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润泽东方”
第一章 菩萨的养子
在湖南省湘潭县,有一个风景如画的小村子,名叫韶山冲。村子位于群山之间的谷地上,山上林木常青,蓝天白云之下,稻田随处可见。站在村子里远远望去,韶山隐约可见,它是壮丽的衡山山脉的七十二峰之一。这个村子就由此山得名。韶山也是佛教徒们崇拜的一座圣山。离韶山冲最近的一个小城市也叫韶山。如今的韶山市有一条支线铁路直通省会长沙,这条支线全长100英里,火车需要跑至少三个半小时。出了韶山火车站就是一个宽敞的广场,广场上停着一排公交车。车上的售票员不停地吆喝着:“去毛主席故居!”“去毛主席故居的,请上车了!”上车之后半小时,就到了颠簸不平的乡间小路。沿着小路,经过成片的稻田和一个个开满了莲花的池塘,就到了目的地:一座由13间砖房组成的颇具规模的纪念馆。纪念馆的左右两侧都是一些风格与那套砖房相似的普通农舍。每座农舍都由传统风格的石墙围起来,墙内的一间间屋子错落有致地围成了一个封闭的院子。整个村落处处洋溢着浓郁的农家气氛。在湖南,像这样的小村庄还有很多。但是,置身于这个村子,你的脉搏会不由自主地加速,因为正是在这个农舍里,多年以前诞生了一位注定要改变20世纪历史的伟人。甚至到了今天,数以百万计的人们一说出他的名字仍会情不自禁地颤抖,有的是出于敬仰,有的是出于厌憎。他是一个改变了六亿人命运的革命家,一个迫使世界各国的政治家们承认中国的大国地位的爱国者。这个人就是毛泽东。
相传,在大约4 500年前,统治着中国的一个名叫舜的贤明君主曾经到过今日的韶山一带。他在附近的一座山头上休息的时候,命令跟随着他的乐师们演奏了当时流行的,也是他喜爱的一首曲子,曲名叫《韶》。演奏用的乐器类似于今日的长笛和口琴。美妙的乐曲把天上的凤凰也吸引来了,它们环绕在舜的周围,随着乐声翩翩起舞,令舜龙颜大悦。因此之故,当地人就把舜休息的地方叫做“韶山”,这座山脚下的一条狭长的谷地则被称为“韶山冲”。
山谷里的这个村子里许多居民都姓毛,显然属于同一个宗族。村里所有姓毛的村民都认为他们源于同一个祖先,此人名叫毛太华。这位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是来自邻省江西的勇敢的战士。14世纪中期,毛太华离开了他的故土江西,参加了元帝国的“红巾军”,并随军征战到了云南。红巾军的对手是自13世纪70年代以来统治着中国的蒙古人。在这个游牧民族的主力军队被僧人朱元璋所领导的起义军击败之后的1368年,朱元璋称帝,一个新的朝代明朝由此建立。但在当时的遥远的云南,还残留着一些孤立无援的蒙古军队。在云南,毛太华娶了一个姓王的当地姑娘。1380年,他带着妻子儿女迁居到了“楚”地(即今日的湖南)。这一家人最终在韶山地区以南的湘乡县定居下来。大约十年后,毛太华的两个儿子来到韶山冲安了家。此二人就是韶山毛氏宗族的祖先。
未来的最高领袖所降生的这个家庭的一家之主是毛贻昌,毛贻昌的出生日期按中国的阴历计算是马年的九月二十一日。按照当时中国的王朝纪年法,这一年是清朝的同治九年。毛泽东的出生日期按阴历计算是蛇年的十一月十九日,这一年是清光绪十九年。清朝的统治者是满洲人,他们于1644年开始统治中国。从汉朝(公元前202—公元220)开始,中国的每一位皇帝都有自己独特的纪年方式,即年号,每个年号的第一年一般是该皇帝登基后的第二年。年号名称的选择总是着眼于向臣民们显示皇帝的伟大;同一个皇帝在位期间可能多次变更年号,有的年号纯然是皇帝一时兴起的结果。古代中国官方的朝代纪年法就是由这些年号组成的。光绪的意思是“光明的开端”,光绪元年就是公元1875年,实足年龄只有四周岁的幼儿载湉在这一年成了皇帝,由他的姨母、皇太后慈禧垂帘听政。
在任何一个中国家庭,生儿子都是一件大喜事。根据公元纪年,这个孩子的出生日期是1893年12月26日。对于这个孩子的降生,父亲喜不自胜,而母亲忧心忡忡。婴儿体型很大,做母亲的担心奶水不足,喂不饱这个孩子。此前她已经生了两个男孩,都在襁褓中就夭折了。于是,她抱着新生儿去了隐居在山中的一个尼姑那里,声泪俱下地哀求这位女尼帮忙照看这个婴儿。这位出家人拒绝了,说这个孩子看上去很结实,不必担心养不活。尼姑为这个孩子做了祈福祷告,然后建议忧心如焚的母亲一定要自己养活这个孩子。母亲听罢,一把抱起婴儿,急匆匆地赶到她的娘家,离韶山冲约12里远的一个叫唐家圫的村子里。在距她娘家不远的地方,有一块高约12英尺的巨石,巨石上建有一座很小的庙,庙里供奉的是观音菩萨。观音在佛教里是一位仁慈的女神。在回娘家的路上,这个十分虚弱、身心俱疲的女人在这个庙前停留了一下,向观音做了祷告,求菩萨把这个刚出生的孩子收为养子。
