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辑

光阴的渡口 作者:曹文生


乡村书

豫东平原,安静至极。

村西的人家已亮起灯光,一些身影闪入厨房,在柴火堆上抓起一把麦秸,用火柴点燃。灶膛里的火,先是细小的火苗,然后显现野心,一点点占领灶膛。一片火焰,是成熟的标志。有火焰,就有乡村的活路。

锅内的水,开始发出煮沸的响声,刘二媳妇慌忙地拿出暖壶,灌入一壶开水。这故事情节太熟悉了,一个主角,在生活的帷幕里出场。她催了三遍,才叫醒熟睡的孩子,孩子哼哼唧唧的,不想起床。她强行将孩子从被窝里拉出,然后吧嗒几口饭,一天的日子就这样开始了。

儿子上学走后,家里只剩她一个,收拾完灶台,将院子打扫干净,然后喂饱了鸡和猪,整个院子也就安静下来,鸡窝在墙角,猪躺在圈里。

几十年了,刘二媳妇还没看够豫东平原的土地,一个人跑到地里,顺着垄沟,将往事再捋一捋。

那些年,一遇到干旱,这地里的垄沟就有水流向土地。刚开始放水时,有一个孩子趴在沟边。这孩子,是她的儿子。他安静地看着水,一点点向前方奔跑,在干涸的地方,咕咕地冒出水泡。

风刮过的田野,似乎不太安静,一些孤独的沟边草,总是等待一个赏识它的事物。哪怕一只鸟,一把收割的镰刀,它都不惧,它害怕孤独,犹如人类害怕孤独一样,总是尽力折腾出一些动静才好。

在乡村里,只有三种事会被人记住:人的出生、嫁娶和死亡。

人的出生,意味着一个新的生命被某个符号紧紧地拽着。在平原上,人活着像一棵草,忽然间就大了。人,最经受不住岁月的推磨,太阳落下,太阳升起,一个人,慢慢就老了。

村子里,一个孩子过满月,很多人去道贺。刘二媳妇却不想去,她和这家人有些过节。当初她要二胎时,这家人仗些权力,硬生生地逼她把孩子流产掉,此后她对这家人再也没有过好脸色。

许多人站在田地里,突然觉得自己小了,或者觉得自己大了,都是一种错觉。人不过是日子的一个枝杈,走着走着就不见了。

田间地头的树,靠着大地,这是它唯一的靠山。它把一身的疲惫,一年年陷入地里。

村里还有一些废弃的大棚,像被人遗忘的历史,在田野里孤独地站着。这些黄土堆积的土墙,被风吹过,被雨淋过,一次次瘦身,最后只剩下时间的通牒,看上去随时都有可能倒塌,父母经常告诉孩子远离它们。但是它们竟然一天天熬到现在,身上的裂缝越来越大,里面竟然长出青草。生命不择土地,给它一寸之地,便会让这一寸地充满希望。

在土地上,该做的旅行,是一些细微的倾听:听听草木的呼吸,一年比一年滞重了;听听人的脚步,一年比一年慢了。

土地等待人,去寻找活命。活命的过程中,会遇到一些有趣的事物,譬如春天的繁花和秋天的落叶。

就是在这条路上,有抬棺者,有迷路者。一些乡村的事,总是让回忆刺痛。许多人坐在庄稼地里,想着那些年的棺木,谁的棺木笨重,一些力气小的被它压在下面,一辈子成为笑谈。乡村的深处,是活人的世界。一些迷路的人,不知道是从哪儿来,在田野里坐一会儿,看看麦田就走了。

我记得,就在这条路上,我偷偷地吃了一个红鸡蛋。这红鸡蛋是村西的,一个满月孩子的回礼,我喜欢它的颜色,顺便也喜欢上了它的味道。骨头里爱屋及乌的思想,不限于古人,我身上也有。

一个人,在乡下改变不了什么,唯一能改变的就是年轻。风和炊烟,都与年轻毫无瓜葛,但是似乎又不是那么回事。风会让皮肤粗糙,把皮肤吹成旧木头的模样;人在炊烟里,经常会忘记饥饿的威胁,一个人,没有了饥饿感,便会得过且过。

田野里,总是有些人没有主心骨,今年种小麦,明年种大蒜。人们最后发现,丰收的粮食被市场所调戏,麦贱伤农的事时常发生。但是除了这些庄稼,乡村还能种些什么呢?

在乡村,有一扇虚掩的门,是梦,现实中所受的委屈,都能在梦里消解。一些人,也会无端入梦,譬如死去多年的爷爷。

当心乱时,一个人站在乡村里,突然莫名地流泪,好像麦田、木柴,都是我的亲人。

在故乡,分明有一条路,等待我回家。野花,都怒放着;野草,是我喜欢的那种。

选择一个日子,与尘世诀别。

回到故乡,重新闻一次,庄稼的味道。

羞于启齿的岁月

在豫东平原,人和草木一样,会被岁月所压垮。看到路边的草,被北风折断,我仿佛看到我未来的宿命,仿佛看到我自己,被时间一点点倾轧,仅剩下消瘦的骨头和退化的器官。岁月是个奇怪的家伙,会赶着一个人,走向生命的荒凉芜杂。

那些年,我在乡下的电影院里,和长辈们一起抵达生命的意义,《世上只有妈妈好》,未放映已营造出非正常的哭声。村人说,去看时要带上手巾,以便擦泪。我只记得看影片时我没有哭,大人却哭得一塌糊涂,像借着一个崇高的借口宣泄。

在故乡那里,有我喜欢的味道,这味道其实通融着简单的活法,顺着日出日落,活在老子的小国寡民里。

有时候,把自己关进黑暗。乡村的灯,不会关照我,它囚禁所有的光源。此刻自己是如此单纯,沿着无数返乡的记忆,摧毁一些简单的句子和文字枷锁。

我的记忆如此单调,只剩下一场雪,淹没一个亲人的远走,看她躲在土地里,是否变成一种悲伤的存在。

我的荒谬,在于不敢打通一场雪和一个人的血脉关系。我反复推敲,只觉得人生还是一种麻木,让身体的每一个环节都承受着一场疼痛。不敢相信在白色的冬天,如此纯洁的乡村里,会有灰蒙蒙的人生。

说到故乡,我首先想起的,是我卑贱的平原。从不敢在记忆里添加幻觉,譬如浪漫的爱情,譬如这灯火通明的欲望。我只是新鲜的蔬菜,会被沉默所烹炒。

一个人,在远方的白纸上,堆砌长短不一的文字栅栏,里面有蚂蚁,搬动我光鲜的回忆。那些年,一个乡里小儿,躲在树下,用树枝阻挡它们前行的脚步,在一场耐力的比赛中,我成为孤独的失败者。

我喜欢木质的桌子,上面有母亲的针线箩筐。

院里的树上、墙上,都挂满玉米,像家谱上的一些文字,发出黄金般的光泽。我一冲动,把文字书写成一场旅行。

我时常想起故乡的鸟,譬如麻雀,它来到村庄的日月,多于我。它总是栖息于枝头,我断定它是乡村的原始居民,而非迁徙的候鸟,看它们淡然的心态,应和我一样。

孤独时,一个人,会在黑夜里,用一种方式,去揭开另一种自卑。我的房间,堆满了纸张,夜晚的风吹响集结号,所有的人生账本,一一翻开。我的生活,进行着一次灵魂还债。

我的回忆,不太安静,总是惦记一些食物。那些年,总是怀揣着三两个馍,在操场上盘坐,一校的学生,黑压压的,像落下来的乌鸦。天地间,很干净,只有吃饭的声音。如今,一种灼烧感,会从往事处蔓延。一个清晰而又陌生的世界,像一次梦境。

放学后,一群孩子,结伴同行,奔跑在乡间的路上。淡月,让夜晚害羞,月不能朗照的日子,漆黑的乡间总会有几盏灯,是黑夜的旗帜,为我们引路。

写起炊烟,便会想起母亲,便会想起一些饱满的回味。炊烟散入清晨的风里,一些稀薄的白,在故乡的空中摊开。

我们是一群喂不熟的人,我们时常仰望城市的悬崖,而漠视脚下的土地。我们习惯于大马路的矫情,以此遮蔽乡村草间的虫鸣。总觉得故乡太简单了,简单得我是如此落寞,可是当我进入到城市的游戏规则里,才发现栅栏如此之多,蜗居、求职、用酒交际。

我喜欢公路上的一切桥段,一段冒险的旅程,或者说永远在路上的感觉,才能让人忘记灰白的太空、灰暗的楼房。我不计算日子,也不想在某一个时段里陷落其中。

农历的年关,最像年关,这是周先生的文字。对于传统,许多人总是很在意,而我却在不断赶路,和家人短暂团聚,然后又飞走了。这些年,我经历最多的就是拉起行李箱,一个人在车站里,孤独地等待,等待时间搬运我们。

我们在远方的房间捕捉荒诞,一种私念,像故乡的灰斑鸠,一抖身子,就掉下来很多的羽毛。人类的羽毛太多,譬如名利、虚荣,最后会一片片落下,像秋天的落叶。

我的陈年旧事,像一湖清水。无法忘记那一年,在楼梯口,一个女孩,一脸正经地问我是否拉她入梦。我羞赧地红着脸,说不出话来。从此以后,人生轨迹上所谓的爱情,被高考淹没。

我辈像一茬待割的麦子,被生活放倒,最后竟然幸福接受它的欺压。我们被生活的手,捏合成春夏秋冬的宿命,最后的审判,交给时间。

我在回忆里,像一个刽子手,一次次砍下那些灰头土脸的时刻。第一次读《平凡的世界》,读出了一地的惭愧。我被城市的风,抽取了筋骨,只剩下一副皮囊,对着每一个人微笑。

一个人,想敞开自己,有时候觉得很难。一些欲念,强迫我们一手拿砖,一手拿着瓦刀。我知道它们想让我堆砌一堵墙,堵住一些通亮的窟窿。

在一些场合,看人举起酒杯,才觉得自己如此多余。一个人,在一堆人中间,看他们用酒解读人生,才觉得自己是如此孤独。和我一样孤独的,还有我乡下的父亲,他仍旧抽着劣质烟,喝着劣质酒,而我却不能为他做什么。我肩上扛着一座楼房,一座不接地气的楼房,像扛着一座人生的监狱。

有时候想想,也许只有下雪的时候,才有一些温暖。这温暖来自炉火,一种草木的余味。我喜欢这熟悉的感觉,把人生里的水分统统赶走。一个人,守住贫苦,守住淡然。

夜里,才能想起故乡,想起被忽略掉的温情。一个人,隐没于北方的城市,好像躲在自己的身体内,用一种自在的方式,去解码岁月的密码。

也许,对于我而言,岁月是一种灵魂叙事:对话、突围,在一场故乡的寒风里,浮躁凝固下来。

我等待,灵魂维系着一种孤独,犹如我维系着远方的陌生。

仰望村庄

一个人,在村庄面前是自卑的。村里人,都有把柄被村庄揣在手里,譬如撒谎的眼睛。因此,每一个人,在故乡面前都不敢托大,必须让身子矮下来,将姿态放低。

你可以高傲地面对现实,但是你的高傲,经受不住一个村庄的审视。我就不明白,人为何就害怕一个荒凉的村庄。远走多年以后,我终于解开了疑惑,在一个村子面前,不需要过多的言辞或说教,只需要一件旧风物,就能看见乡村炉火的跳跃,就能感受到乡村的温度。

门墩:乡村的凳子

在乡村,门墩极多,基本上每家的院门口,都会有一个门墩。其实门墩就是锯倒的树留下的根,为了烧火,很多人把树根刨出来,截面平平的正好当凳子。

那些年,村里人吃饭,很有野趣,端着海碗蹲在门口,碗的下面是菜,上面的馒头一字排开。许多人聚在一堆,说说笑笑,一些人说着说着就顶起牛来,脸红红的。但是他们从不记仇,下一顿饭,又安然如初。而城里人,鄙视这种原始的吃饭方式,他们身上教条主义成分居多,他们把饭桌与天地隔绝,吃饭待在家里,围在一起,成为一个孤独的细胞。

村人围在一起吃饭时,村里的狗,多半在人群里跑来跑去,有时候会用身子蹭自己的主人。有时这些狗刚从野地里回来,身上带有蒺藜狗子,你看,主人也被蹭得满身都是,惹得村里人哈哈大笑,有时会笑得岔了气。鸡子也会在饭场上,寻找掉下的米粒或馍渣。乡村是如此和谐,人与物,共居一处。

这些门墩,待在那里,风刮雨淋,像一个孤独的灵魂。城里人,把树根做成根雕,他们把一个孤独的树根,变成一个美的世界。然而乡村,只能把他们当作凳子,祖父常坐在门墩上,一个人静静地抽着旱烟,把一丝青烟送入高远的天空。再后来,变成了父亲,也是一样的姿态。再后来,我走了,离开了乡村,门墩成了念想,我怀念父亲夕阳下的守望。

在乡间,门墩换了一茬又一茬,人也是,一代把一代催老。

在某一个清晨,鸡啼在墙,狗吠在门后响起,村里传来了乡下手艺人的喊叫声:“谁磨剪子?!磨刀嘞!”这些行走的手艺人,多半会在门墩上坐下,用干裂的手,磨出一把把锋利闪光的刀。有时候,坐在门墩上的,是拴簸箕的手艺人。总之,门墩上隐藏着一个乡村的世界。

难忘童年。一个少年放学回家,一把锁将他拒之门外,少年多半知道钥匙的安放处,那是一家人的秘密。

我就是那个少年,有时候,我拿出作业本,趴在门墩上写作业,看见蚂蚁、麻雀在那里,便会粗鲁地将它们赶走,独自霸占门墩。

木门:童年的回忆

在乡村,木门多呈黑色和红色。我也不知道,乡人为何钟情于这两种颜色。一进乡村,格局相似,颜色相似,分不清村里哪家是哪家,只有村里人,像熟悉土地一样熟悉村庄。

你看,木门的底部,多是两个石墩,石墩上有一个凹槽,木门转轴多坐落在石墩上。石墩高出地面,所以需要用一块结实的木板作为门下的挡板。这挡板多是可以活动的,有时候放学回家,门上有锁把门,我就会从门下的挡板处爬进院子里。

在冬天,风一起,整个木门被风吹动,一些风推开门进入,另外一些从门下的挡板处进入。总之,乡村的院子里,除了一院子的风,别无他物。

木门很笨拙,人们会忽视它,只有在年关时,它才会被人想起。人们卸下门板,放在平整处,然后回到院子里,将猪从猪圈里赶上来,然后一群人围着,捉住,把它绑了放在门板上。这时候,一头猪的命运,被一把刀主宰。

儿时的乡村,喂猪不是为了卖钱,而是为了解馋,辛苦了一年,是该好好犒劳一下自己。这些猪,从夏天就开始喂养,用粮食喂养的猪长得慢,一天天在猪圈里安逸地活着,总是一副清心寡欲的样子。

在鞭炮到来之前,木门慌了,自己是否也应该穿上新衣服?我知道木门在等我。我是村里的小先生,因在学校练过两天毛笔字,就应下写春联的任务。你看,在这一片土地,各家的门上都是我的手迹,有时候想想都感到高兴。

时间久了,木门上会长出蛀虫,一关门,那些虫洞里掉出白色的木粉。这时候,我喜欢一个人,用铁丝钩出虫洞里的虫子,然后看鸡子争抢。

父亲拿出一桶桐油,用刷子把桐油刷在木门上。从此之后,木门光滑了,再也没有蛀虫了,但是转轴的底部已腐烂掉,父亲一狠心换成了铁门。

我知道,乡村快完蛋了,一旦铁器掌握乡村,乡村的田园风光也就快沦陷了。你看,四轮车、三轮车、旋耕机,都把乡村带进现代的黑烟里,田园牧歌式的生活全面溃败。

簸:与植物有关的事物

在乡村,簸是贵人,哪一家都离不开它。你看,屋顶上、院子里都是。

女人在院子里缝被子,她们跪在簸上,一针一针地推进,簸却沉默不语,像苦难者。

为了织簸,村里人都会留出二分地,种上高粱,穗子捆扎起来做成扫帚,穗子下面的一截做成光滑的锅排,然后剩下的身子就织成了簸。

你看,高粱在乡村里,多像一个个美人,风一吹,都羞红脸,笑出声来。一些贪吃的人,会在高粱地种一些和高粱相似的植物,叫作甜到梢,味道像甘蔗,很甜。它外形和高粱难以区分,当然这只是我的判断,很多乡下人,一眼就能在高粱地认出甜到梢来。

这些高粱秆晒干后,还需要麻绳。麻是乡下的贫民。我最喜欢麻,一片麻在田野里,笔直的腰身让人艳羡。第一次学到“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的句子时,一下子想起故乡的麻地,想起麻间蓬勃的野草。麻割后,需要在坑塘里沤上半月,水面是一片星星点点的浮萍,水下是一团笔直的麻。

我喜欢看父亲织簸,一根根高粱秆在手里跳跃。麻绳捆上砖,错落有致,父亲手不闲着,却忙而不乱,一会儿,一片带有光泽的簸就织成了。

这些簸,最亲近的伙伴当属棉花,一团白云或者说是一片雪山,在簸上安居。那个时候,我们在早上把雪山从屋子里搬出来,然后在黄昏下又把白云搬进屋内。如果下一场透雨,这些棉花往往会被雨浇个通透,再也没有光泽和柔软度了。

如今,这样的风物都消失了,只留下回忆的乡愁。德国浪漫诗人诺瓦利斯说过:“哲学就是怀着一种乡愁的冲动到处去寻找家园。”我很喜欢这句话,在这句话里,我内心澄明,像被一片干净的湖水清洗过。

与乡村同在

一个人,睡在故乡里,故乡里的每一朵云、每一阵风,都是我的伴侣。我渴望在故乡的风物里,找到自己。

胶泥:隐藏童年

那时候,我还是少年,喜欢躲在坑塘里,看日落。一个人,最大的梦想,就是把云霞剪下来,挂在屋顶。

在云霞下,有一群少年,欢悦着。在村子西面的坑底,他们挖出胶泥。也许每一个豫东的少年,都玩过这种风物,它具有坚硬的质地,全身乌黑。这种泥土,有时光的痕迹,躲在泥土的深处。或者说,在坑塘的边缘,一层这样的泥土在黄土中间如此刺眼,像一个另类的孩子,胆怯地躲在岸边。

一些孩子细细把玩泥土,仿佛它们来自他们的内心。他们将胶泥摔打成正方形,从柳树上折一柳枝,抽出柳枝白色的筋骨。这柳木很光滑,放在嘴里,有甜甜的味道。他们没有耐心品味,飞快地用柳骨在胶泥上钻几个孔,然后胶泥就能吹出声音。

