就获得了横向发育的空间,充分展开情节,描绘细节,从容刻画人物;在《伊利亚特》中出现了交战双方上百个有名有姓的人物,都在短暂的时间内一决生死,使整个事件更加紧凑生动也更加丰富饱满。
(史诗应)着意于一个完整划一、有起始、中段和结尾的行为。这样,它就能像一个完整的动物个体一样,给人一种应该由它引发的快感。史诗不应该像历史那样编排事件……荷马可真谓出类拔萃。尽管战争本身有始有终,他却没有试图描述战争的全过程。
(亚里士多德:《诗学》)
“残酷”的荷马
荷马的叙事风格毫不隐晦。事实上,评论家对于荷马的叙事风格的评价有两个要点最为常见:明喻和直叙。所谓明喻就是用两个事物之间相似和宛如的比喻加强叙述效果,荷马经常用狮子扑向羊群、雄鹰俯冲猎物那样比喻英雄们的勇猛。
当他描述大场面时也用明喻:
有如海浪在西风的推动下,一个接一个
冲击那回响的沙滩在海面露出浪头,
随即在地上打散,发出巨大的声吼,
躬着背涌向岬角,吐出咸味的泡沫,
达那奥斯人的队伍就是这样出动,
一队接一队,继续不断,奔向战场。
荷马的长明喻在史诗中的不同场景反复出现,给人的感受是明快、爽利、直截了当的。在后世的欧洲文学中,不论是诗歌或小说,随处可以看到荷马长明喻的影响。
明喻对应着暗喻,后者为中国文人所擅长,即以纯属象征的方法隐含喻义以加强感受。例如,李商隐的千古暗喻,留下所谓的“义山之谜”: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西方亦有学者认为荷马史诗充满了暗喻。一个洗衣的动作,一个人的穿着打扮,一个喝水的杯子或一次战斗的背后都具有象征性,因而许多细节意味深长。例如,英国学者加斯帕·格里芬所做的潜心研究。我们乐见西方学者如此别具东方风格的探讨。
整体而言,直指格杀的暴戾是荷马风格的一大特征。描绘战场上的战士捐躯,荷马表现出惊人的直露和解剖学一样的暴露。例如:
(提丢斯的儿子)击中埃涅阿斯的
髋关节,正是他大腿转动的地方,
人们管它叫杯骨;两条韧带被撞断,
粗石砸破了皮肤。埃涅阿斯倒在膝头上,
跪在那里,用他的巨掌支在地上,
黑暗的夜色飘来,笼罩着他的眼睛。
还有更血腥的描述:
枪尖击中潘达罗斯眼旁的鼻子,
穿过白色的牙齿。那支顽强的铜枪
把舌头从根上凿掉,枪尖从颔下冲出去。
这类的描述连篇累牍,有人认为:
(荷马)描述心理现象的全部语汇都是物质化和外在的,心理状态被等同于他们的生理特征,头、肺、肠胃和膝盖都被视为感情的居所。
(奥斯温·莫里:《早期希腊》,晏绍祥译)
的确,荷马叙述暴力既不把握分寸,也不顾及有什么禁忌,以致有学者误认为荷马的精神层面是粗糙的。阿基琉斯留给读者最强烈的印象是他的“卓越”——抽空了道德、伦理和思想内涵的卓越,仅属于臂力过人、身手敏捷、一往无前的出类拔萃。我们看到:缺了他,希腊联军就兵败如山倒;有了他,希腊联军就无敌于天下。于是,一种物理量级的卓越致使古代的听众为之心醉。或许,这也证明了那是人性裸露的年代。
这种对力量的崇拜和对残忍的兴趣就如尼采所说,“让我们不寒而栗”。这让荷马蒙受不白之冤。人性的审美范畴,历来存有窥视残忍的倾向,还有对强者无条件的崇拜。时至今日,战争大片和武打题材依然是票房的保证,只是多些审查和删减的伎俩。真正令我们困惑不解的是,在荷马那个遥远的年代,因何对人体解剖学竟然有深入的了解。他对人体内脏、骨骼、肌腱的结构和称谓每一处都不失为精当。那时,希腊医学的开拓者希波克拉底远未诞生,而荷马至少先于其四百多年就在侃侃述说人体的知识,这是研究荷马的未解之谜。