依照当时的习俗,很快就有人向新生儿的外公外婆报告了他们女儿生产的消息。作为贺礼,他们还得到一只公鸡。如果生的是女婴,他们就只能得到一只母鸡。
中国人把胎儿在母腹中的九个多月算作孩子生命的第一年,所以孩子一落地就算满一岁了。当时的中国还有一个古老的习俗,即要把婴儿用襁褓紧紧地裹起来,而襁褓必须是用孩子父亲的旧裤子改制的。同时还要在摇篮上方挂上多条父亲的旧裤子。人们认为这样一来邪气和病魔都会被吸引到裤子里面,而不至于侵扰这个孩子。孩子出生后的第三天才能洗澡,而且必须当着受邀来宾的面进行这个仪式。在这以前,除了自家人,父母必须禁止任何外人看见新生儿,以免未知的邪恶的眼睛伤害孩子。在新生儿第一次洗澡的这一天,孩子的父亲要向列祖列宗献上供品,还要在孩子洗澡的热水里放进一个洋葱头和一块生姜,二者分别象征着聪明和健康。洗完以后,母亲把婴儿抱出浴盆,交给为这个孩子接生的接生婆。后者接过孩子之后,把洋葱头根部朝下放在婴儿的头上,同时口诵道:“一求漂亮,二求聪明,三求机灵!”然后,她把一把锁或者一个小门闩依次贴在婴儿的嘴边、两条小胳膊上和两条小腿上。接着说道:“宝宝,不要哭。”再接着,一杆秤会放在婴儿的小胸脯上,此举的寓意是希望孩子将来体壮如牛。然后把几个煮鸡蛋在婴儿的小脸蛋上碰一下,此举的寓意是希望孩子将来幸福平安。还要把一根串有银币的红线系在婴儿的手腕上。婴儿降生一个月后,要给他剃去胎发,但是靠近太阳穴和后颈的头发不能剃。剃胎发也是一件大事,父母会再次邀请宾客上门。后者照例会带上些钱、猪肉、鱼、水果和彩蛋作为贺喜的礼物。给孩子取名字也在这一天。
根据一个非常古老、谁也说不清始于何时的风俗,给新生儿取名时,父母最好是征求信奉道教的算命先生的意见。毛贻昌也不例外。他请教了当地的一位算命先生,后者告诉他,这个新生儿命里缺水,因此孩子的名字里必须有一个与水有关的字。算命先生的建议恰好与毛家的字辈序列相吻合。属于同一宗族的、包括遥远的未来的一代代人在内的每一代中国人,主要是男人,每个人名字固然各不相同,但是同一代人的名字中必定有一个字是相同的,这个字代表着他们在宗族中的辈分。当然,这个要求只是习俗,不是非得要遵守的铁律。毛贻昌的新生儿属于毛家的第二十代,这一代的字辈是“泽”。这个字的左边是三点水。“泽”这个字有两层含义。其一,它有潮湿和滋润万物的意思。其二,它还有“上善若水”和“施恩于人”的意思,这是一个更古老的含义。至于婴儿名字的第二个字,毛贻昌选择了“东”字。“东”是“东方”的意思。两个字合起来就是“泽东”,它所具有的不同凡响的美好寓意是:来自东方的施恩者。在取这个正式名字的同时,依照习俗,这个孩子还应该有一个非正式的名字,专供在一些特定的、礼仪性的场合使用。为孩子取的第二个名字是“咏芝”。“咏”是“赞颂”的意思;“芝”是“芝兰”的意思,属于兰花的一种。这样一来,这个孩子就有了响亮优美不亚于“泽东”的第二个名字:“被赞颂的兰花”。可是,不久以后第二个名字就被改动了,因为它缺少算命先生所说的那个要素:水。最终定下来的第二个名字的意思与第一个名字非常接近,但听起来更美——“润芝”,意思是“带着露水的兰花”。“润”与“泽”二字同义,都有滋润万物和给人以恩惠的意思。“润芝”中的“芝”有时也被写成同音字“之”,这样一来,“润芝”就成了“润之”。“之”的意思是他,或她,或他们,也就是所有人。这样一来,“润之”的象征性意思就是:给人类带来恩泽的救星。毛的母亲还给他取了一个小名,叫“石头”,意在保佑他免遭各种灾祸,也暗示这个孩子与菩萨有某种亲属关系。那块由众多砾石和卵石构成的巨石和其上的观音庙直到今天还完好无损,当地人称这块巨石为“观音石”。因为毛泽东是他父母所生的第三个孩子,所以他的母亲又叫他“石三伢子”。有了这三个名字护佑,毛的父母这才松了一口气。
这个男孩满周岁的时候,按照古老的习俗,毛家的亲戚和朋友们再次受邀来到这个孩子第一次洗澡的那个房间,也即孩子父母的卧室,参加和见证另一个古老的仪式。仪式的目的是预测这个男婴长大以后的职业和前途。这个小男孩被放在一个很大的竹筐里,面对着供奉着毛氏祖先的牌位的供桌,供桌紧挨着毛贻昌夫妇的床。在他面前摆放着各种日常器物。人们根据小家伙伸手抓取的第一样东西来预测他的未来。现在已没有人知道毛家的这个婴儿当时抓了什么东西,但十有八九是一件非常珍贵的东西,否则,何以解释这个男孩日后辉煌的生涯呢?