孩子们奔跑在乡间的小路,一个个神气地吹着哨子回家,一路上留下他们的声音。

第二天,孩子们的嘴全肿了起来,原来是这胶泥里含有毒素。孩子们恼恨这胶泥,但是又舍不得扔掉这哨子,于是便琢磨出一些方法,譬如在这长方形的周围涂一层桐油,这光滑的胶泥,再也伤害不了他们。

那个时候,我是一个孤独的孩子,不喜欢跟在一堆孩子后面吹哨子,而是一个人在傍晚的光里,用胶泥捏出不同的动物。我将捏好的动物偷偷地放进我家砖窑里,一出窑就能看见几个生动的猪和公鸡。我将烧制的动物偷偷地送给我喜欢的姑娘,作为爱情信物,可是几年后这姑娘进了城,再也没有回来过。我在故乡的坑塘里找到了我们的信物,它还是保持着当初的生动,可是我们之间,除了一段年轻的可笑往事,什么都消散了。

我能说出的,只是一个故事,它引领一个人,从一片坑塘里走出。我悲凉的往事,被扔在杂草丛生的平原上。

瓜类:人生自观

在河南老家,一些人的屋后总是有一堆粪。这些粪是庄稼的粮食,土地吃粪正如人吃饭一样,都是一个充饥的过程。也许在雨天后,淋透的一堆粪上会长出一棵西瓜的幼苗。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推测主人的急性子,西瓜没细嚼几下就吞入腹中,这让我想起猪八戒吃人参果的窘相。就是这些没嚼碎的西瓜籽,成就了一棵葱郁的生命,它们在粪堆上悠然地长着,因为环境的卑贱,没人去动它。它在粪堆上开花结果,最后长成几个圆圆的西瓜,在粪堆上安居。

这种瓜,乡下人称为屙瓜,一个极具贬义色彩的词。它的起源是如此不堪,它所处的环境也是如此不堪。但是,屙瓜用一种求生欲向世界证明,只需要一滴雨水、一片泥土,它就会盘活一个世界。

在乡下,瓜果极多,因此这种屙瓜也很多。走进地里,看见一棵孤零零的瓜秧,多半是屙瓜。

其实在乡村,家家户户都会种上几棵瓜,为了给孩子解馋。乡村的瓜,品种甚多。我记得有一种白瓜,晶莹光滑,我们乡下人叫它白金刚。我不知道这白亮的瓜怎么和怒目的金刚连在一起。但是这种瓜确实伤害过一个智障的女孩,一些光棍用白金刚当幌子,夺去了她的贞洁,留下一个骚动的村庄。

这种瓜很甜,但是属于外来户。河南本地的瓜以窝儿歪和黑老包居多,黑老包是一种面瓜。

我记得祖母晚年时候,饭量不行了,什么都不想吃,就想吃一口瓜果。可是祖母的牙早就掉了,吃东西很费劲,这黑老包正好对她胃口,入口即化,吃得老人舒展了眉头。

在乡村,有一种微型的瓜,我们叫它马泡。也许这是一种被神惩罚的瓜,它永远也长不大,最大也不过像圣婴果一样。这微型的果,却一头长在我们的记忆里。那个时候,我一个人,对着一个马泡,能玩上一个上午。那时的我,对自然永远敞开心扉,如今我再也没有耐心,与一棵树、一棵草对视。

在河南老家,每到秋天,盛开如白云的棉田像一个银饰的殿。乡村为了不浪费土地,就在棉花田里套种玉米,玉米的根部有一棵缠绕而上的豆角秧,它将我的青春缠在里面。那些年,我总是磨磨叽叽地偷懒,就是等待西边的云彩散去,夜幕降临,那时候母亲一声令下,我就钻进玉米下摘豆角。这秋豆角是那种紫颜色的,下在锅里,满锅的紫色。

动物:吃中醒悟

雨后的豫东平原,最像豫东平原,叶子清亮,空气清新。

树叶上,会有一些昆虫爬行,我们叫它水牛。这种昆虫,一听名字就可推断是一个与水有关的生灵。

我对水牛,很熟识,虽是旧友,却并不了解它的家族,也不知道它是缘自何时,只知道这种昆虫雨后很多,好像一个爱干净的姑娘,只喜欢雨后的环境。水牛六条腿,爬起来笨拙的样子让人发笑,但是嘴上却有弯弯的钳子,如果不小心让它夹住肉,很是疼痛。

前不久,我日照的朋友在空间晒出这种水牛,还附加评语:“一年吃不上几次的野味。”我第一次知道这种昆虫还可以吃,其味如何,我不得而知。

说起与吃有关的豫东昆虫,大约不少:蝉蛹、青蛙、蝗虫。

其实我是亏欠它们的,到如今我都无法忘记我一双沾满血腥的手。那是盛夏的晚上,雨后的天很凉爽,我们一手拿着手电筒,另一只手拿着捕蛙的工具,在河滩上寻觅。一声声蛙鸣,打乱了夜的安静。我们是黑夜的杀手,杀死了蛙的悠然,杀死了黑夜的纯净。

回到家,锅已备好,只等剁下蛙腿。我们几个谁都不敢下手,说是干这事坏良心,可是又眼巴巴馋它的味道,于是一狠心,一个人剁十个,其他的放掉。我记得我们曾经的样子,每一次下刀,内心都战战兢兢,像经受着一种煎熬。

那是我第一次吃蛙肉,也是我第一次对故乡的蛙感到羞愧。

在故乡,蝗虫也被吃过,只是那时候我没出生,只听老人说起过。那些年,故乡干旱,蝗虫成灾,天空黑压压的一片,可以用蔽空遮日来形容。许多人用火烧它们,最终也没有挽留庄稼光秃的命运。只是这烧落的蝗虫,让饥饿的人记住了鲜美的味道。

也是那一次,许多人被蝗虫赶出了家园。人被昆虫赶走,也许这是不可思议的逻辑,但是家无余粮,日子也算没有活路了,一家老小搀扶着,顺着铁路一路向西,过潼关,入陕西。

在陕西,与河南有渊源的人太多,而今我也是其中一个,但是可喜的是,我身上还有泥土味,我还能分清蚂蚱和蝗虫的区别。

如今,我只有一支笔,来寻找故乡。与故乡同在,一直是我文字倾诉的源头。

故乡系列

方言里的月光——月门地

“月黑头,加阴天。”这一句,是故乡的土话,乌黑的夜,总是让人心生恐惧。这夜晚,好像一块布,蒙在人的眼睛上。为了缓解恐惧,需要月门地,打开黑暗的一扇门。

说起月门地,可能一些人一头雾水,但对于在豫东平原上浸泡长大的人来说,定能撕开语言的迷雾,直指事物的内核。月门地,是故乡方言,其实就是说头顶那轮皎洁的月亮。

月在天空,人在地上。一群孩子,奔跑在月光里。那时,豫东平原的庄稼已然从野外搬到村庄里,三五成垛,很是简约。孩子围着庄稼垛跑,有时调皮地钻入垛里。这村庄,太安静了,没有声音的夜晚,男孩子倏地一下子不见了,留下女孩子恐惧地哭泣。

有月门地的日子,总是令人难忘的。那时,月亮安静,人在院子里,各干各的活。这月门地,似乎最懂婉约,月光朦胧而清冷,像古典里的宋词。父亲掀开铡刀,母亲将玉米秸秆送到铡刀下,父亲一用力,就铡碎了一地的秸秆。这秸秆,是牛羊的粮食,入冬天长,这粮食必须走在日子前头。

祖母坐在床上,给我们讲嫦娥玉兔的故事,有时讲讲白蛇传,那时候老觉得法海着实无聊,不安心修炼,总盯着别人家的日子。对于妖啊之类,我不反感,这源自我月下听祖母讲的《聊斋》。总觉这本书特别,女妖都那么多情、干净。后来,长大了,想想也是,人和妖有何差异?差异只不过是躯体的那一张皮而已,人面黑心的凡人又何别于鬼怪。听着听着故事,就有了困意,这时,祖母的歌谣就会散在月光里:“月门地,明晃晃,里面飞着净克螂;小二郎,月下睡,醒来变成千金坠。”豫东的民谣,源自何处,我不得而知,只知道这民谣里有月门地,有昆虫,更有大人的期许,希望孩子胖起来。也许,在饥饿的乡村,没有什么比胖更宏大的理想了。

月下,萤火虫飞过,像提灯的人。萤火虫总是让人想起诗词的灵气,那一点萤火多半是鲜活的。

最好在雪夜,天上明月,地上白雪,万物都沉溺于这茫茫的白里。闭上眼,一片安静,唯有牛棚里传出那头瘦牛反刍的声音。乡村的静是城市缺失的。

其实,对于月,对于草木,我有自己的理解。我认为,世上一切高层次的境界,都能在草木里找到。譬如宋代有人写过“门前自有千江月,室内却无一点尘”,这境界多像陶潜的草木世界,“户庭无尘杂,虚室有余闲”,这追求的不是一个层次吗?也许,草木的世界被我们忽略了。

月,总是能够突围俗世。我喜欢在月下读一本书,最好带点禅意。宋代慈受怀深,写出了太多有意境的诗句:“明窗高挂菩提月,净莲深栽浊世中”“万事无如退步人,孤云野鹤自由身。松风十里时来往,笑揖峰头月一轮”。这些文字能滋润我干涩的心灵。我是一个毫无野心的人,不求显达,只求平淡生活,这月门地的意境,正适合我心。

土地里的另类——土坷垃

在豫东平原,土坷垃随处可见。

土坷垃是一群抱团的泥土。它们喜欢在一起,活出傲骨。土坷垃在豫东平原是如此不和谐,它们总是让农人头疼。秋收以后,牛犁耙整,不过为了秋种地平,土坷垃总会带出一些早起的人影,他们举起锄头,敲打着土坷垃。

庄稼在田间熟透。父亲在地里,我在乡间的路上捉蚂蚱,一会儿,就滚了满身的泥土。乡下人不鄙视泥土,更不歧视带土味的孩子,鄙视他们的永远是城市。我记得那些年去城里看亲戚,走后他们会清洗我们用过的物件。在阳光下,这清洗的物件在风中飘扬。

人在地里干活,突然内急,就躲在地里就地解决,用土坷垃擦擦屁股,就扔到了地里。这土坷垃回归大地,远比现在的卫生纸要环保得多。据说,土坷垃里含有很多微量元素,能治痔疮,这丑陋的风俗,竟然是一剂良方,多少有点出人意料。

干活累了,就找一块土坷垃,垫在屁股下坐下,男人拿出纸烟,点上火,然后看烟散入天空。男人坐一起开始喷阔,你看,吐沫星子飘在空中,落在地上。

放学路上,孩子用土坷垃打仗,街上的那些土墙多半坑洼不平,那少去的,多半是被孩子抠去了,他们把它当作武器,留下受伤的土墙自我疗伤。这些孩子,打着打着,也就大了,有些人飘进城市,再也没有回来过,只剩下土墙上长满了荒草,孤独地坚守着村庄。

最讨厌下雨,鞋子上沾满了泥巴,沾得抬不起脚来,用力一扬脚,一团泥巴甩向远处,天晴后,这些泥巴就成了土坷垃。

土坷垃是有梦的。它梦想变成松软的泥土,躲避世俗的偏见;梦想着变成砖,变成瓦,变成瓷器。也许,这些东西在泥土里是属于“高大上”的。有些泥土却一扭身子,变成一堆坟,人心碎,土地寒。土坷垃梦想着某一天变成民间的泥版文字。

远走的人,可能在异地他乡水土不服,他们带走一块土,水土不服时,捏一点放在水里喝下,就心安了。我不去推测这风俗的科学性,只想爱着这土坷垃,爱着这乡间的泥土。

那些年,乡间流行送点心,用黄纸包上,用绳子捆好。送点心只是一种礼节,那时,人很饥饿,但是这好东西却舍不得吃,都留给长辈。儿女给自家送的,一转手又送给长辈。点心转来转去,有时又转了回来,打开一看,里面的点心不见了,只见几个土坷垃悠然地躺在里面,冒充点心。其实,乡下人都知道,这点心的源头一定是点心,只不过在转手的过程中,被黑心的人偷吃了;但是转念一想,即使不被别人偷吃,这一年内转来转去,也早就过期了。

一盒点心,可以看出一个乡村的世界。一些本分的人,一些狡黠的人性,这些,都是真实的乡村,无论你爱与不爱,它都如此入骨。

在夜晚,我躺在床上,会想起土坷垃。我想,中国人应该为它立传,但是知名的画并不多。我想起法国的米勒,这个人,总是让世界记住乡村。不知道在他的《拾穗者》里,那几个拾麦穗的农妇在弯腰的时候,是否会看见那土坷垃?米勒的《晚钟》里,有自足的乡村,还有灵魂的乡村,钟声一响起,一些人便真诚地祷告。我想,在中国,多半是做不到的,只有几个归隐的文人,能在草木间,灵魂显得高贵些,其他的人,多半只有肉体的存在,而不去关注灵魂的有无。在中国,只有一个思考灵魂的女人,她是祥林嫂,还是因为害怕被锯了身体,才把灵魂的事放在心里。

在乡村,土坷垃是往事的根系,喂饱了我的童年。如果,能回故乡几日,我愿意多花些时间,陪它温故往事。

远去的故乡

一个人,陷入僵局。

看着对面的街道,我仿佛看见一个陌生的人间。街道上,有流动的人群,黄叶在风里打转,都像世间短暂的肉身。我无法抗拒一个既定的事实,那就是这个冬天,切切实实地来了——万物蒙上白霜;枯草好像已然断了俗念,安定下来;风刮过,带有刀声,显得如此凄凉。

很多年前,我对故乡是亲近的,一直这样定义它:万物安好,有熟悉的味道。即使一些人在村庄里,住着破旧的房子,但是街道上是干净的,仍能看见一些人,坐在阳光下微笑。

也许,多年以后,我辈回不去了,只能在照片里,看着大地上那些消散的草木,那些即将散架的旧农具,心生悲凉。家乡那些风物,像一个枷锁,紧紧锁住了我。我被故乡的人或物,强行拉入回忆。

其实,我被故乡想念太久,而我对故乡却缺少一种冲动。我只是习惯于在雨夜或者是落寞的时候,才会想到故乡,才会想起我远方的亲人。我的亲人,是地里的那些庄稼,它们迎风怒放,将十万里黄河流域塞得满满当当。我的亲人,是脚下那片苦难的大地,它们承受着众生的撕咬,无论我们如何露出尖锐的牙齿,它们都沉默不语。土地上,除了长出生活的粮食,还长出乡愁。我的庄稼,安然地睡在土地里。试想,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回忆啊,我睡在村庄里,村庄睡在庄稼里。你看,四周的庄稼,犹如一个绿湖,我的村庄是绿湖里的一个孤岛,安静而富有生机。

我时刻在想,我的故乡,维系着怎样的苦楚啊。一个个乡人,像一个个叛逆的孩子,一转眼就不见了。我该对故乡忏悔的地方,也许是欠它一场光明。那些年,故乡太暗淡,只剩下煤油灯的灯光,在黑夜里跳跃。我怀念煤油灯的图景:一盏灯,灯下一个人,在写作业,这时候,一呼吸,鼻子里全是黑色的东西。但是我并没有理由拒绝它,我需要光明,正如城市需要灯火一样。没有灯火的城市,比我的乡下可怜,吃饭、喝水,都成问题。因此城市作为嫡长子,最先得到资源;乡村,只不过是一个被欺凌的私生子。夏天,温度越来越高,乡下人的悲剧在高温下铺展。城市可以尽情地挥霍,乡村却被阉割,断了光明。电断了,我们只能坐在院子里看星星。

我曾经是一个追风少年,此刻也是。我远离了故乡,像飞蛾一样,奔向繁华的城市,哪怕一个人蜷缩在冰冷的房子里,仍不知回头。年关,听到噼噼啪啪的鞭炮声,我才知道城市没有我图腾的源头,它只适合流浪,不适合我去回忆。我看不到一堆可以触动我内心的火焰在城市里燃烧。直到回到故乡那一刻,我心里突然顿悟,那贫穷的砖、贫穷的瓦,都连着我衰弱的神经,原来我的火炉在故乡,只是我醒悟得太晚。

故乡的图景,留在记忆里的不多。我只记得村东的那片荷塘,荷花盛开,胖大的叶子形成一次次视觉的盛宴。我无意此等雅事,只想着莲子的吃法。

每次回河南老家,碰到熟悉的人,都会突然觉得如此陌生。不知什么时候,他们鬓角多了白发,一头白发犹如岁月迷宫,吸引着我去破解一些隐藏的秘密,顺便我也去破解他们生活的不易。无意得到一些乡亲简史:某年某月某日,村里谁老了;某年某月某日,村里谁家的媳妇离开了村庄。我在母亲的唠叨中,也顺便把村庄融入我的血液,一些陌生的细节顿时鲜活起来。

在故乡,人们对“死亡”一词很避讳,说一个人死亡,通常说“老去”。我知道,善良的人们对于“死亡”一词,刻意进行淡化;一个“老”字,看出人与自然之和谐,有一种逍遥平淡的意味。我不知道“老”字是否和古代的喜寿有关,总之“老”字在乡村里是很受待见的。

一个老人进城,离不开土地,更离不开庄稼,他们在城市里总是不得要领地活着,时常活出洋相——一个乡下人,走着走着就不辨方向迷路了,最后全家人分头寻找,甚至报了警。一个人在城里,没了庄稼便心里惶恐,一看到落日,就念叨着故乡,这是故乡真实的灵魂。

人们和土地,总有着宿命般的联系。他们常常说故乡的土地是有味道的,而城市里的土地已经死亡了。城市的土地只会张着嘴吸钱,直到人只剩下光秃秃的日子,才觉得是如此清贫。

有时候,我感到羞耻,河南作为土地大省,土地荒芜太多。作为文明的碎片,土地还是土地,不会消失,消失的是村庄。一个村庄接一个村庄陷落,看不见年轻人愿意回乡,我想,这个社会多半病了。起码是在乡村,人类开始看不起土地。这是多么可悲的时代啊!