想当年荷马的听众必定津津有味地听着骇人听闻的说唱,并未对他横加指责。荷马的高明之处在于一场天昏地暗的大厮杀竟然留下审美情趣,更加沉重的思考被剪裁在故事之外,就像巨幅画面的留白。其他的部分是另一部故事的主题,是欧里庇得斯的悲剧《特洛伊妇女》的题材,荷马留给别人再去发挥。
荷马对死亡也有颇为优雅叙述,如普里阿摩斯的一个王子被强弓利箭射中胸膛的细节,调动鲜花、果实、春雨的比兴,颇有美化暴力的倾向:
有似女神美丽的卡斯提阿涅斯所生。
他的脑袋垂向一边,像花园里的
一朵罂粟花受到果实和春雨的重压,
他的脑袋也这样低垂,被铜盔压倒。
荷马史诗的叙述风格,存在完全相反的两个极致,呈现不难发觉的两相对照。一方面,他酣畅淋漓地讲述着故事,器宇轩昂,散发着他那个年代的粗野气息;另一方面,他将自身的倾向深深隐藏起来,在激昂澎湃的表象下,是静水深流。
让我们观察一下荷马的静水深流。
他偏向谁?
这是一个谜。荷马究竟站在哪一方?他更同情希腊人还是更倾情于特洛伊的赫梯人?这问题并非通读荷马史诗就可一目了然。历来有许多聪明的读者和学者沉浸其中,从字里行间寻找蛛丝马迹,揣测荷马的偏心眼儿,却依然不得其要。
美国的史学大家威尔·杜兰特读过之后说,特洛伊的普里阿摩斯国王和赫克托耳等人
都要比犹豫不决的阿伽门农、狡猾的奥德修斯、暴躁的阿基琉斯更能得人喜欢……总之特洛伊在其敌人描写之下,似乎要比希腊人较少欺诈,更为忠心,更似君子。
(威尔·杜兰特《世界文明史——希腊的生活》)
杜兰的感受所言不虚,但未必就是荷马的倾向。荷马对希腊和特洛伊将领的刻画一概尽心尽力。黑格尔在他的《美学·第一卷》中多处以荷马为例谈论人物性格塑造,豪气冲天的狄奥墨得斯,有胆有识的埃阿斯,强大无比的阿基琉斯,德高望重的涅斯托尔,有血肉、有性格、有厚度的人物可以数出二十多个,组成一条青铜时代英雄风貌的画廊。荷马站在特洛伊人和希腊人之间丝毫不失均衡与公允。
一般来说,叙事文学都会预设一个己方的视角、立场和关注,也预设了善恶分明的壁垒,其他人物和事件都是衬托。读者就会随着这个视角关心主人公的命运安危,与预设的这一方同呼吸共悲喜,构成贯穿的悬念。毫无疑问,《伊利亚特》以希腊人(诗中称为亚该亚人)为视角,以阿基琉斯为万人之杰;特洛伊是敌方,一般观众的心理,敌人必定没有好下场。
亚里士多德早就察觉到荷马的“隐匿性”,这是叙事文学上乘之要:摒弃概念,规避说教,诉诸形象。至于孰是孰非,谁善谁恶,任由听众和读者去判断,叙事者则始终不露声色地隐藏起自身情怀。
荷马是值得称赞的,尤其是在这一点上:他是唯一知道自己应该在诗歌中扮演什么角色的诗人。诗人应该尽量少用自己的身份说话,因为这不是他描述行为的方式。
(亚里士多德:《诗学·诗艺》)
以人物的行动、语言及情节和细节去深化主题,此法在西方文学中似乎没有简单的词汇表达;在中国则有从绘画引借而来的说法,谓之白描。作为文学风格的白描,不完全等同绘画的定义。鲁迅提倡的白描是狭义的,即凝练、简洁、质朴;所谓:有真意,去粉饰,少做作,勿卖弄;似乎侧重于文字修养兼为人准则。广义的白描可理解为文学的一种境界,实属难能可贵,即文学以诉诸形象为高明的手法,摒弃了一切概念化与主观化的赘述。这一处理方式不只于叙述技巧,还属于一种包容心,其真意听凭读者去解读与发挥,这是荷马史诗的“白描”。
中国文人推崇白描难工。相较绘画的白描,荷马虽然有更多的铺陈,更浓重的渲染以及更生动的绘声绘色,但他仍然致力于广义的白描;荷马的明快风格遮盖了他的苦心孤诣。他口中的人物都有特定的冠语,却从不出现是非好坏的道德评价;如捷足的阿基琉斯,多谋的奥德修斯,目光炯炯的雅典娜和爱笑的阿芙洛狄忒。荷马仿佛除了叙事以外,他什么都没说,他的叙事顺其自然。
席勒在读过荷马之后非常推崇两部史诗浑然天成的风格。他的读后感是一首诗:
将荷马史诗的花环分成花瓣,
历数这完美永恒之作的父辈们!