毛泽东出生的时候,毛家人丁尚少,只有四口人:他、他的父母和他的祖父。毛家所居的彼此相连的那些房子,只有一半,即东半边或左半边的几个房间,是毛家的,另一半住着另外几家。这所农家院落的正前方是一处池塘和稻田,背靠着松林和竹林。这个村子约有600户人家,几乎全是穷人。他们在自家的小块土地上从事着折腰断臂的辛勤劳作,但所得甚微。
毛泽东的祖父毛恩普终生贫困,留给儿子的只是一身债务。到了毛泽东的父亲当家的时候,通过苦心经营,家境已不那么窘迫了。毛贻昌还有两个名字,一曰顺生,二曰良弼。他是他父亲唯一的儿子,生于1870年10月15日。毛贻昌十岁的时候就与邻县湘乡县的一个叫文素勤(因为在同族姐妹中排行第七,人称文七妹)的女孩订了婚。文素勤生于1867年2月12日,比毛贻昌大三岁半。订婚五年后,两人结婚了。婚后不久,为了偿还父亲的债务,毛贻昌加入了当地的湘军。湘军始建于19世纪60年代初,创立者是一位名叫曾国藩的权势很大的将军。毛贻昌在湘军中服役很长时间,在此期间他用积攒下来的军饷一块一块地赎回了他父亲为了还债而抵押出去的土地,就这样成了一位有着自己的耕地的自耕农。毛贻昌既粗犷暴躁,又勤劳节俭。根据毛泽东的女儿显然从毛本人那里听来的回忆,毛贻昌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吃不穷,用不穷,人无计算一世穷。谁会盘算,谁就能过好日子;不会盘算的人,你给他金山银山,也是空的!”他的勤劳善良、被村里人称为“素勤”的妻子帮着他艰难打拼。通过令人难以置信的努力,毛贻昌攒下了一点钱,买下了几块田。那时毛泽东已满十岁。就在毛泽东十岁的那一年,他的祖父去世了。与此同时,家中嗷嗷待哺的孩子也在增加。毛泽东的祖父去世前8年,又一个男婴降生了,取名“泽民”。毛泽民出生一年后,毛家又添了一个男丁,取名“泽覃”。在汉语中,泽民的意思是“施恩于人民”;泽覃的意思,既可以解释为“深厚的恩惠”,也可以解释为“施恩于湘潭”。根据传统,这两个孩子也各有一个礼仪性的称谓(即字)。毛泽民字“咏莲”,又字“润莲”。毛泽覃字“咏菊”,又字“润菊”。这对夫妇还生过两个女儿,但都在襁褓中就夭折了。
毛的母亲有着强烈的宗教情感,也竭力向她的儿子们灌输这种情感。幼年和少年时期的毛泽东经常被母亲带着去寺庙烧香拜佛。这位母亲希望自己的长子长大后能够出家做和尚,以便全身心地侍奉他的养母观音菩萨。毛的父亲对于妻子的这个心愿不以为然,但也没有坚决反对。他内心深处对佛也不无敬意,但从没有诉诸外在言行,直到他亲身经历了一件事为止。在离这个村庄不远的路上,他遇到了一只虎。毛的父亲吓坏了,但显然老虎也怕他,于是人和虎朝着相反的方向各自逃窜。毛贻昌认为这事是上天在警告他,此前一直是一个宗教上的怀疑论者的他,从此开始远离无神论。
虽说毛贻昌从此对佛教有了敬畏之心,但他还是认为让大儿子学习儒家的智慧更有用处。儒家思想是中国的传统哲学。说起来令人难以置信,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的中国,一个人如果对孔子这位公元前6—前5世纪的哲学家和他的追随者的教导一无所知的话,他就永无出头之日。中国的全部政治制度都是建立在孔子所开创的意识形态诸原则的基础上的,这种意识形态追求人的道德完善。根据孔子及其追随者的理论即儒家学说,每个人都有义务遵循“礼”,礼源自天启,其核心是仁、孝和德。只有践行由上天所赐予的这些律法和规则,一个人才能成为君子。换言之,儒家所孜孜以求的,是伦理上的至善,而礼就是达到这种境界的方法。
当然,现实生活中并非每一个中国人都能按照这位圣人的如下教导去立身处世:“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诚然,是否真的按照孔子的教导去做,完全取决于个人的良心,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不熟悉这位哲学家的教导,就休想出人头地。对孔子的语录烂熟到信手拈来的程度,是做官的必要条件。一个不熟悉孔子的《论语》和另外三部古代经典即《孟子》、《大学》和《中庸》的人,就会被理所当然地视为文盲。其中,《孟子》的作者几乎与孔子齐名,是孔子之后最伟大的古代哲学家。