在归乡的路上,妻子在车上熟睡,我暗笑她的没心没肺。其实想想,那是我的故乡,而非她的,故乡只是强加给她了一个标签符号而已。“河南媳妇”,只是一个文字的组合,此刻的她与故乡如此陌生。我看见一车的人,他们是农民工,手看起来很干裂,衣服很久没洗过,但是我知道,在故乡的某个角落里,一定有许多等待他们的眼睛——是年迈的母亲,是善良的妻子,抑或是需要关爱的孩子,在等待他们回家。他们太累了,几乎从坐上车的那一刻起,他们就进入了梦里。我从他们的呼吸里,听出了幸福和满足,我觉得世界亏欠他们一个足够软和的床、一个充分的睡眠理由。

说起“活着”,我常觉得这是一个大词。活着没有境界之分,只有态度之分。一个人认真了,这个世界就认真了;一个人在态度里迷失,便会被压在石头下。我常常觉得,每一个人内心,都有一只神秘的口袋,里面储存的善恶相等,只不过一些人遇到坎时,拿出的东西不一样而已。

这么多年,我与故乡缺一种对话,那是一种人与事物之间的暗语。我从没有像欣赏母亲那样欣赏过一棵树,也没有欣赏过一朵花、一株草。我拿来对待它们的,只是内心深处的一种快意的切割,将它们视为草木,将它们排除在院外,让它们与我的亲人分居篱笆的两边。

篱笆的这一边,是亲人的影子,他们盘踞在一片庄稼之内,用两臂抖落凡尘的经文,留下的都是美好的,譬如温饱和幸福;篱笆的那一边,是另一个世界,草木喂养思维,喂养光阴。我知道,只有在草木面前,我才能活出人的尊严,这是多么可悲。

想起以前,我在故乡走黑路,突然一辆车从前面缓缓驶来。我在车灯的亮光里,突然找到童年的影子。车过后,世界突然黑暗下来,我依靠乡野思维的惯性行走,脚下是一片发亮的路,是鞋子磨平的童年。

原来,故乡并没有离开我,它一直隐藏在我的心里,只不过是我,记不得这乡下的亲人罢了。

起风了,在远方的寒冬里,我便觉出自己的灰暗来。我想不起故乡白茫茫的大雪,想不起寒风中母亲的红围巾,只剩下光秃秃的记忆,像落叶的树,在天地间简单起来。

一个人,在他乡,突然老了。

同我老去的,还有一个远去的背影。

火焰

把村庄当成一个人的忆旧之地,或者当成一个虚拟的容器。我也说不太清楚,为何念它。我只知道,“故乡”一词,于我大有意义。

一个人,踩着春天的门楣回到故乡。只是,村里人走得差不多了,一进村,了无生趣,唯有几只狗胡乱叫着,示意这是它的地盘。

我先拜了山门,用一块琉璃砖头驱赶走外强中干的狗。它受到惊吓后,一头跑进安静的巷道里,叫了几声就安静了,叫声犹如湖面的水花,消于沉寂。

我走在村里的土路上,仿佛走在某种神秘里。故乡于我,如此熟悉而陌生,是默契也是暗合。

街道空无一人。

黄昏时分,人归家。最先认出我的,是隔壁的大牛。那天,他正背着一捆干柴,叶子已无多余,只剩下黑皮的秸秆。我知道,年久经雨雪的柴火多半会变成李逵的家族,黑不说,还一身的毛病。

他身上的衣服,已被这捆柴火浸染成了黑色,这是乡村的杰作。在豫东平原上,一顿饭,就会让一两个烧火的男人双手变得灰黑。

他看见我,依旧热情,同时伸出手来,那用意很明白,想同我握手。我有些不知所措,怕他的黑手弄脏了我的白手,行动有些迟缓,居然慢了半拍。他尴尬地站在那里,似乎脸有些红了。

我突然恶心自己,一个叛逃的人,却一下子变得可恶起来。

大牛是个好人,这是我心里最真实的想法,但是我这迟缓的动作,让我觉得自己是个自私的人,我伤害了他。

我在薄春里,干了件傻事。一个人,回到春暖花开的故乡,却仍不耐烦地把自己推向村庄之外。

故乡,已变得模糊。

那条街,曾经是村庄的心脏。一村的庄稼都从这里运出,然后去了哪里,谁也说不清楚。

我只清楚地记得,村东的老王把一辈子卖庄稼的钱送给了医院。他害怕医院的机器声,它们每一次张嘴就吃掉一亩地的粮食。在医院里,他似乎觉得自己健壮如牛,可是这机器吐出来的铅字却隐藏着恶疾。村里的新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的部分,已然赶不上药价上涨的速度。一些人,在医院里,对社会绝望,蜷缩,发冷。村里的青年也浮躁了,不再听老辈人的说教,一股脑地将钱送给洗浴中心的姑娘,这些水灵灵的姑娘多招人喜欢。可是,她们吃钱的速度也不慢,一亩地的玉米,瞬间被她们的红唇和摇摆的肉身吃掉。

乡村,本自简单。生时,一床棉被;死时,一身寿衣。别的,谁也带不走,都留给了乡村。

梨花开放不久,大牛就死了。

听到这,我内心如针刺般难受。也许,是我的虚荣让他萌生了自卑,一个人郁闷而死。其实,大牛的死,在村子里没引起太大的反响,他走的那天,一穴、一棺木,外加几个吹鼓手而已。许多人围在院墙外,伸长脖子,看热闹。

大牛,按照辈分还应该是我的本家哥哥。他实诚,热心,谁家有个红白喜事,都能看到他的身影。可是他的葬礼上,来的人寥寥无几。我知道,在乡村,始终有一把算盘盘在人的头上,大牛无钱无势,唯有一身笨力气,这些不足以让人高看。

在故乡,笨力气是最廉价的,如同市场上那一些咸鱼。

与他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对门的村主任家。前几年,村主任母亲死的时候,全村的男女老少都去灵前烧了纸,那个热闹,在村里是独一份。

不久,大牛被人遗忘了,似乎消失干净了。一个汉子,就这样不见了。

我一直很懊悔,也许,如果那天我对大牛好一点,大牛就不会死去了!此后的几天,我一直躲在老宅里,忏悔。

直到有一天,我在东边的地里遇到了了,了了是大牛的妻子。说起了了,我有一点苦楚,她是我暗恋的姑娘。此时的她,脸上毫无光泽,已堕落成一具草木。她的眼睛大而无光,仿若一只山羊,被人赶进生活的圈里。她抬头看人的时候不多,走路总是低着头,似乎唯有如此,才感到一点安全。

和她相遇的时候,她正带着一群孩子,在地里劳作。

我是一个不速之客,我异乡人的身份让她感觉有点慌乱。

在她的身后,一连串的孩子,都是姑娘,大小不一,但是都手脚麻利。我知道,凭这群姑娘,了了在她的婆家多半是没地位的。她的婆婆是个赤脚医生,懂一点医术,总是强迫她吃一些中药,想生个男孩。罪没少受,带把的没见一个。

其实,她原本有一次翻身的机会,那是她第三个孩子,是个可爱的男孩。只是出生后第七天,孩子感冒了。本来用车送到镇医院,也没什么大事,可是她婆婆按照乡村的老规矩,不让送,说坐车有风,孩子不能见风,非得让了了的丈夫拉着架子车去镇上。跑到镇上时,孩子已没了气息。

以后,婆婆又带她和孩子去了巫师那里,巫师翻开眼,看了看散了的瞳孔,便无奈地摇摇头。

以后,了了如同散了架一般,做事情总是无精打采,有时候烧着锅,心不在了,等到打开锅盖,锅早就干了,红彤彤的一片。

婆婆过来就是一阵骂。

一个人,如果心没了,骂也是白搭。她一如既往地没有精神。

也许,在村东头的那棵白杨树上,仍有一行醒目潦草的字迹,“了了,我爱你”。如今这字已深入树骨,可是当初那如桃花般绽放的姑娘,如今居然变成这般,慵懒的身子、空洞的目光。

其实,了了的婆婆本质也不坏,只是婆婆的架子大了些。她,被架在古代的宗法上,下不来。以前看电影,坏人的脸,不是长得难看,就是脸上多个痦子,可是在了了婆婆的脸上没有这些标签,她一脸白净,显得富态。

也许,那传统影视多半是骗人的,真实的乡村,好人坏人是难以辨识的。

此后,我家那一条街上,又有几家人搬走了。他们走时,只带走了一片尘土。

这条街道上,总是有一点点遗憾或者说是伤痛。他们的庭院或者是房子最先衰败。是他们的房屋最先让一个村庄荒凉。一条街道,从一个地方开始,一点点被时光打败。这庭院里,最初是草木横长,之后是这几家人的故事悬浮。据说,他们这几家在沈阳有了钱,再也不回草儿垛了。这些人的名字也渐渐被人遗忘,好像,这个村庄没有存在过他们的气息一样。

听说,村里丈量土地了,也许,这土地种不长了。父亲总是一脸茫然的样子。“种了一辈子,忽然不让种了。”他喃喃地说。

也许,唯有村主任一家高兴一些,他见人仍然温和,只是这温和里有些看不见的东西,像一团火,飘过村庄。

村主任和城里的人一起,在我村搞一个农业生态园,名字很美,但是地里似乎每年都歉收。只是他们从不发愁,他们本就没靠这些庄稼挣钱,他们看重的是这些土地的补助,即使颗粒无收,也能从政府拿一大笔补助。政府补助产业化生产,这好事让世俗的风带坏了。

每次回到故乡,我便觉得村庄犹如一个陷阱,将传统都埋到里面。只是这现代化衍生的产品太可怕了!

我知道,在村庄里,很多人是愤怒的。他们把火焰种在土地上,春风一吹,这火焰掩盖了村庄。

村主任的儿子搞一个乡村储蓄,村庄的钱汇聚到这里。只是他们太贪心了,把村里所有的钱放了高利贷,给了一个开发商。据说这商人赔了钱,人跑了,再也找不到了。村里人堵上门,却无可奈何。

一个小伙,急着取钱给媳妇送彩礼,钱没了,媳妇就这样黄了。小伙最后发了疯,每天游荡在草儿垛的夜里。在故乡,十里八村的人都知道,有个夜游的小伙红着眼。

那天,月亮升得很高,风也较为温和,应该是一个祥和的日子。但是一声呐喊穿越天空,穿越黑暗。这明月下,一把锋利的斧头,在人体上开了花。

村主任的儿子死了。葬礼似乎也过于沉闷。他死后的一年,妻子就去了郑州打工,从此杳无音信,剩下两个孩子,仍在年关之际,围着孤坟,哭着,烧着纸,仿若两只无枝可栖的鸟雀。

村庄变了,草儿垛的蓝天下,似乎都隐藏着愤怒的火焰。

也许,是该走了,这故乡,风变了!

离乡记

人的命,被很多事物纠缠着。故乡,被贫穷占领。远走,似乎成为命里的一道符,或者说是一具枷锁,永远背在心上。

西安

我被一张录取通知书带走,一个人,从中原出发,一路向西。

火车,似乎是一个吃人的家伙,它把所有的人、物都塞进去,把一个人的善良、懦弱和奸诈塞进去,把一切美与丑、善与恶都塞进去。在火车里,那些相互交织的方言,把火车硬是勾勒成一个浓缩的人间。

对面的女人掀起衣服,肆无忌惮地给孩子喂奶,那硕大的乳房真闪人眼。也许,文明的净化,仍未将生理的荷尔蒙挤走。对于一些与女性有关的部位,人们的心思仍然存在着分歧,是美,或者是诱惑,也似乎说不清楚。但当事关母亲的角色,就不一样了,似乎一些阴暗的偏见,不能在雪白的乳房上存活。

火车,奔驰的火车,似乎是人类的马,它将人马不停蹄地运来,又运走,然后消失在另一个地方。

西安,比我想象得要现代一点。酒吧、商场、红灯区,一切都与古老无关。现代感的招摇,是一个城市的底色,那闹市里的沸腾声像一个城市的标本。推销药的、推销鞋的、街边小吃,把西安填得满满,我在犹豫,这西安是否能容下像我这样的一株麦子。

我时常把自己定义为一株麦子,有泥土味,有锋芒,似乎随时准备着与这个城市决裂,然后归乡。

从河南到西安,仿若一部漫长的史书,把草的脾气、风的脾气、星星的脾气,都赶跑了。在城市里,没人在意与庄稼关联紧密的农历。

我一直把西安定位成大一点的村庄。潜意识里,我一直寻找它原始的一面:安逸、宁静。也许,对于乡村而言,悠闲是它的本质。我一直虚化西安的灯火。

求学的这四年时间,我活在寻找中。生活的本相,也许不仅限于刺激,还有一些被时间落下的和善。一些人在日暮下,下棋,唠嗑,还有一些妇女散入菜市场。这些混合的境遇,增加着市井的厚度。

城墙、茶馆,似乎没有卷入现代的欲望里,它们仍固守一些所谓的古老,静静地存在,把自己走向一种陌生。对西安,我的总体印象是“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

在西安,我似乎有一个饥饿的胃,永远填不饱。一个人抛弃脸面、自尊,在学校对面的饭店里谋一份工作,为了减轻对父母的亏欠,我每天惊恐地活着。

馒头、咸菜,是一个人三年来最好的朋友。和它们在一起,我是如此自在。一个人,走到饭店,就露出他的自卑来,面对菜谱,满眼陌生,即使是一种常见的菜,这名字也不像故人。在服务员的逼视里,才突然意识到一个人身上的泥土味,怎么清洗都洗不掉。

我一个人,躲在考研的幻影里麻痹自己。同学,三五成群。我看他们周末远游,去翠华山、终南山,一个个在山顶,像一朵朵桃花。

我按了按拮据的口袋,唯有“考研”一词是一个崇高的躲避的借口。没想到,最后自己被自己的谎言逼上梁山,只好硬着头皮背水一战。

学校西面,是一个村子,名字叫侯家湾,村子中间有一个轱辘广场。那是一个残留着农业文明的地方,石磨、石轱辘、石墩子。在西安,竟然有一片地方有故乡的感觉。四年后,我与西安诀别,毫无留恋,唯有面对它时,落了泪。

锦州

在锦州,你不得不面对着历史的久远。一个被炮火轰开的城市,总有一些失了脸面的感觉,它的街道有些灰暗,包括火车站,很破旧。

听同窗说,在东北,有两个死人堆积的城市,一个是锦州,另一个是四平。都是人海战术,一个个前仆后继。战斗的惨烈,让一个国家蒙羞。

一个城市被几条河穿肠而过,是不是很幸运?三山一水三分田,锦州倒也安逸,一歪脖子,就是一腔澄清的流水。一个人,竟然对远方的城市沉迷。这个城市,有一些事物让我想起中原,譬如这城内的洛阳路。见“洛阳”二字,便想起河南的草木,河南的根系。一个人,总是如此矛盾,在尚未离开故土时,总想着诗和远方,而一旦到了远方,又开始想念故乡的庄稼。

我在锦州,薄情寡义地活着,草木也是。在锦州,草木被修理得失去了颜面,它无法保持一种自在的姿态,时常被人剪了翠绿的头发。一座城市,陷入现代的泥淖里,早已背离了泥土的方向。似乎只有冬季,那满街的大白菜,还在验证它似乎还未泯灭一些记忆。

夜深了,城市的味道是荷尔蒙的味道,和全中国的其他城市一样。灯火、欲望,总是让人无法抗拒。

学校里,不知谁开辟了一片庄稼地,里面长有玉米、红薯和毛豆。一到夜晚,脑子里满是这块地。和华晨一起,在深夜里偷几把毛豆,扒几块红薯,放在宿舍一煮,就闻见故乡的味道。

这到底让我想起了故乡:在土地上,那些慢腾腾啃草的牛;不避讳交媾的狗;一只鸡突然拉下一堆冒着热气的粪便,把乡村带入日常的野蛮里。

在锦州,我一直听风唱歌。这里一年刮两次风,一次刮半年。冬天的风,属于陆地,来自西北,有异族的情调,猛烈些,似乎总想撕开人的衣服。夏天的风,属于海洋,来自西南,它温柔些,凉凉地缠在人的身上。

一个人,出东门,往南一拐,就能看见女儿河。日暮,来到这里,就会爱上摇摆的木桥,爱上葱郁的野草,爱上芦苇和一片未知名字的鸟群。河挺宽,河水明净,像一张素颜的纸。

我的宿舍,很简陋。春天来了,掐朵山桃花,放在瓶子里。夏天到了,就放几把草,也算圈养了生命。秋天,南山的野果正盛,摘一把,放在桌子上。一个人,在宿舍无聊地坐着,什么都不想,把杂念都关在门外,爱情、思想,统统都不要了,怀抱一室的自我。

学校西门似乎很热闹,烤冷面的、蒸饺的,还有小鸡炖蘑菇,都是东北特色小吃。东北的吃法很霸气,一根小葱或者生菜,沾着蒜蓉酱就吃了起来,没有掩饰。从吃相中窥人,可知东北人的本性:直率些。

锦州烧烤很强大,似乎没有什么不能烤的食物。走了这么多地方,唯有锦州的烧烤让我吃得不重样儿,其他的,都是虚有其名。

一个人,喜欢去古塔公园,那里有辽代古塔,实心。塔比人安静,不吃不喝,不赌不嫖,没一点毛病,与天地同在。游人不多,倒也落个清静。

三年来,我对锦州唯一的印象就是删繁就简,把一些多余的俗套去掉,仅保留着一些快乐。

洛川

洛川的春天,来得有些慢。

当草睡醒时,一抖身子,一地毛茸茸的脑袋,有尖的,有圆的。它们或盘踞在黄土上,或安于山崖。

草一醒,菜篮子也醒了,草铲也醒了。一个人,开始与自然亲近,开始与草木对话。

嗜好野菜的人,便会在春暖花开之际,挎一竹篮,或提一兜子,睁大眼,寻找一种叫作白蒿的植物。说起白蒿,甚觉惭愧,我一直把它误认为家乡麦田里的米米蒿,只是觉得这野菜有些怪异,全身泛着白。

这植物很简单。文人在《诗经》里遇见过,“采蘩祁祁”里的蘩,说的就是白蒿。

不知道古人是否也吃它,但是我辈吃。洗净,热水焯后,凉拌而食。白玉盘、青翠菜,也算般配,最好左右再放一两个窝窝,玉米面,金黄色的那种。陋桌、简凳,甚是乡村。或者,吃腻了,便换种吃法,用面蒸拌,上笼,出锅,放料,浇上蒜汁,味甚美。

在远方,一个人遇见野菜,是故乡的那种,便如见故人。

也许,荠菜是我的故人。它青春,年少,适合招摇过市。一场风,它就绿了南山,绿了秦家寨。

看到荠菜,便想到两篇文章,名字都叫“故乡的野菜”。一篇是周作人的,写得淡淡,有恋乡气息;另一篇是汪曾祺的,写饮食,文字闲适。在他们的文中,荠菜是绝对的主角。荠菜,故乡也有。因此可以看出,荠菜是一种会说很多种方言的野菜。

“城中桃李愁风雨,春在溪头荠菜花。”荠菜覆盖了洛川,是否它的美味也会覆盖这里,不知道,这里不吃馄饨。饺子,似乎荠菜馅的也甚少。

古人爱吃荠菜,甚至有瘾。苏轼曾来到麦田求荠菜,不信,你读“时绕麦田求荠菜,强为僧舍煮山羹”。荠菜粥,是居士的最爱。陆游也爱,“日日思归饱蕨薇,春来荠美忽忘归”,这位大文人居然馋野菜了,把有荠菜的地方误当成故园,不思归了。

尽管荠菜味美,但不如归去。这里不是我的故乡。前几天,我发文,在简介中写了这样一句话:客居洛川。一下子引起讨论。朋友说洛川给我工作,给我生活,怎么还说客居呢?