但它还有一个母亲,还有其母亲的特征
永恒的特征,啊,自然!
荷马的白描给读者留下了深长的境外之象、弦外之音、言外之意,语尽而意不竭,从而引起读者永无休止的讨论,这些讨论涉及哲学、人类学、社会学、宗教学等多元话题,还引申出生与死、英雄与荣誉、耻感与罪感、合作与竞争等一系列争辩。而荷马犹如高坐在九天之外,微笑地看着人们喋喋不休。荷马的立场是超然物外的。
荷马可能就像前文所说是爱奥尼亚人,属于希腊人的一个分支,但是他的祖国、民族与社会的视角未必一定就是他的视角。一位伟大的诗人和作家,是既身在传统之中又在反叛传统的,必然超出他的时代和区域,俯瞰着滚滚红尘的芸芸众生。
荷马蒙太奇
阅读荷马史诗常常惊叹于强烈的画面感,一幅幅精彩画面即使以当下电影文学脚本来衡量也不乏“现代”感。诗人在叙述希腊人进攻时穿插着优雅的诗句:
像焚扫一切的烈焰,吞噬着无边的森林,破毁覆盖群峰的林木,从远处亦可眺见火光闪烁,同此,战勇们雄赳赳地向前迈进,灿烂辉煌的青铜甲械射出耀眼的光芒,穿过气空,直指苍穹。
那是青铜武士们阵列的铺排画面,铺排带来烘托的效果。十万将士的军威雄壮被烘托到炽热。《伊利亚特》正是由一次又一次的铺垫、烘托、高潮迭起,在转折时依然绷紧悬念,由一幅幅画面构成史诗宏大的篇章。
奇妙的是,在大战的间歇时出现了诗意盎然的场景,跳跃到另一幅异彩纷呈的画面——
此后,所有的人安顿下来准备过夜,多么美妙的景象:数不清的篝火燃烧着,就好像在那风和月朗的日子里,那点点的星星围着苍穹中的一轮明月在闪闪发光。突然间,山峦显露出来了,还有那岬角、山谷。茫茫的天空被划破,牧羊人满心欢喜。特洛伊人在伊利昂前点燃的篝火就这样在桑索斯河和轻舟之间熠熠发光。
这简直就是现代电影剧本中的蒙太奇,镜头从篝火摇向月朗星稀的天空,扫过一幅幅剪影般的空镜头,又落回人群围坐的篝火,伴随着一种回味不尽的遐思。这里没有程式化的套语,却有现代读者足可领略的审美意境,中西读者在这一情境中是心有灵犀的。
意境是中国文学特有的审美范畴,意境不仅意味着情景交融,还意味着情景之外的延伸,是情景内在的含蓄性向外多层次溢出的审美感受——残酷的战争与美好的祥和形成鲜明、剧烈、被断然撕裂、令人为之心颤的反差。
时代的发展证明,古代著作和艺术品是新颖、持久和现代的,它甚至比现代人进行改编之后的作品还要现代,即使到了今日也是如此。
(克里斯蒂安·迈耶:《自由的文化——古希腊与欧洲的起源》,史国荣译)
我们的读者是把荷马史诗放在大约30年前的背景下来阅读的。然而,它的成熟性、隐匿性和现代性缩短了与当今读者的距离。一口气读下来颇有神完气足之感。
被曲解的荷马
从文学的角度观察荷马,将会发现一系列出乎意料的学术现象,即哲学、古典学、人类学等这些伟大的学科,对荷马史诗的解读有诸多生硬的扭曲,圆凿方枘,格格不入,未必是荷马的原意。
例如,希腊主帅阿伽门农以势压人,强夺悍将阿基琉斯所钟爱的帐中少女,以满足其私欲,头号英雄阿基琉斯面对横刀夺爱于情于理都理应愤怒。不少中外学者却解读为阿基琉斯“自控能力低下和感情用事”,邪恶与正义互为颠倒。
阿基琉斯的愤怒是《伊利亚特》的主题。开篇伊始,头号英雄阿基琉斯就因愤怒退出战斗,以致主题游离在情节之外。站在文学的角度不但关注作品内容,还会潜心观察作品的形式,有时视形式大于内容。需要设身处地站在荷马的角度换位思考——既然主题已展开,如何推动冲突,消解冲突、回归主题就成为看点。