毛的父亲一心要他的大儿子掌握儒家经典。他自己只上过两年学,他的妻子则是个文盲。毛贻昌曾就一块山地的归属权打过一场官司,按说理在他这一边,但因为没文化,不能引用孔子的话为自己辩护,另一方即被告则在法庭上展示了他在传统经典方面更胜一筹的本事,结果毛家官司打输了。毛泽东的女儿写道,从法庭宣布被告胜诉的那一刻起,她的爷爷就暗下决心:一定要让我的儿子成为像他那样能引经据典、“为自己争口气”的人。于是毛泽东在八岁的时候就被送到韶山本地的一家私塾念书去了,在那里,背诵儒家经典是他的基本功课。
孔子的伦理道德箴言没有在他心中留下一丝一毫的影响,像许多注重实际的人一样,毛泽东只是出于纯粹功利的目的才不得不背下这位备受尊重的哲学家的训诫的。这个目的就是,在合适的场合引用这位圣人的某句合适的格言以便驳倒论敌。毛的女儿讲述的下面这个故事描述了她的父亲是如何在一场舌战中智胜其先生的。她写道:
有一天,天气炎热,先生又不在私塾,爸爸就提议大家去游泳,老先生回来看见学生们赤身露体游泳,以为不雅,要惩戒他们。爸爸却引用《论语》上的话说,孔夫子是赞成去河里洗冷水澡的,并把《论语》打开,把孔夫子的原话念给教师听。老先生一听,想起确实有这样一段书,但一时又下不了台,就到上屋场,找爷爷告状:“你家润之了不得啦,他的才学比我高,我教不了啦!”
毛泽东同样擅长引用孔子的话来对付他父亲,后者常常责备这个儿子既不尊长又懒惰。在父子俩的舌战中,毛泽东偶尔也能胜出,但更多的时候这类舌战都是以对毛更糟糕的结局而收场的。做父亲的认为,孝道位居儒家所有准则之首,因此每每对胆敢顶撞他的儿子回以鞭笞,边打边骂:“我就要打死你这个没王法的东西!”另外两个儿子也挨过他的鞭子。毛的母亲是一个善良且软弱的家庭妇女,每逢看到心爱的儿子挨打,免不了心疼孩子,也试图保护孩子,但多以失败告终。
家庭内部的冲突,父亲的暴虐性格,母亲的懦弱无助和他对母亲深深的爱与怜悯,所有这些不可能不对这位未来革命家的个性产生影响,使其逐渐成长为一个充满激情和自尊的“反叛者”。用他女儿的话来说,他的性格之倔强不亚于她的爷爷。实际上,这对父子性格确实非常相似。虽然毛对其父亲的坏脾气非常不满,但他自己也变得越来越倔强。父亲对他的蔑视在少年毛泽东心中唤醒了为自己的权力而战的强烈冲动。在中国,湖南人以性格直率、火爆著称。湖南人又爱吃红辣椒,“性如辣椒”这句话就是中国人对湖南人的性格的典型评价。因而不妨说,毛泽东的顽强倔强的个性既有家庭渊源,又有地域文化方面的根源。
在多年以后的1936年7月,已经是非常著名的中国游击队的领袖以及中共领导人之一的毛泽东,在距韶山有千里之遥的陕西省北部地区的根据地保安接见了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应斯诺的请求他接受了采访,在这次采访中他首次讲述了自己的童年和少年。他们在山上的一个窑洞里度过了许多不眠之夜。这种窑洞是中国贫苦农民的一种典型住所。埃德加·斯诺回忆道:“我们真像搞密谋的人一样,躲在那个窑洞里,伏在那张铺着红毡的桌子上,蜡烛在我们中间毕剥着火花,我振笔疾书,一直到倦得要倒头便睡为止。吴亮平坐在我身旁,把毛泽东柔和的南方方言译成英语……毛是凭记忆叙述一切的;他边说我边记。”
毛泽东的自述于1937年7—10月在纽约的左派杂志《亚洲》上首次分四期发表。发行的数量很少,受到了斯诺的朋友理查德·沃尔什的资助。1937年底,这位共产主义领袖的自传在稍做缩减之后,被收入《红星照耀中国》一书。书中有一章的标题很能反映此书的内容和倾向,该标题是“一个共产党的由来”。该书在伦敦的维克多·戈兰茨公司出版后,很快就广为人知。1937年11月初,斯诺在《亚洲》杂志上发表的《毛泽东自传》在中国出版了,由国家出版局版权处处长汪衡翻译。这次出版获得了成功:在20天的时间内就销售一空。于是又印了第二版。毛对斯诺的工作非常满意。当斯诺于1939年到陕北第二次访问他的时候,他对斯诺说:“《红星照耀中国》一书正确地反映了党的政策以及我自己的看法。”此后,在欢迎斯诺到访的群众集会上,毛在介绍他的时候,称他写了一本“真实地反映了我们的书”。
毛泽东在接受斯诺的采访时,曾这样谈到他的少年时代和他的父亲:
这时我家有15亩田地,成了中农,靠此每年可以收60担谷。一家五口一年共吃35担——即每人7担左右——这样每年还有25担剩余。我的父亲利用这些剩余,又积蓄了一点资本,后来又买了7亩地,这样我家就有“富”农的地位了。那时候我家每年可以收84担谷。……每年有49担谷的剩余,我的父亲就靠此渐渐富裕起来。