我顿时想起老乡杜甫来,他在四川也有工作,也有几间茅舍,但是他还是没把成都当作故乡,一心归去。他和我一样,都是客居异地的草木,是一株麦子,或者是一棵荠菜。

有娘喊的地方,有方言缠绕的地方,才是故乡。我一直在洛川的方言上不得要领,有时试图说上一句,很是蹩脚。也许,一个人需要入乡随俗,不挑剔,怀抱一地的荠菜。

范仲淹,来过延安府,也许最了解陕北荠菜的本性。“陶家翁内,腌成碧绿青黄。措入口中,嚼生宫商角徵。”这陕北的腌菜,现在也有,似乎泡白菜居多。荠菜腌制,似乎应该是另一番口味,只是没缘遇见。

“宋,范仲淹,少与友人在长白山僧舍修学,惟煮粟米二升作粥,一器盛之,经宿遂凝,刀割为四块。早晚取二块,断荠菜十数茎于盂,暖而啖之。如此者三年,后登进士,为兵部尚书,谥文正公。”多神奇的荠菜粥啊,居然和功名有关。

在故乡,有一种荠菜,叶面有些涩,故乡叫它涩荠,乳名水萝卜棵。到这时候,我才知道荠菜有光滑和毛涩之分。原来,诗人们一直怀念的,是光滑的荠菜。而我最为中意的,是涩荠菜,它学名叫马康草。这草,越大越粗糙,但是更有嚼头,花小,开四瓣,粉紫色。

乡下人,对于草是钟爱的,就像女人钟情于服饰,男人钟情于酒。

一个人,在洛川邂逅了荠菜,突然觉得有趣起来。

一些书,关乎童年

此时,是农历三月,或者是阳历四月。

中原,一定草木深深,桃李芬芳。一阵风,或许就刮乱了北方的麦田。

三月的天,是如此争气。它蓝得可爱,蓝得纯净,仿若一片海水,泼在天上。这么干净的天,在故乡打败了雾霾滋生的瓦灰色。

三月的阳光,干净通透。一个人,在阳光下,可以晒太阳,可以吃太阳。友人笑我的“吃”字太俗,且有些荒诞,他哪里知道,这一个“吃”字,是一种干净的思维。北方的蓝,干净的阳光,可以闻,可以吃,可以沐浴。

三月,阳光温暖,似乎适合晒陈谷。

但是母亲的三月,是忙的。她将我的书,搬出屋子,摊在院子里,让它们尽情地呼吸着阳光。其实,这些书对我而言毫无价值,我几次说要处理掉,但都被母亲制止了,没想到,三十多年下来,居然堆积了满满三箱子。

这些书,有从小学到大学的课本,还有当年躲在被窝里偷看的武侠小说。凡是我读过的书,母亲皆视为宝贝。后来,我再也说不出处理的话来,我知道,这些书,成了母亲的坚守。我与三月的母亲,已形成了默契。

在空闲时,偶尔翻开小学的课本,看到上面的字体,歪歪扭扭,仿佛看到一个熟悉的陌生人。曾经的字,与我现在的字相比,差别甚远。

有时候,翻着翻着,会翻出一行细小的字来。那是一个少年懵懂的青春,或者说是一个少年干净的爱情。“悠悠,我爱你”,说实话,此刻的我已经想不起那个叫悠悠的女孩长什么模样,但是,我想当初的我面对她时,一定有些魂不守舍,或者说心神不定了。

在书本里,有一座命运的岛屿。

我,被带到了城市;她,也许过早地出嫁了,或者被带进城市。只是此后再无交集。

无意间,翻到《悯农》一课,在“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诗句旁边,有一幅画,是我当年的大作。母亲握着镰刀,在麦田里割麦。我把母亲画得很丑,是因为那年母亲嫌我太懒,狠狠揍了我一顿的缘故。那时的我总是待在阴凉处不动,也不去麦地里拾麦穗。唯一欣慰的是,我在母亲的头顶,没有画上一丝白发。可如今的母亲,头发白多黑少。母亲的苍老,似乎也就是近三年的事情,三年之间,一下子老了很多。

怎么能够不老呢?作为她最小的孩子,我已过了而立之年,已娶妻生子,浪荡了半生。

其实,看到书,便会想起太多的往事。那些年,课本领到手,第一件事便是包书皮。在乡村,包书皮,多用旧报纸。我家是贫困户,自然订不起报纸,在我村里,能订起报纸的人家,非村干部和村西的一个教书先生不可。去干部家,感觉不自在,当然不乐意去;自然而然,我目光盯住了教书先生。

我在他家的门口,等到暮色降临。他从地里回来,看到我,便问我来干什么,越是问得急,我越是面红地说不出话来。他从家里拿出几张报纸,我飞似的逃掉了。从他的举动,我知道,在他家门口,像我一样木讷的少年,肯定不止我一个。

包书皮,似乎我是门外汉,总是包得不美观。姐姐嘲笑我,说我像一个乡村三流的泥水匠人,干不了细活。

灯光下,姐姐为我重新包书皮。这些陈旧的课本里,包含着怎样一种纯朴的伟大啊!

在书里,有一些插图,通篇黑白色,有些单调。

我们深入田野,摘一朵野花,或者溜进村头的一片麻地,摘几朵黄花,把它们揉碎,用它们的汁来涂染这些插图。“两个黄鹂鸣翠柳”,那两只黄鹂鸟,被我涂得黄黄一片,也许这是我最早的写意画。

这些书,打通了我童年乡村的旧事。

当初的那一片麻地,总在某些夜晚,有一两个青年钻进去。

我梦里出现的那一个女孩,就在这片麻地里,和本村的另一个男孩约会。

后来,他俩结了婚。这女孩虽然温和,毫无毛病,但是总是被她的婆婆挑剔,被骂得难听。她,不敢说话,只能暗自流泪。

每次和她相遇,我都能看到她哭红的眼睛。我无力改变一些东西,包括她的宿命。后来,在村里的坑塘里,她轻了生,被人发现时,已是一片白花花浮肿的尸体。

所有这些情节,都是由书本衍生而出。书本里,除了长出草木,还长出一片丰盈的灵魂。

有时,翻开书,会发现一些缺失的页码。那些纸张,多半是被我叠了纸飞机。它飞往哪里,我不得而知,或许早已腐烂,或者落在屋内的梁上。

这些书里,藏着一个村庄的秘史。

书里,有一个人,是我。至今,我仍无法定位自己。说自己是城里人,总觉得自己的身上,有一段长满庄稼的人生;说自己是乡下人,自己与村里的人,似乎有些话不投机。每次回乡,他们表面上很亲热,但是骨子里带出的冷漠,让我觉得可怕。这不是我的村庄。

在这些书里,我找到了自己的身份,自己确确实实是一个乡下人。

母亲固守的这些书,是我一生全部的记忆。一个人,从童年开始,把自己写进纸里,这是多么大的史书啊!或许,我的史书,于人类进步毫无用处,但至少对于一个在世俗的夹缝里苟延残喘的人,是如此重要。

我在一本书里,会碰到童年的羞愧。一群孩子,在乡下的世界里,偷瓜摘桃,那些汁液会浸湿书包,里面的书也早已湿透。

如今,翻来这书,看到这些痕迹,便觉得童年的味道,是如此鲜活。

一本书,是一把村庄的钥匙。

如今的村庄,已看不见八十年代的模样。通过一本书,我想起哪里有一片瓜园,哪里有一片桃林。一个人,或者一个乡村的童年,早已死去,但是,在一本书里,一个人,还活得安好。

在一个人的童年,有许多被植物命名的人,譬如牛莲甏、姜片。这些人,在书本里,活成了一副骨架。

三月,阳光干净。

三月的阳光,召唤着一本书,也开始召唤一个人丢失的根系。这么多年,母亲养成了晒书的习惯,我却养成了忆当年的习惯。

收麦记

一阵风,麦子就黄了。

这黄,不明亮,是一种土黄色,暗淡,无光。这无边的宫殿,让我吃惊,遍布北方的黄袍,有贵族范式。

麦穗低头思考,那些一向贫困潦倒的人,一下子面对着这么多丰腴的粮食,有点不知所措,竟然懵了。

多么不可思议啊!在这里,土地,吃进阳光的亮,却吐出光的暗色。

夜里,父亲磨镰。

去年的那几把镰刀,仍挂在南墙下,没人过问,已显得锈迹斑斑。其中有一把是我的,仍旧有我的气息。镰把儿风刮雨淋,有些腐烂,用手一碰,木屑落了一地。

父亲不舍得淘汰它们,乡村坚守着修修补补又一年的古训。父亲用铁丝加固了一下,镰刀的寿命,又得以延长。这镰刀,仍旧锋利,像晚年廉颇,还有英雄气。

父亲,嘴里噙满水,对着镰刀猛喷一口——那情景,让我觉得神秘——然后,拿出磨刀石、镰刀,洒上水,蹲在地上,不急不缓地磨刀,聆听镰刀的呼吸和思想。

夜里,父亲用手去试探镰刀的锋芒。也许,在乡下,男人都会这一手绝活,用手放在刀刃上,轻轻地拨动,凭感觉就知道,镰刀的寒气有几分。

这个夜里,空气里,弥漫着浓浓的铁锈气息和寒光。铁,闻到了麦香味,眼就亮了,要和这几千亩麦子,掰一掰手腕。

天未亮,母亲就做好饭。

父亲把我们从被窝里拎出来,像驱赶牲口似的,赶进麦地。

镰刀,是一座纪念碑。它身上的豁口,记载着命运的河流。那些年,弓腰屈膝的祖父,是麦田的王者,领着儿孙们,在麦田里游弋,如今他已不在了。

在五月,天地如一,黄金满地。

一个“割”字前行。一把具有英雄主义情结的镰刀,像极了梁山好汉,一出手,就是一片倒下的头颅。只是,这头颅是虚幻的,并非人类,而是麦子饱满的身体。

也许在遥远的古代,这里很风雅,收割中也会隐藏着抒情的民谣。白天收割,夜晚歌唱。

几年前,我邻地的云叔,儿女都出息了,像一片片云飘进城市,麦忙时,也照常回来帮工,可是都已不见当初的样子,一个个帽子盖脸,有些娇气。割麦,是个体力活,不欺人。有些人,一出镰,就露了怯意。

他们一上午,只割了一趟,就蔫了。可是他们五十多岁的父亲,在麦田里,红光满面,一点点前行。

在五月,我分明看见他衣服上浸泡的盐渍,是白白的图案。一股腥味,在空气里弥漫,这就是五月。

远处,隐于麦浪的人,只剩下一个个动作。也许,许多采风的画家所展示的力量与美,总比现实肤浅一些。他们在画里,刻意寻找美的角度,而忽视美的厚度。

干累了,就停下来。抓一株麦穗,放手里,揉碎,吹去皮屑,放嘴里吃着。小时候,我们时常把这麦子当口香糖用,有时还试着吹泡泡。

累了,便会寻找借口,一会儿去喝水,一会儿去换镰刀。父亲看出我的心思,一声令下,我就跑了。当然不可能回家,就一个人跑到大路上,去捡麦子。

我们时常跟在车子后面,掉一个,捡一个,后来干脆趁人家不注意,掏一把麦子,然后狡猾地跑来。

有时候,我们也觉得难堪,不知道是否该捡麦子。一车麦子,走着走着,就翻车了,麦穗散了一地。这时候,我们吓傻了。翻车的背后,总会有一串不停息的争吵,男女主人,都拿出最擅长的骂法,去恶心对方。

夜晚,是安静的。

不安静的,唯有人心。

清晨,一阵风刮来,说村东头柱子家的麦子被贼偷了。昨晚,干到天黑柱子才割完这麦,没来得及拉走,一夜就不见了。

后来,男人吃过饭,便去看麦。

父亲躺在麦秸上,吸烟。

也许,唯有夜晚,才是一个人最安静的时刻,他可以忘记白天的累。我不知道,父亲想什么,而我想到的,是天上这些明亮的星星,真美啊!

那些年,我家地多劳力少,总是落在人后。我舅家的麦子割完后,总是来我家帮忙,割麦,打麦。

也许,乡土气息的麦子里,有一些来自亲情的温暖。

在乡下,一些公办教师,他们具有两种身份,一边教书,一边耕田。也许,在中国,最接近田园的人,是这些乡下教师。

布谷叫时,麦子黄时,学校就放假了。麦收是大事,也许是比学生教育更大的事情。那时候,谁也不说是非,教师回家收麦,孩子也回家帮工。

记得在那时,有一个年轻的乡村教师,给我们这些思想贫瘠的学生读海子的诗,不知不觉,我便觉得麦田里,有了不一样的味道。

月光,落在麦田里。

月光,也落在乡下的瓷碗里。

只是后来,麦子不见了。

农民轻视了麦子,改种大蒜。此后,麦田的诗意,便不见了。

麦黄记

麦黄时,吹来一阵风。

这风,似是自然之风,它吹熟了村庄外围的麦田。这风,又好似记忆之风,它唤醒了我内心深处,每一个与麦黄有关的细节。

那些年,天色尚早,仍灰蒙蒙的。

村庄的狗,还在狗窝里熟睡,人已经散入麦田,抢收了一垄麦。

露水太重了,父亲的裤腿已经湿透了。露水贴着腿,冰凉。我心疼父亲的老寒腿,但是麦收耽误不得,他上了发条似的,硬撑着。

父亲干活是出了名的快。他像一阵风,忽一下子就割了半截地。小时候,我割一垄,父亲割三垄,我仍被甩在后面。我割着割着,发现自己的麦子只剩下一垄,窃喜,我知道是父亲帮我,一鼓劲,撵上父亲。父亲看我上来了,就又给我留出三垄,我又被落下。父亲又帮我。就这样,在反复的追赶中,我累得腰酸背痛。只经历了一个上午,我就被麦子打败了。

那时候,我害怕五月,害怕劳作,逃离麦田,成为我内心的声音。

反观父亲,面对麦黄,一脸微笑。在我的生命中,似乎从来没听到父亲说过累,即使累了,他也只是蹲在田间,掏出一支烟,点火,细细地品味。那时的香烟,不带过滤嘴,我记得是几分钱一盒的拂手或武功。一根烟过后,父亲又是精神百倍。

也许,文人吟诵风雪的较多,关注麦黄火焰的较少。我只记得白居易在田间待过,其他的诗人也来过,不说一句话,就转身走了。

文人,在麦黄的面前,也会洋相辈出。他们手里的笔,能装饰一片田园,但是却无法自如地去应对一片麦黄的锋芒,去应对太阳毒辣的炙烤。

在五月,我们犹如一条鱼,裸露在阳光下,身上被热气环绕,燎泡满身,可依然如故。

抢收,是五月的主题。

麦田之下,不见人。人,都是符号,是一个个弯腰屈膝、低头割麦的符号。

张三、李四、王二麻子,都不见了,他们在麦田,消失了一些饱满的个性,譬如李四的温和、张三的刻薄。此刻只剩下雷同的面目:弯腰、低头,像一尊被岁月雕刻的石雕。

隔壁的邻居,是村里唯一的文化人。早年,他一个人开私塾,新中国成立后,成为小学校长。

他是村里唯一一个穿长衫的人。

他的长衫,是一种标示。人们对此充满尊敬。那时的乡村,文盲居多,一个人有点文化,便是乡村的重心。这家办红事,需要对联,请他;那家白事,也需请他。

可是,他面对着麦黄的虚火,手抓,出镰,放倒。一抬头,村人早已甩他半埂地了。

他害怕五月,麦田里的目光,有太多的内容。那些尊敬的光环,逐渐消隐,只剩下寒铁似的冷。

后来,他走了,离开了乡村。

他去了哪里?没人知道,村庄也便这么过着,没人能记得他,只有红白事时,才想起他的好来。

也许,喜欢麦黄虚火的人,多半是和乡村有关的人。

白天,把人逼向热气。

人,犹如活在鏊子里。

麦黄的虚火、月光,似乎很难连在一起,但是在我七岁那年,它们切切实实地绑在一起。

那年,我七岁。

麦黄,待割。母亲却生病了,住进了开封淮河医院。父亲像一个担夫,一头挑着开封的母亲,一头挑着家里的麦田。

白天,十来岁的姐姐,像个大人一样,在麦田上挥汗如雨。儿时的布谷声,是那么动听,可是那时候,觉得布谷声声,是那么讨厌。

我们多么希望,母亲早点回来。

更糟糕的是,我们淌着一身热汗,回到家,打开院门,看到一地狼藉。我家院子里晾晒的大蒜,被人偷走了。

那时,庭院里有三个孩子放声大哭的声音。我痛恨这地方,痛恨这个狠心的贼,怎么下得去手呢?偷一个苦难的家庭,这人多半是良心坏掉了。

一天夜里,月光明亮,门外的敲门声,一声比一声急。打开门,是父亲,他满头灰尘,已看不出原来的样子。我们不敢问,他也不说,就这样,一直沉默着。

吃罢饭,父亲夹着一把镰刀,出去了。我缠着要去,父亲不得已,带着我。那时的图景,一直存在脑海里:前面是消瘦的父亲,后面是天真的儿子。那天夜里,父亲借着月光,硬是放倒了三亩地的麦子。

什么时候睡着的,我已经记不起,我只知道那夜里,我做了一个梦,梦里的父亲一直弯腰,直立,再弯腰,再直立。整个人,犹如木偶。

也许,一个人,再也回不到童年,也许一个人,从来没有从童年里走出来过。

母亲康愈了。

我却在麦田里,被麦黄覆盖。一个人,在五月,一镰刀,一镰刀,把日子割掉,把人心磨亮了。

五年后,又是一季麦黄时。

布谷声仍在叫,外婆却在麦黄的火焰中走了。她平静地睡下,此刻所有的亲人,全在麦田里割麦子。

她,竟以这样的形式告别,四儿三女,全不在身边。后来,很多亲人都哭着忏悔,说好好的,怎么说走就走了呢?