也有人认为《伊利亚特》的结尾仓促草率,但从文学角度进行评论则是另一番见地。荷马当行则行,当止则止,干脆利索。难道一定要以特洛伊的城破家亡、死伤狼藉来收场吗?在青铜时代,一座城池被攻破,就意味着全城男人尽遭杀戮,女人被强行掳走,婴儿被尽数从城墙上抛下摔死,哀鸿遍野,这当然有损于阿基琉斯的形象,也足以把荷马被沮丧折磨的听众赶跑。那是希腊悲剧《特洛伊妇女》的主题,荷马留给后人再去发挥。荷马撇清了阿基琉斯与木马屠城的干系,细心维护了主人公百变不离其宗的性格。或许,这就是阿基琉斯历三千年仍被读者喜爱的深层原因。
以人性的解读带来以下效果:外在冲突的剧烈性与内在逻辑的合理性,以至于荷马的叙事一切顺乎自然。这是解读荷马回避不开的话题,也令笔者对一位史前的诗人驾驭长篇叙事文学的高超艺术手法甘心拜倒。
这一小段文字权当简单提示,本书将在下文逐章展开。
在轴心时代之外
黑暗时代的尽头与一般认为的荷马生活的时代即公元前8世纪相互衔接,那是一个重要的历史节点。
德国思想家雅斯贝斯认为,公元前80年至公元前20年是人类历史的轴心时代。诸多不同地区的文明发源地虽然相距关山万里,但是人类文化好似围绕这个轴心翻转了一下,心智洞开,群贤毕至,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其间尤以公元前60年至公元前30年的变化最为剧烈。
雅斯贝斯列举了世界几大文明作为论据,笔者权当历史现象层面的一种假设,未必是严格的论证。其中的中国文明与西方文明绵延至今,最悠长也似有可比性。
这期间,中国产生了以孔子为代表的诸子百家,希腊则有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等一批哲人涌现。在这里,我们理出中国与希腊几位颇具代表性的先贤的生卒年月,以出生时序排列:孔子(公元前551—前479年),苏格拉底(公元前469—前399年),柏拉图(公元前427—前347),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前322年),孟子(公元前372—前289年),庄子(公元前369—前286年)……他们的生卒年月或是前后衔接或是互相重叠。仰望苍穹,他们中有的曾经同时生活在同一个星空下。此后,以色列犹太的先知与印度的释迦牟尼也相继诞生。总之,中西方最先觉醒、最睿智、最具影响力的一批超人不约而同地降临于世。
轴心时代因何发生?由何驱动?各自又指向哪里?这类话题争论得好不热闹。但就历史现象层面的归纳来说,雅斯贝斯的理论够不到荷马。荷马生活的时代与荷马所歌唱的那个时代,都远处于轴心论的边缘之外。荷马史诗与轴心理论无关。让我们抛开那些莫衷一是的争辩,回到荷马的话题。
生活在公元前8世纪的荷马,他的史诗中有许多细节追述迈锡尼时代的辉煌,保留了更多人性的原貌。他的史诗称得上史前社会发出的第一声嘹亮的、无人堪与匹敌的文学号角。
人性浅说
什么是人性?简言之,先天的是人性,后天的是文化。
一般认为,人性在几十万年前的智人由灵长类物种分化出来时就已形成;《人类简史》的作者赫拉利说得更具体:人性是在七万年前形成的。一经形成就稳定下来,此后几千年的文化史太过短暂,人性微小的进化可以忽略不计。