我父亲还是一个中农的时候,就开始做贩运谷子的生意,赚了一些钱。他成了“富”农之后,就用大部分时间做这个生意了。他雇了一个长工,还叫孩子们和妻子都到地里干活。我六岁就开始干农活了。我父亲做生意并没有开铺子,他只是从贫苦农民那里把谷子买下来,然后运到城里卖给商人,在那里得到个高一些的价钱。在冬天碾谷的时候,他便多雇一个短工干活,那时我家就有七口人吃饭。……他一文钱也不给我们,给我们吃的又是最差的。……对于我,他不给蛋也不给肉。
过了一会儿,毛又笑着说:
我家分成两“党”,一党是我父亲,是执政党。反对党由我、母亲、弟弟组成,有时连雇工也包括在内。可是在反对党的“统一战线”内部,存在着意见分歧。我母亲主张间接打击的政策。凡是明显的感情流露或者公开反抗执政党的企图,她都批评,说这不是中国人的做法。……我的不满增加了。在我们家里,辩证的斗争在不断地发展着。
父亲和他的长子之间的这种争执在中国是不多见的。毛甚至会当着外人的面与其父发生激烈口角,显示出其叛逆个性之不可思议的强烈程度。在与埃德加·斯诺的谈话中,毛甚至就他父亲说出了这样一句话:“我学会了恨他。”
毛节俭的父亲有条不紊地继续着其致富生涯。他不再买地给自家人种,而是从其他农户手中买下他们的地契,使这些农户都成为他的佃农。他用这种办法积累了一笔可观的、数额在2 000至3 000银元之间的财富。这笔钱在当时中国的一个普通村庄里可不是一个小数字,多数中国农民都生活在赤贫之中。总的说来,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清代中国是一个非常落后和野蛮的中世纪式的国度。资本主义尚处在婴儿期,对社会没有任何值得一提的影响。新兴的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集中在上海、天津和武汉这类大城市,离平静又了无生气、如一潭死水的韶山有千里之遥。增长和繁荣仅局限于这几个城市,乡村的生活一如既往,亘古不变。只有不到十分之一的中国人,把商品生产视为“人类自由和个人独立的顶峰”(马克思语)。毛泽东的父亲就属于这极少数人中的一个。绝大多数人看不出市场有什么好处,他们知道,和商人打交道,自己一定会吃亏。每逢秋天,为了还债,大多数农民都不得不将自家生产的也为自己所需要的部分粮食以打了很大折扣的低价卖给像毛泽东的父亲这样的投机商。到了春天,也就是青黄不接粮价上涨的时候,他们又不得不以高价从其手中买来数量同他们卖出的差不多的粮食,以免挨饿,并因此而蒙受沉重的经济损失。显然,最穷的那部分农民对商人、高利贷者和富裕农民毫无好感。贫农和处于农村最底层的其他阶层,包括没有正当职业或游手好闲的流浪者、无家可归的乞丐和所有其他可以统称为“流氓无产者”的人们,对这些“吸血鬼”,即坐贾行商们尤其充满仇恨。而这两类人,即赤贫的农民和农村中的流氓无产者,总数为4 000万~4 500万,在4亿人口的清代中国,这是一个不小的比例。就是说,赤贫者和无业者约占中国人口的整整十分之一。把毛的父亲这样的农民蔑称为“土豪”或“吸血鬼”的,就是这部分人。由于能够提供就业机会的近代企业即使在城里也为数极少,因而中国人口中相当大的一部分人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都局限于他们的出生地,农村里更是挤满了贫民和无所事事的人。在那里,他们中的一部分人还可以打点零工,尤其是在水稻插秧和稻谷收获的季节。但大多数人没有这种运气。在乡下的大道小路旁,四处游荡、衣衫褴褛、脏兮兮的和伸手请求施舍的人多如牛毛。在集市上,也经常能看到这样的景象:一个农民身边放着或者手里拿着特殊的标志物,用哀求的目光看着过路人,身旁有一个柳条筐,筐里放着一个孩子,大多是女孩。这个人要卖的,就是自己的孩子。
许多底层农民被迫加入了具有犯罪性质的黑社会组织,如三合会;也不时打家劫舍,抢劫的对象自然都是“土豪”或“吸血鬼”。茫无目的的、行为残暴的起义在湖南和其他各省都不是什么新鲜事。