我知道,一个事件的突然来临,犹如突然刮过一阵风,或者飘过一片云一样,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每次说起麦黄,我都很难受。

难受什么呢?我似乎也说不清楚。是亲人的苦难吗?好像也不是。

我梦里出现的人,全都是面目模糊的人,一会儿变成了张三,一会儿变成了李四。这变换不定的人,让我觉得,故乡,没有确切所指了。

故乡,麦黄之际,只剩下几声布谷,还在麦田里游荡。镰刀,归库。麦收时,该回家割麦了,只剩下几句轻飘飘的呼唤。

麦黄,虚火仍是虚火。

只是,手工时代已结束。大机器时代的来临,把人的一些回忆,一股脑塞进冰冷的齿轮里。它,吐着黑烟,绞杀了童年。

一个鲜活的时代,就这样消散了。

一个人的根系

中原记

一个人,是有根的。

中原,如果被比喻成一片菜园子,那么,父亲是菜园子里那个勤劳的耕种者。

他用豫东的风俗为我们保墒。直到现在,我还无法理解,父亲一辈子固守中原的勇气源自何处?

中原,是父亲一个人的图腾。

他在庄稼里穿越,像永不疲倦的夸父。他流汗,他吃苦。他一个人,在生活的夹缝里,喂养三个叛逃的孩子。姐姐去了山东,我去了陕西,留下他,在回忆着我们的童年。

星子,是一个坐标,他定位着父亲起床的时间。父亲是旧式农民,他信仰鸡鸣和星子胜于时钟。

一个人远走他乡,总是用故乡去丈量一个地方的好坏。我在小城里,总是逃避别人不敬的言辞。河南、中原,总遭遇一些贬低。

故乡,是一个人的参照物,它映照着远方的现实。我、父亲,都是上面的一个刻度。

乡村的外部,总是透着荒凉。

一个人,总是背着一个概念行走,无论如何努力,我都扔不下它,我的背景,是黄河冲洗过的土地。

在我的意念里,我把故乡当成一个精神的王朝。我推举父亲为王,我供奉他,我朝拜他。

其实,现实生活中的父亲,远非如此高贵,他胆怯而木讷。他没有出过中原,他面临新事物,总是一脸茫然。我羞于提起他,害怕别人嘲笑我。我总是将他埋在记忆里。

只能在夜深时,偷着想他。我有一个土气的尾巴,或者说,我有一个贫瘠的故乡,那里安放土气和自卑。

一个人,经营文字,就像经营灵魂的栖息地。鲁迅的鲁镇、莫言的高密,都是私密的花园。我虽卑微,但我也想构建一座黄金的宫殿,里面有父亲高贵的灵魂。

父亲不善言谈,但烟瘾大。烟在乡村,是一个梯子,总会爬到乡村的生活里。与烟相遇,便是与父亲相遇的最好途径。我试着抽烟,终于小有所成,但父亲看到后,却戒了烟。我知道,我这一行为,让他丢掉了三十多年的烟龄。我有些惭愧,也在父亲的世界里,断了抽烟的念头。

父亲一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陕西,那是来给我订婚。我不知道胆小的父亲,是否在异地会有些紧张,但是父亲站在人群里,是那么另类。他瘦小的身子,刺疼了我。父亲老了,老到轻飘如叶。

父亲,唯一的爱好,就是对着一片庄稼聊天。和人说话,总是危险的。一些人,无事可干,便寻找乐子,善意的、恶意的,都有,木讷老实的父亲,总是成为他们的目标。

父亲,便觉得庄稼比人和善,比人淳朴。它们吃的都是干净的事物,吃风,吃雨,吃土地,也能吃下父亲那一肚子的唠叨——无非是儿女走得远了,咋就那么狠心呢,说着说着,泪就流了下来。

每次和父亲外出,他都让我看着行李,自己一个人买票,一个人买饭。他提着热的饭菜,满头大汗地小跑着奔向我。我们蹲在地上,我吃着城市高价的温暖,他却吃着从家里带来的馒头,干硬。我劝他吃热的,他说他喜欢干的馒头,有嚼头。这骗局漏洞百出,我却不知怎样去应对。

进城记

高考失利,预示着我的人生开始进入另一条死胡同。父亲一咬牙,进城。在城市,我所拥有的,只有一床被子,一个蛇皮袋子。

我和父亲,在城市的光鲜里,是如此寒碜。我穿上最好的衣服,也觉得如此不自信。头不敢高抬,怕目光烫伤我。

我们蜷缩在工地里,像一只只蚯蚓。只是这蚯蚓被贴上标签,四川的、河南的、山东的。

我们是看见星星最早的人,城市里的星光,也是我们所独有的。我们在搅拌机的声音里,打开城市的门。

一个人,在星子里,会怀念故乡,直到现在,我每看到星光,总是觉得像父亲的眼盯着我。

我害怕热,害怕被阳光的毒烫伤,那一身的燎泡,是我留给这个城市唯一的记号。一想到城市,我就想起,那红红的太阳,像一炉火,烤着我。

父亲,在夜晚,抱着廉价酒,在城市的陌生里,一口口喝掉时间。

工地吃饭,也需要抢,慢一步,只剩下饭底。抢饭是一门技术活,工地的大锅里,掌勺的人,一抖手,就是一碗清淡寡水的汤。

我也不知道父亲哪来的本事,总是能在众多的人里,抢到满满的一碗干货。父亲总是将他的一碗给我,然后一声不响地喝掉我的汤水。

后来我才知道,是父亲用一包黄金叶换来的恩惠。我觉得,人生如此悲凉,为了一碗饭而丧失尊严。

夜晚,城市的大排档是适合我们的地方。那些廉价的饭菜,让我们认清自己的定位,一个乡下人,在城市里,是如此低下。

一群年轻人,多半在下班后喝酒,有些醉酒的后生,多半经受不住城市文明的考验。年轻人,生理危机了,他们和这一片按摩房里的女人混得火热。父亲紧紧地看着我,生怕我和他们鬼混,被他们带坏。我无意对这些女人不敬,而是我们这些卑微的流汗者,和她们一样,是金钱大棒的附属物。

有一次,我在外面喝酒,喝到子夜,父亲忽然出现在酒馆的门前。原来,父亲一条街一条街找来。这是一个多么庞大的工程,他犹如一只蚂蚁,在城市的空间里,慢慢地蠕动。

当看到我的那一瞬间,他长出一口气。在这个城市里,我亏欠父亲一夜慌乱的脚步。那个夜晚,我们走在这大街上,人很少,出租车也很少。我们在归来的路上,大声地唱歌。这个城市,只有此刻属于我。我们慢慢地走着,走完一条条街道,如同走完了城市文明的一生。

年底,我们一次次在城乡奔波。过年的钱,被工头扣在手里。

我们群聚在工地上,无非是想闹出些动静来,以此恐吓工头。哪里知道,他们对于我们的套路,司空见惯,躲起来,不见人。

我们发誓见了他,要暴打一顿,但是见了面,工头几句可怜话,我们又木讷地不知道说什么好。就这样,一拖三年。

一个工业文明,在拖欠中彻底失去信誉。我在欺骗的谎言里,彻底绝望。

返乡记

暑假将近,母亲在电话里,压低声音说,你父亲住院了,快回。尽管母亲故作平静,但是我能感觉到她的世界正在倾塌。

我从洛川,一路到西安,然后又坐高铁回到郑州,然后又连夜回到故乡。

一天时间,我从一个客居的地方,到达另一个地方。路上,我经历着太多的人。火车上,各种方言交织在一起,他们都有一个终点,只是此刻的肉身,都寄存在火车里。在这些迁移的肉体里,我无法破解一些方言的密码,一些人胆怯地通话,一些人,胆怯地回乡。

当我回到故乡小城,在医院里,我看到瘦小的父亲,目光有些恐惧。他说,医生三天不让他吃饭,他说他饿了。我偷着给他买了份稀饭,只允许他喝几口。看父亲欣慰的笑脸,犹如一个满足的孩子似的,这时,我才觉得,父亲比我想象得要弱小。

医院里,到处是迁徙的人,出院、进院,一些家属,包括我,躲在角落里,呼吸着医院的浊气。

在医院里,我才能看清父亲。父亲表面强大,却在机器面前露出原形。那一串串仪式化的病例,让我吃惊,父亲,短短几年,身体已退化到如此地步。

父亲的胃,毁于那一年。在工地上,他总是省钱,吃凉馍,喝冷水。一个冬天,父亲吃馒头就咸菜,但是,又扛着凌晨的星子,和夜晚的灯光。

我还记得,那首诗,是属于我的,也是属于父亲的。

当你老了

一个人的前二十年,吃着大锅饭

贫穷和冷。

将人生,种在一亩三分地上

长出爱情和三间土房子。

东边的一间,埋藏着一个人

半生的气息。

耕地、种田,像奴隶一样

交出属于他的契约。

我的前半部分,和他的暗影

重叠。

如今,头发如苇草雪白

最硬的那一根,也惧怕变故。

一个人,等待着:平淡与尚好

心里的刺,越来越短,

仅剩的那一截

被孤独覆盖。

我一直叫他:父亲

三十三年了,每一次发音,都感觉

我还是个孩子。

看到医院,我感觉如此隔阂。看别人游刃有余地奔走,我们为一个床位,在医院里一天天等待。在城市里,我没有人脉,不能了解捷径的乐趣。

对于我们农民而言,进城无非两件事:看病和打工。看病,是慢慢抽干我们的麦子、玉米和棉花;打工,也好不到哪里去,是慢慢抽干我们的健康和青春。

我时常觉得,自己是故乡的过客,是庄稼的过客。谁是谁的主人,好像也说不清楚了。

我想回乡,守着父母,但是幼儿尚小,需要我照顾。我觉得自己身上有根扁担,一头是父亲,一头是儿子,只是自己有私心,总是让扁担一再倾斜,让父亲受到冷落。

父亲,确实老了。我从千里之外回来,看到父亲,那一双青筋尽显的手,早已干枯无比。父亲的脸,让我想起罗中立的油画《父亲》,那青铜色的光,是生活敷衍的颜色。

其实,我也有自己的苦衷。参加工作三年,买房结婚,一块石头悬在头上。我不敢对父亲说这些,每次回乡,都装作风光无比。其实,我也是远方小城里的一只蚂蚁。

我缓慢地攀爬,嘴里还拉着食物。

父亲,一点点缩小。他只有九十斤了,这是多么可怕的数字啊!他人生开始成为等差数列,时间、健康。

父亲,请原谅我的自私,我会在年关,早点回家,用一把筷子、一串鞭炮,敲开故乡的门。

父亲,请安静地坐着,等待我敲门的声音。

干旱记

六月,故乡大旱。

乡人,笑声停滞了,家乡人被六十三年一见的干旱笼罩着。玉米的叶子泛黄,干巴地卷起,一点火,就能生烟。

豫东平原上的男人,每天守在土地里。望着受难的庄稼,像拷问苦难。老人们守在家里的佛像前,祈求一场透雨,然而一天又一天地过去,玉米的叶子卷得更加厉害,雨水还没有要下的迹象,乡亲们的脸一天又一天地阴着。

土地,难以忍受这不见雨点的日子,也张开大口喘息着。

大地,满是龟裂的口子,是向人类述说着目前的困境?还是谴责这事理不明的佛像?我也被今年的大旱弄得心神不宁。

每次给父亲打电话,总是从干旱的玉米谈起,然后电话那头,传达出来的是父母在田间一次又一次的奔波。他们必须凌晨两三点就起来占井,然后将水泵安好,天不亮就开始了浇灌,由于土地很饥渴,流水也在田间走不动,每一寸土地必须吃饱喝足才肯放流水前行。

那些日子我放心不下地里的玉米,几乎天天和父亲通话,每一次通话都能听见父亲沉重的叹息声,我知道这一声叹息,代表了豫东平原上所有庄稼人的心声,他们和父亲一样纠结。

父亲说,这是第四次给庄稼浇水,这次浇的水,不知道能不能安然撑到庄稼成熟。我也不知道怎样安慰父亲,唯一能做的就是在遥远的地方为家乡默默地祈祷。

那天,夜里十二点,我刚睡下,电话就响了起来,一看是父亲的电话,我慌忙接起。电话那边父亲的声音有些颤抖,我心想父亲这是怎么了?“小,家里下雨了,你听这拍打窗户的雨声!”

我听见一阵急促的雨声,我想此刻的父亲,定是将电话静静地放在窗户上,让电话另一端的我倾听雨水拍打窗户的声响。我听到豫东平原落雨了,心里便乐开了花。

那天父亲的话特别多,我记得是父亲话说得最多的一次。往常的他,只是在电话那头静静地听,等我把话说完了,就嗯一声挂了。然而此刻的我们,在雨水的滂沱中开始了交流,我们的心突然开了,亮了。电话那头的父亲兴奋得像一个孩子。我暗自揣摩,是什么样的事情,才能让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这么兴奋?是雨水,这干旱之后救命的雨水。

玉米,是豫东平原上,一片站立的生灵,它们经历了一次次死亡的折磨,然而此刻却坚韧地活着。

此刻,他们应该已经黄了皮肤,玉米棒子上的胡须应该由黄变黑了,玉米黄色的外衣下那种黄色的玉米粒,应该长满了棒子的最前端。

河南,这个多难之地,经受住了灾年。庄稼人在日夜关注下,能再一次听到夏夜暴雨的声音,是多么可喜啊!

这个夏天,唯一留给我们的,可能就是这场难得一见的干旱,除此之外,我还见证了父亲那执着的内心,这是一种精神,包含着苦难与欣喜的体验。

此刻,在异地的我,仿佛看到秋天农家小院里,那黄澄澄丰收的图景;我仿佛看到了冬季白雪下,一家人躲在炉火旁,将玉米剥成粒,然后装进囤里;我仿佛看到,豫东平原被一片烟花爆竹修饰过的新年。

逃亡:三天半

第一天:狂奔

午后,一阵风刮过村庄。这风,从县城刮来,迅速在各个村子里扩散。是什么时候刮到我们村庄的,我不知道,当我知道这风时,村庄已空,只剩下老人和村庄同在。

这风,并非自然之风,是一则让人恐惧的消息。杞县储存大蒜的冷库里,一种叫钴-60的化学物质泄露了,这消息,像风一样,在村庄上空飘荡。

二大娘愁眉苦脸的样子,犹如一片暗云,遮住了她一生的光彩。她阴暗的脸,满是恐惧,那种恐惧漫过生活的平静。二大娘一辈子长在村庄里,她对于钴-60一无所知,也许,她至死也弄不明白钴-60和一片白菜叶子的区别。但是此刻的她却陷入钴-60辐射的海洋里。她在谣传的危害中,像一个木偶,被一种神秘的力量所牵引,走向未知和绝望中。

同她一样绝望的,还有一个我。我虽然出过远门,见识过世面,但此刻,恐惧占据了我的大脑,无论我如何努力,脑子里都搜索不到“钴-60”的真身,只能从隔壁的二大娘那里得到一种近似于灾难的消息:白血病、绝育。

村庄,沸腾了。

二狗对着天,骂了声:“狗东西钴-60!”这诅咒的语言,包含着怎样的一种无奈和愤恨啊!二狗吐了一口痰说:“我的孩子,才六岁啊,要是受了钴-60的影响,不能传宗接代了,该如何去面对列祖列宗啊!”

此刻,我和村里的人不谋而合,脑中闪出两个字:逃亡。后来,我才知道,这逃亡是整个杞县城的主调,东西南北,四个方位,满是逃亡的机动车:三轮、摩托和八零车。一个个人,像一只只蚂蚁,在公路上蠕动。

这突突的机器声,隐藏着一种逃亡的悲情,人类为了躲祸,抛弃了村庄,抛弃了老人,他们携家带口,一起在逃亡的路上。

土地不要了,庭院也不要了。

我们一行七人,开始向东逃亡,并和向西逃亡的姐夫时刻保持着联系。他在电话里说,去郑州的机动车冲向了高速路,交警也控制不住场面了。

是啊,草民本性,面对死亡,他们心里就一个念想:活着。

当一种秩序同传统的伦理发生冲突的时候,人多半会失去理智。秩序是失败的一方,人民的冲动,是可怕的,他们对活着,哪怕是苟活,也表现出一种舍我其谁的豪迈。

车上,一共七人,二奶、三大娘,还有两个和我一样的青年,剩下的是孩子。我们在逃亡的路上,目光呆滞,像一片被秋天操纵的叶子,被这风刮向哪里,我们一片茫然。我们只知道,远离辐射源一百六十公里以外,才是安全的。

逃!逃!逃!