换言之,人类既有人性又有动物性。我们常说,人是社会性动物,在人性中包含社会性。这并非什么新闻,生物学家早就发现,蚂蚁有社会性,蜜蜂有社会性,许多鸟类、兽类和灵长类动物都有社会性,从而扩展为一门庞大有序的“社会生物学”。不难理解,人性中的社会性和动物的社会性都来自先天,与生俱来。
那么,人和一般动物缘何这样不同?我们常说,人有灵性,让我们借用这个仅属于人类的狭义概念。人类的灵性主要表现在语言天赋。我们或可听过八哥用准确的发音说出“白日依山近”这类诗句,但八哥全然不知在“说”什么,它那小小的大脑只会模仿简单的声音而不懂语言。社会生物学家花费几十年功夫去训练黑猩猩说话,但后者就连一个单词也学不会,只学会用几个手势来沟通。但人类的正常婴儿只需一两年就跟着母亲咿呀学语,接下来还会拥有越来越多、越深、越丰富多彩的文化。人有文化,动物没文化,是构成人的世界和动物世界的显著区别。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荷马史诗是以语言的高级形式——文学诗歌——来展示人性的一场精彩演出。
但是,皆因文化是后天习得的,而非先天拥有的,所以人的文化性就不够稳定。文化更像人性的一件华丽外衣,也有人称作“文明的薄膜”。人性与文化这两者在若即若离之间,并且可能随机切换,把文化的外衣抛诸脑后,裸露出人性中的动物性。
人性是文学恒久的主题。许多作家都乐于在人性与文化之间周旋。《西游记》的看点之一就在于孙猴子身上具有可爱的人性,而他那些天上地下的人形对手却更似沐猴而冠。作家们还喜欢在人性和文化之间翻云覆雨,托尔斯泰的《复活》是人性的歧变走向人性的回归。莫泊桑的《羊脂球》则是人性的高贵与卑劣在一夜之间的颠覆。作家笔下的人物在人性与文化之间各有趋向,祥林嫂较为本性,阿Q精神则属于文化。在《伊利亚特》中,头号英雄阿基琉斯表现出稳定的先天品性,而足智多谋的奥德修斯的一些行为归于文化。
本书不认为人类各种族之间有人性的差别,有优劣之分。黑眼睛与蓝眼睛常被视为两个世界的天堑之别,但其中的差异只在虹膜着色的两个基因。我们只确定人的个体之间有所差别,也认为文化的差别大于人性的差别,正所谓“性相近,习相远”。
人性像个辩论会,充斥着嘈杂的声浪。有人说,人之初性本善。有人说,人性生来就是恶。也有人说,所谓的人性并不存在,人生来大脑就是一块白板。其说不一,莫衷一是,本书将在尾章探讨。
人性的内涵可以开列许多项清单。它有食欲、性欲、贪婪欲、求知欲、权力欲、杀戮欲,既有攻击性,也有逃避性、复仇性、迁怒性、臣服性、阿谀性;同时,人性还有爱心、同情心、羞耻心、和解心、敬畏心、施惠心、感恩心……据说有人能一口气说出六十几种人的本性。雅典北部的德尔斐有一座阿波罗神庙,传说刻有两句铭文,一句是“认识你自己”,一句是“过犹不及”。如今看来全世界最难的学科就是人类如何认识自己,最难把握的行为就是过犹不及。
人性与基因科学会有关系吗?看来会有。但我们这本书的话题需要有个限度,少去谈论基因、染色体、神经元和生物的微电流……尽管这些东西很真实,但是我们至今没找到头号英雄阿基琉斯和足智多谋的奥德修斯的生物样本。
人性曾经裸露
所谓“前轴心时代”有许多相似的称谓,古典学称为前国家社会,哲学称为前苏格拉底时代,希腊史学家称为史前史,文学也可以称为“前文学时代”了。公元前120年的特洛伊战争比轴心时代的上限还要早40年。按照黑格尔的说法,那时人们的性格都是“独立而自足的”《美学·第一卷》。这话耐人寻味。