1906年的严冬,在与湖南省相邻的、距韶山440里的江西省萍乡地区,一场大规模的暴动开始酝酿。起事者是一个叫做“红枪会”的帮会,它是势力强大的“洪门”的一个分支。“洪门”是一个反清复明组织,它在华南和东南沿海各省都有分支。在包括韶山和萍乡在内的湖南、江西两省交界处,洪门特别活跃。洪门的宗旨是反清复明,即推翻作为异族的满洲人建立的清朝,恢复被清朝于17世纪中叶推翻的汉族人的明朝。红枪会何以会成为洪门的分支呢?原因之一在于,红色代表着弥勒佛,而弥勒佛是明朝的保护神。洪门与其他秘密帮会也有联系,后者包括哥老会、天地会、三点会以及著名的三合会。洪门的成员彼此自称是“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弟兄”,成员之间的联系纽带是一种对局外人严格保密的独特的宗教仪式。在任何情况下成员之间都要同甘共苦。他们的信仰,既有萨满教和巫术的成分,也包括一些杂糅了道教和佛教因素的驱魔咒语。他们个个习武,相信武术和气功这类体质的和精神的修炼可以让他们刀枪不入。
在萍乡发难的红枪会公开提出了两个口号,一是“反清复明”,二是“杀富济贫”。有关这场起义的各种传言迅速传遍了江西、湖南两省境内临近萍乡的各个地区。在仅仅十天的时间里,这些用刀、矛和剑武装起来的造反者进攻土豪的家,抢劫劣绅的财产,使萍乡及其周边地区陷入恐怖之中。“劣绅”这个词是贫苦农民用以将为富不仁的农村绅士与善良的、不那么富有的绅士们区别开来的一种称呼。他们大肆偷盗家境殷实的农家的财物,还在这些农民的家里饮酒狂欢。一部分被偷盗的财物确实散给了穷人。政府军花了十天时间就把起义镇压下去了。但在此事过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依然惊魂未定。多年以后,一个名叫张国焘的萍乡本地人回忆了这次起义。张那年只有九岁,后来成了中共的创始人之一,也是与毛泽东竞争权力的主要对手。当时的他就处在这场政治地震的震中。张在内心深处同情这些造反者,但他当时毕竟是个孩子,他所亲身经历的恐怖情境在他情不自禁地给出的如下描述中可见一斑:
大人们出了家门,然后就上路了。有的两手空空,有的带着些家私。没有人说话,只是急匆匆地赶路。我们三个结伴而行的小孩只知道踉踉跄跄地赶路,并没有遇到什么不寻常的事。走了五里路后,我们三人到了一家杂货铺,这家铺子是一户文姓人家开的。……店主劝告我们不要单独上路,因为只有他一个人看着这家店,没办法抛下店不管陪着我们逃难。接着这位店主建议我们不妨留下来饱餐一顿,然后在店里过夜。对于这个盛情邀请,我们自然是求之不得。
大约午夜时分,一群喝得醉醺醺的、手持刀剑的壮汉闯了进来,把我们从床上抱起来放到店铺的柜台上,逼着我们在柜台上站好,然后对着我们舞刀弄剑。有几个人叫道:“把这几个小孩的脑袋砍下来,用小崽子的血来祭旗!”接着就有人附和:“用他们的脑袋来试试刀,倒也不错。”另一些人则建议说:“还是不杀的好。把他们捆起来带走,让他们的家人用白花花的大洋赎回他们。”
店主竭力要救我们,哀求这些壮汉让我们回去睡觉,答应供给他们酒、饭,店里的东西随他们拿。因为他跟他们实际上是同伙,这是我们事后知道的,壮汉们同意了。混乱的场面又持续了好一阵之后,我们终于得到了解脱,蹑手蹑脚地回到卧室。我们的恐惧感消退之后,便一个个又进入了梦乡。
包括湖南省省会长沙在内的其他地方也发生过类似的叛乱。毛泽东告诉斯诺,一群从长沙逃到韶山来避难的商人是如何令他大吃一惊的:
我们问他们为什么都离开长沙。他们告诉我们城里闹了大乱子。那年发生了严重的饥荒,长沙有成千上万的人饿饭。饥民派了一个代表团到抚台衙门请求救济。但抚台傲慢地回答他们说:“为什么你们没有饭吃?城里有的是。我就总是吃得饱饱的。”抚台的答复一传到人们的耳朵里,大家就都非常愤怒。他们举行了群众大会,并且组织了一次游行示威。他们攻打清朝衙门,砍断了作为官府标志的旗杆,赶走了抚台。
不久以后,韶山地区的哥老会成员也起来造反了,贫苦农民们纷纷响应。他们向富有的农民们摊派钱粮,还开展了一个名叫“吃大户”的运动。毛泽东回忆说:“我父亲是一个米商,尽管本乡缺粮,他仍然运出大批粮食到城里去。其中有一批粮食被贫苦的村民扣留了,他怒不可遏。我不同情他,可是我又觉得村民们的方法也不对。”
这些叛乱都被残酷地镇压下去了。一位新巡抚到长沙走马上任,他立刻下令逮捕起事的头领们。被捕者中有许多人被砍了头,砍下的头颅还被悬在旗杆上示众,以儆效尤。在韶山一带活动的哥老会也遭到军队的捕杀。他们的头头,一个人称彭石匠的人,被捕以后也被砍了头。许多年之后的1965年,在同法国作家安德烈·马尔罗进行会谈的时候,毛泽东再次回忆了这段历史:“在长沙我忍饥挨饿。参与暴动的饥民的头颅被砍下来挂在杆子上。……我们村子方圆三公里的树木都没有了树皮,一些树木仅在四米高以上的树干留有树皮:它们都被饥民吃光了。”