我们在逃亡的路上。

车走了多久,不知道;这里与杞县多远,不知道。我们只知道,暮云将散,黑色幕布盖在我们身上,我们仍在黑暗中,逃亡。

我们一路上,都是谣言的传播者,我们天生具有表演的天赋,我们不失时机地夸大杞县“钴-60”的危害,在内心里,我自己把逃亡当成一种坦然。说到辐射,人们习惯于把它比喻成一把刀,狠狠地砍向每一个人的刀。我们经过每一个村庄,都必然引起这个村庄的骚动,然后是突突的机器声,村庄很快就空了。

越来越多的人,加入我们中来,此后的逃亡,更具有一种道义上的合理性。

这些人,都希望逃到一百六十公里以外,寻找一个地方,暂居肉身。

跑了多远,我们不知道,下车一打听,仍在一百六十公里以内。我们不敢停下,继续逃亡。

第二天:恐惧

途径一庙,庙内的树,有些年头,已有碗口粗细。这树红布缠身,这是中国传统的偶像崇拜的惯性套路。

庙内的香炉灰不多,可见这是一个被人冷落的地方。但是二奶下车,用一种豫东平原虔诚的思维,去下跪,去念叨。她把整个心思,把活着的念头扔给木头,她怕自己的虔诚不够,居然长跪不起,哭成了泪人。

这里,是一片宁静的地方。它接受诉求,接受祈福,接受任何无望的念头。

后来,我们又开始奔跑。车走的时间长了,水箱里的水沸腾了,开车的二叔只好熄火,停在路边休息。

我们鸟一样散入村庄和田野。

天亮了,我们忍了一夜,饥饿像一把膏药,紧紧地贴着我们的胃,每一次呼吸,都感觉一阵疼。走得匆忙,吃的东西早就吃完了,只剩下一些干馍,吃起来像石头般坚硬。

路遇一瓜园,一瓜棚搭在地头。我们走进瓜棚,简单,狭小,仅能容身。里面有一老翁,面壁而卧,鼾声渐起。

我们叫醒他,把我们的苦楚裹在语言里,他慷慨地为我们切瓜。他刀刻的脸上,似乎隐藏着一个村庄的秘史,或者说是一部苦难的史书。

通过交谈,我们逐渐打开内心的堡垒。他说:“这村庄,快完了。”不过十几年工夫,这土地竟然留不住了,一个个人背着与城市的媾和,决绝而去。似乎这村庄,再也不是一株庄稼的根,或者再也唤不醒一个人的童年。

他儿子过完春节就走了,家里只剩下他老两口和两个孙子。为贴补家用,他种了一亩西瓜,这西瓜,是一年的柴米油盐,是一年的知足。

似乎“知足”一词,早就不在中国人的躯体内生长了。

他们一个个流浪到城市,像一株株被移植的树。根部已动,虽然活着,但是生命里再也没有生机了。

在这里,我犹如一个流放者。

我自己蜕变成一只蜗牛。我头顶的根须,只是接触外在信息的天线,我把所有亲人的消息一一接收,然后自己再慢慢地躲在这个壳内。

我在壳内恐惧地活着,我咀嚼着一个叫作草儿垛的故乡,我把它吞下,然后一口口吐出故乡的枝叶。我似乎有些儿女情长,在谣言的压迫下,我竟然有些跑神,把逃亡当成一种修炼,把自己内心真实的恐惧,一点一点摊在逃亡里。

我多想,在逃亡的时候,念叨一些俗世的事情,譬如活着、安好。在逃亡中,我把整个河南梳理一遍,把河南荒凉的田园,放在功利的秤上,重新称几下。

只有在逃亡时,才能坦然面对地域的破败,静下来冥想,苦思。

第三天:蜗居

抵达商丘,已是日暮时分。

我们这些逃亡的人,躲开那些炫目的繁华,我们习惯于以一种乡下人的身份,去打量城市。我沿着一条幽深的街道,去撬开那些简陋的旅馆。

我蜗居的地方,只有雪白的墙和一盏昏黄的灯。一张床,不大,足够容身。有电视,一打开,满是雪花。这电视,似乎是一种摆设,或者说是一种骗人的伎俩,它身负虚伪的营销,把城市的虚伪展示出来。

也许,只有夜晚,天完全黑下来,我才是我,我才能赤裸裸地面对世俗的逃亡。一个人,只有成为他自己,才能去面对这个世界。我们在夜晚脱去套子,把自己的灵魂放在床上。

周围住的都是杞县逃亡的人,这一群流亡者,开始把一些节俭带到这里。他们面对灾难,居然不舍得扔掉一些世俗的思维,他们坐在廉价的餐馆里,把廉价的食物塞进空虚的胃里,然后,食物慢慢分解,形成一种支撑生命的因子。

一个人,客居这里,把一个陌生的环境,当成人的心灵屠宰场。人在这里,我仍挂念村庄,这三天的逃亡,如一把刀,把我一点一点凌迟,最后剩下生活的一地鸡毛。

说到活着,我想起余华的《活着》,那命运的不可把握,像此刻的自己。我被钴-60事件刮起的风,吹到这里,然后蜗居。

夜晚,一个人躺在床上,却无论如何也无法安睡。异乡的床,硌疼了我此刻的忧虑。

我好不容易才被黑夜带进逃亡的梦里,迷迷糊糊地睡去。这世界又回到一种常态。清醒的人,仍怀抱着一种逃亡,把日子往前赶,他们知道活着的每一天,都犹如逃亡,区别只不过是,在逃亡的途中,是否会遇到一些可爱之人或者有趣的事。

我渴望钴-60事件消散掉,从一些被生活逼迫的尴尬中恢复到日常的平静。有时,我一再追问,这种逃亡是否有意义,或者这逃亡还能坚持多久?

中国人,素来被所谓的流言夹裹着前进。钴-60、海啸引发的盐事件,每一件事情,都左右着小人物的生活。

在商丘,时间一秒一秒地消失,我却一秒一秒地背上沉重的十字架。抛弃和绝情,是事件留给我唯一的标志,我在黑暗中,仿佛听到哀乐。

第四天上午:返乡

逃亡的第四天,我被家里的旧时光或者是地里的庄稼所唤醒,母亲在家看门,或者在家已不安三天之久,我可以肯定地说:这三天,母亲如坐针毡。她对远方的挂念,肯定胜于对此刻地里的庄稼或圈里的牛羊。

我被一些东西所牵引,我觉得自己该返乡了,该回头去看看那些安静的时刻,黄昏或正午。正当我惶恐之际,兜里的电话响起,是姐夫打来的:“钴-60的辐射没事了,回来吧。”那一刻,我竟然流泪了。

听了这句话,我觉得我头顶的乌云散了,一片光,照在心头。我迫不及待地归乡。

路上,一辆车接着一辆车,公路彻底瘫痪了,这些车,像蜗牛一样慢慢爬行。我们被这缓慢的时光折磨着,我们的内心,再也无法安静。

过了睢县,车才快些。我突然在返乡里找到了自己,一个关注故土的乡下人,慢慢地靠近那个破落的地方。“返乡”,是一个神圣的字眼。

鲁迅的返乡,是一种文化的审视;而我的返乡,却是一种文化的崩溃。我仍在故土的荒凉中,保持着一种善良的念头,我试图把故乡那些闪光的往事,再往心灵的教堂里推推。

终于归乡了。

田野的植物仍繁茂地长着,它们似乎没有为人类的荒谬而止步。正午的阳光,把许多慵懒的想法堆放在安静里,牛羊把时光啃老了。

我所钟爱的土地,终于安静了。这干净的草书,是村庄的原生态。

归来,一颗逃亡之心。

夏、雨水和村庄

夏日渐长,欲念渐多,这是我对夏日的唯一定义。也许,夏日被季节的湿热挟裹着,有一种内心膨胀的感觉。夏日的天,很蓝,这与冬日的雾之灰,构成一种反讽;夏叶之绿,与冬之枯黄,构成另一种反讽。

夏日里,大地看似安静,实则跃动,玉米的拔节,雨水的洗礼,都是夏之物语。只是,人听不明白,只有土地能听懂植物和雨水的词牌。庄稼,时刻被干旱验证着生命的长度,一些脆弱的部分,走着走着,就不见了,只有坚韧的植物,能熬到一场夏雨,然后奇迹般复活。

在夏日里,有一种倔强的音乐叫蝉鸣,这出身乡野的虫子,翻越土地的黑暗,或者说钻出土地的暗洞,蜕变,展翅,然后寻找一棵可以栖身的树,作为藏身的教堂。夏日树木众多,每一棵树,是否都能灵修、背经?闭眼,耳中的蝉鸣,居然变成了背诵经文的声音。这占据高处的小虫,似乎比人更能把身上多余的部分,一一摘除,活得超脱而纯粹。

在村边的河岸,青草散布在河水湿润的身子上,用一身水骨,陈述着孤寂和落寞。我无意于把水草装饰成村庄吸引我的唯一理由;我躲在青草边,把它丰腴的意象,折成一封家书,寄给远方的故乡。

一个人,在夏日处,等待夜幕低垂。

夜色泛起之际,一个城市即将没落,灯火代替了庄稼的呼吸。

夏夜,一个人多半无法安静。热,是一贴醒神药,让夜精神百倍。点菜,上酒,招呼三五好友,聚于夜市,大排档、烧烤摊,是夏夜最热闹的集聚地。人吆喝着划拳,脚下的啤酒瓶,东倒西歪,散了一地。桌子上,也杯盘狼藉。一场酒,让我对夏夜有了更为直观的理解。

酒,成为度过黑夜的最好借口。

当初一起喝酒的人,早就不在了。他们像一只只飞鸟,散入中国的城市。此刻,在小镇,只剩下一块黝黑的招牌“乡村饭店”。它还在坚守着乡村,它的骨子里,有花生米、兰花豆和酸辣绿豆芽,这些家常菜,是属于乡村的。它,拴住了一个个平淡的日子。

每次回乡,我都会在乡村饭店的门口待一会儿,然后默默走开。此刻的沉默,掩盖不了我对乡村衰落的失望,隐藏着我对乡村饭店的感激,它为我保留一段鲜活的记忆,或者说,它是一个可以朝圣的地方。

我是一个怕酒的人,但时常被一种所谓的交情和俗世推到酒桌上。我像一片叶子,被一阵阵煽情的风吹拂,最后淹没在一场酒里。内心的酒,在肠胃里流成一条河流,它时而湍急,时而和缓,最急促的时候,我的胃像着了火,灼热,疼痛。

酒会麻痹我的歉意,或者说让我遗忘灾难的深渊。记得那年,我和朋友坐在路边的小酒馆,用酒浇灌着我们的恐惧。现实的种种,像一把刀,解剖着我们,割向我们日常的平静。药品安全、地震、水污染,每一件事情,都在我们的灵魂上长出黑色的花朵,这让我想起波德莱尔的《恶之花》。

“谁不会使孤独充满人群,谁就不会在繁忙的人群里独立存在。”独立存在又有什么意义呢?只不过是将一份份看不见的孤独凌驾于人群之上。

我无法忘记,我一出酒馆,就看见一辆车,以飞快的速度把一个人撞开了花。我被这惨象吓傻了,我内心的酒精被一点点挤走。我用清醒的目光打量着,这个孩子十分钟前还活蹦乱跳,此刻只剩下一摊血。世界就是这样,在生与死的反复变化中,让人活明白了。或许我们应该给这个世界上活着的人重新命名:重生1号、重生2号……或者说我们只是世界流水线上重生的一环。我们每一个人,都会参与到泡沫经济中;我们无法摆脱为蜗居而付出的代价:用一生节省的钱,去敲开医院的门。我们好不容易拥有了房子,却伤痕累累:头发已白,颈椎出现了问题,胃开始反酸……笔直的身体,早不是当初的模样。

夏夜,充满诱惑。

女人的体香,或者一只叫春的猫,都隐藏在灯火里。也许,夏日和冬日,不仅仅是一个季节的差别,更是一种感性和理性的差别。在冬天,一个女人的肉体,会被羽绒服裹起来,最终臃肿得像一只企鹅。在夏季,女人的身体就解脱了衣服的束缚,她们袒胸露乳地闪入黑夜。夏日,是属于女人的专场,她们张扬,她们性感。在夏日,男人多少有些自卑,他们的啤酒肚像一座山,把一个男人带进一种庸俗的病态里。还有一种男人,对夏日充满恐惧,白天他们隐藏着心里的恶,到了夜晚,灯火初上,一些欲念便开始出现。男人和女人,在黑夜里,寻找一些冲破压抑的途径,他们散布酒吧或舞厅,把白天的矜持,扔在黑夜里。

我记得我村的二狗,人长得还算可以,因为家里贫穷,只能一个人孤独地活着。每到夜里,他都像一个幽灵,在村庄里游荡。村庄的人,把他看成不祥之兆。他趴在窗户,看里面的女人露出雪白的乳房,有时候躲在窗户下,听里面夫妻私密的生活的声音,这时,他似乎得到一些快感。

白天,他是清醒者,耕地,劈柴,把日子过得有条有理。夜晚的他,和白天仿若两个人。有人说他人格分裂,但是我知道,是贫穷和压抑,让他变得如此。

也许,他理想简单,安于做草民,安于世俗的家。但是世俗的偏见,或者是世俗的风,总是不关注弱者。

此刻的二狗,我已不知道去了哪里。

我知道,现在的夏日,比当初的夏日更狂野,更奔放。雪白的大腿,挤满街道,乳沟堆在人的脸上。这大概不像几年前的样子。

当初的乡村,是如此含蓄,哪里有这么多不夜的灯火。

我猜想,夜,成熟了。成熟后的夜,更加堕落。人,放纵;路边的烤肉摊,散发着肉的气息。这夜晚,哪里还有一点素心呢!

也许,我是淫邪者,所以我看到的多是礼乐崩坏,乡村的安静倾塌了。城市,更加浮躁。我从不敢说自己是一个诗人,因为诗人全陷入了一种怪圈,他们吹嘘、追捧却少有安静的写作者。一些欲望,不仅在诗人的文字里蔓延,更在诗人的灵魂里蔓延。

夜的热,有讨人厌的脾气。那些腐烂的味道,来自哪里?

鼠夹上腐烂的老鼠,雨水中腐败的青草,还有庭院中晒干的鱼。这些,让人想逃脱夏日。

一个人,在夏夜里,更会怀念冬夜的雪。夏夜总给人英雄气短的感觉,在欲望面前,总有人草草地败下阵来;而冬夜,却要文雅些,一场大雪,天地安静。

一场夏雨,就会把人打垮。泥石流、海啸、暴雨,总是铺天盖地地在微信朋友圈里刷屏。其实我不关注这些,我关注庄稼,以及庄稼深处那些绝望的农人。他们在一场雨中,或喜或悲。

面对一场雨,有些人会想应该敬畏神,求求平安。然而天一放晴,他们就钻进了麻将场,忘记了。

也有一些人,在雨中想想往事。我记得三爷总是给我讲雨中的三奶。那年,三奶很年轻,刚生了我的二叔,就这样一场大雨,把她逼迫到雨水中。她拿着塑料薄膜去盖麦,一道闪电,再也没有回来。每遇到夏雨,三爷总是很恐惧。

雨水是一条悬浮在人心上的河流。

我乐于这样描绘它:暴戾,自大。我突然想起一些古诗,苏轼和李贺的暴雨,落在瓦上,落在树叶上,落在荒凉的人心上。

面对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时间仍是线性链条,它紧紧锁住一村的安静。也许,雨天的日子,炊烟便呈现出不自信来,它们是灶台的私生子,不敢在空气里过分张扬,只能在雨水里,体味着一些淡淡的忧伤。

我突然想起我的村庄来。雨夜的村庄,多像一首乡土的诗,里面充满饱满的意象:蝉叫、蛙鸣以及狗吠。村庄安静地活着,有一天,它会消失吗?

村里十室九空,青年厌倦了汗水的腥味,厌倦了黄泥路的纠缠,他们终于在城市扩张时,像一条动脉输入到城市的躯体上。也许,乡村与他们再无瓜葛,他们只在意城市的枯荣。

村里坚守的,只有老人。老人死后呢?是不是村庄就死了?

这些显然没人关心。祖坟会接纳老人的身体,但是乡村的文化,会随着这些老人的死去而消逝。中国经历了几千年的农耕文明,最终被现代文明的进程所撕裂。无论是夏夜,还是冬雪之夜,再也没有孤独坚守之人。狗也随着它的主人死去而消亡,没有狗吠的乡村,便凸显出一种绝望来。

南风吹来,会遇到破败的墙和同样破败的日子。人走后,繁茂的事物只剩下野草和蝉鸣了。没人去打扰它们,也没人会在夜深人静时,用手电筒照着去捕捉蝉的幼虫,去填充人挑剔的胃。野草可以尽情生长,昆虫可以尽情繁衍,把村庄的空处填满,把村庄的某些必然或者偶然,埋葬在时间里。

我总是想起一些未走远的图腾,它们攥着村庄唯一的遗言。每年,无论是否有雨,无论是否有人查看节气,它们都召唤着一种文化的根,来与雨水交谈,来与树木交谈。

村庄,在衰败之后,会更加孤独。它们以一种决绝的心态,宣布与整个人类绝交。它守护着荒原,打捞出一些生锈的往事,再把一些仍未被浮躁淹没的行踪和时间,用夏夜的雨清洗干净,然后等待风,再吹一遍村庄。

蒜田记

一个人,不能没有记忆。

我想,我面对着蒜田,陈述的应该是一段漂浮在苦难之河上的命运。

那些年,天未亮,就有农家的门开了。

先是一个人,闪入黑暗里。而后,是一街筒子狗的叫声。

一个人,醒了,意味着村庄的闹钟响了。那个人,是村东头的麻秆。其实,他本名叫风萧,但是因为瘦,村人便戏称他为麻秆。他不赖床,会伴着第一声鸡鸣,准时地出现在村口。

麻秆,干活是把好手,一个人,把土地当成他的秀场,收麦,扬场,样样在行。可是面对几亩蒜,他怂了。

出蒜,是个累活。一个人,把自己交给土地,交给天气,任由风吹太阳晒。

对待每一株蒜,都犹如对待祖宗那样谨慎。不小心,弄坏了蒜身,蒜就废了。村人,一条腿跪在地上,一条腿蹲着,弯腰低头,蹒跚而动,为了赶时间,不敢偷懒。

天灰蒙蒙,远处还模糊一片,父亲已经站在土地上。

天,渐渐亮了。父亲抬头一看,不知道这些人,从哪里冒出来的,一个个,撅着屁股,弯着腰,手却灵巧地动着。

五月的杞县,一片刺鼻的蒜味。

早熟蒜已经熟透,该出土了。晚熟蒜的蒜薹也密密的。

这时候的农人,身处苦难的夹缝里。父亲的身上,斜挎一个布袋,里面装满了蒜薹,重重的,压得他腰似乎抬不起来了。

五月的天,不解人意。

早晨,是露水的世界,蒜叶上沾满露水,人一过,裤腿湿了半截。

人忍受着这冰凉的露水,像一个被岁月覆盖的蜗牛,慢慢在平原上蠕动。

父亲的腿,是老寒腿,遇凉则入骨般疼痛,他却一头钻在蒜田里,腿颤巍巍地动着。我知道,这战栗的姿态里,隐藏着一种苦楚,一种被生活渐渐同化的顺应。

母亲说,孩子结婚了,家里也近日无忧,不如种几亩麦子,也能应付生活。可父亲偏不,他说,人活着,就得在土地上种一些念想。

我不知道,父亲的念想是什么。

是姐姐钟爱的那口腊八蒜,还是蒜泥凉拌的荆芥叶,我不知道。

也许,从这里可以看出,父亲和我,交流太少。他把自己种进土地,长出一片安静的叶子。

五月,蒜成熟了。也许,在天亮之前,有一双粗糙的手,凭一种直觉,在分辨一株株大蒜,右手用铲子挖它的根部,左手拽住蒜苗用力拔起,根上带了一团泥巴,用力一甩,土便落下。

这看似轻松的语言里,包含着一种怎样烦琐的重复啊!我不知道怎样去陈述一项巨大的工程,怎样去搬运,那几亩薄田里承载着的日子。

每一天,人被绑在土地上。他们蹲在地上,一步一叩首,虔诚地膜拜。

在乡村,五月有很多雕像。他们或高或低,用僵硬的动作,去雕刻五月的蒜田。蒜田是一座坛,每一个人,都是上面的一尊经历生活的雕像。

五月,饭食简单,一壶水,一包方便面,就是一顿饭。争分夺秒的时候,是嫌弃攀比心理的。

也许,一场雨,蒜就淋在野外,必须趁着阳光灿烂,多干一些活。

五月,人是如此矛盾。

天热,他们期待飘来一片云,有些阴凉,可是又怕云里飘出一场雨。所以他们倒是忍受着把自己摊在日光下。

也许,回馈人的,是腰疼、腿疼,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眩晕,还有蒜干后,那被人操控的价格。