那时没有法律,英雄就是法律践行者;那时没有正义,英雄就是正义的化身。他们还以自身的形体和品格设计宗教,神祇就是他们的复制品。他们敢作敢为,任情任性,对是非和因果一身承受。荷马口中的英雄之间单凭各自的欲望、冲动和意志互相冲撞。
用人类历史的尺度来衡量,荷马的那些英雄时光很短暂,仅仅生活在白驹过隙的瞬间。这个瞬间之前是神话传说,这个瞬间之后是史学家修昔底德、改革家梭伦、哲学家苏格拉底和一串熠熠闪光的名字。在荷马的歌唱之前,希腊人对他们的历史所知几乎一片空白;在荷马的歌唱之后,柏拉图或亚里士多德的智商丝毫不逊于现代人。
我们还可以约略找到两厢之间的对应。例如感性与理性,认命与认识,蒙昧与智慧,无序与有序,幼稚与成熟,从近切追求到终极关怀……人类随着文化的发展的确有过一场巨变,调整了自身,规范了道德,重构了社会,犹如将裸露的人性穿衣正冠,似模似样地装扮起来。
请凝视裸露的人性!我们可以在雕塑和绘画中看到裸露的人体,何曾看到过裸露的人性?文学是关乎人性的学科,曾有多少后世作家试图描绘裸露的人性,最终未临其境也未竟其成。天知道裸露的人性是什么样子?他们可能比史前的初民要开化,而比现代人要率真;他们既不像孩子那样稚嫩无知,也不像成年人那样工于心计,既不像衣冠禽兽那样卑鄙无耻,也不像正人君子那样道貌岸然,总之无人得知其详。其实,《伊利亚特》的头号英雄阿基琉斯就是人性裸露的样本,他卓越超强,睥睨天下,无论愤怒或愉悦都出于人的本性,说来就来,不假思索,信马由缰。希腊联军统帅阿伽门农也没个统帅样,胸无谋略,进退失据,生死有命。
孔子站在他那个时代看去,古人与今人很不同,也曾经裸露过人性。有趣的是,孔子的话放在现代来看仍很贴切:
古之狂也肆,今之狂也荡;古之矜也廉,今之矜也忿戾;古之愚也直,今之愚也诈而矣。
(《论语·阳货》)
就中国和古希腊的大致情形来说,中国殷商由夹杂着巫术和崇拜祖先的信仰,到了西周就走向以皇权为代表的天命观的不归路;而古希腊由巫术加多神崇拜,到了伯利克里时代则转向以城邦为代表的民主政体,其后以信奉基督的东正教取代了他们的信仰。文化史家雅各布·布克哈特曾做过下述推测:
在那个时代,情感还没有被反思割裂开来,道德的准则还没有分离到存在之外;抛开它的美德和细腻的情感不论,在其后来得到充分的发展之后,由于其所有知识上的精致化,希腊在精神上变得粗俗和愚钝。在后来的这一时期,所有最好的东西都可以在荷马史诗的流传和他的那些神话人物的描写中找到踪迹。
(雅各布·布克哈特:《希腊人和希腊文明》,王大庆译)
文化昌明几千年,至今人们仍在为一些问题犯难:世界不同区域的人们为什么各自走上迥异的道路?为什么海洋文明与陆地文明大相径庭?各国学者研究古希腊的著作汗牛充栋,他们还在为希腊人唯独选择了城邦民主治理的初衷而冥思苦想。中国当代学者在重新反思和批判了五四运动以后显得十分自信,但在当前面对道德坍塌、人性浮躁的时刻,一些人又显出失落与彷徨,至今也没能就中国长期落后于西方的原因形成共识。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成为中西方比较的常态。于是,荷马弥足珍贵的意义就在此间凸显了。与其比照结果,不如寻找初因。“结果”只向人们呈现差异的状况;“初因”则揭示形成差异的过程。答案似乎需要向前追溯——在此之前,当彼此人性裸露的时光,能不能看出一些歧义的端倪?