对犯人的处决以前在中国是公开进行的。死囚们穿着没有袖子的背心,背心上用黑墨水写着“土匪”或“杀人犯”之类的大字,他们的胳膊被反绑在背后。无论在城里还是在乡下,行刑前总有一场游街。游街的时候,死刑犯们站在一辆辆光秃秃的马拉车或手推车上,车的前后左右都是手持刀枪的士兵。这个特殊行列的两边总是挤满了看客,许多人会从头跟到尾。到了行刑的空地之后,押送死刑犯的士兵们就把犯人扔下车,这时空地四周早就挤满了观众。接着,一个士兵会把他的大刀递给他的一位同伴。后者走近死刑犯,在死刑犯面前跪下,拜一下,说上一句请求原谅的话。这个仪式既是为了避免这个马上就要死在他刀下的牺牲者的魂找他索命,也是为了给行将就死的人一丝尊严,或者说,给他一点面子。最后,死囚被勒令跪下,负责行刑的士兵站在他的身后举起大刀猛力一劈,砍下死囚的脑袋。看完所有这些“表演”之后,围观的人群一哄而散。乡村生活异常枯燥,因而公开处决犯人这样不寻常的事件总是能够激起乡民们的极大兴趣。如果在游街的过程中某个死囚表现得特别勇敢,比如说唱歌或喊几句口号,场面就更加热闹了。每逢这个时候,围观者中就会有人大喝几声:“好!好!”砍下的人头,有时插在木桩或竹竿上,有时则悬挂在没有遮挡的四方形的笼子里,放在最显眼的位置,以便过往行人都能看得见人头。
暴力是滋生暴力的温床。毛泽东、张国焘和其他许多未来的共产主义革命家的性格就是在这样的氛围中,在这种视人命如草芥、大多数人日复一日永无休止地劳作只是为了还债或温饱的社会里形成的。正如毛自己所承认的那样,在他还是少年的时候,农民起义就在他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影响了他的一生。
根据毛本人的说法,中国文学,首先是那些描写起义、造反和叛乱的小说也对他的世界观和个人意识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精忠演义说本岳王全传》、《水浒传》、《隋唐演义》、《三国演义》和《西游记》都是他百读不厌的书。这些小说描述了人民起义领袖、具有传奇色彩的侠义之士和冒险家的文韬武略和战功,赞美侠士之间的江湖义气,鼓吹对体力和武艺的崇拜。这些作品中的主人公们每每号召人民揭竿而起,反抗传统和权威。习惯于向孔子像鞠躬和致力于向学生们灌输儒家基本伦理的教书先生讨厌这些讲“土匪”故事的书,认为它们不道德。可是毛泽东和他的许多同学偏偏迷上了这些宣扬“自由思想”的小说,甚至能把有关内容整页整页地背下来。
毛泽东的母亲向菩萨祷告的一片苦心全都白费了。她心爱的儿子显然无意按照大慈大悲的佛陀的教导,去过一种神圣且高尚的生活,而是执意要走一条流血、暴力和革命的道路。伟大的人道主义者孔子的伦理哲学也未在他心中激起一点波澜。他曾向斯诺坦陈:“我熟读经书,可是不喜欢它们。”少年毛泽东在他那专横的父亲、煽动造反的文学和他的全部生活环境的影响之下,很早就得出了一个结论:一个人要想维护自己的权利,反叛是唯一的途径;谦卑和顺从只会让你一次又一次地挨打。
1英里≈1.6千米。——译者注
在当时,红色是弥勒佛的象征。
参见金冲及主编:《毛泽东传(1893—1949)》,1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韶山毛氏族谱》,第1卷,181页,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2。
1英尺=0.304 8米。——译者注
参见金冲及主编:《毛泽东传(1893—1949)》,1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马社香:《红色第一家族》,4~5页,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韶山毛泽东纪念馆编:《毛泽东生活档案》,上卷,60页,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9。
Philip Short,Mao:A Life,New York,Henry Holt,1999,p.23.