乡人,在土地上种蒜,其实是种一些希望。他们精心施肥,管理,每出一片叶子,就有一个庭院的欢愉。他们的希望,和蒜一样,一点点成熟;但是,价格变成一把斧头,狠狠地砍伤了生活。让一个朴实的人,去缩衣节食,是社会最无耻的行为,它让每一个可利用的商业环节,强势介入生活。

一个人,在五月,会背着太阳行走。每一个五月的农民,都像一个夸父,走在被热气绑架的路上,脸,已晒成黑红色。

乡人,面对一片蒜田,犹如面对一片未知的明天。

明天,一阵风,价格就高了。乡人,会微笑着说:“再等等。”期望,在一天天中生长。突然一天,村里再也没有商贩的吆喝声,女人便慌了,催着自家男人,去县城探探消息。

果然,蒜价落了。村里,死一般安静。再也没人走上麻将桌。

二牛家,指望着今年的蒜,给儿子翻新房子,这一落,房子没希望了。媳妇嘟囔着二牛。天一亮,二牛去了郑州。

一个人,被命运左右。

房子没办法翻修,该娶的媳妇,就这样推脱着不进门,一年一年的,二牛一狠心,想借钱盖房。可是,蒜价如此,谁家也没闲钱。二牛的儿子,跳河死了。

这是一个悲剧,或者说是人被生活逼上悬崖的边缘。他们每走一步,都如此吃力。他们干净而纯朴,可是却在土地上,一步步失去信心。

日子,被一些偶然推着走。

一些人,装袋,上车,把蒜堆得高高,开进县城。然而整个县城似乎都与农人为敌,人们居高临下的态度,让农人有些惶恐。

一条街,都问过了,没有一家买家愿意出高价。看天要黑了,一咬牙,卖了。就这样,一家一家的蒜,被运往城里。到了七月,蒜终于尘埃落定了,村里的蒜,空了。一些被填入工业所制造的机器里,一些却经过包装后,漂洋过海。

这被机器生产的蒜,是否还有保留着一些生活之苦,我不得而知。也许,我在洛川的街道上,随便进一家餐馆,那里面的蒜香都来自故乡。它含蓄,它清香。大蒜,通过一条暗在的途径,进入我的身体。我突然觉得,我内心的“愤青”的特质、绝望,都像一个隐喻。

我无法去改变什么。在蒜田之外,一个无法摆脱泥泞的底层,他们在平淡与冒险之间,仍活着。

一个人,在蒜田里,分解生活。

栽蒜瓣,盖薄膜,剜蒜苗,拔蒜薹,剜蒜,切蒜胡,晾晒。

这繁多的工程,把一个人的时光耗尽。然后留下一个变形的身体。

此刻,身体里膨胀的风,仍亲吻过一片蒜田。

阳光,不负土地。风也不辜负被社会遗忘的蒜田。

这里,是一个人炼狱般的围城。

豆田记

土地,是草木的子宫。

节气,一个连着一个,好似女子的孕期,土地用一次次的变化,丈量着庄稼生长的样子。

清明前后,种瓜种豆。

麻三,随着清明的风,去东地的坟里,给母亲烧了一摞黄纸。回来,就跑进地里,把时间扔在那儿。

拉犁,播种,覆盖,踏实。

之后,是春耕后的安静。

好雨知时节,雨在清明这天,终于下了,浇透了土地,浇透了村庄,浇透了敞亮的人心。

麻三,默默地望着雨,身子靠在门上,嘴里的旱烟,一口比一口吸得缓慢。

这感觉,仿若置身豆田里,那饱满的亮,支撑着他的田野。

麻三,仍忘不了,那个贫瘠的一九七八年。

那年,刚分地。麻三母亲就种了一亩黄豆,她馋那一股油香。给生产队干了半辈子,每天的菜都是白菜叶子,清汤寡水地活着,油星不见一滴。

突然日子转向了,个人,有了掌控权。一亩黄豆,时常入梦。它们在梦里,噼噼啪啪地炸裂,很响,很自由,没有不安之心。

秋收后,把黄豆运到油坊,轧了两壶油,第一顿,炸了油泡。

麻三母亲居然美美地吃了一筐。

麻三母亲的名声,像风一样,传遍村庄。谣传里那个女人,似乎越来越不像她。说她好吃懒做,说她是个猪精。

这风传到她耳朵里时,她心里一惊,便中风一样瘫了。

一瘫三年,床前的麻三,似乎变得沉默不语。这件事,和麻三形成孤僻性格有多大关联,已不可考。

麻三成家后,却莫名地喜欢种豆,他喜欢闻豆香的气息。风一吹,他便觉得每一株黄豆都仿若母亲的复活。后来,他的习惯由喜欢黄豆,扩展到喜欢与豆有关的所有植物,在他家的豆田里,种有兰花豆、豇豆、黑豆、绿豆。

春天,整个村庄都种小麦,唯有他家的兰花豆开紫花,散发着清香。然后便是一嘟嘟绿绿的兰花豆荚。豆引领着春天安静下来,或者说引领着乡村的味觉。

小时候,月明星稀,便有几个单薄的影子,偷偷从村里溜进他的豆田,每人一捧兰花豆,在河边支锅,煮豆。那时,便觉得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也莫过此了。

没想到,在村庄如此干净的风里,还隐藏着如此多的恶:偷盗、谣言、贪婪。

也许,麻三的豆田,像一枚针,扎进人们的心里。麻三煮豆,往往在夜深人静时,风一刮,这味道,便散入到每一个贪婪的鼻尖前。

肚里咕咕叫。一些人,便盘算趁着夜,顺着风,去窃一点。

后来,豆田上先是一串脚印,而后便是大规模的踏践。那伏地的豆苗,犹如麻三母亲被谣言中伤的身体。

麻三,是村庄里的一尊神。

每次评选干部,村里人都说,选麻三吧,他勤快,朴实。我知道,这是他们在缝补着村庄的羞愧。

麻三,名义上是干部,其实只是一个会摆弄豆田的农民而已。

这些,都是父亲嘴里的麻三。

我眼里的麻三,老态尽现,皱纹已爬满了脸。这是一个老套的比喻,或者是一个平庸的描述。他的老,包含岁月打磨下的一些苍凉。

麻三仍那样热爱着豆田。

在豆田里,有麻雀在飞,似乎这里仍有生机。大豆那繁茂的枝蔓,是乡村的另一种抒情。

许多人,每年都要从城市来。

他们在豆田里,像邂逅了故人。也许,这大豆里所隐藏的悲苦,他们不知,但是他们所感动的,是他们累时,能回来看看田园,或者回顾一下童年,然后便满足地去了。

这是全体城市人,或者是全体中国人的通病。他们期待在自己的命运里,有一片田。

可是,他们忽视了这片田上,一个叫麻三的男人,两个叫麻三的男人,或者说千万个叫麻三的男人。人们习惯忽视他的苦,忽视他的无能为力。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也有一片豆田。

突然觉得这想法是如此荒谬。我对于豆田的怀想,不是因为那个叫麻三的男人,而是豆田可以给予我油香。

在乡村里,我听不到麻三的哀叹,也闻不到人心不古的气息。只有大豆的燃烧,还具有刚烈的韵味。它被送入灶台不久,就听见噼噼啪啪的炸裂声。这声音,和黄豆成熟的炸裂声,如此相似。

我曾经不止一次地想,黄昏落下来,夜色就浓了。

父亲抱着柴火,正经过我的灵魂,这柴火是大豆秸秆。也许,这大豆像个壮士,该涅槃了。它反复逼迫的,一定是另一种形式的自己。这让我想起曹植的七步诗:“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突然,脑中想起麻三的母亲来。

她还是那么清癯!

她,带有对生活的仁慈的态度。她笨拙,只能想到生活的表层思维,忽略了在生活的深处,还有一把垂钓的竿。

豆田,绿绿的。

豆田,黄黄的。

那么,人心呢?是干净的绿,还是饱满的黄?

也许,土地知道,草木知道。

人比草木聪明,一定也知道。只是太多的人,身负虚名之累,被一些东西牢牢地绑着,不敢说出来。

回顾往事,风,依旧温和。

不点透的乡村,仍是神秘。

正如一片饱满的金黄,看着虽高贵、亮眼,黄金之气遮蔽了一些灰尘,但谁也看不到,它根部的污泥。

棉田记

一些人,书写故乡,总是从草木切入。

那些亮眼的桃花、杏花,似乎把故乡缠绕得格外热烈。可是我对于这些沉溺于春天间的花朵,总是不感兴趣,总感觉它们在偷巧,它们不敢去秋天的地盘上,淋一次露水。

父亲背负着的棉花,也是一朵花。《梁书·高昌传》里记载棉花:“草,实如茧,名为白叠子。”我喜欢这样的名字,一层层白,叠在一起,堆砌起一个雪白的故乡。

我想找一些关于棉花的文字,温暖那些冻僵的细节。

我记得在文字里,我描述棉花时,借用苏轼“江东贾客木棉裘”的句子,同事开口笑了。我知道他的笑,有一种自大的味道在里面,他一定笑我错用“木棉”二字。其实在隋代以前本无棉花之说,只用木棉代指。

一些关于棉花的情节复活了,那么一些与棉花有关的内在暗疾呢?

一条潜在的线索,缠绕着我家的院子,此遗留的线索是一条冰冷的河。每年春天,祖父都会召开会议,以会议的方式让种棉的理由合理化。这是中原乡村里家长制仪式的源头。我们不喜欢这会议的氛围,没人敢出声,安静得有些怕人,只剩下祖父的咳嗽声。

我知道,在这仪式的背后,一定有母亲多难的命运。

春来,母亲蹲在麦田里,和空中的布谷鸟一样,成为豫东平原最孤独的事物。她铲苗、搬运、培土,然后用粗糙的手去记录一棵棵棉花的童年。

豫东的五月,排除苦难的成分,仍有一些温暖的事物。譬如,棉花与麦田,棉花与布谷。田间套种,是豫东唯一固定的种植模式。麦粒饱满,而棉花也躲在麦子的阴影下,安静地呼吸。

五月的麦田,是干净的。

很多人会忽视这匍匐在地的棉花。

麦割后,平原开阔,只剩下棉花的青绿色,还是旧模样。它慢慢地生长,慢慢地吞噬我的记忆。我觉得五月的棉田,是一本旧书,等待着人去翻阅。

翻阅者,可能是你,也可能是我。我觉得在棉田面前,读书二十多年的我,远没有文盲的母亲更自信。学历的名片,在一片棉花前会黯然失色,同样失色的还有一些分不清棉花和蓖麻的城里人。每次看到母亲灵巧的手,分蘖、打叉,便觉得一生的时光都虚度了,我在脑中存放的知识毫无用武之地。

秋后,棉花便开了。

我喜欢棉花田里的父亲,腰里的蛇皮袋,似乎是他应该背负的一生之重,把他压在岁月里。那些枯黑的棉桃,是如此丑陋,却结出洁白的花。还有一些,在太阳找不见的地方,成了坚硬的花,小而结实。

这时的父亲,才是真实的,他是被生活逼上梁山的父亲。不管以后父亲如何伪装,我都知道父亲棉花般的内心,是和他苦难的躯体连在一起的。

结婚仪式上穿着讲究的父亲,学校发言时紧张的父亲,都是父亲的幻影。我认为父亲的那个本体,一定在一片棉花田里,被岁月压缩着。他的灵魂、淳朴、些许狡黠,都被锁在躯体内。

童年的我,对祖母的唯一印象就是她手里的棒槌。她一个人,把棉花摊在庭院里,然后用力地捶打,每用力一次,都会伴随一声剧烈的咳嗽。这棉花的表象是如此柔软,可是它的本质却如此坚硬,把生活中的每一个人压垮。

我突然想起了棉花糖,那种膨胀的美和甜。它有一个棉花般的身子,却衍生出一些阳光的属性,轻而软。棉花糖的产生过程是一个自身不断增加的过程,它身上不见糖的属性,只剩下一个变形的身体,在阳光下活着。

拾棉花,是一个人对于棉花的另一种亲近。

白天把棉花摘回家,晚上趁着月光,一个人什么都不想,剥开棉花的内心,那里遍布白银之美。月光下的人,似乎也比平时美了很多。

月光是那种淡淡的。一呼吸,满心安静。猫头鹰的乡村,似乎也有安静的时候,飞鸟不动,唯听见棉花喊疼的声音。

棉花的疼痛似乎只有棉花知道,但是父亲的疼痛,我知道。那些年去镇上卖棉花,钱结后给一凭证,是用来领棉籽的。可是只有早上七点到九点之间,会有一批棉籽送来,然后呼啦一下子就被棉农抢空。天灰蒙蒙的时候,父亲已经来到镇上,门还没打开,他就和村里的一些人翻墙进入,蹲在门口等待。下落的过程中,父亲的脚崴了。

我不知道棉籽和时间,哪一个欠我更多,或者换句话说,它们至今都没道歉过,时间一直说着无关痛痒的话。

棉花之于我,是疼痛。至今,我都不敢面对一片棉花。

面如白雪,冷暖自知。

这句话,是我从生活里悟出的。寒冬,白雪盖住村庄,我们也需背着一场白雪行走,这背上的雪,就是白棉。有棉花的地方,就有一双灵巧的手,“素手抽针冷,哪堪把剪刀”,说的就是母亲。在一些生活的真相里,总有一些被人忽视的苦难。

在乡下,棉花是一本大书,或者说是一本乡间语文。

我的教育启蒙,是在棉花地里得到的。母亲总是通过一些乡村的俗语,让我感受到祖国语言的可爱。“四两棉花——免谈”,棉花的轻,是通过触摸而感知的,乡村的启蒙都是来源于实物,而非虚空的理论。后来,把棉花和耳朵连在一起,我想起了父亲冻伤的耳朵。母亲做了护耳,是用轻轻的棉花做的。父亲的耳朵很坚硬,与“棉花耳朵——根子软”有些差别。

我的语言,在父亲的棉田里飞翔,在母亲的棉田里飞翔。棉花,蕴含一种鲜活的因子,隐蔽在乡间。

一条迷路的狗

一条狗,是聪慧的。

父亲,常说起多年前的那条黑狗,它一身的毛,很光滑,像流水的瀑布。

一条狗,总是先于人到达人间的坟地。它吃祭品的姿态,和饥饿的人一样,毫无尊严,却只能如此。

这条狗,被祖父搭的窝绑架了。缺吃少穿的时代,一条狗被人认领,也是一种幸运。狗在那时,基本无用处。盗贼,是没有的。它的狗吠,在村庄飘荡,显得如此多余。

有余粮的人家,几乎绝迹。

蝗虫和干旱主宰下的中原,一条狗和人一样,只能自力更生。它们趴在春天里,狗改不了吃屎,但是狗居然改吃草了。太饿了,一条狗,胃里翻江倒海,趴在阴影里。

狗,饿得没了风采。我对它存在偏见,认为一条瘦骨嶙峋的狗,对于家里毫无用处,不如一刀下去,更干脆些。我似乎为我的言行付出了代价。

夜里,似乎有动静。

圈里的鸡,忽然骚动起来,然后又安静了,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

天亮,祖母照常早起,洗脸,喂鸡。进圈一看,一地鸡毛,鸡死在圈里,旁边是一只黄鼠狼,也冻僵了身子,狗在旁边,似乎在发抖。

这鸡虽死了,但是鸡身仍在,这让我们一家感到兴奋,那年月,一锅鸡的味道,是无可替代的。

可是,没人记起这黑狗。

黑狗,似乎消失了。

狗消失将近一个月了,全家似乎还没有意识到一条狗的消亡。一条狗的缺失,像一把刀,它一刀一刀,割在人的冷漠上。

中原,似乎还被饥饿胁迫着。一些人,身体出现了浮肿;另外一些人,熬不过日子,走了。

日子,就这么过着。

当某一天,这条狗出现在我们家时,我无地自容。我似乎没有想过找它,它是如何存活下来的,我无法想象。

也许,在北方,有一条狗,是孤独的。它带着流血的伤口,在吃不饱的中原,自我疗伤。

也许,它陷入雪中,它拼命地吃雪,它的伤口开始腐烂,它犹如一个无家可归的人,或者像一个没有亲人的老人。它把命运交给时间。生,也是它;死,也是它。

一条狗,对于生死无概念,有概念的永远是人。当人在中原的困境里无暇顾及其他的时候,把父母抛弃了,儿女也顾不上了,家都散了。在良心上,似乎有一条鞭,在饥饿的肉体上抽打,啪啪作响。这时候,一条狗,仍想着家。

一条狗,对生活未绝望。

它在北方的土地上,记住了一条路线,这路线是一辈子的温暖,是用忠诚换来的。人,却不管了,他们一路向西,抛弃了这颗粒无收的中原。

许多人,都不再为中原写传记。

他们心里太疼了,那干旱,留在枯干的神经上,一株自燃的禾苗,把一个人对于中原的温存,全烧掉了。

一条狗,回来了。带着生的希望。

我和这条狗,似乎冥冥之中,还有一段纠葛。

它,每天缠着一条母狗。为了占有它,这黑狗一改温良的性情,它用一条命,打败了所有的同类。

在爱情面前,它的头,高扬着。似乎一切众生,都被它看低了。包括一个懦弱的我。

我喜欢另一个姑娘,却一直埋在心里。是黑狗,把她赶到我怀里。我搂着她的时候,她还未从战栗里走出。事情朝着我希望的方向发展,这姑娘,成了我的妻子。

然而,狗却不受她待见。

在一个有雪的夜里,妻子命令我,杀了它。我心里咯噔一下子。

狗,似乎从妻子的眼神里,读出杀气,读出一山难容二虎。

狗,没有选择逃亡。

它选择了绝食,它盘踞院子里,像殉道。因天寒地冷,它僵硬了,似在打坐。

此后的很多夜里,我都会梦见一条黑狗,毛光滑如流水。它溜进我的梦里,却找不到归宿,它在村庄周围徘徊,似在回忆。

其实,迷路的,是我。

我一直,都活在忏悔里。

一匹追梦的马

夜晚,独坐。

我是被吓醒的。当我说出这句话时,妻子笑我。她哪里知道,一匹马,跑进我的梦里,像一个杀手。

这马,全身灰白。

我只能描述这些,其他的,模糊不清。唯一清晰的,是一匹马,追赶一个人,把他追到一片麦田里。这马,只一嘴,就撕咬掉那个人的衣服。那个人,光着身子,在月光下奔跑。奇怪的是,这个人和我长得极像,好像另一个我,在梦里活着。

我在梦里,叫这个人祖父。

事实上,我对祖父毫无印象。当我出生时,他已离世多年,家里只有一张他的照片,是微笑着的。

我不知道,为何会梦见祖父,还有一匹灰白的马。月光下裸奔的祖父,像一团燃烧的大火,一直烘烤着我内心深处对于往事的遗忘和内心深处的苍凉。也许,一个人,对长辈光着屁股在村庄穿梭是羞于启齿的,但是,我讲述这个梦境时,竟然像在说一个与我毫无关系的人。