在我们面前有幸站着一位荷马,他酣畅淋漓、绘声绘色地向我们述说了那个未经理性洗涤与道德驯化的年代。从此之后,人们不再裸露鲜活的自身。在人类历史千载难逢的瞬间,那是多么难以捕捉的一幕!对照荷马笔下的古希腊人,或许能找出端倪:
他们能告诉我们不仅我们是谁,还有我们不是谁。
(伯纳德·威廉斯:《羞耻与必然性》,吴天越译)
比较两个苹果
在中国古代,有没有堪与荷马史诗述说的那个社会可供比较的社会呢?按说,东方读者对于西方的比较,应是从自身传统去寻找比较对象。可惜我们在国学中找不到这样现成的框架。
比较学是一门来自西方的学问。比较学的前提是在相似的事物之间进行比较,例如,一个苹果与另一个苹果的比较,而不是一个苹果与一个梨子的比较。中西社会文明之迥异,打个比方,仿佛压根儿由两群猴子变来的,就像灵长类动物学家弗朗斯·德瓦尔在《猿形毕露》中所描述的黑猩猩与巴诺布猿之间的行为反差;这是比较研究常常遇到的困境。纵观中国370多年的信史,有没有与荷马所述对应的相似社会呢?十分相似的没有,约略相似的则有。就社会的综合条件来说,相似者当属殷商。
殷商与古希腊都属于人类早期文明。自商汤伐桀建都于亳至武王伐纣灭商,按竹书纪年之说历时496年,大约相当希腊迈锡尼兴盛的时代至黑暗时代的终结,跨度也约50年;两者在历史时间上的重合,当然只是巧合,并不构成比较的内在依据。
两者的相似之处在于它们都处于青铜时代,生产力发展水平大抵相当。只不过古希腊已进入青铜时代晚期,而殷商则达到青铜时代的盛期。
两者的社会结构也大体相似,都以氏族社会为根基。中国中原地区虽然确立了以殷商为盟主的格局,依然诸侯林立,方国遍地,结构松散。中国史学界近来有夏商周三代“道一风同”的新说,似乎言之过急。商代从盘庚迁殷前的屡次迁徙,到武丁时期的征伐不断,就说明诸侯及方国与其盟主之间有归有叛、时顺时逆,从属关系并不稳定,社会动荡不宁。据说商汤起始有三千诸侯盟会,就算把这个数字减掉一半,商汤能管得过来吗?商汤的“统一”相对秦始皇的统一来说,不可同日而语。自秦以降,中西方的社会再无相似可言。
再有,殷商与迈锡尼的社会都有鲜明的军事组织形态,都有强大的军事动员能力,两者的人口和战争规模有所不同,但都有好战的狂热激情。
两者之间最重要的相似之处是发明了文字。殷商的甲骨文和铭文,古希腊刻在泥板的线形文字,都在上层社会里小范围使用,其后沿着不同的路径发展为普及的文字,这是早期文明社会的足迹。
殷商和古希腊的宗教信仰也有所相似,一半是巫术,一半是多神崇拜。在殷商则表现为对列祖列宗的崇拜,也都将频繁的祭祀当作贿赂神明的手段。其后两者的信仰形态都先后转变,牵连着政治形态的变革。王国维曾经开宗明义地说,中国政体变化之剧莫过于商周。
这两个苹果比较起来不乏其趣。一个苹果个头稍大,形态规整,略显青涩;它被司马迁和甲骨文所描述,有着严谨的世代交替排序。而另一个苹果个头稍小,汁液饱满,生动鲜活,虽然缺乏秩序井然的文字记载,却令读者易于接近和触摸。尽管中国史料具备,有以《殷本纪》为代表的一批文献,有殷墟为代表的大规模考古发掘。还有一桩特别相似,两者间都有动人的诗歌,虽然《诗经》纤细短小,题材迥异,却都不约而同地直指人的情性。中国唯独少了一位擅长说事连唱几天情节丰满、引人入胜的荷马。
但是,比较并非本书的宗旨。东西方文明就某个“朝代”之间进行比较的勉为其难,很多人都领教过。笔者宁愿可比则比,不可比则略,顺其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