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讲故事的人和听故事的人
在往下进行之前,让我们先用最精简的一段话为“故事”下定义:说的人告诉听的人,某人因为想要什么而做了什么,又为什么这样做。
请注意,这当中有三个截然不同的元素:说的人、听的人,以及说出来的故事。
首先而且最重要的是:故事创作者就是表现这个故事的人。故事是作者和观众所玩的文字游戏(他们并不记分——这是制片厂、网络和出版社的工作)。故事创作者打造角色和行动,叙述发生了什么,设计在某种情况下完成的一系列行动。即使故事创作者以现在时态讲述故事(就像舞台剧剧本或影视剧本),但由于他将所有事件加以总结概述,因此听故事的人仍觉得这是一个独立的整体——一个完整的故事。
不过,讲故事不只是编造或回忆过去的事件。事件只具有描述功能,而故事创作者的工作,是挑选、联结和建构一系列紧迫的时刻。这些时刻如此激动人心,听者因而感觉仿佛置身其中。故事说得好,不只是告诉听者某人的生命中发生了什么,更让他们感受到那个人的生命体验。那是生命的本质,尽管只是一些关键性的想法和事件,但传达得那么鲜活、新奇,仿佛也是观众自己生命本质的一部分。
故事说得好,能让观众在当下重新体验其中的事件,让他们体会到,是什么样的力量、什么样的抉择、什么样的情感引导了角色的一举一动。故事实际上带给观众的是某种形式的知识——情感上的知识,或是过去所谓的智慧——只不过故事提供知识的方式既活泼又充满娱乐性。
故事创作者通过文字游戏让观众重新体验一段生命历程,他建构的是一种关于人的谜题,并要求听故事的人加以破解。作者创造谜题的方法主要有两种:向观众透露某个虚构角色的某些信息,同时保留另外一些信息。保留或隐藏信息,对于故事讲述者虚构的故事至关重要。这么一来,观众不得不想办法理解角色的身份和所作所为,同时也更深入故事。如果观众不再需要花心思去理解故事,他们也就不再是观众,故事也随之终止。
观众喜爱故事感性的部分(重新体验生命),也喜欢思考的部分(破解谜题)。每一个好的故事都两者兼备,但也有一些故事,从煽情的通俗剧到最需用脑的侦探故事,走向一个极端或另一个极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