梦里的村子,也不是现在模样,它比现在破旧,犹如黑白照片,一个广播,占据村庄的中心地带。现实的情景是,在那个位置,广播被一栋楼房取代。

我无时无刻不在思考,这以前的广播和现在的楼房之间,是否有某种隐喻性的关联。它像一枚枚针,一下,再一下,扎着我。

其实,生活中,我家也有一枚枚针,被父亲保存在一个红色的箱子里,一把铁锁把通往所有往事的通道锁住了。我不知道,这针,为何会出现在父亲的生活里。

一个中年人,被一枚针和一匹马所劫持,被带到看不见的世界里。

为了完成对一匹马的追忆,我拼命地睡觉,渴求把一些陌生的梦境连起来,企图还原一个鲜活的人物。

在梦里,我看见一个少年,身体单薄,正在北方的风雪里,与狼对峙。

他目光冷冷,更像一头狼。

父亲的记忆里,也有一头狼,这头狼,被祖父所掳获。正是这头狼,改变了一个少年的命运,东家的草药,保住了。这件事滋生的副产品,就是祖父有了十亩耕地,且是在寸土寸金的黄河滩上。

梦境里,这马经常出现,我却找不到它的源头。似乎它每一次出场,都有其合理性。对一匹毫无根源的马,我开始生厌,开始渴望甩掉它。

一匹马,好像成了我的心事。

我竟然病了。

祖母发现我嘴里一直喊着一匹马。她有着吃惊,这匹马,已经消失了很长时间,不知为何会从我的口里说出。

祖母让父亲拿出红箱子里的那枚针,为我疗伤。我从来不知道祖母竟然身藏医术。这像个谜案,把我带进一个无法解码的世界里。

那夜,我发高烧,梦见一个少年,在十亩耕地上,种上草药,草药里,全是盛开的罂粟花。

这少年,笑了。罂粟花里,长出一个美丽的女子,竟然是我祖母的样子。

似乎,出现的线索越来越多,但是我越来越困惑,我从未在祖母的身上,闻出一丝罂粟花的味道。

是夜,我又梦见了祖父。他仍然光着身子在月光下奔跑。我在后面跟着,一直走到一片坟地里。

这坟地,分明是我家祖坟。一株十来年从未开过槐花的槐树,从现实搬进了梦里。我对梦境信以为真了。

这时,祖父正和别人下棋。似乎,他不知道我的到来,也许阳世的我,在阴世里是隐蔽的。他们在谈一场变故,或者说,是一场事件,所引起的灾难。

那一年,严打“走资派”。祖父所开的中药店被封了,说是罂粟花的味道太重。对面的那个人安慰他说“不说了,下棋,下棋”。两个人安静下棋,再无只言片语。下棋的快乐,冲淡了此前的忧伤,祖父笑得灿烂,把一切压在心里。

一匹马,似乎毫无用处。

几天后,这匹灰白的马,又入梦了,它的颈上,竟然长着祖父的脑袋。它似乎开口说话了,它说眼前之象,皆是虚妄。

“虚妄”一词,太玄。

我觉得这匹马是不祥的,就努力从梦里挣脱。可是它死死抓住我。它说这是它最后一次入梦了,想为我陈述祖父的命运。

“你的祖父,是个好人,是一个好郎中,就因为他种了十亩罂粟花,就被定性为投机者。”

“投机者”三个字,从政府的文件里飘出,太可怕了。人的命运,被这三个字,搅得稀巴烂。

“你祖父,是个好人。”它反复陈述这句话。我不知,它和我祖父之间,有什么关联,让它一直为祖父陈词。

为了弄清楚那些罂粟花,我翻遍官方的县志。在故乡,无抽大烟的恶习,罂粟只是做药材用。

这匹马,自陈身世。它说它是祖父用一块现大洋买来的,买它时它奄奄一息,快不行了,祖父救活了它,此后,这匹马没有离开过祖父。

后来,祖父被游街,戴高帽子,屈辱地扫大街。这些,马都看在眼里,但无能为力。许多人都受过祖父的恩惠,他们奄奄一息时,夜半敲门,祖父上门者不拒,号脉,煎药。有些人,实在揭不开锅,费用就免了。一转眼,这世风就变了,他们心里的仇,像疯草一样。

审判时,祖父已被人抽打得神志不清,人散后,祖父陷入绝望中。一匹灰白马,驮着他,回到豫东老家。

此后,祖父变了性情。对人,冷冰冰,也不再看病。一盒银针,是他给自己的最后的念想。

说完,梦就醒了。

一匹马,灰白色的,再也没有入过梦。

似乎,日子安静下来。

一些隐喻,也明确了。月光下,裸奔的祖父,正寻找着清白。红箱子,密不透风,像一座围城。

一匹马,在虚境里。

一只相遇的羊

与一只羊相遇,至今难忘。

午后的坡地,野草繁茂,似乎羊群早已吃饱。一个少年,为了捕蝉,误入羊群的世界。

那只羊,正与我目光相接。

我似乎被它的目光灼伤。它如此美丽,一身白素,羊角弯曲,四肢健美。一只羊,于羊群内,投射所有的秘密,瞳孔是一张纸,上面落满了情绪。

当我看到它,我觉得人间还有另一个世界。它们在刀口上,看似惬意,吃草,饮河水,实则暗暗面临着一刀封喉的危机。一只肥了的羊,多半是活不过年关的。

也许,我多虑了。此刻还是盛夏,一只羊,还不必为未来担忧,还可以尽情地活在当下。可是,人呢?

我在羊的瞳孔里,看见一片擦拭不去的云朵。那里,蕴藏着一阵雨,似乎要落下来,落在众生头上。

我无意归去,看云掠过黄昏,把黄昏的时间越擦越薄。树的影子,一点点稀薄,最终被暮色覆盖。

羊,该进圈了。

可是那个放牧的少女呢?

说起这少女,我内心深处便有无边的孤独感,有一种对人类情愫深深的恐惧。一个人,犹如在孤岛上,四周空旷,只有孤独,在一点一点,练习对空旷的适应。

这少女,据说走了。她厌恶了乡下的贫穷,她厌恶了同一群羊相伴。她内心里,藏有一座城市。

她,是乡下人,不会手艺。一个人,在城里,比一群羊活得可怜。

后来,听说她嫁了个城里人。这人,在城里有房,有户口。也许这些于她而言,就是一片草原。水草丰美,她是一只羊,活在丰茂里。

她,对城市的判断,过于简单,或者说,她高估了城市的包容度。上个月,她父母进城,是含着泪回来的。

她的丈夫,把她父母睡过的床单,洗了一遍。阳光下,这些床单,像一面面鲜艳的旗帜,占领了她的孤独。

其实,她是孤独的,她在这个家里,没有话语权,像个机器,永不停息地拖地,做饭,洗碗。

安静的时候,她想想那羊群。

其实,对羊群,她比我更有发言权。她从六岁放羊,把一只羊,繁衍成一片,把一个贫困潦倒的家,过得有声有色。

与我相遇的那只羊,目光的忧郁,和她何其相似。她走了,把魂丢在坡地上。一只羊,替她坚守乡村的孤独。

我和她,本无交集。

唯一的交集,就是一只羊。

我在山坡,偶遇一只羊,顺便把羊牵连出的往事,一起呈现出来。一只羊,为何如此打动我?如果我说喜欢它如云的瞳孔,多半是骗人的,其实我是爱它的主人,那个叫暮云的姑娘。爱屋及乌,顺便也爱上了山坡,爱上了晚云,爱上了羊群。

这姑娘,聪颖。这是小学毕业的我,唯一能想出的修饰词。

姑娘,是个受苦的人,她有一个贪杯的父亲,和一个木讷的母亲。一醉酒,父亲骂,母亲哭,只有暮云,冷冷的目光,像一条鞭,抽在父亲的身上,父亲一阵冷。

家,对她而言,只是个旅店。她一天都和羊在一起。她觉得羊比人有情谊,羊沉默,温婉,而不失风雅。她在山坡上,一个人,看飞鸟归来,而她像一个被时光抛弃的人。

夜幕,灯光如豆。星子,散在天上。

她赶着一群亲人,回家。

她是十里八村,唯一一个赶场卖羊的女孩。她的羊群,被一个贪酒的胃,掏空。但是,她喜欢逃出乡村,集市上,各色东西琳琅满目,让她觉得村庄好小。

后来,心野了,那个家再也圈不住了。

她卖了羊,人不见了。再后来,有人在城里见过她,她结了婚。父母知道,但老了。

村庄,暮云不见了。

村庄,暮云仍在天上。

一个少年,变成中年。

我是村里唯一一个,不出游的人。我出高价,把暮云留下的羊,买了。也许,这是我的念想。

盛夏,山坡上,野草丰美。一个中年,与一只羊相遇。羊的瞳孔里,满是怀念,也许,是在怀念一个少女,也许是在怀念一段时光。

在村里,我是一个奇怪的人,或者说清楚一点,我是村里唯一的光棍。我整天在坡上晃荡。

他们,认为我人长得不错,或者我身上有诸多优点,譬如老实、肯下死力,然而我对于生活的态度,一塌糊涂。

我其实不是怀念一个少女。

那么,我在怀念什么?

也许,只有羊知道。

或许,我本身就是一只羊,被养在山坡上。她,也许比我更像一只羊,被养在城市里。

两只羊,再无交集。

各自熄灭。

一条上岸的鱼

一条鱼,在水里。

它摇曳生姿,在水草深处,一点点把一条鱼的尊严,放大。这鱼,来自哪里,没人知道。

这鱼,逃离了人的驯养。

一条鱼,从水里冒出,一个鱼跃,涟漪荡开,同涟漪一起荡开的,还有一些人内心的黑暗和无情。

垂钓的钩,第二天就来了。它很有耐性,面对一条钩,一天不吃不喝。它活出了铁的纪律。这条鱼,对于入水之钩,心怀恐惧。

日暮,钩走了。

第二天,鱼刚醒,钩又悬在头顶。

也许,世界上,再也没有比拒绝食物最大的定力了。鱼和钩,在一条河流上,较量。

一条鱼,似乎识破了一条河的禁区,这禁区有一把钩,更有一个人,目光如炬,似乎把河面烧开。

鱼面对一条钩,想的是鱼命。

这里没有法院,也没有道德约束,万一被一条钩诱惑,失了身,一条鱼命,或许就永远离开了水域。

昨夜,这条鱼,看见土地上那些庄稼,被一铲车,蹂躏致死。它怕,这日渐高涨的热情。这里,在很久之前,只有水塘、稻田。

如今,这里是城市的战场。城市的犁铧,已圈地为牢。水,越来越少;土地,越来越少。

鱼,坚守仁义之道。你给我一瓢水,我反哺一池活水。它们,在水里繁衍,在水里布道。

一条钩,仍在。

这是第三天了,为了这条鱼,岸上的人,不厌其烦,早起,下钩,把一条鱼命,当成果腹之物。

鱼知道,这家伙,太贪心。

鱼故意试探,这家伙居然能沉住气,不拉钩,一看就知道,有太多的鱼兄鱼妹,葬在他手。

还是绕开吧。这里也不是只有鱼,这里还有野鸭、飞鸟。落霞与孤鹜齐飞,这湖水,向霞光里延伸。

其实,这条鱼,还看见一些人,轻身一跃,就不见了。后来,来了很多人,打捞,痛苦。

一个女人,也来过。她坐在长椅上,等着另一个人,听说是来约会的。最后只剩下两片白花花的肉,贴在一起。这人类,太滥情了。

鱼钩呢?怎么不在了。

这家伙,终于走了。

一条鱼的江湖,就是一条河流的江湖,它们有规则,不欺生,不恃强凌弱,这在人间,似乎不得。

正想着,我感觉越来越轻,似乎有什么提着我行走。妈呀!一张网,罩在我的身上!太可怕了,躲避了鱼钩,却还是躲不过一张网。

这人,冷冷地将我扔在地上。

我是一条被放在砧板上的鱼,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此刻的恐惧,是一条鱼最后时刻的遗言。

一片刀,剥掉鱼鳞。

我是一条赤裸的鱼,我的呼吸,近乎窒息。一片刀,顺着我的腹部,温柔地进入。血淋淋,便是一份陈词,或者是一张状纸。但这是一封没有地址的信,它不可能抵达想要去的地方。

我和人一样,死去。

人间,有墓碑。

它们选择葬礼的方式,土葬、火葬,或者水葬。也许,世界上最干净的葬礼,是胃葬。

一条鱼,记恨一把刀,还有一个消化的胃。似乎,一条鱼命,结束了。

敬畏之心,死于鱼。

牛眼里的乡愁

说到乡愁,竟然绝望了。

“乡愁”,是个大词。

它有声,有色,有形。一个“中”字,便是乡愁的高音区;年关的大雪、门前的红灯笼,便是乡愁的底色;乡愁有形,似乎说得过于美好,一头白发、蹒跚的脚步,或一个直不起腰的身子,把乡愁置于灵魂之上。

一个人,割掉脐带,还剩什么?

或许,只剩下回光返照的记忆。

那么,一头牛呢?有无乡愁?如果有,它的乡愁在何处呢?

一头牛,也会怀念昔日的静。

日暮,人归。

飞鸟散尽,暮色苍茫。

一头牛,走在进村的土路上,暮光照在它的身上,有些泛黄。也许,色泽均匀地涂抹,把一头牛推向黄昏。

牛眼里的高粱地,正被风吹着。呼啦啦,一片伏下,另一片又挺立如初。许多时光,与高粱有关。

高粱,男女皆喜。男人,内藏一颗酒心,乡下人,买不起高档酒,就喝自家酿的高粱酒。女人呢?研究高粱的食谱,变着花样,节省细粮。

高粱对于牛,也有大用处。高粱面,脱下壳,乡下人叫它麸子,牛喜欢。另外,这青嫩的秸秆,过铡,切碎,是上等的食料。

在乡下,牛和人一样,是此地旧主,它们的乡愁,人不懂。

牛,能从一片高粱叶里,听出故事。

在河南,有个老乡,叫吴其浚,他在《植物名实图考》一书中写道:“吾尝雨后夜行,有声出于田间如裂帛,惊听久之,与人曰:‘此蜀黍拔节声也。’久旱而澍,则禾骤长,一夜几逾尺。”

说这故事时,人,一笑而过,牛却记在心里。牛好像听到了拔节声,那声音,在中原大地,此起彼伏。

这声音,是北丐一派的,刚烈有力。

一种噼噼啪啪的声音,无论是雨夜、清晨还是黄昏,在田间响着,你听,多饱满的热情。

牛,喜欢高粱,其实是喜欢高粱身上的文化风俗。那些年,人老了,这“老”字,是死亡的委婉叫法。响器在外面,撑着门面,院子内,是高粱的肉身,被麻绳捆在一起,也就是方言说的薄。薄围的灵堂,是阴森的。牛,在一棵树边,也感觉到了凉意。

牛,吃着高粱的肉身,也吃着高粱的灵魂,它是一头通物语的牛。

日暮,牛从高粱地里回来。牛眼里的黄昏,应是这样:一个人,扛犁,走在它后面;一条叫大黄的狗,忠诚地跟在人后面。他们不紧不慢地走进村口。

牛走进村东的院子,卧立槽边。累了一天,此刻终于自由了,可栖息,可眺望。牛,看着主人,打水,下蹲,洗一把脸。男主人,坐在树下,抽一口烟,闭目养神;女主人,进厨房,舀水,点火,把日子闷在锅里。

饭后,庭院安静。男女主人,互不说话,只把往事,往肚子里摁摁。其实,作为家的一份子,牛知道他们这些年的苦楚,他们从不说出来。

那一年,雨后的中原,似乎比别的年份更清凉一些。

“丁零零!”一辆绿色的自行车停在门口,送信的人从帆布包里取出一封信,扯开嗓子吼道:“老三,你家的信!”老三笑着打开,是儿子的通知书,一阵风,传开了,老三的儿子考上了省城的师范。

老三丝毫高兴不起来,学费倒是免费,可是别的费用呢?老三和媳妇商量着,要不把牛卖了。牛从老三的目光里,看到了杀机。但是牛沉住气,不吭声,只是卖力地劳动。一头好牛啊,仁义!老三心软了。

东家,两块;西家,三块。终于凑够了钱。儿子走了,一走就是三十年。如今,家里空了。

儿子也回来过几次,但是每次都和庄稼有隔阂,他忘记了青草的脾气和秉性,也记不起麦子尖锐的叫声,于是,他觉得这乡村,离他甚远。

城市的灯火,诱惑着人,人越走越多,乡村空了。一片荒凉与衰败,在村子里蔓延,一些房子坍塌了,草是主角。一头牛,老了。

一头牛,再也吃不动草了,只是喜欢在南边的坡地上,吃一些流失的往事。那些年,那个放牛的少年,不见了。如今,只剩一把牛的老骨头。

挖掘机来了,它带着现代化爆发的气息,在乡村的田园上作业,一下子赶走了蟋蟀,赶走了传统的旧农具。

乡村,还剩下什么?

麦子,也没人种了。路,被草覆盖着,有些荒芜了。只剩下一些野树,像旧版的照片。

乡愁,落在一头牛的眼睛里。

他的小主人,那个青年,曾在此地读书,读到了“乡”字,读到了《说文解字》,“两人对饮,共举酒器”。“愁”呢?是秋之心,或是心之秋,主人没念出来;但是秋来,叶落,一些人便开始趁着西风返乡。

返乡,饮酒。酒,一定是浊酒。对饮之人,一定是对劲的人。在乡下,人觉得“知音”一词太过于文雅,乡下汉子,一出口就是高粱味。

牛知道,大路上,时常有回来的人,他们住了一夜,又走了。乡村,还是那么空。

一头牛,再也看不懂人类了。

乡村,不美吗?

河水在村口流淌,白云天上飘荡。唯一不同的就是:人少了,只剩老人和孩子;贼多了,夜晚狗声频繁。

一头牛,开始怀念青年时代的犁,怀念那带齿的粑,只是,用不上了。

一头牛,带着乡愁,走向了屠宰场。

也许,一头牛,再也与农耕无关。

牛眼里,潜伏着,那些远去的背影。

老三的白发,多了。腰,已疼成乡愁的模样。乡愁到底啥模样,或许,是一瓢井水的温度,或许,是一堆柴火的颜色。

牛,走了,不知是牛忘记了人,还是人忘记了牛。村庄,空有虚名。

人,成了飞鸟,栖息在远方的树上。

剩下一些,仍在路上奔波。

  1. 一种盖锅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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