毛泽东的祖母姓刘,生于1846年9月21日,卒于1884年5月20日,死时年仅37岁。就是说,早在毛泽东出生前九年就已不在人世了。毛泽东的祖父生于1846年5月22日,卒于1904年11月23日。
“恩”是他那一辈(第18代)的字辈,除了毛恩普(1846年5月22日—1904年11月23日),属于这一辈的还有他的哥哥、毛泽东的大爷爷毛恩农(1841年12月31日—1907年11月7日)。他们的父亲、毛泽东的曾祖父毛祖人(1823—1893)是第17代,“祖”字辈。
毛泽东的父亲是“贻”字辈(第19代)。“贻昌”的字面意思是“赐予荣华富贵”或者“死后留下荣华富贵”。
毛贻昌在他的同辈人中年齿最长,换言之,是他所在的毛氏分支中第19代中的老大。因此,村民们都称他为“顺生大公”。
在旧式的中国家庭中,女孩子往往没有正式名字,而只有根据其在兄弟姊妹中的长幼排序而定的小名。在大家庭中,这种做法尤其常见。七妹就是这样一个名字。
湘是湖南的又一个古老的名称,此名得自流经湖南大部分地区的湘江。
李敏:《我的父亲毛泽东》,104页,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2001。
毛泽东的弟弟毛泽民1939年12月28日在莫斯科为其填写的调查表: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ый архив социально-политической истории(РГАСПИ).Фонд 495.Д.225.Оп.71.Т.1.Л.265.
参见金冲及主编:《毛泽东传(1893—1949)》,2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
有趣的是,在《韶山毛氏族谱》中,毛泽东的这个弟弟的名字不是泽民,而是泽铭。参见《韶山毛氏族谱》,第5卷,4、180页;第7卷,5、387页,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2。看来,《韶山毛氏族谱》的这个记载错了。顺便说一下,一般的族谱中难免有不准确的地方。
在《韶山毛氏族谱》的某一卷中,毛泽东的这个弟弟的名字不是泽覃,而是泽林(音译)。参见《韶山毛氏族谱》,第5卷,4、180页,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2。这个记载显然有误。在族谱的其他各卷中,泽覃的名字的记载都是正确的。参见《韶山毛氏族谱》,第7卷,388页,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2。
Edgar Snow,Red Star over China,London,Voctor Gollancz,1937,p.131.
杨伯峻:《论语译注》,4~5页,北京,中华书局,1980。
参见李敏:《我的父亲毛泽东》,105页,北京,辽宁人民出版社,2001。
李敏:《我的父亲毛泽东》,106页。
参见李敏:《我的父亲毛泽东》,105页。
参见[美]埃德加·斯诺:《红星照耀中国》,董乐山译,85页,北京,作家出版社,2008。
参见[美]斯诺:《毛泽东自传》,汪衡译,上海,黎明书局,1937。
Edgar Snow,Random Notes on Red China(1936—1945),Cambridge,Mass.,East Asian Research Center,Harvard University,1957,p.73;吴亮平:《毛泽东1936年同斯诺的谈话》,前言,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这里的“弟弟”指的是毛泽民,因为毛泽东此时所谈的,是毛泽覃尚未出生时的情况。
[美]埃德加·斯诺:《红星照耀中国》,董乐山译,85~87页,北京,作家出版社,2008。
Маркс К.Капитал.Критика политической экономии.Т.1.Кн.1.Процесс производства капитала//Маркс К.,Энгельс Ф.Соч.2-е изд.Т.23.М.,1960.С.78.
Панцов А.В.Из истории идейной борьбы в китайском революционном движении 20-40-х годов.М.,1985.С.12-25.
贫农,在社会学中指没有工作的穷人。“流氓无产者”指的是从事非法职业的社会群体(土匪、强盗等)。
数字来自Гельбрас В.Г.Социально-политическая структура КНР.50-60-е годы.М.,1980.С.27,33-34,38。
Chang Kuo-t'ao,The Rise of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1921—1927,Volume One of Autobiography of Chang Kuo-t'ao,Lawrence,K.S.,The University Press of Kansas,1972,pp.19-20.
[美]埃德加·斯诺:《红星照耀中国》,董乐山译,89页,北京,作家出版社,2008。
[美]埃德加·斯诺:《红星照耀中国》,董乐山译,90页。
Выступления Мао Цзэ-дуна,ранее не публиковавшиеся в китайской печати.Вып.6.М.,1976.С.192.
中国大作家鲁迅(1881—1936)在《阿Q正传》这部小说中对这种处决的场面有过描述,20世纪初在中国生活的美国医生爱德华·休姆(1876—1957)在其回忆录中也描述过这种场面。
Edgar Snow,Red Star over China,p.132.
Ibid.,p.130.
[美]埃德加·斯诺:《红星照耀中国》,董乐山译,88页,北京,作家出版社,2008。
参见[美]埃德加·斯诺:《红星照耀中国》,董乐山译,87页。